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西族婚俗

納西族婚俗

在舉行婚禮時有冷水淋頭和用酥油茶貼臉的習俗。當新娘子身著盛裝,頭頂大紅布,在伴娘的陪同下來到男家門口時,一位伴娘搶先跑進男家,從水缸中舀一瓢冷水潑在新娘的頭上。伴娘一邊淋一邊用手搓揉新娘的頭髮,連喊數聲“大吉大利!”。

簡介

納西族婚俗納西族婚俗

結婚前一天,新郎家是一片忙碌,布置沿房堂屋,扎搭彩棚,到處張燈結彩,寫貼婚聯等,同時要殺豬宰羊,掛一紅紙或紙綢裹扎的篩子,上插三枝柳箭,並寫"麟麟在此"四字。以阻白虎。新床由媒人和新郎佼母安置,並請一祖父母、父母健在的小男孩當晚陪新郎睡在新床上壓床。第二天,新郎由媒人、親友等陪同,前去女方家接親,並備一空轎或馬匹,在歸來時讓新娘乘、騎,同時帶去酒席兩桌和其他部份禮品。到達女方有門口時,接親的隊伍高奏喜樂,連奏三次後,女方的大門敞開,接親者才得以進入,隨後受到熱情的接待。

一般在午時前後,男方接親的女伴把新娘抱入轎中。這時,新娘使勁掙扎,一副不願去的樣子。經安慰和勸說,才告別父母和親友,由舅舅、叔叔、妹妹等陪同乘轎或騎馬上路。新娘來到男方家門口,可男方家的門是關閉的。這時,送親的人們在門口譏唱納西調子,讓男方家開門,金駝子來不來?銀駝子來不來?女方家的人在門外唱道:"金駝子來了,銀駝子來了,快快開門。"一番對唱後,大門開了,新娘新郎要雙雙從紅紙糊的馬鞍上跨過去,才能進入大門。這時,東巴要念經,同時在新娘的腦門上點幾滴酥油或潑點清水,表示新娘已是男方家的人了。新娘進屋後,要送公婆各一雙鞋。這時,送親者故意把新娘送給新郎的鞋丟到新床底下的深處,讓新郎彎腰將芏撿出穿上,這種習俗稱為換腳鞋。接著舉行拜堂儀式。新郎新娘先拜天地,祖先和公婆,再拜見家族中的長輩,接著夫妻互拜。

拜堂時,新娘手握鹽巴,新郎手持一個茶水罐。拜畢,新娘要象徵性地看一下陪嫁的紅櫃,鎖上後把鑰匙隨便在紅櫃一丟,孩子們頓時爭搶起來,因為夜班搶到角匙,誰就可以向新娘贖喜糖。傍晚晚時分,在新房裡擺上由女方家帶來的酒席,新娘新郎由幾個孩子陪同共進晚餐,其餘賓客則由男方家盛情宴請。晚上,青年男女可以去鬧房,可以歡聚在一起跳納西舞,納西東巴們則一刻不停地唱(結婚調),充滿了熱烈、歡騰的氣氛。

這一天,女方家也同時宴請親友,請東巴唱(嫁女調)。 第二天,婆婆要親自端來並餵新媳婦一碗蓮子粥,一碗麵條,以示對新娘的關心。這一天,還要舉行認親儀式,即把男主家族中的人全部請來,按長幼順序,讓新娘一拜見。長輩們也向新娘致以祝福,並送新娘見面禮物。第三天為回門。新郎新娘要帶禮物回到女方家。一一拜見女方的父母、舅舅、叔叔、伯伯等長輩,並同他們共同進餐。按習俗,不管路途多遠,新婚夫婦要當天返回男方家。第四天,新娘由小姑等陪同,上街買魚、蔥和松明等東西,分別表未魚水之情、照亮前程和孩子聰明等含義。婚禮結束後,還要舉行送喜神的儀式。如果你到麗江去旅遊,千萬百萬莫錯過了參加納西族婚禮的機會。

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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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女神找愛人

雲南四川的交界處瀘沽湖邊,有座獅子山。傳說,獅子山是一位女神,這位女神不僅主宰著這個地區糧食收成的好壞,而且還影響著女子的戀愛、婚姻和生育。居住在這個地區的納西族人民用最隆重的儀式祭祀女神。

