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黨內鬥爭》

《論黨內鬥爭》

劉少奇文稿《論黨內鬥爭》選自《劉少奇選集》。

原文

劉少奇劉少奇

論黨內鬥爭

劉少奇

(一九四一年七月二日)

一引言

同志們:

最近我們在黨內提出了加強黨員黨性鍛鍊的問題。聽說中央已通過了加強黨性鍛鍊的決定,不久我們就可以收到。為了加強我們黨員的黨性鍛鍊,我們就要在黨內開展一些具體的思想鬥爭,來反對各種違反黨性的不良現象。

但是我們怎樣來開展黨內的思想鬥爭就算正確,又怎樣開展就算不正確呢?這便是現在我所要講的問題。

大家知道,我們的黨是無產階級的政黨,是一個領導廣大民眾戰鬥的黨。黨為了要實現自己所負擔的歷史任務,便要和各種時期的革命的敵人鬥爭,便要和各種不同的革命的階層與階級聯合。黨從出生的那一天起,便沒有一刻鐘不是處在嚴重的戰鬥環境中。黨與無產階級是經常處在其他各種非無產階級——大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農民、甚至封建殘餘勢力的包圍之中。這些其他各種階級,便在同無產階級的鬥爭或在同無產階級的聯合中,經過黨與無產階級內部不穩定的成分,侵入到黨與無產階級的內部來,在思想意識上,在生活習慣上,在理論上,在行動上,經常影響黨與無產階級。這就是黨內各種錯誤和不良傾向的來源,這就是黨內各種機會主義產生的社會根源,這也就是黨內鬥爭的來源。

黨內鬥爭是黨外階級鬥爭的反映。

我們的黨從出生的那一天起,就不只是同黨外的敵人進行鬥爭,並且也同黨內各種非無產階級的影響進行鬥爭。

這兩種鬥爭是有區別的,但都是必要的。如果我們黨不進行這後一種鬥爭,不經常在黨內進行反對各種不良傾向的鬥爭,不經常在黨內清除各種非無產階級的思想意識,克服左的右的機會主義,那末,這些非無產階級的思想意識,左的右的機會主義就會在黨內發展,就要影響與支配我們的黨,就要使黨不能鞏固發展,就要使黨不能保持自己的獨立性,就要危害黨,使黨腐敗下去。這些非無產階級的思想意識,左的右的機會主義就可能腐蝕我們的黨或黨的某些部分,就可能使我們的黨或黨的某些部分起質的變化,變為非無產階級的組織。比如,歐洲的社會民主黨,就是因為這樣而被資產階級的思想意識所腐化,就是因為這樣而變成了資產階級式的政黨,成為資產階級主要的社會支柱。所以這種黨內鬥爭,是完全必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

所以那些企圖避免黨內鬥爭的想法,那些不願批評別人錯誤以便換得別人也不批評自己錯誤的想法,是完全不對的。

這種黨內鬥爭,主要的是思想鬥爭,它的內容是思想原則上的分歧與對立。在黨內,由於同志間原則上的分歧與對立,雖然可以發展到政治上的分歧,在某種情形下,甚至不可避免地發展到黨內組織上的分歧,但是它的實質,它的內容,基本上還是一種思想鬥爭。所以沒有思想原則分歧的黨內鬥爭,同志間沒有原則分歧的相互傾軋,就是一種無原則的鬥爭,無內容的鬥爭。這種無原則無內容的鬥爭,在黨內是完全不必要的,對黨是有害無益的,每一個黨員都是應該切實避免的。

黨內鬥爭是保持黨的純潔與獨立,保證黨的行動在代表無產階級最高利益的路線上進行,保持黨的無產階級性質所完全不可缺少的。為了這個目的,黨內鬥爭還必須在兩方面來進行,必須在兩條戰線上來進行。因為非無產階級的思想是從兩方面來影響黨的,是從右面或者從左面來進攻黨的,是在黨內表現為右傾機會主義左傾機會主義的。因此,我們的黨內鬥爭,必須反對右傾機會主義,同時又反對左傾機會主義。必須向這兩方面鬥爭,才能保持我們黨的無產階級的性質。如果不是這樣,如果我們只進行單方面的鬥爭,如果我們疏忽對任何一方面的警戒與鬥爭,非無產階級思想就可以、而且一定從我們疏忽的一方面來進攻黨,那也就不能保持黨的純潔與獨立,不能鞏固黨。所以黨是在不斷的黨內兩條戰線的鬥爭中鞏固與發展起來的。

史達林同志說:

“只有通過為維護一定的原則、一定的鬥爭目標、以及達到目標的一定的鬥爭方法的鬥爭,矛盾才能克服。在當前政策問題上,在純屬實際性質的問題上,可以而且應該和黨內抱有不同思想的人作各種妥協。但是,如果這些問題和原則上的意見分歧有關,則任何妥協、任何‘中間’路線都無濟於事。在原則性的問題上沒有而且也不可能有‘中間’路線。應當成為黨的工作基礎的不是這些原則,便是另一些原則。原則問題上的‘中間’路線是引起思想混亂的‘路線’,是掩飾意見分歧的‘路線’,是使黨在思想上蛻化的‘路線’,是使黨在思想上滅亡的‘路線’。”

又說:

“我們黨的歷史就是克服黨內矛盾並在克服這些矛盾的基礎上不斷鞏固我們黨的隊伍的歷史。”

這就是黨內鬥爭的必要性。

關於黨內鬥爭的這種必要性,關於黨內自由主義與調和主義之如何要不得,在列寧、史達林著作中說得很多,同志們可以去看,我在這裡不多說。我現在所要說的問題,是怎樣進行黨內鬥爭的問題。這個問題對於我們來說還是一個新的問題。現在大家來研究一下這個問題,是完全必要的。現在我不想全盤地來說明這個問題,而只是從中國共產黨的歷史經驗,就我個人所觀察到的,來提出我的意見。至於這些意見是否完全正確,還請同志們大家來討論。

二中共產生的特殊條件與黨內鬥爭中的偏向

同志們!馬克思、恩格斯為世界無產階級做好了什麼工作呢?馬克思和恩格斯曾經為無產階級在思想上理論上準備了完整的體系。不僅如此,他們還為無產階級建立了獨立的組織,領導了無產階級的民眾鬥爭,建立了第一國際。

第二國際成立初期曾受到恩格斯的指導和影響。馬克思、恩格斯教育了並且指導了工人階級怎樣組織起來,怎樣進行鬥爭。

在第二國際時代(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前的時代),各國社會民主黨在工人中是進行了廣大的組織工作,廣泛地開展了組織工人階級的運動,在組織上是獲得很大的成功。

不過當時是在資本主義“和平”發展的時期,工人階級的組織也是在這種和平時期建立起來的,黨與工會之間的區別還不很明確。恩格斯去世以後,第二國際在考茨基輩領導之下,對黨內機會主義採取不可允許的調和路線,以致機會主義腐蝕了第二國際各國黨。這種黨與工會,一到帝國主義時代,一到無產階級革命的時代,就顯出它不能擔負無產階級在新時期中所應該擔負的革命的任務,以致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就不能不走到破產與沒落。

列寧的時代與馬克思、恩格斯的時代不同,這是帝國主義時代,資本主義走向滅亡的時代,這是無產階級革命的時代。這時代要求無產階級建立堅強的、戰鬥的政黨,建立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行動上完全統一的,並和無產階級民眾有密切聯繫的政黨,依靠這樣的黨,才能勝利地去進行極端嚴重的革命鬥爭。因此,列寧除在各方面恢復與發展了馬克思恩格斯的學說而外,還特別創立了一個完備的關於建設無產階級革命政黨的學說。關於我們黨的建設的學說體系,基本上是列寧創立的。這個黨的建設的學說,是和指導無產階級革命鬥爭的戰略策略完全不可分離的。

列寧創立無產階級革命政黨時期的條件是怎樣的呢?在當時,一方面是帝國主義大戰的迫近,無產階級推翻資產階級、奪取政權、建立無產階級專政的任務的迫近;而在另一方面,擁有廣大組織的第二國際的各國社會民主黨,還沒有推翻資產階級建立無產階級專政的自覺,還不願意也不敢去準備無產階級的革命的進攻。因此,第二國際各國黨在組織上也是散漫的,有派別分歧的,不能進行稍為嚴重的戰鬥,因此也就完全不能適應當時無產階級的革命要求。當時各國社會民主黨,不僅在理論上、政治上陷入了右傾機會主義的泥坑(如勞資合作的理論,資本主義可以和平發展到社會主義,無產階級可以經過議會鬥爭掌握政權、不必經過革命,因而不能建立無產階級革命的戰略策略等等),而且在黨的組織問題上,也完全是右傾機會主義的。第二國際各國黨及俄國的孟什維克,主張黨的組織上的自由主義,主張無產階級的政黨降低到普通工人組織的水平,主張黨內不要嚴密的組織與嚴格的紀律,主張無原則的黨內和平,容許黨內的派別(具有不同思想和組織系統的派別)存在等,對於第二國際各國黨來說,黨的統一與紀律,黨內的自我批評與黨內鬥爭是不可理解的,是完全不需要的。這便是第二國際各國黨在組織問題上的右傾機會主義主要的具體表現。

