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文學獎

齊魯文學獎是經省委宣傳部批准、省作家協會設立的一項具有綜合性、權威性的省級文學獎項。該獎的設立,結束了我省沒有省級文學獎的歷史,在省級文學大獎的層面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齊魯文學獎評獎內容包括長、中、短篇小說、詩歌(包括散文詩)、散文(包括雜文)、報告文學,兒童文學、文學評論、文學理論等九項文學創作、研究獎和一項文學編輯獎。這些獎項基本上與中國作家協會設立的文學獎項相呼應,使山東省振興文學事業的措施更加完善。
齊魯文學獎每三年評選一次。這次評獎的範圍是1999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日期間公開發表、出版的文學作品、文學評論(理論)和文學編輯從業人員。有31個推薦單位及省直的數十名作家、評論家、編輯,推薦(申報)這次評獎所設的全部十個門類的參評獎項,參評作品(編輯)總計239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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