每年夏曆二十五日,納西族青年男女,都穿著民族服裝,到獅子山祭祀女神。在獅子山,男女青年相互接觸,尋找自己的意中人。在獅子山物色愛人,被認為是吉利的事。據說,姑娘和小伙子在祭祀女神的獅子山戀愛,將來女神一定會成全他們。

冷水潑新娘

雲南麗江的納西族,在行婚禮時有一種冷水淋頭與用酥油貼臉的習俗。 當新娘子身著艷裝,外罩紅大褂,頭蒙紅頭巾帕,在伴娘及其他送親隊伍的陪伴下,來到男家門前時,伴娘當中的一位便搶先跑到男家,舀一瓢冷水潑在新娘子的頭上。伴娘一邊淋一邊用手揉搓新娘的頭髮,吶喊:“大吉大利”。連喊數聲,潑水淋頭儀式便告結束。

冷水淋頭之後,新郎新娘便雙雙在祖堂前艷下,東巴(巫師)便取來兩塊碗口大的酥油,切成兩片,分別貼在新郎新娘的前額。貼好之後,東巴即領唱“媒歌”,主人提壺,逐個向客人敬酒、打鑼、上茶。但是,新郎新娘都還得長跪在地,任憑額上酥油熔化成油花,弄得酥油滿面,油汗齊流。長長的“媒歌”唱完之後,東巴才會“開恩”讓一對新人站立起來,揩油洗臉。

奇異的女性王國

雲南和四川的交界處,生活著四萬多的納西族摩梭人,那裡是個奇異的“女性王國”。這個民族的社會和家庭基本上仍是女權制。 每當暮色降臨,就能看到一些男子在匆匆忙忙趕路,他們是到女“阿注”(朋友)家宿夜去了。有的“阿注”就在同村,有的要趕幾十里路。待到第二天天剛亮,男子再返回自己的母系家庭,跟母親和姐妹一起勞動,這種形式稱為“走婚”。

結交“阿注”,一般是男子採取主動,取得對方同意後,夜晚就可以登門住宿了。當然,也有女子主動的,但會被人取笑。男子常去女“阿注”家,幫助乾點活,生育的子女,歸母親撫養。子女長大後,跟父親也有來往,但是父親和他們的子女之間,彼此不承擔權利和義務。作為“丈夫”或“父親”的男子,祗是女子原母系家庭的較親密的“客人”而已。 締結“阿注”不受門第、財產的限制,全憑雙方自願。所排斥和禁止的,祗是母系血緣的近親。同父異母兄弟姐妹和姑表兄弟姐妹之間結交“阿注”並不遭到非議。舅母與甥男,叔叔與侄媳結交“阿注”,祗要雙方不屬於同一母系血緣,都不受輿論譴責。

“阿注”的關係不是專一的,因此必然是不穩定的。一般來說,青年男女同時結交七 八個“阿注”的情況是常見的。其中有一個是固定的,其他是臨時的,男女進入中年和老年,“阿注”的數目逐漸減少,到後來就通常祗跟一位“阿注”交往了。

同浴選“阿注”

雲南的永寧納西族,居住在風景秀麗的瀘沽湖畔。按照他們的習俗,女孩子到十三歲,在家裡特設的“女柱”旁邊舉行穿裙儀式後,就可以自由選擇配偶。無論是在天然浴池男女同浴時,或是婦女們在村外集體織麻時,以及姑娘獨在“繡樓”時,都可以自由選取,物色“阿注”,也就是找同居的對象,而不受世俗輿論的譴責。

納西族有一種古老的習俗,在節日聚會或偶然邂逅,一群青年男子可以向一群青年女子齊呼“阿嘿嘿 ”如果女子同意結交,即以“阿嘿嘿”回答。男群中便推出一名代表,帶上信物如腰帶、頭帕等,去和女子接話,並介紹每件信物的主人。若得女子同意,便回以信物,就算有了阿注關係,男子隨時可以到女子家中去住。

