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靴

皂靴,古代官吏士人穿的黑色靴子。有皮、布兩種料子的。靴,是一種長筒鞋,原為胡人履。


解釋

1.亦作"�o�Y"。
2.黑色高幫白色厚底的鞋子�o舊時官紳所穿。

歷史

後唐馬縞《中華古今注》卷上說:“靴者,蓋古西胡服也。昔趙武靈王好胡服,常服也。其制短革幼(原文為)黃皮,閒居之服。”隋唐時期,靴已十分流行。《唐書·車服志》載:“初隋文帝聽之服,以赭黃文綾袍、烏紗帽、折上巾、六合靴,與貴臣通服。”又明田藝衡《留青日札》稱:“烏皮六縫,靴也,唐有此名,故曰:高力士終以脫烏皮六縫為深恥。”至元朝,靴被定為百官公服,以皂皮為之。(見《元史·輿服志諺》一)。
明朝以後,皂靴之制沿用,亦作公服。明葉子奇《草木子》謂明代“其幞頭皂靴,自上至下皆同也“(卷三下)。明末清初葉夢珠《閱世編》卷八稱:明代職官公服,“則烏紗帽,圓領袍,腰帶,皂靴”。舉人,監、貢、生員同帶儒中,腰束俱藍絲綿條,“皂靴與職官同”。清趙翼《陔余叢考》卷三十一“著”條也說:“按明史,洪武初定製朝服祭服,皆白韈(襪)黑履,惟公服則用皂靴,故有賜狀元朝靴之制。洪武二十五年,令文武官父兄子弟及婿皆許穿靴,校尉力士上直(值)穿靴,出外不許。庶人不許穿靴,止許穿皮扎革翁(原文為)。北地苦寒,許穿牛皮直縫靴。”復檢《明史·輿服志》,其說大抵不誤。
清朝滿族本善於騎射,故男子一般都穿靴子。人關後則規定,官吏許穿方頭靴,民間男子一律穿尖頭靴。
明清小說,時寫及穿皂靴。《水滸》第七回說林沖裝束:“頭帶一頂青紗抓角兒頭巾,腦後兩個白玉圈連珠鬢環,身穿一領單綠羅團花戰袍,腰系一條雙獺尾龜背銀帶,穿一對磕爪頭朝樣皂靴,手中執一把摺疊紙西川扇子。”又第八回謂高太尉心腹人陸謙:“頭戴頂萬字頭巾,身穿領皂紗背子,下面皂靴淨襪”。這大約寫的都是宋人裝束。《儒林外史》則多敘明士人著裝。第二回:“周進看那人時,頭戴方巾,身穿寶藍緞直裰,腳下粉底皂靴。”這是新中科的王舉人。三回說范進剛得知中了舉,張鄉紳便“頭戴紗帽,身穿葵花色圓領,金帶皂靴”來拜訪。十九回里那潘三穿的,卻是一雙“蝦蟆頭厚底皂靴”。《金瓶梅》里的西門慶腳下有時是“細結底陳橋鞋“(二回),有時是“粉底皂靴”(五十九回),不過做了官以後,則常穿皂靴。《紅樓夢》里直接說皂靴的極少見。第三回說賈寶玉“登著青緞粉底小朝靴”,未知是否就是皂靴。

中國民風民俗大辭典(服飾類)

中華民族是世界上經濟、文化發展最早的民族之一。這一偉大民族,在黃河,長江流域遼闊的土地上,長期繁衍生息所創造的民族優秀文化,是他們智慧的結晶。作為炎黃子孫,繼承和弘揚這份優秀的文化遺產,有助於振奮民族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有助乾培養愛國王義情操,增強民族的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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