在當時,還有俄國的經濟主義派,歐洲(如法國)的工團主義派等,他們主張工人階級不要有政黨的組織,拒絕組織工人階級的政黨,或把工人階級的政黨附屬在職工會之下,主張“工會獨立”,否認黨對於工會的領導作用。

在當時,一方面,無產階級革命的戰鬥任務擺在面前,要求有一個堅強的戰鬥的黨去領導廣大民眾,執行這種任務;另一方面,擁有數百萬黨員和工會會員的第二國際各國黨又是那樣的鬆散,那樣的不能戰鬥,而且各種機會主義思想支持著這種組織上的落後與散漫。這便是列寧建設布爾什維克黨的時期之具體的重要條件。

列寧在上述這種條件下,為了建設一個能夠勝任領導無產階級革命的政黨,在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完全統一與鞏固的政黨,就不能不集中力量反對第二國際各國黨在思想上、政治上的機會主義,尤其不能不反對他們在黨的組織問題上的機會主義。列寧的布爾什維克黨最初與孟什維克的分歧,就是在組織問題——入黨條件問題上的分歧。列寧的布爾什維克的黨的建設的學說,是在反對第二國際各國黨組織上的右傾機會主義的鬥爭中創立起來的,是在反對經濟主義派、工團主義派不要工人政黨的理論的鬥爭中創立起來的。所以在列寧的黨的建設的學說中,就充滿了反對各種組織上的右傾機會主義的鬥爭,即反對自由主義與調和主義的理論,反對把無產階級政黨降低到普通工人組織水平的理論,反對黨內的無原則的和平,反對黨內的派別組織與派別活動等。列寧並在反對這些組織上的右傾機會主義的鬥爭中確定了:黨是無產階級中最覺悟、最勇敢、最進步的分子組織起來的最先進的部隊,最有組織的部隊,最有紀律的部隊,而且是無產階級組織的最高形式。——因為無產階級不僅有黨的組織,而且有職工會、合作社、文化教育團體以至政府、軍隊等等的組織,然而黨是無產階級這一切組織中的最高形式,在政治上能夠指導其他一切的組織。因此,列寧就把黨和其他工人階級的組織明確地區別開來了。列寧並且確定了黨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黨有統一的鐵的紀律。這些黨的組織原則,是列寧在反對第二國際各國黨在組織上的機會主義的鬥爭中建立起來的。這些,就是列寧關於黨的建設學說之主要內容。

列寧主要是在反對黨的組織上的右傾機會主義的鬥爭中來建設黨,而主要不是在反對黨的組織上的左傾機會主義的鬥爭中來建設黨的。在十月革命以前,黨的組織上的左傾機會主義還沒有發生,或者還沒有發展成為系統的機會主義,所以在列寧關於黨的建設的學說中,充滿了反對右傾機會主義的鬥爭,即反對不要嚴格的組織與紀律,反對無原則的黨內和平,反對不要黨內的思想鬥爭及害怕自我批評,反對黨內的自由主義、調和主義,反對工會獨立主義等。這是由於列寧建設黨的時期之具體條件產生的。

但是,如果我們說到中國共產黨的建設的具體條件,那就和列寧在十月革命以前那時候的條件完全不同。

第一,中國黨的建設是在十月革命以後,是在俄國布爾什維克已經取得勝利,有了活的榜樣以後,所以一開始就是在共產國際的指導之下,照著列寧的原則去進行建設。

第二,中國黨從開始到現在,在思想上和組織上都沒有受到歐洲社會民主黨第二國際的影響。

第三,中國沒有歐洲那樣的資本主義“和平”發展的時期,容許工人階級和平的議會鬥爭,也沒有歐洲那樣的工人貴族階層。

第四,在中國黨內小資產階級和農民的成份占著相當大的比重,並有若干遊民成份,這是中國黨內左右傾機會主義的社會基矗由於前面四個條件,就使我們中國黨的建設,一開始在主觀上就是按照列寧的原則和道路進行的,布爾什維克黨的一些組織原則,在我們多數的黨員中就能背誦出來。

而社會民主黨的那些傳統與習慣,在我們黨內是沒有的。
因此,就這方面說,我們走了直路。我們的黨從最初組織起就有自我批評和思想鬥爭,就確定了民主集中制,就有嚴格的組織與紀律,就不允許派別的存在,就嚴厲地反對了自由主義、工會獨立主義、經濟主義等,因此在我們黨內公開提出系統的組織上的右傾機會主義的理論,是還沒有的。認為不要自我批評和黨內鬥爭,不要嚴格的組織與紀律,不要工人政黨及工會獨立等等主張,在黨內是不能公開發表的。雖則我們黨內的思想鬥爭還有不夠的地方,但那還是由於理論水平的低下,不能看出原則上的分歧,或者是被黨內個別負責人採用非常辦法壓制自我批評的結果,而不是由於黨內有什麼系統的反對黨內鬥爭的理論。

但是,我們中國黨建立時期的這些特殊條件與特殊情況,是發生兩方面的影響的:一方面是好的,使我們一開始就建立了一個列寧式的中國共產黨,在主觀上嚴格遵循著列寧的原則,這個黨一開始就有嚴格的自我批評與黨內鬥爭,這是推動我党進步的一種原動力,使我党進步很快。

但是另一方面,又使我們的同志常常走到另一個極端,犯了另一個錯誤,就是常常使我們黨內的鬥爭進行得過火,鬥爭得太厲害,毫無限制地斗下去,走到了另一個偏向,左傾的偏向。

許多同志是機械地錯誤地了解列寧的原則,把列寧的原則絕對化。他們認為:黨在組織上的高度集中,就否定了黨內的民主;黨內鬥爭的必要,就否定了黨內和平;黨為無產階級組織的最高形式——在政治上領導其他一切無產階級的民眾組織,就否定了工會及其他工人的與勞苦民眾的組織之獨立性;統一的鐵的紀律,就消滅了黨員個人的個性及黨員的自動性與創造性。

許多同志是死記著列寧的原則,認為黨內鬥爭是必要的,自由主義、調和主義是要不得的。但他們是機械地死板地運用這些原則,他們以為在黨內不論在什麼時候,不論在什麼情況之下,不論在什麼問題上,都應該而且必須進行不妥協的鬥爭,而且是鬥爭得愈凶愈好;黨內鬥爭的方式,黨內批評的方式,愈激烈愈尖刻就愈好;同志間在黨內的對立,愈尖銳就愈好。不然,就會犯自由主義、調和主義的錯誤。為了要證明自己沒有自由主義與調和主義,並證明自己是一個“十足的布爾什維克”,他們就離開時間空間的具體條件,在黨內進行無原則的鬥爭。如是,這些人也就成為黨內鬥爭中沒有正確立場的“打手”,無原則的“鬥爭家”,嗜好鬥爭的“鬥毆家”,為鬥爭而鬥爭。

這是無產階級隊伍中的醜事,這當然不能證明他們是“十足的布爾什維克”,而只能證明他們對於布爾什維克的侮辱,借用布爾什維克的名義和形式在黨內進行投機。

許多同志不了解:黨內鬥爭是原則的鬥爭,是為擁護這一個或那一個原則而實行鬥爭,為確立這一個或那一個鬥爭目標來進行鬥爭,為選擇這一個或那一個達此目標的鬥爭方式而鬥爭。他們不懂得:在當前政策問題上,在純屬實際性質的問題上,只要不涉及原則上的分歧,是可以而且應該和黨內抱有別種意見的人作必要妥協的。他們不懂得和不了解:在原則性的問題上,在確立鬥爭目標的問題上,在選擇達此目標的鬥爭方式的問題上,是應該和黨內抱有別種意見的人進行不調和的鬥爭的,而在當前政策問題上,在純屬實際性質的問題上就不應該和黨內抱有別種意見的人實行不調和的鬥爭,而應該作必要的妥協。這些正是列寧、史達林的黨所固有的作風,但是沒有被我們許多同志學到。他們在這些應作必要妥協的問題上,也實行不妥協的鬥爭,於是他們就沒有不對抗的問題,沒有不對抗的時候,沒有不對抗的人。一切與他們不同的地方,他們都要實行對抗,強使其絕對的相同,他們是一切都不妥協,絕對不妥協。他們把一切的矛盾都看成對抗,對抗著一切,這就是他們的絕對主義。

許多同志不了解:什麼是原則,什麼是屬於原則的問題,什麼是黨的戰略計畫和策略路線,並抓住這些原則問題,這些關於戰略計畫和策略路線問題上的分歧來進行鬥爭。他們的理論水平和政治經驗還是格外的低下,他們還抓不到這些關係重大的問題,並且為這些問題來進行爭論。