最為有趣的是,他們在溫泉洗浴時,不僅男女在眾目睽睽之下同池沐浴,互相嬉戲,而且入夜之後,成年男女各自選擇喜愛的異性,雙雙於溫泉附近就地同居。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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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瀘沽湖邊的納西族的一支:摩梭人,實行的是“阿夏”婚。“阿夏”是摩梭語,意為親密的情侶。“阿夏”婚有兩種形式,即阿夏異居婚與阿夏同居婚。阿夏異居婚也叫“走婚”,其特點是男不娶、女不嫁,建立阿夏關係的男女雙方,各自住在自己的母親家生產生活,只是男方暮來晨往,僅在女方家過夜。所生子女一律由女方撫養,其生父與子女不在一個家庭生活,男子與女方在生產、生活、財產上沒有必然聯繫,男子無法定的撫養子女的義務,但生父可與子女經常往來。男女雙方一生可以結交多個阿夏,但不可同時結交兩個,只有跟一個終止了阿夏關係後,才能結交另一個。阿夏雙方結合自願,離異自由。阿夏關係保持的時間因人而異,一般年輕時不大穩定,中年以後日趨固定,甚至保持終身,但無論保持多久,男女雙方都各居母家。任何一方不願再保持關係,或女方閉門不納,或男方不再登門,阿夏關係即可解除。另一種阿夏同居婚特點是男女雙方各居一家,或是男到女家,或女到男家,共同生產生活,養育子女。這種婚姻同樣以情為主,自願結合,離散自由,雙方一旦終止關係,各自回自己原來的家,其家庭成員都會歡迎她(他)回來,子女問題也由雙方協商解決,不會引起雙方的衝突。另外,摩梭人地區也有部分實行一夫一妻制婚姻的。但有不少摩梭人實行的是“阿夏”婚,絕大多數家庭為母系大家庭。家庭成員的血統完全以母系計算,財產按母系繼承。這種家庭的特點是家庭中男不娶妻、女不出嫁,無翁婿、婆媳、妯娌、姑嫂等關係,家庭權力分工形式為舅掌禮儀母掌財,家庭和睦、尊老愛幼,極少分家現象。家庭人口一般在20人左右。
女兒國里的走婚奇俗
摩梭人在進行田間勞作、上山放牧、趕集過節時,都是男女結交阿注的好機會。比如:秋天打場時,男女各自站成一排,揮動連枷打稻穀,而且合著連枷的節拍唱歌。這時,男子也為自己物色意中人,如果他看中了哪個女子,就會放下連枷,突然跑上前去搶走女子的毛巾、頭帕或者腰帶。如果女的不要回自己的東西,就說明他們兩個可以結交阿注了。
男女結交阿注時,通常要經過雙方私下或托人交換禮物來確定關係。有時雙方交換隨身的首飾;有時女子給男子贈送自己親手做的鞋墊或腰帶,男子則回贈她一條圍巾或首飾。還有一部分男女互換禮物的方式會很莊重,男子通常請一位自己信賴的人,帶上新衣服、裙子、茶葉等禮物到女方家互換禮物。送禮的人到了女方家後,向女方的母親說明自己的來意。母親徵求女兒的意見後,才能做出收不收禮的決定。男女一旦交換了禮物,就成了阿注情侶。晚上,男子就可以到女方家走婚了。
起初,男子在走婚時還得避人耳目,要按照事先約定的暗號,去女家敲門或往房上扔東西。這時家裡的大人和其他姐妹都不會幹涉這件事,有的還主動迴避。約會的女子則會下樓開門,接待自己的阿注。第二天天亮之前,男子就要匆匆離去,返回自己家。兩個人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後,感情已比較深厚。此時若女方家人表示歡迎男子,他們就可以公開彼此的阿注關係。這時,按照當地風俗,男子要給女阿注贈送上衣、頭帕、鞋等東西,還要給女子的母親和舅舅送一些鹽巴、茶葉作為見面禮。送過禮之後,男子可以公開到女方家,有的甚至帶著生活用品住到女阿注的房間。但是,依照當地的習慣,男子還必須在早上離開,回到自己母親家裡勞動和生活
在摩梭人中,也有不少男子在開始的時候就公開走婚。這些男子在首次去女阿注家時,必須帶上自己信賴的一個朋友,隨身攜帶著給女阿注的衣裙和一些茶、糖等禮品。男子到女方家後,女方家人要盛情款待,把男阿注帶來茶和糖的一部分拿出來祭祀自己的祖先,一部分送給村里人,並且向親族宣布自己家的女兒有了男阿注。當天晚上,男子在女方母親或姐妹的帶領下,來到女阿注的臥室。女阿注在自己的房裡用酒招待男阿注。男阿注在走訪之初,需要迴避女方家的兄長、舅舅等男性,隨著時間的推移,他們結交阿注的事情完全公開後,雙方家庭就成了親家,男子也就不再迴避女方家的男子了。每逢節日的時候,兩家人還要相互送禮拜訪,遇到其他什麼事則互相幫忙,如果對方家裡死了人,親家還必須去奔喪。如果男阿注要出遠門,女方家裡還要在篾制禮品盒內裝一些雞蛋香腸、豬膘肉等,送到男阿注家裡去。
男女經過走婚生了小孩的第二天,女方家人就要為孩子取名,然後帶上向神靈和祖先供奉的食物和甜酒等,到男阿注家道喜。這時候,男方家的女家長就派一個女子帶著豐盛的食物去看女阿注。孩子滿月的時候,男方家要殺豬宰羊,準備好酒席,到女方家舉行隆重的滿月酒儀式,招待女方村裡的父老鄉親。阿注走婚所生的孩子,全部都隨母親住在一起,並且隨母姓,由家庭中的母親、舅舅或姨母共同撫養。因為男阿注不是女阿注家的成員,所以他沒有撫養孩子的義務,但在生產勞動和經濟方面要給予一些照顧,還要經常看望和幫助孩子。
男女之間維持阿注關係的時間長短不一,短則幾個月,長則幾年甚至十幾年,他們一般是合則聚,相互不合就解散關係。由於男女阿注都住在自己家,男女阿注之間,在經濟上互不依賴,在關係上誰也不屬於誰,這使阿注之間的關係變得很不穩定。而且在地域上,男女阿注的距離越遠,關係就越不穩定,所以大多阿注走婚都在鄰近的村子間進行。
在男女阿注中,有從一而終者,但是大多都結交過幾個或者多個阿注。男女在青壯年時期,都擁有一個穩定的阿注,同時又擁有幾個臨時阿注。一些美貌的女子,有十幾個乃至上百個男阿注,她們還以此作為炫耀自己的資本。女子的母親和兄弟姐妹也以此為榮,因為他們可以從走婚的阿注那裡得到新衣服、鹽巴、茶葉和錢財等禮品,而且在農忙的時節,還能多一些幫忙的勞力。男女阿注到了中年時,通常會找一個公開而長期固定的阿注,過比較穩定的生活。
阿注雙方結交過程中,如果發現對方品性不好,或者兩人之間的感情破裂,他們就可以解除阿注關係。因為不需辦理手續、不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的歸屬等問題,所以解除阿注關係時很自由,雙方也不會引起爭執和糾紛。男方不想維持阿注關係了,就請人捎個口信通知對方,兩人開始終止阿注關係;有的只說一聲自己不來就可以了;有的則不再到女家走婚,或把行李帶走,他們的關係也就自然解除。女方不願維持彼此的阿注關係,就直接告訴男方不要再來了,或者在男阿注來了之後,拒絕與他同房,也可故意躲到別人家裡,男方就不會再走訪了。

