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國”運動

“造國”運動

“造國”運動是指某些地方的政府機構為了突出政績,不惜斥巨資,建造所謂的“夜郎古國”。盲目樂觀地發展旅遊經濟,是一種現代版的“夜郎自大”行為。對於旅遊經濟,各地之所以敢於大幹快上,關鍵恐怕就在於問責的缺位。基於此,要減少此類盲目的決策與投入行為,除了建立一套監督約束權力的科學決策機制外,最為重要的,恐怕是要明確決策責任、加強決策問責。

簡介

湖南新晃侗族自治縣2010年10月16日宣布,將斥資50億元人民幣打造“夜郎古國”。項目最早明年開工建設,預計2020年完工。

“造國”運動“造國”運動

新晃是湖南省一個不發達小縣,2009年財政總收入才剛剛突破億元大關,打造50億元的“夜郎古國”,讓人多少聯想到那個不太美妙的成語:夜郎自大。
當然,人們決不能低估某些地方官員的能量。市場化時代,他們完全能夠通過手中缺乏監控的權力,與開發商一起製造出各種各樣的奇蹟來。一個明顯例子,近年來各地紅紅火火的拆遷造城運動,雖然製造了高房價和“鬼城”,卻讓不少地方GDP坐著火箭躥升。按照新晃縣新通過的旅遊發展規劃,“夜郎古國”項目規劃用地30平方公里,這也就意味著,不久的將來,一場由政府主導的“造國”運動將不可避免,不知道有多少土地將被徵用,多少居民面臨拆遷,而這一切又能否換來一片旅遊新天地和未來新生活?
“造國”運動正在喚起一場遺址之爭。首先回應的是貴州,貴州方面稱,該省一直將“夜郎”當作他們當仁不讓的文化品牌,而且早有本地專家研究指出:夜郎國首府就在黔北。事實上,圍繞古夜郎的爭論不只在今天,也不全在湘貴之間,多年來西南諸省雲南、廣西等也都在爭奪者之列。

謎團

史料顯示,古夜郎形成於戰國、衰敗於隋唐,涉及地域廣及大西南,又經過一兩千年的歷史演變,由於其歷史原貌與都邑所在史籍少有記載,對於夜郎古國的疆域、中心區域、主體民族、存在時間等問題,學界一直存在爭議。

動機

歷史上,夜郎王的一句“漢孰與我大?”讓世人貽笑千年,“夜郎”一詞在國人在心目中也多少有些負面。當下,各地競相爭搶夜郎,難道是在爭搶名聲不太好的祖宗?當年,國家民政部一位官員去西南考察時,被古夜郎的文化所吸引,誇讚說:如果國酒茅台的無形資產值70億元,那么夜郎這個品牌含金量將高達700億元。這句話足以道出夜郎之爭的根源所在。近年來,夜郎之爭不僅在省與省之間,就是在各省的內部之間,也在打內戰,比如一個貴州省就有遵義、桐梓、石阡、赫章、普安、普定等縣市在爭奪和搶注“夜郎”。
藉助文化品牌推廣地方旅遊本無可厚非,但前提是品牌要真實可靠,推廣者要有真情實意。不難看出,夜郎之爭也和故里名人之爭沒多大區別:都是由政府主導,藉助古人的名義炒作旅遊,表面看爭的是文化,實際上是利益和政績。只是,在沒有定論的情況下,各地打著“夜郎遺址”的名號大興土木、製造人為景點,這些直接間接靠花納稅人錢打造的假古董、偽文化果真能夠招得來遊客?而一旦產生不了經濟效益,將來是否該有人買單?

