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是暴力的象徵,鑽石是美學的代表,但暴力與美學,往往相伴而生。就如硬幣的兩面,陰暗面以血腥印刻,光明面以美學雕琢。雖然看似風馬牛不相及,但當軍火商與珠寶商相遇時,便往往能誕生出璀璨奪目的藝術精品。儘管柯爾特發明了實用左輪手槍,並一度被美國人視為手槍的象徵,但時至今日,史密斯威森公司(Smith & Wesson)才是美國最大的手槍製造商。它由賀拉斯•史密斯(Horace Smith)與丹尼爾•威森(Daniel B. Wesson)於1852年創立於康乃狄克州小城諾維奇(Norwich),現今總部位於麻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19世紀後期,史密斯威森的左輪手槍頗受推崇,與柯爾特公司齊名,甚至還有後來居上的趨勢。
▲史密斯威森“火山連發手槍”
賀拉斯•史密斯與丹尼爾•威森創立公司之初,共同研發了一種新式連發步槍,稱作“火山連發步槍”(Volcanic Repeating Rifle),並為之設計了配套的彈藥,於1854年獲得專利,稍後還研製了“火山連發手槍”。史密斯和威森公司因此在1855年一度更名為火山連發武器公司,出售給了美國企業家、政治家奧利弗•溫徹斯特。1856年,隨著柯爾特左輪手槍專利到期,史密斯與威森聯合柯爾特公司前員工羅林•懷特,共同設計出了使用定裝彈藥的改良轉輪手槍(即口徑5.56毫米的史密斯威森1型,早期柯爾特左輪手槍使用分裝彈藥,裝彈極其繁瑣),並重新成立了屬於自己的史密斯威森公司。
▲1856年史密斯威森1型小口徑左輪手槍
隨著美國內戰爆發,由於衝突雙方各軍階的戰士都私下購買了這種左輪手槍以自保,史密斯韋森公司的產品變得大受歡迎。1860年對手槍的需求非常之大,以至於史密斯和威森型左輪手槍的訂單甚至超過了工廠的生產能力。二人隨後擴充了生產設施,並開始試驗新式彈藥設計。在1870年,該公司又推出了一種更加大型的左輪手槍,口徑為11毫米(0.44英寸),重約1.3公斤,被稱作史密斯威森3型。這把威力巨大的手槍的推出奠定了公司在槍械市場的領先地位,它一直生產到1915年。
▲1875年美國蒂芙尼出品的布賴恩特銀花瓶
史密斯威森自創始至今一直是手槍界的翹楚,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生產了110萬支手槍以供應盟軍需求。除了手槍外,該公司也擁有一些如步槍、輕機槍或霰彈槍之類的其他槍枝產品,或以商標授權的方式推出包括刀械、手銬、手電筒在內的諸多周邊產品。其製造生產的產品遍布各階層,並深獲各方青睞。




19世紀後期,史密斯威森與蒂芙尼,決定強強聯手,推出了一系列由前者製作手槍,再經後者裝飾美化的“跨界”精品,並深刻改變了美國槍械市場的面貌。
紐約大都會博物館便收藏著一批史密斯威森與蒂芙尼合作的手槍。武器盔甲部主管介紹說:“迄今為止,這些手槍沒有沾染過一滴血,這裡收藏了七支此類槍枝,它們的生產象徵著美國製造業的實力,這些技術的使用無人匹敵。” 這批手槍經史密斯威森公司生產出廠後,被送到蒂芙尼公司進行美化。蒂芙尼以自己拿手的白銀對手槍裝飾,有的甚至鑲嵌了鑽石或採用象牙包裹槍柄。這些武器理論上仍可發射實彈,足以致命,但它們顯然並非被設計用來作戰的。這些手槍,連同蒂芙尼公司同期生產的一些裝飾華麗的刀劍,部分被作為獎品授予了內戰和美墨戰爭中的表現突出的美國軍官和顯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