伯爾尼公約

《伯爾尼公約》全稱是《伯爾尼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公約》,1886年9月9日在瑞士伯爾尼締結。後經7次補充與修訂。現行文本是1971年7月24日在巴黎修訂的。

簡介

截至1992年10月止,共有成員國93個,中國也是成員國之一。公約全文共38條。根據公約。每一成員國對於其他成員國公民的著作權必須給予與本國國民相同的保護。對作者著作權的保護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後50年。公約還規定了照顧開發中國家利益的些特殊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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