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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省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用教材》](/img/3/480/nBnauM3XwgTO4kDOyMzN3cjMxMTM0cDNzMjNwADMwAzMxAzLzczLwIzLt92YucmbvRWdo5Cd0FmLzE2LvoDc0RHa.jpg)
本書特色:
涵蓋歷年真題 精準答案與科學解析
緊扣最新大綱 前瞻命題與科學預測
圖書目錄
序列之一 《公共基礎知識》考點指南
第一部分 事業單位改革與管理
第二部分 馬克思主義哲學
第三部分 毛澤東思想概論
第四部分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
第五部分 公民道德與職業道德
第六部分 法律
第七部分 管理
第八部分 自然、科技、人文、地理
序列之二 《公共基礎知識》強化訓練
序列之三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考點指南
序列之四 《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強化訓練
部分章節
序列之一 《公共基礎知識》考點指南
第一部分 事業單位改革與管理
第一章 我國事業單位的產生與特點
1.1 我國事業單位的基本概念
在對外交往中,事業單位一詞通常譯為Institution或InstitutionUnit,其意思是“公共機關”或“公共機關單位”。實際上國外並沒有準確的與我國事業單位相對應的名詞,但是有公立公益行政機構的稱謂。
1963年7?22日《國務院關於編制管理的暫行辦法》(草案),將事業單位界定為:“為國家創造和改善生產條件,促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
1965年5月413國家編制委員會制定的《關於劃分國家機關、事業、企業編制界限的意見》(草案)則規定:“凡是直接從事為工農業生產和人民文化生活等服務活動,產生的價值不能用貨幣表現,屬於全民所有制單位,列為國家事業單位編制。
1984年全國編制工作會議印發的《關於INg-院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施行辦法》(討論稿)則表述為:“凡是為國家製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從事為國民經濟、人民文化生活、增進社會福利等活動,不是以為國家積累資金為目的的單位,可定為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
上述三個檔案均為草案或討論稿,前後定義並不一致。1998年國務院發布了《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首次從法律上將事業單位定義為:“國家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199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也對事業單位做了相應規定:“公益性非營利的事業單位是指依法成立的,從事公益事業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教育機構、科學研究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社會公共文化機構、社會公共體育機構和社會福利機構等。”
值得一看的好書(五)
讀書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長才。其怡情也,最見於獨處幽居之時;其傅彩也,最見於高談闊論之中;其長才也,最見於處世判事之際。練達之士雖能分別處理細事或一一判別枝節,然縱觀統籌、全局策劃,則非好學深思者莫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