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根圓通畢陵伽婆蹉

身根圓通畢陵伽婆蹉

身根圓通畢陵伽婆蹉:二十五圓通菩薩之第十位。畢陵伽婆蹉本是比丘,他在五百世中都生在貴族家,是個婆羅門,畢陵伽婆蹉因出身高貴,很人優越感,看不起別人,性情暴躁,經常出口傷人。 他出家後,乞食時常要橫渡恆河,但他不會游泳也不坐船,就站在河邊吆喝恆河女神:“小丫頭,別流了,停一下讓我過去!”恆河神停流一會兒,讓畢陵伽婆蹉過去。事後恆河神覺得窩心,就向佛祖告了一狀。佛陀就把畢陵伽婆蹉叫來,讓他去向恆河女神道歉。 畢陵伽婆蹉不敢不從,就向恆河女神合十道歉:“我道歉,請別生氣了,小丫頭!”眾人大笑。佛陀對河神說:“他嘴帶髒字是多世的積習,別跟他一般見識。” 據說一次畢陵伽婆蹉在城中乞食,不留神腳上扎了一根大刺,渾身疼痛。由此想到:你如果認為很疼,就覺得很疼,如能保持“清淨心”,心裡就沒能痛感了。畢陵伽婆蹉“攝念未久,身心忽空”,三七日中,諸種煩惱畢淨,遂成羅漢。 畢陵伽婆蹉以身體的感覺修法悟道,得阿羅漢,遂為“身根圓通”。

簡介

十、身覺,身根圓通畢陵伽婆蹉

畢陵伽婆蹉本是比丘,據《法華玄贊》卷一、《智度論》卷二載,他在五百世中都生在貴族家,是個婆羅門,畢陵伽婆蹉因出身高貴,很人優越感,看不起別人,性情暴躁,經常出口傷人。
他出家後,乞食時常要橫渡恆河,但他不會游泳也不坐船,就站在河邊吆喝恆河女神:“小丫頭,別流了,停一下讓我過去!”恆河神停流一會兒,讓畢陵伽婆蹉過去。事後恆河神覺得窩心,就向佛祖告了一狀。佛陀就把畢陵伽婆蹉叫來,讓他去向恆河女神道歉。
畢陵伽婆蹉不敢不從,就向恆河女神合十道歉:“我道歉,請別生氣了,小丫頭!”眾人大笑。佛陀對河神說:“他嘴帶髒字是多世的積習,別跟他一般見識。”
據說一次畢陵伽婆蹉在城中乞食,不留神腳上扎了一根大刺,渾身疼痛。由此想到:你如果認為很疼,就覺得很疼,如能保持“清淨心”,心裡就沒能痛感了。畢陵伽婆蹉“攝念未久,身心忽空”,三七日中,諸種煩惱畢淨,遂成羅漢。

詳解

原文【畢陵伽婆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發心從佛入道,數聞如來說諸世間不可樂事。乞食城中,心思法門,不覺路中毒刺傷足,舉身疼痛。我念有知,知此深痛,雖覺覺痛,覺清淨心,無痛痛覺。我又思惟:如是一身寧有雙覺?攝念未久,身心忽空,三七日中,諸漏虛盡,成阿羅漢,得親印記,發明無學。佛問圓通,如我所證,純覺遺身,斯為第一。”】