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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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

納西族青年男女由於戀愛自由,因此,婚前大多數有了自己的意中人和心上人。但是根據傳統婚姻,得由父母來包辦,而父母又講究門當戶對等,因此,不徵求子女意見,不讓有情人成眷屬的情況時有發生。這種現象尤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特別突出,因此,父母不同意結婚的戀人往往採取逃婚和徇情的方式表示反抗。有的相約逃到偏僻的地方去隱姓埋名,安家落戶,待若干年後再返回原籍;有的乾脆就永遠定居在外,不回原籍;有的反抗方式更為慘烈,即雙雙殉情。殉情的方式有跳水、滾山崖、自焚、自縊、服毒等。他們相信,人世間不能成婚,只有死後到"玉龍第三國"永遠相守,才能有美滿幸福的生活,這種情況,直到20世紀五六十年代還時有發生。隨著歷史的變遷和人們觀念的改變,現在,納西族青年男女的婚姻完全由父母包辦的狀況有了很大的改變,逃婚和殉情已成了令人喟嘆的歷史。
聚居在麗江地區寧蒗彝族自治縣瀘沽湖的摩梭人,其婚戀習俗帶有明顯的母系制特點。男女雙方建立婚姻關係後,各居母家,分別屬於兩個家庭,終身如此。這種婚姻關係在當地稱為走婚,又被稱為阿廈(摩梭語,意為伴侶)婚姻。通常是男子夜晚到女子家住宿,次日黎明時返回自己的母家,與母家的家庭成員一起生產和生活。所生子女由女方家撫養,在傳統習慣上男子沒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和責任。這種婚姻關係結合自願,解除自由,維持時間的長短視男女雙方的感情而定,有的幾個月,有的數年或幾十年,有的一輩子都保持。這種婚姻關係的男女雙方雖不在同一家庭,但都是建立在愛情生活基礎上的。這種婚姻沒有法律的保障,完全靠感情和傳統的道德觀念去維護。只要男女雙方不願再做阿夏,不需辦任何手續就可以解除這種婚姻關係。雙方分手後,男女雙方都可以去結交新的阿夏,任何人都不會去干涉和提出異議。
摩梭男女一般到了十八九歲,就開始結交阿夏。他們主要通過勞動、節日、廟會、趕街等活動來物色對象,以求建立阿夏關係。
他們結交的方式常見的有:如果一方喜歡上另一方,就可以搶對方的一件東西作為試探,如果對方默許,甚至熱情相待,就是表示同意,雙方從此就可以結交成阿夏了。如果對方態度嚴肅,要求歸還搶走的東西,那就表示不同意,這一方就只好作罷。
以歌聲結交阿夏,這在阿夏婚姻中占有重要地位。這種結交方式尤其受到青年男女的喜愛。青年男女在喜慶節日,田間勞動、上山砍柴、下湖捕魚或夜晚聚會時,都會唱起優美動聽的摩梭情歌來尋找和試探意中人,結交阿夏。因此,在摩梭地區,這種阿夏情歌非常豐富,也非常精彩,常常引起文化工作者和遊客們的極大興趣。
投石試探也是結交阿廈門的一種方式。每當夜幕降臨,小伙子會悄悄來到自己喜歡的姑娘家屋家,撿一塊石子扔到姑娘住的木楞房上,然後耐心地等待和觀察動靜。姑娘聽見石子落在房頂上的聲音,知道有小伙子來拜訪,便透過窗戶和門隙去觀看,當覺得小伙子中意時,便熱情地打開房門讓小伙子進來。如果姑娘不願意,就不會去開門。小伙子左等右等,見沒有動靜,只好作罷。