然而他們又死死記得在黨內是要鬥爭的,不鬥爭是不對的。

他們雖抓不到這些重大問題,不能從原則上提出問題,可是他們還是要鬥爭的。於是他們就只能抓住個別的現象,個別的問題,同黨內抱有別種意見的人來實行無原則的鬥爭與爭論了,並因此而造成同志間的不團結,互相對立,及組織上的分歧。這種黨內鬥爭中的惡劣現象,在我們黨內是存在的。

上述這些,是中國黨內鬥爭中的一種偏向,是在中國黨內特別嚴重的(在外國黨內雖然也有)一種偏向。這就是黨內鬥爭進行得過火、進行得毫無限制,走到另一個極端——黨內鬥爭中的左傾機會主義,黨的組織上的左傾機會主義(否定黨內民主,否定原則上一致的黨內和平,否定工會及其他民眾組織的相對的獨立性,否定黨員的個性及其自動性、創造性等)。這是由於中國黨的特殊環境與特殊條件產生的。

在這裡,還要說到列寧在十月革命後反對左傾機會主義的原則鬥爭沒有被中國黨的許多同志所注意這一種事實。

十月革命後,俄國黨內產生了左派共產主義的一派,他們反對布列斯特和約,在以後又有關於工會問題的論爭。十月革命以前,在布爾什維克內部雖也有過以左的面目出現的召回派一派人,但不久即被克服,不象布列斯特和約時期左派共產主義那樣嚴重。俄國這一左派不久也被列寧克服了。但在西歐各國又產生了“左”派共產主義,他們提出“不作任何妥協”的口號,反對參加國會,反對合法鬥爭,反對和社會民主黨左翼進行必要的聯合。在這種情形下,列寧就在一九二○年四月間寫了《共產主義運動中的“左派”幼稚卜一書,以糾正這種傾向。在十月革命勝利以後,從前不相信無產階級可以奪取政權的,現在有了活的事實,給了右傾機會主義以致命的打擊,就在這種情形下產生了左傾機會主義,以為革命可以不經過任何迂迴道路,一個早晨就可以勝利。這種情緒,中國黨內也發生過,在某些時期內並且占了統治的地位。犯這種錯誤的人們完全不注意列寧論“左派”幼稚病一書的重要性,在政治上反對迂迴,反對等待,提倡少數先鋒隊可以不顧廣大民眾還沒有跟得上來的事實,就實行冒險的進攻,反而罵其他的人為“右傾機會主義”。一切組織上右傾或左傾的機會主義,都是從政治上的右傾或左傾而來的。中國黨內既在某些時期犯過政治上右傾或左傾的錯誤,於是也就在組織上犯了這種錯誤。而特別是在內戰時期犯過冒險的左傾錯誤,於是在組織上的過火的黨內鬥爭就產生了。

在中國黨內鬥爭問題上,如果可以這樣來分的話,那末就存在著以下三種錯誤傾向:第一是黨內的自由主義與調和主義。第二是機械的、過火的黨內鬥爭,黨的組織問題上及黨內鬥爭中的左傾機會主義。第三是黨內無原則的糾紛與鬥爭。

以上三種偏向,在本質上說來是沒有什麼區別的,因為黨內無原則的糾紛和鬥爭、黨內的過火鬥爭與自由主義都不是馬列主義,都是反馬列主義的表現形態,上述三種傾向是僅就其形式來分的。

這就是中共產生的特殊條件和黨內鬥爭中的偏向。

三機械過火的黨內鬥爭之表現

同志們!在上述三種黨內鬥爭的偏向中,第一種自由主義的偏向,我今天不準備多講。雖然我並不認為目前黨內自由主義的偏向不嚴重,目前反對自由主義不重要,我也還不能相信同志們對於自由主義這一種傾向及其在各種具體問題上的表現,是已經徹底弄清楚了的,我想許多同志是還沒有徹底弄清楚的。但我今天不準備講它,下次有機會時再講。我只提出黨內自由主義傾向在最近有些發展,在許多地方已經成為黨內鬥爭中一種主要的傾向,黨內思想鬥爭是開展得不夠的。因此,就使得黨內許多錯誤的傾向和不良的現象,不能及時得到有力的糾正,黨的紀律也逐漸地鬆懈起來,這是很不好的。這是由於最近有大批的知識分子及新黨員加入到黨內來,他們是帶有濃厚的資產階級自由主義思想到黨內來的,在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都還沒有受到無產階級鐵的紀律的鍛鍊;同時,過去犯過左傾錯誤及黨內過火鬥爭錯誤的許多同志,在今天他們又反轉過來犯右傾錯誤,犯自由主義錯誤。長期統一戰線的環境,資產階級影響黨內的可能性也增加了。暗藏在黨內的反革命分子,則用一切方法發展與擁護黨內的自由主義。因此,就使得黨內自由主義的傾向發展起來。這是我們在加強黨性鍛鍊的鬥爭中必須嚴格反對的一種傾向。比如有些同志看見別人犯錯誤不說,怕人報復;好朋友犯錯誤不說,相互隱瞞;當面不說,背後亂說;隨便批評、發牢騷、小廣播等……這些現象,在黨內是相當普遍存在的。

還有特別嚴重的一種現象,最近也在黨內產生,就是有一種人,生怕別人向黨內上級報告他們的缺點與錯誤,怕人告狀。一方面,他們不能禁止自己不犯已經知道的錯誤,他們明知故犯;但另一方面,他們又要禁止別的黨員向黨向上級報告及在會議上批評他們。他們做了一些錯誤的不正當的事情,犯了錯誤,但他們不肯將錯誤揭露,以便改正他們的錯誤及缺點。他們諱疾忌醫,他們不知道只有將錯誤揭露才能改正錯誤的真理,他們要隱蔽錯誤,把錯誤當作比什麼寶貝還要珍貴地隱藏起來,於是他們就不只是想辦法使別人的眼睛不敢正視他們的錯誤,他們還要想辦法禁止別人的嘴巴不敢向黨向上級報告他們的錯誤,取消別人以完全正當的組織方式在黨內說話與批評的權利。他們恐嚇其他的同志說:“你敢於向上面報告,那我就會對你不起的!我要揍你的!揍你這個喜歡向上面拍馬屁溜勾子的東西!”痛恨那些向上面報告及講過他們錯誤的同志,而永記在心,並要想辦法報復。這種現象是完全失了黨員氣味的惡劣表現。他們要隔離黨的領導機關與黨員民眾的聯繫,以便他們能夠在黨內為非作惡。這種現象是應嚴格禁止的。

任何黨員看見其他黨員犯錯誤或其他一切不利於黨的事情,必須向黨向上級報告,不報告是不對的,報告是完全對的。禁止別人向黨向上級報告自己的缺點錯誤,是完全非法的,黨內是絕不能容許的。當然黨的領導機關在得到這種報告後,應調查清楚事實,審慎處理,而不能單憑一面之辭,輕率隨便地處理。

目前黨內的思想鬥爭應該適當地開展,這是我們已經決定了的。在某些黨的環節,犯自由主義錯誤特別嚴重的地方,應該根據事實,開展反對自由主義的具體鬥爭,克服這種錯誤。毛澤東同志在幾年前寫了一篇《反對自由主義》的文章,舉出了黨內十一種自由主義的現象,至今仍保持其效力,你們應細心研究,並遵從這篇文章來糾正與反對自由主義的思想。同時,在黨的建設的課程上,也會要詳細講到自由主義的。所以今天就講到這裡。我現在著重講第二第三種偏向;因為這兩種偏向是從來沒有人在黨內系統講過的。

黨內機械的過火的鬥爭,表現在一些什麼地方呢?表現在以下的一些事實上:第一,在地方黨及部隊黨內,經常舉行所謂“鬥爭會”,甚至在政府機關及民眾團體等非黨組織中也經常舉行這種“鬥爭會”。這種“鬥爭會”是預先布置好了的,主要的不是為了檢討工作,而是要打擊某某人,不是首先“對事”而是首先“對人”鬥爭,主要的不是向某種不正確的思想和原則進行鬥爭,而是向某人鬥爭。所謂“鬥爭張三或李四”,目的就是要打擊某某犯了錯誤的同志。

“鬥爭會”的實質,是一種同志的審判會,主要的不是從思想上去解決什麼問題,而是要從組織上去解決問題,去壓服某些敢于堅持自己不同意見(這種意見不一定是真正不對的)的同志,或調皮搗蛋的同志。而且在每一次“鬥爭會”對被鬥爭的人,大多數必有組織結論。很明白的,這種鬥爭方式是不對的!為什麼不對呢?首先,“鬥爭會”這個提法就不對,就不通。既有所謂“鬥爭的會”,那末是不是還有所謂完全“無鬥爭的會”呢?如果我們把某些“會”認為是專門進行鬥爭的會,又把另一些“會”認為是完全不進行鬥爭的會,那就是一種觀念上的糊塗!在這裡,證明許多同志是不懂得鬥爭的絕對性和普遍性的,是把鬥爭與教育機械地分開的。

