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又稱九品混通。西晉實行的按貲產分等徵收田租、戶調辦法。西晉頒行的占田課田法和戶調法令規定農民應納田租和戶調的數額,是地方官徵收時的平均指標。實際徵收時,地方官則按貲財的多少將民戶分為9等,按等定數額,即為九品相通。這樣可以在農民廣泛占田不足的情況下,略微調濟一下農民的負擔。實際上豪門大族地主在評定家貲時往往與官府勾結,上下其手,降低等級,將大部分負擔轉嫁給農民。方式
兩漢時,政府按人口和資產數徵收口賦、算賦,以錢交納。東漢末,曹操(即魏武帝曹操)頒布租調令。租按田畝收穀物,調按戶收絹、綿,按戶徵收實物稱為戶調。九品混通或稱九品相通,是作為戶調徵收的原則。其所謂品就是戶等,共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按家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