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功利思想

中國古代功利思想

中國古代功利思想是中國古代關於建功立業、計功取利的思想。中國古代的功利思想倡行於戰國時期,秦漢以後,為儒家正統思想所排斥,自兩宋起,作為儒家正統思想的異說重新出現,並逐漸發展。

簡介

中國古代關於建功立業、計功取利的思想。中國古代的功利思想倡行於戰國時期,秦漢以後,為儒家正統思想所排斥,自兩宋起,作為儒家正統思想的異說重新出現,並逐漸發展。

先秦

儒家孟軻,曾有“食功”、“非食志”之辯(《孟子·滕文公下》),主張根據人的行為的社會功效而不是人的行為的動機來分配消費品。但孟軻反對治國的人言利,認為只要講仁義就行了。較早把功和利聯繫起來的是墨家。墨家提出:“功,利民也”(《墨子·經上》),把庶民的利益看作是評價事物功效的標準。墨家的功利思想以交利論為基礎,他們認為:“利人者,人必從而利之,……害人者,人必從而害之”(《兼愛中》),即主張通過利人達到人己兩利,反對損人利己。這種思想反映了小生產者之間相互獨立,彼此依賴的生產關係。
倡導功利思想最為有力的是法家。法家的功利思想以自利論為出發點,他們把追求個人利益看作人的本性,看作是支配人的行為的決定因素。《商君書·算地》篇說:“民之生(性),度而取長,稱而取重,權而索利”,是說計算並索取最大的個人利益是人的本性。《管子·禁藏》篇說:“凡人之情,見利莫能勿就,見害莫能勿避”。韓非把這種自利心稱為“自為心”(《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和“計算之心”(《六反》),並進而把人與人之間的一切關係都歸結為從自利出發的利害關係。在韓非看來,君臣關係是自利基礎上的買賣關係:“主賣官爵,臣賣智力”(《外儲說右下》)。地主和傭工也“皆挾自為心”(《外儲說左上》),地主給傭工“美食”和工錢,並不是愛農民,是要農民更好地為他種地,農民“致力而疾耘耕”,也不是愛地主,而是為了得到“美食”和工錢。甚至父子關係也是從自利出發。他說:“父母之於子也,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計之長利也”(《六反》)。先秦法家宣揚人具有自利的本性,卻不主張個人利益的自由發展。他們為了加強封建專制政權,主張“開公利而塞私門”(《商君書·壹言》)。他們倡導的功是封建專制國家的“富強之功”。法家以上述功利觀點為依據,主張專制君主可“操名利之柄”(《算地》),利用人民趨利避害的本性,以賞罰為手段,驅使人民進行耕戰。

漢代

漢武帝標榜“獨尊儒術”而實好功利。當時,桑弘羊以“言利”得到武帝的寵幸,他提出“富國非一道”(《鹽鐵論·力耕》),主張國家經營工商業以富國。桑弘羊的觀點是為漢武帝實行的鹽鐵官營、均輸、平準等經濟政策提出理論依據。與桑弘羊同時的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則在孟軻諱言財利的思想基礎上,進一步提出了“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漢書·董仲舒傳》)的觀點。這個觀點在西漢中期召開的鹽鐵會議以後成了儒家的教條,對中國思想界發生了極大影響,使功利思想沉寂了千餘年。

宋代

在這個時期,功利思想的思潮重新出現。北宋李覯率先倡導功利,認為“人非利不生”(《李覯集·原文》),“賢聖之君,經濟之士,必先富其國焉”(《富國策第一》)。王安石也一反儒者做官恥言理財的舊傳統,公開宣揚:“政事所以理財,理財乃所謂義也”(《臨川先生文集·答曾公立書》)。南宋的陳亮葉適對儒家傳統的諱言功利的觀點進行了有力的批判。陳亮指出,空談義理的儒家理學是"盡廢天下之實"(《陳亮集·送吳允成運乾序》)。葉適也提出,“既無功利,則道義者乃無用之虛語爾”(《習學記言序目·漢書三》)。他們從“事功”的觀點出發,反對傳統的抑工商和強調君權的思想。葉適認為,富人有功於社會,是“州縣之本,上下之所賴也”(《水心別集·民事下》),並提出:“夫四民(士、農、工、商)交致其用而後治化興,抑末厚本,非正論也”(《習學記言序目·史記一》);他還主張“人君必以其道服天下,而不以名位臨天下”(《水心別集·君德一》),反對法家的嚴法重刑。陳亮、葉適的功利思想反映了南宋時東南地區商人化的地主階層的利益。

明清

明代李贄(1527~1602),明末清初的黃宗羲顧炎武,清代的唐甄等人也倡導功利思想。和過去不同,明清時期的功利思想具有更加鮮明的反對封建專制,主張自由放任的經濟制度的特點。例如:黃宗羲提出廢除君權,使“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明夷待訪錄·原君》)。唐甄鼓吹治國要“以富民為功”(《潛書·考功》),並主張“聖人無生財之術,因其自然之利而無以擾之,而財不可勝用矣”(《富民》)。上述特點是明清時期市民意識逐漸覺醒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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