黨內鬥爭的目的,是為了教育黨與教育犯了錯誤的同志。所以黨內鬥爭本身就是一種黨內不可缺少的教育;而黨內的教育也是一種黨內鬥爭,一種比較溫和的鬥爭。因此教育與鬥爭是不能分開看的,鬥爭即是一種教育,教育即是一種鬥爭,機械地分開是不對的。

其次,這種“鬥爭會”是黨內宗派主義及對幹部對同志實行錯誤的打擊政策的一種具體表現形式。是為了要打擊被鬥爭的同志,而不是為了要幫助、教育或挽救犯錯誤的同志。主要的是對人鬥爭,而思想上的分歧與對立反而被忽略了。因此這種“鬥爭會”常常不能真正加強黨內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行動上的一致,反而常常加深黨內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行動上的分歧,加深黨內不團結的現象、無原則的糾紛,及助長黨內宗派主義的發展。

至於在非黨的機關團體中舉行這種“鬥爭會”,那更是不對的。

第二,黨內機械的過火的鬥爭形式,還表現在:有些同志以為黨內鬥爭是鬥爭得愈凶就愈好,問題提得愈嚴重愈好,蒐集別人的錯誤愈多愈好,給別人戴的帽子愈大愈好,批評的語句愈尖刻愈好,批評與鬥爭的方式和態度愈嚴峻愈粗暴愈好——講話的聲音愈大、面孔板得愈凶、牙齒露出來愈長……就以為是愈好,就以為是“最革命不過”的了。他們在黨內鬥爭與自我批評中不講求適當,不講求分寸,不講求適可而止,毫無限制地斗下去。很明白,這也是完全不對的!第三,有些同志還不了解:黨內鬥爭基本上是一種思想鬥爭,是要在思想上求得一致才能保持與加強黨內政治上、組織上、行動上的一致,是要從思想上、原則上去解決問題之後,才能在組織上、行動上解決問題。然而要在思想上、原則上求得一致與解決問題,要去克服別人不正確的原則,要去糾正別人不正確的原則,要去轉變別人的思想,要去糾正別人久已相信的原則、觀點和成見,就不是那樣容易的事,就不是採用那樣簡單的辦法,三言兩語,或一場鬥爭會所能做到的,不是採用單純的壓迫手段與強迫辦法所能做到的,而是需要經過艱苦的說服教育工作與各種複雜的鬥爭,經過相當長期的教育與鬥爭及革命的實踐,才能夠得到的。有些同志不是這樣來認識黨內鬥爭的實質,而是把黨內鬥爭簡單化、機械化、庸俗化,認為黨內鬥爭只是一種組織上的形式上的對立,只是一種簡單的打架或者罵人,只是一種吵嘴或者角力,而不是要從思想上、原則上去求得真正的一致與解決問題。或者認為黨內思想上、原則上的分歧,是可以用這種簡單機械庸俗的辦法來解決的。很明白,這是完全錯誤的!由於這些同志不是從思想上、原則上去克服黨內的分歧,去糾正某些不正確的傾向與現象,來保持或達到黨內的統一,而是企圖用一種簡單的組織上的辦法,用一種對黨員的壓迫手段、打擊政策與懲辦制度來達到或保持黨內的統一,所以他們就採用各種錯誤的過火的黨內鬥爭方式,所以他們就不是細心地、周到地從原則上思想上去說服同志,而是採用一種單純的組織上的辦法,行政上的辦法,甚至敵對的方式去壓服同志,嚇住同志。他們隨便對同志做組織結論,在組織去處罰同志。他們慘酷地處罰黨內的同志,不論何種黨員犯的錯誤大小,不管其承認及改正與否,一律給以同樣的處罰。這就形成黨內的懲辦制度。他們常用開展鬥爭的辦法,去開展工作,推動工作,故意去尋找“鬥爭對象”(黨內的同志)作為機會主義的代表者來開展鬥爭,犧牲與打擊這一個或這幾個同志,“殺雞給猴看”,以推動其他的幹部黨員去努力工作,完成任務。他們故意蒐集鬥爭對象的缺點錯誤,形式地、片斷地收集他不大妥當的言論行動,把這些缺點錯誤和不大妥當的言論行動又孤立起來看,當作就是這個同志的全部。把這個同志個別的缺點錯誤誇大起來,替他構成為機會主義的系統,在黨內同志中造成對這個同志極不好的印象,激起黨內一切仇恨機會主義的心理,向著這個同志來鬥爭。於是“死老虎人人可打”,一些人的報復心理也發展起來,揭發他一切的錯誤缺點,任意提到原則的高度,甚至捏造一些事實,憑著主觀的猜疑及完全不可靠的謠言,亂加給這個同志以各種罪狀等等,非把這個同志弄得昏頭昏腦不可。這樣做了之後,他們還不允許這個被打擊的同志起來做任何的辯護。如果他有辯護的話,那末又說他故意辯護錯誤,承認錯誤不徹底等等,再加以打擊。不允許被打擊的同志在服從組織的條件下保留意見,不允許向上級控訴,一定要被打擊的同志當時認錯。如果被打擊的同志被迫都承認了的話,那末思想上、原則上的問題,是否已經解決,又是不大注意的。所以在黨內也發生過這種事實:即某些同志在鬥爭中承認錯誤過多,為了免遭打擊起見,不如一切都承認好些。錯誤雖承認了,實際上他自己也還是不懂得的。在這裡也就證明這種鬥爭方法不能培養共產黨員堅持真理的頑強性。

第四,是將黨內鬥爭方法與黨外鬥爭方法不加區別地混淆起來。有些同志,將黨內鬥爭的方法機械地搬到黨外的非黨的民眾團體及機關中去使用,用黨內鬥爭方法,去向非黨幹部和民眾鬥爭;另外有些同志,用對敵人對異己分子鬥爭的方法,來向黨內的同志鬥爭,用對付敵人與異己分子的辦法,來對付黨內的同志。一切挑撥離間、陰謀詭計都使用出來。把監視、逮捕、監禁、審判等辦法也運用到黨內鬥爭中來。如有些同志在鋤奸工作中所犯的過左錯誤,大半就是沒有將黨內鬥爭與對敵鬥爭嚴格區別開來的結果,是把黨內思想鬥爭與鋤奸工作混淆起來的結果。

黨內也往往有敵人的奸細暗藏著,對於這種暗藏的敵人,必須根據事實進行鬥爭,把他們揭露出來和驅逐出黨;但這與共產黨員犯錯誤需要進行教育性的鬥爭完全是兩件事,必須把二者區別清楚。黨內鬥爭與黨外鬥爭是有密切聯繫的,但鬥爭的方法和鬥爭的形式必須區別開來。

還有些同志(其實這已經不能稱為同志)則公然依靠與假借黨外的力量來進行黨內鬥爭,向黨要挾和恐嚇。如有些人,依仗他們一部分的工作成績,依仗他們的部隊和槍桿子,依仗他們在民眾中的威信或某一部分的統一戰線關係等,而向黨向上級機關進行鬥爭,要挾上級機關及黨接受他們的要求與意見,向黨鬧獨立性,向黨宣告獨立。或者利用黨外的、甚至資產階級的、敵人的報紙雜誌及各種會議來批評黨,向黨的上級機關及向某些同志和幹部進行鬥爭。很明顯的,這與另外一些人依仗黨的勢力,去強迫、命令、壓迫黨外的民眾,去向黨外人士進行敲詐勒索,是一樣嚴重的錯誤。這些人是站在黨外來向黨鬥爭,因此他們雖尚掛著共產黨員的名,卻已經完全離開黨的立場,成為黨的敵對者。

第五,我們黨內的許多問題都是在會議上解決,或經過會議解決,這是好的。但各個組織中,有許多會議是沒有經過準備和預先調查研究的工作的,常常在會議上發生許多不同的意見與爭論,而一切會議又必由最負責的參加者來做結論,一切會議的結論又等於決議,在這裡也常發生許多毛玻我看見有些會議上的爭論,最後逼到指導員或支部書記或其他負責同志來做結論。但這個負責同志自己是完全無把握的,問題是完全沒有弄清的,然而事情是逼來了,非做結論不可,否則不能做負責同志。這個負責同志只得來做結論,有的則表現非常狼狽,汗流浹背,粗率地把結論做下來,而這個結論也即等於決議,事情就照這個結論決定下來,這當然是要發生許多錯誤的。有些同志,當著他們對問題還沒有把握決定的時候,他們不肯說明自己還沒有把握,要求有一個考慮與研究的時間,或向上級請示的時間,而要顧全面子,保持地位,硬說自己是已有把握的,隨便決定下來,結果常常是不正確的。這種情形,也應該糾正。