跳鍋莊結交阿夏:青年男女聚會時,喜歡圍著篝火跳鍋莊。熊熊的火光中,青年男女圍成一圈,邊唱邊舞,盡情地歡樂,這時候,準備向姑娘求愛的小伙子會突然插到姑娘邊,一邊跳舞,一邊用拉著姑娘的手一松一緊地變化著力度,讓姑娘被拉的手感受到愛的信息。姑娘心裡明白,如果她也喜歡小伙子,願意和他結為阿夏,她的手也會用一松一緊的力度變化來回應小伙子,如果姑娘不願意,就不會有任何反應,仍舊跳她的鍋莊,小伙子幾次求愛不成,就只好另外物色對象。
男女雙方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結交為阿夏後,起初是秘密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和感情的加深,兩人之間的關係就會逐漸公開。到了阿夏關係比較穩固時,男方到女方家時,可以與女方的家庭成員閒談,農忙時幫女方家做農活,逢年過節時給女方家送點禮物,或可以給子女一些錢物等。摩梭人的傳統習俗規定,凡五代以內的直系親屬的後裔禁止結交阿夏,此外都可以結交,且不受等級、民族的限制。
解除阿夏婚姻的方式很簡單,只要女子閉門不納,或男子不再登門訪宿,以及捎個口信給對方,阿夏婚姻就算結束了。也有阿夏關生活費發展為男女雙方正式建立家庭和正式結婚的,但這在摩梭人中畢竟只是少數。
婚俗:
結婚前一天,新郎家也是一片忙碌,布置沿房堂屋,扎搭彩棚,到處張燈結彩,寫貼婚聯等,同時要殺豬宰羊,掛一紅紙或紙綢裹扎的篩子,上插三枝柳箭,並寫"麟麟在此"四字。以阻白虎。新床由媒人和新郎佼母安置,並請一祖父母、父母健在的小男孩當晚陪新郎睡在新床上壓床。
第二天,新郎由媒人、親友等陪同,前去女方家接親,並備一空轎或馬匹,在歸來時讓新娘乘、騎,同時帶去酒席兩桌和其他部份禮品。到達女方有門口時,接親的隊伍高奏喜樂,連奏三次後,女方的大門敞開,接親者才得以進入,隨後受到熱情的接待。一般在午時前後,男方接親的女伴把新娘抱入轎中。這時,新娘使勁掙扎,一副不願去的樣子。經安慰和勸說,才告別父母和親友,由舅舅、叔叔、妹妹等陪同乘轎或騎馬上路。
新娘來到男方家門口,可男方家的門是關閉的。這時,送親的人們在門口譏唱納西調子,讓男方家開門,金駝子來不來?銀駝子來不來?女方家的人在門外唱道:“金駝子來了,銀駝子來了,快快開門。”一番對唱後,大門開了,新娘新郎要雙雙從紅紙糊的馬鞍上跨過去,才能進入大門。這時,東巴要念經,同時在新娘的腦門上點幾滴酥油或潑點清水,表示新娘已是男方家的人了。
新娘進屋後,要送公婆各一雙鞋。這時,送親者故意把新娘送給新郎的鞋丟到新床底下的深處,讓新郎彎腰將芏撿出穿上,這種習俗稱為換腳鞋。接著舉行拜堂儀式。新郎新娘先拜天地,祖先和公婆,再拜見家族中的長輩,接著夫妻互拜。拜堂時,新娘手握鹽巴,新郎手持一個茶水罐。拜畢,新娘要象徵性地看一下陪嫁的紅櫃,鎖上後把鑰匙隨便在紅櫃一丟,孩子們頓時爭搶起來,因為夜班搶到角匙,誰就可以向新娘贖喜糖。
傍晚晚時分,在新房裡擺上由女方家帶來的酒席,新娘新郎由幾個孩子陪同共進晚餐,其餘賓客則由男方家盛情宴請。晚上,青年男女可以去鬧房,可以歡聚在一起跳納西舞,納西東巴們則一刻不停地唱(結婚調),充滿了熱烈、歡騰的氣氛。這一天,女方家也同時宴請親友,請東巴唱(嫁女調)。
第二天,婆婆要親自端來並餵新媳婦一碗蓮子粥,一碗麵條,以示對新娘的關心。這一天,還要舉行認親儀式,即把男主家族中的人全部請來,按長幼順序,讓新娘一拜見。長輩們也向新娘致以祝福,並送新娘見面禮物。
第三天為回門。新郎新娘要帶禮物回到女方家。一一拜見女方的父母、舅舅、叔叔、伯伯等長輩,並同他們共同進餐。按習俗,不管路途多遠,新婚夫婦要當天返回男方家。
第四天,新娘由小姑等陪同,上街買魚、蔥和松明等東西,分別表未魚水之情、照亮前程和孩子聰明等含義。婚禮結束後,還要舉行送喜神的儀式。

