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減免

關稅減免

關稅減免,是減征關稅和免徵關稅的簡稱,是海關全部或部分免除應稅貨品納稅人的關稅給付義務的一種行政措施。

關稅減免(Tariff Reduction and Exemption)

什麼是關稅減免

關稅減免,是減征關稅和免徵關稅的簡稱,是海關全部或部分免除應稅貨品納稅人的關稅給付義務的一種行政措施。它是對某些納稅人和徵稅對象給予鼓勵和照顧的一種特殊調節手段,它是貫徹國家關稅政策的一項重要措施。

我國《海關法》規定,除法定減免外,減免進出口關稅的許可權屬於中央政府;在未經中央政府許可的情況下各地海關不得擅自決定減免,以保證國家關稅政策的統一。

減免關稅以最惠國稅率或者普通稅率為基準。

關稅減免的類型

我國海關一般將減免分為三類,即法定減免、特定減免和臨時減免

1、法定減免

法定減免是指根據《海關法》和《關稅條例》列明予以減免的,如國際組織、外國政府無償贈送的物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減征、免徵的貨物、物品,來料加工、補償貿易進口的原材料等。

《海關法》規定的法定減免有六種貨物、物品:

  • 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
  • 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
  • 在海關放行前遭受損壞或者損失的貨物;
  • 規定數額以內的物品;
  • 法律規定減征、免徵的其他貨物、物品;
  •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減征、免徵關稅的貨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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