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誠之

陳誠之,福建長樂後團人,字自明,一說景明。生卒年不詳。

概況

陳誠之(1093~1170)宋朝福建閩縣人(也有說是長樂人),字自明,一說景明宋高宗紹興十二年(1142年)壬戌科狀元。傳說壬戌科第一本為秦檜秦熺,秦檜為避嫌,遂置陳誠之為首。在策對考試中,陳誠之主張議和,因而也中秦檜之意。後授左承郎,簽書鎮東軍節度判官,歷官秘書省正字、校書郎、秘書郎。紹興十五年(1145年),為祠部員外郎後,以禮部侍郎出知泉州。不久,召為翰林學士,累官至同知樞密院事,端明殿學士。卒後謚文恭

個人簡介

名誠之,福建仙山(現今福建長樂後團)人,字自明,一說景明。生卒年:1093~1170 幼時於福州鏊峰學習.宋高宗紹興十二年(1142)壬戌科狀元。壬戌科第一本為秦檜秦熺,秦檜為避嫌,遂置陳誠之為首。陳誠之策對專主議和,亦頗適秦檜之意。中狀元後,授左承郎,簽書鎮東軍節度判官,歷官秘書省正字、校書郎、秘書郎。紹興十五年(1145)。紹興十九年四月以禮部侍郎出使金國。次年八月又以禮部侍郎兼侍講出使金國。為祠部員外郎後,以禮部侍郎出知泉州。不久,召為翰林學士。二十六年四月第三次出使金國。由此給金國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以後他人繼任使官,總要詢問陳誠之的情況。累官至同知樞密院事(正二品),端明殿學士。卒後諡文恭。

狀元軼事

傳說陳誠之年輕時常登于山讀書,故該處被稱為狀元峰,上有北宋淳化元年(990年)呂文仲的題名石刻。明代學者楊應韶在此題刻“狀元峰”三字,後來讀書人為應“獨占鰲頭”祥兆,喜歡來此讀書。舊時峰頂有狀元亭,久已廢圯,今為暸望台。

文采飛揚

陳誠之精於歌賦。
寄題太和陳誠之秀才遠明樓
陸游
宦遊再有江西役,南望廬陵每慨然。
未見高樓出雲雨,但驚妙語雜風煙。
諸公何止元和盛,獨我初非正始賢。
筆力深知太遼絕,此詩它日勿同編。
偶見陳誠之一詩不勝欽嘆輒紀贈求其巨篇深愧
晁說之
四明唐中葉,處士有陳深
書既殫萬象,詩想瑤華音。
惜哉不並傳,裔孫自苦吟。
豈易識此孫,海底珊瑚沉。
邂逅我見之,昔恨阻沖襟。
念我理歸棹,旅夢斷遙岑。
願乞十九首,降盡河外心。
十月九日陳誠之送菊花小詩奉答
周必大
十月風霜動,籬邊菊始黃。
從來司歷過,失不閏重陽。
陳誠之以長句送揚州花仍催踐快閣之約戲答
周必大 
清歌句句戛鳴球,紅藥年年具彩舟。
更約倚晴登快閣,真成騎鶴上揚州。

宋史記載

宋史全文卷二十二下:
八月甲午,三省擬京西轉運副使霍蠡知潭州。同知樞密院陳誠之言:『蠡有風力,必能為陛下辦事。但京西難得其人。聞知鄂州熊彥詩久諳軍中事,可以除代。』上曰:『蠡歷官多年,在京西尤鎮靜。彥詩累任郡守,此二人皆可用。朕思今天下無事,惟在留意監司、郡守。卿等皆持公心,商榷人才。朕謂雖未盡得人,將見十得七八矣。』誠之曰:『臣獲與廟堂末議,雖迂愚無取,至於進擬人才,實不敢萌私意。』上曰:『朕用卿為執政已及一年,卿見朕聽斷之際,曾有一毫私意否?』誠之曰:『陛下無私如天地,臣夙夜奉承,實千載之遇也。』
十一月癸亥朔,詔減福建路轉運司鈔鹽錢每年八萬緡。初,提舉常平茶鹽事張汝楫乞行鈔法,上問同知樞密院陳誠之如何,誠之曰:『閩中山溪之險,細民冒法私販,雖官賣鹽,猶不能絕。若百姓賣鹽,豈無私販之弊?第恐不盡請鈔,則有虧額。』上曰:『中間福建曾用鈔法,未幾復罷。若可行,祖宗已行之,不待今日。正如萬戶酒,前日欲榷者甚多,然竟不可行。大抵法貴從俗,不然不可經久。』時福建歲認鈔錢三十萬緡,乃詔減八萬。自此漕司及州縣稍舒,不復抑售於民矣。
庚寅,上謂輔臣曰:『聞閩中民戶輸納苗米,每斛為錢八千,有諸?』同知樞密院陳誠之曰:『近歲有之。』上曰:『閩中米斛幾何?』誠之曰:『三千。』上曰:『使此錢悉以助國,猶恐有傷於民,況資州縣妄費乎?其令以實直取之。』
二月丙申,同知樞密院事陳誠之為知樞密院事。先是,誠之因奏事,上曰:『卿文人,讀書乃知兵務如此之熟。』遂進用之。
丙申,知樞密院事陳誠之泉州,尋與宮觀,奪職。丁酉,詔:『累禁不得以包苴交結,而邇來尚或有之。在州縣則科取於民,在軍旅則掊克卒伍。夫居上位者必有所欲,而後人得因其所欲以濟請託之私。宜中戒飭。有犯,重置於法,仍令台諫糾彈,在外令監司按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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