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甘英

黃甘英

黃甘英(1921.4—)全國婦聯第四、第五屆副主席。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人,生於北平。

簡介

黃甘英黃甘英
全國婦聯第四、第五屆副主席。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人,生於北平。

內容

1935年參加"一二、九"學生運動,1936年參加了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193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8年到冀南抗日根據地,在威縣任縣委宣傳部長、縣委婦委書記,後在垂陽縣任學運部長。1943年調回北平做上層人士和知識分子的工作。1948年下半年調平山縣中央婦委工作。1949年4月全國婦聯的機構成立,先後任組織部科長、副部長,城市工作部副部長,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國際部副部長。"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殘酷迫害,被關押在秦城監獄達8年之久。她敢於同"四人幫"進行鬥爭,始終堅持實事求是。。中央為 她平反後繼續在全國婦聯工作,曾任領導小組副組長,當選為第四、第五屆全國婦聯副主席、黨組副書記。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被選為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中共第十二屆候補中央委員。她從事國際婦女工作30餘年,出訪過40多個國家,率團參加過世界婦女和平大會等十多次重要的國際婦女會議,並且代表中國婦聯擔任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中的中國委員和國際和平年中國組織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是第三、五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五、第七、第八屆全國政協常委。曾任全國婦聯活動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保衛兒童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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