注釋

“畢陵伽婆蹉”:義為餘(yú余)習。他過去五百世都生為婆羅門,生性憍(同驕)慢。他有次出門乞食,欲過恆河,就對恆河神說:“小婢住莫流!”恆河神即停流讓他過去。因為阿羅漢是大聖人、超三界,超過一切諸天神王,所以下界神當然也要聽他的話。可是呼他為小婢,恆河神覺受辱,心有不甘,向佛申訴,佛即令畢陵伽婆蹉向河神道歉。畢陵伽婆蹉即當眾向河神合掌道:“小婢莫嗔,我向你道歉。”眾皆失笑。佛就對河神安慰說:“畢陵伽婆蹉對你實無慢心,那是他的餘習,因為你過去是他的婢女,他改不過來。”
“從佛如道”:從佛剃落而入於出世之道。
“數聞如來說諸世間不可樂事”:“數”,屢。佛常開示說:“人生即是苦!”以及“一切世間不可樂。”——世間之中,一切皆悉無常,並無真實的快樂可得;但愚夫計著,以為於無常法中有樂可得,是故勞勞碌碌,往外賓士,追求無樂之樂,這就是凡夫的顛倒:無樂計樂。聖人了知,無常敗壞法中,無樂可得,是故不執、不取,因而離染、離系。這就是四聖諦中之苦聖諦。
“心思法門”:“思”,思惟。“法門”,指苦聖諦法,以此苦聖諦法可令眾生得解脫,故是解脫之法門。於乞食路中,都在攝心思惟法門,表示畢陵伽婆蹉很用功,很用心在修,行住坐臥都在修。無怪乎他很快就開悟了。我們看經,學諸聖賢,就是要留意這些要點,努力效學。
“不覺路中毒刺傷足”:因為心中只顧觀苦聖諦,所以沒有注意到路上有毒刺,因而為其所傷。
“舉身疼痛”:“舉身”,全身。痛是一種苦,而他正好在觀苦諦,忽然碰到苦事,正是發悟的好因緣。
“我念有知,知彼深痛”:“念”,即是觀之義。“有知”,身中有個能覺知者。此言:我此時即觀我身中有個能知覺者,可覺知此深巨之痛。
“雖覺覺痛”:雖有能覺之心覺知此深痛。
“覺清淨心,無痛痛覺”:但我又更深一層推求,觀了我本覺清淨之心,實無有任何痛受,能痛此清淨之覺心(亦即:沒有任何“痛”能痛到它!)因為清淨之覺心實不被痛受染著——清淨之覺心,無有痛之妄覺。又可作是觀察:被毒刺刺到的腳,痛是在腳,然若無心,腳是四大,四大本是無情物,腳如何能知痛?因此痛應不在腳。若說以心執取痛受,故覺有痛,則痛是在心?然而心又沒有被毒刺刺到,如何沒有被刺到的反覺得痛?此不應理,是故說痛在心、或說心覺得痛,不應道理。因此,遍身尋痛處而不可得,故知痛受虛妄,而能覺痛之心實為“妄覺”,所覺之痛受亦是“妄受”。以能覺所覺皆悉虛妄,故實無能所可得;以實無能所可得,故清淨心中實無痛、痛覺。
“我又思惟:如是一身,寧有雙覺?”:“寧”,怎么。“雙覺”,即能知痛之“覺”,以及清淨覺心之“覺”。如是進一步觀察,故知前說之“清淨覺心”實是第八識之見分,而“能知痛之覺”實是前六識。然則,前六識之覺固然是妄覺,而第八識之見分亦非真覺。
“攝念未久,身心忽空”:攝念一心諦觀此真覺、妄覺,即達覺所覺空,故疼痛之身及覺痛之心識,忽然俱被清淨覺力所銷熔,妄身妄心皆不可得。
“三七日中諸漏虛盡”:“虛”,空。指三七日(二十一日),住於三昧,由三昧力銷盡諸漏。
“純覺遺身”:“純覺”,純一本來之覺性。由返觀內照而體入純一之本來覺性,因而遺忘身心,入於一真圓明之境。

義貫

“畢陵伽婆蹉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我初發心從佛”剃落而得“入”出世之“道”,曾“數聞如來”開示“說諸世間”實苦,乃屬“不可樂事”,故不應樂著,應速求出離。我曾“乞食”於“城中”,於途中一“心思”惟此苦聖諦“法門”,因只顧作觀,“不覺路中”有“毒刺傷足”,因而“舉身疼痛”。當下“我”即“念”(觀)身中“有”個能“知”覺者,正在“知”覺“此深痛”;接著我又進一步觀:我身之中“雖”有能“覺”之心在“覺”此深“痛”,而我本“覺清淨”之“心”中,實“無”有任何“痛”能“痛”此清淨“覺”心(清淨覺心不被痛受染著;清淨覺心無有痛之妄覺),於是“我又”進一步“思惟:如是一身,寧”(怎)“有雙覺?”既有能知痛之六識之覺,又有清淨無染之覺。我因此“攝念”,一心諦觀淨覺與妄覺,“未久”(不久),疼痛之“身”根及覺知痛受之“心”識“忽”然“空”寂,無能無所,於是我於“三七日中”住三摩地,以定力故,斷惑證真,“諸漏虛盡,成阿羅漢”,證法無生,“得”佛“親”自“印記,發明無學”道。今“佛問圓通,如我”自“所證”者,則以由痛受而返照身根及心識,而體入“純”一無二、無雜之本“覺”因而“遺”忘“身”心,入於一真圓明之境,“斯為第一”最上圓通妙法。

二十五圓通菩薩

圓通,圓滿周遍,融通無礙之義。蓋眾生之機緣萬差,故得圓通之法亦各不同。二十五,謂六塵、六根、六識及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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