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世箴

《醒世箴》是 伊斯蘭教義學著作。論述“認主順主、 求道修道”的宗教學問。

論述內容

醒世箴》馬復初著譯,成書於清同治二年(1863)之前。該書有清同治刻本。1929年馬福祥將《醒世箴》、《大化總歸》與《四典要會》合編重印,由北平清真書報社發行。其中《醒世箴》全文約1.8萬字。合刊本卷首有馬福祥序。正文按其內容分為7部分:第1部分1~2自然段,總述明道體道,首先要認主順主。第2部分3~9自然段,論述順主之人必須修德,摒除貪慕浮華之心,認清“財貨”、“子孫”乃人之禍患。第3部分9~13段,論述明德須心正,所謂心者,即人之本性。第4部分自14~17段,分析人的欲性無所忌憚,惟畏死亡。第5部分自18~21段,論述穆斯林只要履行五功,即可踏上“達天之正道”。第6部分自21~22段,論述人有上、中、下三品,因此其道亦分為三品:禮乘、道乘、真乘,“蓋禮乘如樹,道乘其花,真乘其果。無道乘者無真乘,無禮乘者無道乘”。第7部分自23~34段結束,論述穆斯林應惕防亂道,固守教門,並提出7條防亂之道:(1)對法爾西(波斯)雜經要區分正學曲學。(2)防邪說之亂。(3)防異行(如將中國道家煉習之法雜於清真之中)。(4)防其以後世易今世,以現在鬻後來,雖修功作善,皆為私心。(5)防自滿,自以為強於別人。(6)防奸宄,此等人外與內反,揚善而隱惡,此為天下之大惡。(7)防嫉妒,此等人惡真宰恩他人,而冀人之災。《醒世箴》卷後附有作者《天理命運說》一文,作者認為,“天理”即“天地人物之事未顯之先,早已預定於造物大覺之中,謂之前定”。命運即“本乎其所定之理,而發顯於外者”。文中論述天事與人事不能分開,而合之有別,妄求天事是自欺,不盡人事也是自誤。人當時運,所想合乎天意,是以所謀遂意,所求必成,人背時運,所想反乎天意,是以所謀不遂,所求不成。該文為《醒世箴》內容的延伸與補充。《醒世箴》一書以哲言箴語論述了伊斯蘭教關於修身明德學問,語言凝鍊而樸實,表現作者對人生的深刻體驗,對“前定、後世”的思索探求,反映了作者蘇菲主義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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