評論

中國歷史上神秘的三大古國命運各異:樓蘭古國消失在沙漠,大理古國成為著名的旅遊目的地,夜郎古國僅在人們腦中留下一句“夜郎自大”的成語。湖南新晃縣16日宣布,將斥資50億元人民幣重建“夜郎古國”。對於湖南方面的“爭搶”,貴州的文化學者紛紛發文反擊稱:歷史表明,夜郎國首府在黔北。
支持者說:從商業行銷的角度來說可謂合情合理

在發展地方經濟的過程中,推動文化旅遊產業發展本身不是壞事,對此要理性區分,切忌一棍子打死。如果文化旅遊產業並不違背一般倫理,爭議只是緣於文化倫理與商業倫理之間的分歧,我們不妨寬容以對。湖南新晃打造“夜郎古國”的例子其實比較具有代表性。夜郎古國歷史上現實存在,與道德倫理無涉。那么,利用“夜郎古國”這個廣為人知的歷史文化主題把相關資源整合包裝,向外推廣,從商業行銷的角度來說,可謂合情合理。
另一方面,關於新晃是否古夜郎屬地,屬於文化之辯。夜郎古國存在時間較短,且現在文獻較少,難有定論。而新晃稱“古夜郎縣”,原已有之,並非空穴來風,據說費孝通先生亦譽“楚尾黔首夜郎根”。在此情況下,新晃抓住交通開發的歷史機遇,不坐等文化考證的結果,率先以其為“賣點”,包裝並進行商業行銷,也無可厚非。
由此反觀目前古夜郎國的湘黔之爭,其實在情理之中:其爭根本不在文化,而在商業。畢竟,商業開發,資源為王。旅遊文化資源也是稀有產品。對此,我們的建議是,合則兩利,爭則兩傷,兩地理應立足於更巨觀的視野,珍惜已有資源,摒棄地域偏見,聯合開發。
反對者說:重建“夜郎古國”頗有“夜郎自大”遺風

“夜郎古國”是一個旅遊開發項目。新晃縣顯然是指望它帶來滾滾的財源。但這需要多少旅遊收入才能收回投資呀?既然評審會通過了,說明大多數與會者認為經營前景可觀,但這樣的評審結果未必能得到社會的認同。關於“夜郎古國”的所在地,貴州與湖南一直爭執不下,雖然沒有定論甚至永遠都不會有定論,但在大多數人的心目中“夜郎”的屬地在貴州的境內,因此,新晃重建“夜郎古國”首先面臨認同度的問題;加之地處偏遠地區,“夜郎古國”的吸引力也不容樂觀。
不能不追問的是:“夜郎古國”的重建項目經過民主決策程式了嗎?有沒有徵求民意或者經過人大的審議?這個項目的投資規模在新晃縣史上可能是空前的,而且涉及到很多民眾的切身利益,如果不讓當地的民眾參與到決策的過程中,那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
投資建設、文化開發,都要科學規劃、量力而行。要自信,不能自負;要發展,不能冒進。新晃縣對當地夜郎文化影響力的估計可能過高了,對自身的經濟承受力可能也缺乏清醒的認識——這種不自量力的作派,還真有點“夜郎自大”的遺風。
分析者說:50億重建夜郎國,科學決策還是夜郎自大?

50億巨資、30平方公里、4大景觀、20個分主題景區……可以看出,湖南新晃縣這次恐怕是要動真格了。與之相比,參與“中國丹霞”申遺牽頭的湖南新寧縣,其4億元的投入可謂“小巫見大巫”。“中國丹霞”申遺成功後,申遺專家組組長說“花十幾個億拿到6個地方的遺產品牌,花得值”。既然敢投入50億巨資,新晃縣政府恐怕也認為是花得值的。問題在於:這樣的大手筆投入,到底是科學決策,還是“夜郎自大”呢?
新寧縣申遺花了4個億,其2008年的財政收入才剛剛突破2億元。一次申遺就花了兩年的財政收入,這無疑是一場“豪賭”。新晃縣是個少數民族縣,一次投入50億,又相當於多少年的財政收入呢?錢從哪兒來?其他如城市建設、教育、醫療等,是否還有錢投入?是的,這是一場更大的賭局。它賭的,很可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很可能是新晃縣的未來。
權力之所以無限膨脹,根源在於很多時候權責不對等,甚至只有權力而沒有責任,出了問題無須承擔後果。盲目樂觀地發展旅遊經濟,是一種現代版的“夜郎自大”行為。對於旅遊經濟,各地之所以敢於大幹快上,關鍵恐怕就在於問責的缺位。基於此,要減少此類盲目的決策與投入行為,除了建立一套監督約束權力的科學決策機制外,最為重要的,恐怕是要明確決策責任、加強決策問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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