我們一切同志對一切的問題,應該是“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不要“強不知以為知”。黨內的問題,不是依靠蠻橫所能解決的。一切會議應該有結論,但不能決定的事情,或尚有疑問、尚未弄清的問題,就不應隨便決定。決定的事情一定要是自己相信的,如果自己還無把握相信的事情,可以保留下來再加以研究或請示。會議的結論,不一定要參加會議最負責的同志來做,誰報告,在討論之後,即由誰做結論。但這個同志的結論不一定等於決議,會議的決定可以和這個同志的結論不一樣。

以上這些,就是機械的過火的黨內鬥爭的一些重要表現。

我在以上所說的,當然是一些最壞的典型,不能說我們過去的和現在的黨內鬥爭普遍都是如此的。但這種黨內鬥爭的方式確實是存在的,而且曾經在一個時期是占著統治地位的,成為主要的黨內鬥爭方式。

這種不正確不恰當的黨內鬥爭,曾經在黨內造成了什麼結果呢?是曾經在黨內造成了以下一些惡果的:第一,助長了黨內的家長制。個別的領導者及領導機關,在這種黨內鬥爭方式之下,壓迫著許多黨員不敢說話,不敢批評,在黨內形成個人或少數人的獨斷。

第二,另一方面,又助長了黨內極端民主的傾向及自由主義的發展。許多黨員平時不敢說話,不敢批評,表現黨內一種形式上的和平與統一。但是一到矛盾無法繼續隱蔽下去的時候,一到情況嚴重與錯誤暴露出來以後,即又亂批評亂鬥爭一場,形成黨內的對立和組織上的分裂,很難收拾。這也就是黨內家長制的反面表現。

第三,影響黨內民主集中制的生活不能正確的建立,黨內民主生活不經常、不正規或極端的缺乏。

第四,阻礙黨員同志們積極性、自動性及創造性的發揚,削弱黨員對黨對工作的負責精神,影響同志們不敢積極負責,不敢放手工作,放手創造,不細心去考慮研究問題與情況,養成他們照辦公事、人云亦云的作風。

第五,助長黨內宗派主義的發展,無原則派別鬥爭的發展,造成黨內害怕批評與鬥爭的心理,養成某些同志“獨善其身”的保守心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

第六,給托派奸細反革命分子以破壞黨的更多機會,給反革命進攻我黨以更多的口實。托派奸細分子特別利用黨內的矛盾,不正確的黨內鬥爭,來進行破壞黨的活動,來爭取那些受打擊的對黨不滿的分子。而反革命則利用黨內反機會主義的鬥爭來進行宣傳煽動,影響黨外的同情者及黨內不穩定的成分來進行挑撥離間,破壞黨內的團結與統一。

上述這些惡果,在黨內是曾經造成過的,並且還有一部分遺留到現在尚未把它們消除。

這種機械的過火的黨內鬥爭方式,在相當長的一個時期內曾經造成黨內生活不正常的現象,給黨的損失很大。

現在我黨高級領導機關中雖是已經糾正過來了,在全黨現在也不是一種統治的鬥爭方式,但在某些中下級組織中,在某些個別組織中,這種鬥爭方式則至今還未完全糾正,還相當普遍地或多或少地存在著、繼續著。因此,這些組織中的生活仍然是不正常的。我們必須嚴格指出這種偏向,以便在我們的一切組織中徹底肅清它。以便我們的同志不再重複這種錯誤,以便正確地切實地開展黨內的思想鬥爭,推動我們的黨前進。

四關於黨內的無原則鬥爭

同志們!我現在來講黨內鬥爭中另一種偏向——黨內無原則的鬥爭。這種現象在中國黨內是特別普遍與嚴重存在的。在外國黨內雖然也有一種所謂“閒談運動”,但我想還沒有中國黨內這樣嚴重吧。所以我們對這種現象,必須使同志們認識清楚,並採取必要的辦法來對付,否則對黨內的團結和工作上的妨礙是太大了。

什麼是黨內的無原則糾紛與無原則鬥爭呢?我認為黨內的以下幾種糾紛和鬥爭是屬於無原則的,即是離開我們黨與無產階級的革命利益之共同立場和原則的。

第一,有些同志不是站在黨的立場上、整個黨的利益上來提出問題,來和其他同志進行鬥爭,而是站在個人利益或派別利益的立場上提出問題,來和黨內其他同志進行鬥爭。就是說,他們在進行黨內鬥爭中的立場是不正確的。

因此,他們對於問題的觀點、處理方針和辦法,也是不正確的。一切事情的處理,只要對他們個人或少數人有利,他們就贊成、就主張,如果對他們個人或少數人不利,他們就反對、就不贊成。至於是否對黨對革命有利,他們是不管的,或擺在次要的服從的地位。因此,這種人主張什麼或反對什麼,都是沒有原則的,離開黨與革命的原則的,

或者說,他們的原則不是黨的原則與革命的原則,只是他們個人利益的原則。如果每個人都是以自己個人利益為原則的話,那末,各個人的利益和原則必然矛盾,必然相互鬥爭。

比如在你們中間就有人為了ぬ子的問題、馬匹的問題、吃飯穿衣及生病打針的問題、沒有提升自己職位的問題等,曾經發生一些爭論和鬥爭,就是屬於這種個人的無原則的問題。同志們不是從原則上提出ぬ子、馬匹、吃飯、穿衣及打針應該怎樣支配才對黨對大家有利,要黨及學校採取;而是怎樣提出問題,為什麼不給我ぬ子、馬匹?為什麼不給我打針?為什麼不提升我的職位?為什麼不給我好的飯吃?好的衣穿?一切以“我”個人為中心,從“我”個人的立場出發,在黨內造成糾紛,進行鬥爭。那末只要給他個人滿足了,即使支配得再不合理一點,他也可以不管的,

這就是一種無原則的鬥爭。

又比如同志們反對浪費吧,有些同志是站在黨的利益和黨的立場上來反對浪費的,因此他們提出各種違反節約原則的浪費現象來加以批評,並提出節約的意見要黨采齲這是很對的。但另外有些同志就不是站在黨的利益和站在黨的立場上來反對浪費,因此他們就這樣提出問題:某人浪費了多少,某人某人又吃了什麼,穿了什麼,用了什麼……,為什麼我就不能這樣吃,這樣穿,這樣用呢?難道我的資格不老嗎?對黨無功嗎?因此他在反對浪費的口號之下,起來鬥爭了。原因就是別人浪費了,而他自己還沒有浪費到。這也是一種無原則的鬥爭。

比如在皖東,曾經規定在政府機關工作的人員有少量的薪水,於是就有一些同志要求到政府機關去工作,目的就是想自己也要得到這一點薪水。不允許他們去的時候,他們就在反對政府機關人員有薪水的口號之下起來鬥爭了。

他們並不是在原則上提出應如何規定政府機關人員的生活,來加以商討。這也是一種無原則的鬥爭。

第二,有些同志不是為了把黨的事情弄好,甚至是為了把黨的事情弄壞,或其他目的,來在黨內鬧糾紛,進行鬥爭。目的是不正確的。這也是一種無原則的鬥爭。比如有些同志為了個人出風頭,為了個人地位及個人面子,甚至為了報復別人以泄恨,在黨內鬧糾紛,和其他同志鬥爭,以搗亂其他同志的工作和計畫,破壞黨內的秩序與團結,而不顧及當時的情況與條件等,就是屬於這種無原則鬥爭的。

第三,有些同志不是從原則上提出問題要黨採納,或要黨放棄,而只是憑自己的感情與喜怒來提出問題和進行鬥爭,為了一時的痛快,為了發脾氣抒感慨而罵人和泄憤,這也是一種無原則鬥爭。另外有些同志由於他們的經驗與理論水平低,不能從原則上提出問題來爭論,而只是在一些個別的零碎的純屬實際性質的問題上,不涉及原則的當前政策問題上,來和其他的同志作絕不妥協的爭論,但並未涉及到一般的原則問題,因此這也是一種不應堅持的無原則鬥爭。比如,有些同志對於某一次的戰鬥,某一次的行動,某一個鬥爭形式,某一個組織方式等發生相互對立的意見,而不涉及到一般的戰術原則與戰略計畫及一般的行動方針與一般的鬥爭形式組織形式等,各持己見,不停止地爭論下去。他們的問題提得不正確,因此常不能有正確的結論,或是無論怎樣都可以的,因此就常成為一種無結論的清談。

第四,是不擇手段,不依照正當的組織手續來進行黨內鬥爭。在黨內無原則地拉攏或打擊同志;在同志間進行挑撥離間、陰謀詭計及陷害同志等;或者當面不說,背後亂說,對黨不負責任地亂批評亂廣播及造謠、撒謊、誣衊同志等。

以上這些,都是無原則鬥爭。此外,還有一些同志,在原則鬥爭中夾雜無原則鬥爭的若干成分,或者在原則鬥爭的大旗掩護下進行著無原則的鬥爭。另有些同志特別著重地注意某人與某人爭吵,某人與某人的關係不正常等,而不注意他們爭論的實質。

黨內這一切的無原則鬥爭,都是不好的,對黨有害無益的。

同志們又問,什麼是原則?什麼是不涉及原則問題的純屬實際性質的問題?什麼是當前政策問題?以及為什麼在這些問題上不應堅持已見,而應與黨內抱有別種意見的人作必要妥協?同志們!這些問題確是應該弄清楚的問題。

什麼是原則呢?