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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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寧納西族自稱“摩梭”。他們直到今天,在婚姻家庭方面仍保留著母系制遺俗。在以往典型的摩梭人家庭結構中,只有母親血統的親人——外祖母及其兄弟姐妹、母親及其兄弟姐妹、母親的親生兒女以及母親姐妹的親生兒女,生身父親被視為外人。在家庭生活中,婦女的地位顯赫,家長由長輩高的婦女擔任。她還是家庭中宗教祭祀活動的主持人。家庭的血統世系按母系計算,財產也依母系原則繼承。
與這種母系家庭相適應的婚姻制度,人們習稱為“阿注”婚。“阿注”意為“朋友”、“伴侶”。這種婚姻的主要特點是:男不娶、女不嫁。凡屬不同母系血緣的青年男女都可根據自己的喜好和意願挑選心上人,只要彼此樂意,便互贈手鐲,腰帶一類的禮物,並開始過起了偶居生活。由於他們分別在兩個家庭里生產、生活,所以男子要在夜幕降臨後才去女家訪宿,次日清晨又匆匆返回母家。同居所生的子女,姓母親姓氏,並歸母親家庭撫養,男子對子女們沒有任何權利和義務。由於這種婚姻家庭沒有經濟等方面的必然聯繫,所以男女雙方的離異十分自由,只要女方拒絕來訪或男子停止訪宿,“阿注”婚便宣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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