如果純粹從理論上來講,所謂原則就是事物發展的一般法則。特殊的事物有特殊的發展法則。相同的事物有大體上相同的發展法則。我們所謂原則問題也就是按照事物的一般發展法則作為我們觀察問題處理問題的方法問題。

如果我們觀察問題、處理問題的一般法則有錯,我們的立嘗觀點、方法有錯,那我們觀察問題、處理問題就必然要發生錯誤。如果我們認識某一類問題的發展法則有錯,那末我們處理這一類問題的方法也必然要發生錯誤。所以我們對原則問題是不能馬虎的。如果在原則上發生錯誤,那就不只是會發生個別的錯誤,而會發生系統的、一貫的、一系列實際問題上的錯誤。

什麼是不涉及原則問題的當前政策問題及純屬實際性質的問題呢?這大半是一些個別的問題,是一些日常工作、日常生活中的問題。比如說我們要發動組織民眾是一個原則問題,我們大家都同意,而發動與組織民眾又須集中由民眾團體來領導,部隊也應該協助與參加民眾工作,這些都是原則問題,我們大家都同意,即我們在原則上沒有不同的意見。

但我們有的同志主張將部隊的民運隊及民運部暫時取消,將這些工作人員派到民眾團體中去工作,另有同志則主張部隊的民運隊,不應取消。有些同志主張民眾團體應分為四部辦事,另有同志主張分五部辦事,這些就都是純粹帶實際性質的問題,都不是原則問題。

又比如,我們敵後抗戰,今天的一般戰術原則是分散的游擊戰爭。如果大家對於這一點是完全沒有分歧的話,那末,我們就沒有戰術原則問題上的分歧。但如果有一次由於各種情況的逼迫或者由於對他們特別有利的情況發生,我們某個指揮員打了一次勝利的或失敗的運動戰,那末,這也是不涉及原則問題的個別的實際問題。只要這個指揮員沒有在敵後打運動戰的原則的觀點,那末即使這一次二次戰鬥是錯誤的,也只是個別的錯誤,或者是由於特殊情況的發生,這個指揮員打得並不錯,所以,我們就不要在這些個別的純屬實際性質的問題上來堅持己見,爭個不休。

又比如,在今天我軍裝備條件下,原則上是不應強攻敵人的堅固工事與中心城市的。如果對於這一個原則我們沒有分歧的話,那末某一個工事,某一個城市,因為有特殊的條件,或有特殊的必要,我們去打下來了。這也是不涉及原則問題的個別實際問題。但如果因為打下了這一個工事,這一個城市,就說一切敵人工事與敵占城市今天我們都可以去打,這就成為原則問題了。在內戰時期,曾有同志主張打大城市,指揮紅軍向某些大城市進攻,這就是涉及原則問題的實際問題。因為他們去打這些大城市是在原則上主張紅軍應該向大城市進攻。在這種涉及原則問題的實際問題上,我們不應該在原則上妥協,而仍應在原則上主張不打大城市。

一切具體的實際的問題,常有幾個解決的辦法。由這裡到那裡,常有幾條可走的路。這些辦法,這些道路,對我們當時情況又各有利弊,有的辦法或道路對我們是最有利的,但包含有危險性,為了慎重起見,我們又不如採取次好的辦法或道路。所以在這些具體的純粹帶實際性質的問題上,如果我們發生有不同的意見,只要不涉及到原則上成為問題,我們就要善於妥協,善於讓步,善於接受與同意別人的意見,“善與人同”,然後事情才能暢快地辦理,問題才能爽快地決定;而不應總是堅持自己的意見,總是要別人放棄意見,總是要別人來將就自己,總是要別人照自己的意見辦理,這樣反而要拖延問題的解決,妨害工作的進行,增加黨內糾紛與清談的傾向,妨害同志間的相互團結。這就是為什麼在純粹帶實際性質的問題上,應與黨內抱有別種意見的人作必要妥協的緣故。

由此可知,什麼是不涉及原則問題的當前政策問題、純屬實際性質的問題呢?就是那些不涉及到我們的鬥爭目標及達到此目標的鬥爭方式的問題,就是那些不涉及到我們的戰略及策略的問題,就是那些不涉及到我們的一般立場與具體立場的問題。上面舉過的各種例子,就都是這樣的問題。

總之,我們處理一切問題的總原則,是黨和無產階級戰鬥的利益。一切要服從這個總原則。一切違反這個總原則的主張、意見和行動都是要反對的。各種原則之中,又有大原則與小原則之分,我們的規矩,是部分服從整體,暫時服從長遠,小原則服從大原則。在一切原則問題上的分歧是不能調和妥協的,必須徹底爭論清楚,求得一致。

然而在一切不涉及原則的問題上,就不應死不妥協,就不應過分著重地鬥爭與爭論,否則也要妨礙工作與妨害團結的。

我曾經聽見一個同志說,在黨內鬥爭中只要我的政治主張是“對的”,在組織上即使錯誤一點是不要緊的,是次要問題。因此,他認為在黨內鬥爭中,可以採取各種不合組織紀律的手段向反對者鬥爭。這種說法,這種觀點,顯然是不對的。他把正確的政治路線和正確的組織路線對立起來看,他不知道搗亂黨內的秩序與組織,就是犯了一個最嚴重的原則的錯誤;特別在今天妨害和破壞黨內的團結和統一,就是最大地幫助了敵人,最大地損害了黨與無產階級戰鬥的利益,就是犯了比其他原則錯誤更加嚴重的錯誤。在這裡,在許多原則問題上,我們的同志都要善於比較、善於區別各種原則問題在當時對黨的利害的輕重關係,根據小原則服從大原則、部分服從整體的法則,來決定在什麼原則問題上應暫時讓步不堅持,在什麼原則問題上則堅持不讓步。為了保持黨內團結和統一,有時對於某些關係不大重要、不大緊急的原則問題,我們也是應該和黨內抱有別種意見的人暫時妥協的,暫時不提出這些問題,不在這些問題上堅持爭論,而著重在當時關係重大的緊急問題上,這當然不是原則上的調和與中間路線,而是實際行動上的妥協及服從多數決定。

以上就是關於黨內的無原則鬥爭問題。

黨內無原則鬥爭以及機械的過火的黨內鬥爭,是從哪裡產生出來的呢?它們的根源是什麼呢?這是由以下一些根源中產生出來的:第一,是黨內同志的理論水平一般還很低,許多方面的經驗還不夠,全黨的領袖與中心很久沒有實際地形成,黨在各地方的領袖與中心則至今還很少實際地形成。

第二,黨內小資產階級成份多,小資產階級的急性並瘋狂性,農民小資產階級的報復性,經常影響到黨內鬥爭。

第三,黨內民主生活不正常,同志間客觀地相互商討問題的作風未形成,粗糙地主觀地判斷與處理問題的作風仍然嚴重存在著。

第四,投機分子混入到黨內來、以及某種投機心理在黨內一部分同志中的存在。他們常常為了證明自己的“布爾什維克化”,而故意要“左”一些,以為“左”要比右好點,或者為了打擊別人,以便抬高自己。

第五,托派奸細反革命分子混入到黨內來,利用黨內鬥爭來破壞黨。內奸托派常常在黨的旗幟掩蓋之下故意打擊某些同志,在打擊之後,又要另一個內奸托派分子去吸收這些被打擊的同志作內奸加入托派。

以上這些,就是黨內鬥爭中上述各種偏向產生的根源。

我們的黨從最初就有嚴格的自我批評與黨內鬥爭,這是完全必要的,很好的。在黨內鬥爭中有許多是做得對的,恰當的。因此我們的黨在許多次的黨內鬥爭中都有成績,都使我們黨的理論水平有些提高。不可否認的,這些批評與黨內鬥爭是推動我們党進步的原動力。如果沒有它是不行的。然而我們同樣地不可否認,在我們黨長期的歷史發展中,在過去的黨內鬥爭中,是存在著上述各種典型的偏向和錯誤,在黨內鬥爭中有許多是進行得不正確的。因此,就使我們在過去黨內鬥爭中費去了很大的代價。我們今天就應該注意,如何地來懲前毖後,如何使過去所費去的很大代價不致虛費,如何從研究過去黨內鬥爭的歷史教訓中來求得黨的大的進步。

以更少的代價和痛苦換得黨內鬥爭更大的成績和黨的更大的進步,這就是我們今天從研究中國黨內鬥爭的歷史教訓中所應確定的今後黨內鬥爭的方針。但這就需要我們徹底糾正過去黨內鬥爭中各種偏向和錯誤,需要我們切實地適當地去進行黨內鬥爭。

五怎樣進行黨內鬥爭

同志們!現在的問題已經很明顯了,就是要怎樣正確地適當地來進行黨內鬥爭呢?關於這個問題,聯共黨及各國黨均有很多經驗,中國黨也有很多經驗。列寧、史達林有很多指示,黨中央也有很多指示。關於這些,同志們應該細心地研究,將來在黨的建設課程中還要講的,所以今天不來講那些,我只就中國黨內鬥爭的經驗提出以下一些意見,作為同志們的參考。

第一,同志們首先要了解:黨內鬥爭是一件最嚴重最負責的事,絕不可以草率從事,我們必須以最嚴肅最負責的態度來進行;必須自己首先是完全站在正確的黨的立場上,站在為黨的利益、工作的進步,為幫助其他同志改正錯誤和弄清問題的大公無私的立場上來進行;必須自己首先把事情弄清楚,把問題弄清楚,實行系統的調查研究,同時還必須是有組織地、有領導地、有準備地去進行。

同志們應該知道:只有自己首先站在正確的立場上,才能糾正人家不正確的立場;只有自己是完全正派的,然後才能矯正別人的不正派。所謂“必先正己,然後才能正人。

只有自己首先不動搖,然後才能幫助動搖的人,克服人家的動遙只有自己有正確的原則、正確的理論,然後才能克服人家不正確的原則和不正確的理論。
只有自己對於原則問題具有明確性,才能改正人家的不明確。只有自己了解問題的實際材料更多,更有系統地研究了問題,然後才能給其他的同志並給黨以更多的幫助。

如果有的同志不是這樣,如果自己首先就不站在正確的立場上,沒有把握到正確的原則,沒有按照原則去觀察客觀情況和系統地研究問題,甚至只要有個別的缺點與在某些地方的不夠明確,那在黨內鬥爭中就不能克服人家不正確的東西。如果還要魯莽地去鬥爭,那就可能走到不正確的路上去。

只有客觀的鐵的事實,只有在實踐中已證明了的經驗,只有真理,才能夠戰勝一切。

我們的自我批評與黨內鬥爭,不是為了要削弱黨的組織與團結,削弱黨的紀律與黨的威信,妨害黨的工作的進行;相反的,是為了加強黨的組織與團結,提高黨的紀律與威信,推動黨的工作的進行。因此黨內鬥爭不能任其自流的發展,形成極端民主的現象。在黨內既不能容許家長制的存在,也不能容許極端民主現象的產生。這是黨內生活不正常的兩個極端的表現。

黨內鬥爭,是要用對黨對革命最高的負責態度來進行的。

第二,同志們要了解黨內鬥爭基本上是黨內不同思想不同原則的鬥爭,不同思想不同原則上的對立。思想原則上界限的明確劃分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在組織上,在鬥爭的方式上,在說話與批評的態度上,應該儘可能的不對立,儘可能採取溫和的方式來商討或爭論。儘可能不採取組織手段及做組織結論。儘可能完全採用誠懇坦白的態度,多做正面的教育,去求得思想上、原則上的一致。只有在必不得已的時候,在十分必要的時候,才可以採取對抗的鬥爭方式與組織手段。黨的一切組織,在適當限度內,都有權力對任何堅持錯誤的黨員做組織上的結論,黨的紀律的執行和組織手段的採用,在一定的情況之下是完全必要的。

但是這種手段不可輕易採用,不可濫用。單是在組織上處罰同志多,並不能提高黨的紀律。黨的紀律,黨的統一,主要的也不是靠處罰同志來維持(如果要這樣才能維持,那就是黨的一種危機了)。而主要的是依靠黨在思想上、原則上的真正一致,依靠大多數黨員的自覺性來維持的。

我們只要在思想上、原則上最後弄明白了,如有必要,組織結論是最容易做出來的。我們不要一分鐘可以決定開除某些同志的黨籍,或宣布自己脫黨。

同志中不同思想不同原則上的堅持、對立與爭論,和同志們對於黨的組織上的服從,對於多數與上級的服從,是不可分離的;否則就沒有黨的統一與行動上的一致。同志們決不可以因為在原則上堅持己見,就在組織上同黨對立,就不服從多數或上級,就去自由行動。這是違反黨的基本紀律的。

原則上思想上的對立,和組織上方式上儘可能的不對立,是我們應該採取的黨內鬥爭的正確方法。許多同志的錯誤就在於:一方面沒有思想上和原則上明確的對立與分歧,但另一方面,在組織上和鬥爭方式上又對抗得一塌糊塗,鬥爭得一塌糊塗,爭得面紅耳赤,罵得狗血淋頭,斗得兩方面不見面,仇恨種下很深,然而在他們之間竟找不出原則上、思想上的明確分歧來。

第三,對黨的組織、對同志、對工作的批評要適當,要有分寸。布爾什維克的自我批評,就有布爾什維克的尺度。一切過分的批評,誇大人家的錯誤,濫給別人戴大帽子,都是不對的。黨內鬥爭不是斗得愈厲害愈好,而應有適當限度,應講求適當,“過”與“不及”都是要不得的。

指出與批評別人的錯誤要抓住中心,要著重最重要的問題,給以系統的明確的解釋,才能解決問題。而不要枝枝節節地蒐集人家許多錯誤的現象,及似是而非的事實,簡單給以暴露了事。這會使人感覺你故意找他的錯誤,攻擊和打擊他。

當你們估計或批評某個同志時,你們不應僅僅指出他的缺點錯誤,並當做他的全部,你們還應指出他的成績、功勞、長處和他的正確主張。即使他的主張只有一點或一部分是正確的,你們也必須替他指出,不可抹煞。這樣才能給這個同志以全盤的估計與批評,才能幫助他進步,使他服氣。

適當的批評,適當的態度和適當的方式,反對“過”與“不及”,這就是我們在黨內鬥爭中所應採取的方法。

第四,在黨內外一般地停止鬥爭會的舉行。應從總結工作、檢查工作中來指出各種缺點錯誤。應該首先“對事”,然後“對人”。應該首先把事實弄清楚,把問題弄明白,把錯誤與缺點的性質、嚴重程度、產生的原因弄清楚,然後再指出對這些缺點錯誤的負責人,主要的、次要的由誰負責,而不要首先去追究錯誤的負責人。只要犯錯誤的同志不是有意的,並且真正在了解錯誤,改正錯誤,那我們就應該歡迎,就不應再事斤廳計較。在黨內鬥爭中,對幹部和同志的打擊政策,攻擊別人與打擊別人的政策,不是我們的政策。這和剝削階級對勞動者的鞭子政策、壓迫政策,在本質上是相同的。我們的政策是同志間的互相幫助和互相檢討。

對於某些特別調皮搗蛋、經常違反決定、違反紀律、違****產主義道德的同志,對於他們,原則問題還說不上、也說不通的時候,那末,個別地舉行一些同志審判會,也並不是不可以的,有時也是必要的,但把它普遍化就是不對的。

第五,必須給被批評被處罰的同志以一切可能的申訴的機會。在給同志做鑑定和組織結論的時候,通常均應通知本人,當面做結論。如果他不服,在經過辯論之後,應向上級申訴(一切在處罰後表示不服者,即使他本人不願抗訴,黨的組織亦應代他抗訴)。任何黨的組織,不能禁止任何同志在被處罰後向上級申訴。黨員的抗訴權不能剝奪。一切的抗訴書,任何黨的組織不能扣壓,關於思想原則問題,黨員並可越級直接向高級黨委或中央抗訴。當然,抗訴的同志應該在下面充分說明自己的主張和理由、分歧的意見何在,弄清楚之後,才去抗訴,不能在下面不說,到上面又亂說,矇混上級,企圖取巧。一切案件抗訴之後,決定權即在上級,上級黨委可取消、或減輕、或加重下級黨委對同志的處罰。

同志如果還有不同的意見,在組織上行動上絕對服從多數的條件之下,是有權利保留自己意見的。

一定數量的下級黨委或同志要求上級黨委及領導機關召集適當的會議檢查工作的時候,只要有可能,上級黨委應該召集會議來檢查。

第六,黨內鬥爭與黨外鬥爭有明確的界限,也有適當的聯繫。不要將黨內鬥爭的方式拿到黨外去使用,也不要將黨外鬥爭的方式拿到黨內來使用,更不要利用黨外的力量和條件來向党進行鬥爭與恐嚇。一切黨員要嚴重地注意和警惕,不要使暗藏的托派奸細和反革命分子利用黨內的矛盾和鬥爭來進行破壞黨的活動,一切黨員在黨內鬥爭中,不要被這些分子所利用。這隻有嚴格地遵守紀律及正確地進行黨內鬥爭才能做到。

在黨內,只能允許合法的鬥爭,只能允許思想鬥爭,一切違犯黨章黨紀的鬥爭方式,都是不能允許的。

第七,禁止黨內的無原則糾紛。這須規定以下的一些辦法:(一)一切黨員對黨的領導機關及各個黨的組織,如有意見,只能向相當的黨的組織提出及批評,不允許在民眾中亂說。

(二)一切黨員對其他黨員及黨的負責人如有意見,只能當面批評,或在一定的組織中批評,不允許亂談。

(三)一切黨員或下級黨委對上級黨委如有意見,只能向上級黨委提出,或要求召集會議檢查,或向上級的黨委控告,不允許亂說,或向下級傳達。

(四)一切黨員如果發現其他黨員有不正當的行為及危害黨的利益的行為時,必須向相當的黨的組織報告,不得隱瞞或互相包庇。

(五)一切黨員應提倡正氣,提倡正派,反對邪氣,反對一切不正派的言論與行為。給那些喜說閒話,喜歡廣播,喜打聽人家的秘密,喜造謠言的黨員以嚴重的斥責。黨的領導機關應該隨時通令:禁止黨員相互談論某些一定的問題。

(六)各級領導機關應隨時找那些喜歡說人閒話、喜鬧無原則糾紛的同志來談話,給以糾正及警告或其他處分。

(七)各級黨委應尊重每個黨員提出的意見,應經常召集會議,討論問題,檢討工作,給黨員以充分發表意見的機會。

對於無原則糾紛,應該一般地禁止,不應去判斷是非,因為是無原則糾紛,所以是無是非可以判斷的。

當著我們去解決同志間無原則糾紛的時候,決不要單從糾紛的本身去解決,而應該去檢討與總結那裡的工作,從原則上正面提出那裡今後的任務、工作方針、路線和計畫等。在總結工作,提出任務、方針、路線和計畫中,批評到某些同志的不正確意見,然後徵求同志們的意見;如果同志們還有不同的意見,那就變為原則的爭論,把同志間的無原則爭論引導到原則問題的爭論上來,如果同志們在原則上沒有不同的意見了,就要求同志們在共同決定的任務和方針之下,團結起來,一致為完成這種任務與計畫而鬥爭。至於其他一切的無原則問題,要求同志們拋棄。

總之,應該從總結過去的工作、解決當前的任務、推動當前的工作中去解決無原則的糾紛,否則,無原則糾紛是不能得到解決的。我們決不要用審判官的態度去解決無原則的糾紛,這是無法判斷、無法解決的。如果你判斷不當,雙方都是會不滿意的,糾紛會繼續存在的。

至於某人對某人信任不夠,某人對某人尚有若乾懷疑等等,這些問題一般不應提出來討論,因為討論是無益的。

要解決這些問題,也只有在工作中、鬥爭中、實踐中,才能解決,才能證明某人是可信任的,某人是無可懷疑的。
如果有同志在原則鬥爭中夾雜著若干無原則成分,那末我們只著重和他討論原則問題,無原則問題不應著重去討論,否則就會埋沒原則問題。

如果有同志在原則鬥爭的掩蓋之下去進行無原則鬥爭,那我們一方面應指出他在原則上對的方面,不要“以人廢言”;同時也應適當地指出他的立場和手段的不正確,以免將原則鬥爭引上無原則鬥爭。

總而言之,黨內鬥爭基本上是一種思想上、原則上的分歧和鬥爭。在黨內一切要講道理,一切要講清楚道理,一切要有道理可講。否則不行。道理講清楚了,一切都好辦,都容易辦。我們要在黨內養成講道理的作風。判別各種道理是否正確的尺度,是黨和無產階級戰鬥的利益,是部分利益服從整個利益,暫時利益服從長遠利益。一切道理,一切主張,對於黨和無產階級的戰鬥有利的,對整個黨與無產階級的戰鬥長遠有利益的,都是對的;不利的,都是不對的。無道理可講的鬥爭,講不出道理的鬥爭,就是無原則的鬥爭。不講道理或講不清道理,都是不對的,都不能得到正確的結論,都不能徹底解決問題的。道理講清楚了,最後還不能得到一致的話,那末誰個是違犯黨與無產階級戰鬥的利益,也就清楚了,對於堅持錯誤的同志,採取組織結論就有必要了,問題也就好解決了。為了要講清楚道理,要能講清楚道理,黨內民主就是必要的,平心靜氣互相商討的作風就是必要的。同志們虛心學習,提高理論水準,弄清楚情況,調查清楚事實,細心研究問題等,更是必要的。粗心大意,主觀主義,人云亦云,脫離實際,不查清楚事實,是絕不能講清楚道理的。既不講道理,或講不清楚道理,結果就只有依靠蠻橫,依靠手段,依靠組織上所賦予的權力,甚至依靠欺騙來解決問題,黨內民主就更無必要了;因為黨內民主,就是為了大家來把道理講清楚之後,以便一致行動的。

我在這裡所說的道理,當然不是那些空洞的似是而非的道理,而是那些實際的與被實踐所證明了的真正的道理。

某些知識分子是好講空道理和歪道理的。他們不要事實也可以講一大篇,從地下可以講到天上,這是一種空談、黨八股,對黨對革命是只有害處毫無益處的。所以在提倡講道理的作風中,又必須反對空談和黨八股,提倡那些從實際出發的又是為了實踐的客觀的唯物的道理。就是說,我們的理論是唯物的。

一切要講道理,不講道理是不行的,道理講錯了也是不行的,空談更是不行的。這當然有些為難,但只有如此,才能夠得上布爾什維克。

布爾什維克是明白道理的,是講道理的,是真理的支持者,並且是好好地和別人講道理的一種人,而不是蠻不講理的無理性的鬥爭家。

同志們!這就是我所提出的怎樣進行黨內鬥爭的一些方法。

我們同志應該依照這些方法去進行黨內鬥爭,去反對黨內各種不正確的傾向,去檢查每一個黨員特別是幹部的黨性。使我們的黨在思想上、組織上更進一步地鞏固起來,這就是我們的目的。

劉少奇文集

劉少奇同志是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政治家、理論家,黨和國家主要領導人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元勛,是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劉少奇同志的光輝業績、崇高風範、高尚品德,永遠銘記在全黨同志和全國各族人民心中。
《國家的工業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在慶祝五一勞動節大會上的演說》
《軍隊面臨的新任務》
《關於土地改革問題的報告》
《學習態度和學習方法》
《在北京市第三屆人民代表會議上的講話》
《共產黨員標準的八項條件》
《為更高的共產黨員的條件而鬥爭》
《黨在宣傳戰線上的任務》
《國營工廠內部的矛盾和工會工作的基本任務》
《關於合作社的若干問題》
《在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祝詞》
《加強黨的統一戰線工作》
《為增強黨的團結而鬥爭》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
《提倡節育》
《給張難先委員的信》
《關於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問題》
《關於作家的修養等問題》
《對於文藝工作的幾點意見》
《在全國先進生產者代表會議上的祝詞》
《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政治報告》
《關於中國小畢業生參加農業生產的問題》
《如何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提倡勤工儉學,開展課餘勞動》
《地質工作者是社會主義建設的開路先鋒》
《我國應有兩種教育制度、兩種勞動制度》
《同炭子沖農民的談話》
《當前經濟困難的原因及其克服的辦法》
《在呼倫貝爾盟林業幹部會上的講話》
《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報告》
《關於城市工作的幾個問題》
《目前的經濟形勢到底怎么樣》
《政法工作和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
《加強基層領導,改進工作作風》
《半工半讀,亦工亦農》
《實行固定工和契約工並存的勞動制度》
《試辦托拉斯》
《工人階級在革命中的地位與職工勞動方針》
《廖仲愷先生與工農政策》
《工會工作中的兩個問題》
《論口號的轉變》
《批評“退出黃色工會”的策略》
《用新的態度對待新的勞動》
《肅清關門主義與冒險主義》
《關於白區職工運動的提綱》
《肅清空談的領導作風》
《領導權問題是民族統一戰線的中心問題》
《關於白區的黨和民眾工作》
《爭取全國民主統一與黨在統一戰線中的領導權》
《抗日游擊戰爭中的若干基本問題》
《建立我黨領導下的抗日民主政權》
《獨立自主地領導華北抗日游擊戰爭》
《關於新中國的經濟建設方針》
《堅決粉碎頑固派的進攻》
《論抗日民主政權》
《論黨內鬥爭》
《答宋亮同志》
《克服困難,準備反攻,為戰後建立新中國創造條件》
《關於減租減息的民眾運動》
《華北對敵鬥爭的經驗》
《六年華北華中工作經驗的報告》
《對華中工作的意見》
《清算黨內的孟什維主義思想》
《在陝甘寧邊區工廠職工代表會議上的講話》
《對中央婦委同志的講話》
《論黨》
《目前任務和戰略部署》
《以主要力量建立東、北、西滿根據地》
《加強全國人民的革命大團結》
《在全國土地會議上的結論》
《對華北記者團的談話》
《對馬列學院第一班學員的講話》
《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論共產黨員的修養》
《五四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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