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東航

賀東航,男,湖南益陽人,1967年6月出生福建省廈門市,華中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院教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中國集體林權制度研究》首席專家。

個人簡介

賀東航,男,湖南益陽人,1967年6月出生福建省廈門市,華中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院教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中國集體林權制度研究》(項目編號:09&ZD045)首席專家。
中國農村問題研究中心研究員、國家林業局中國農村林業改革發展研究基地常務副主任、湖北省林業改革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政治學會副秘書長。
1989年福建師範大學歷史專業本科畢業,1995—1998年廈門大學中國近現代史專業碩士研究生,1998—2006年在廈門大學公共事務學院工作任助教、講師。其間:2000—2004年在廈門大學歷史系中國近現代史專業攻讀博士學位,師從戴一峰教授,博士論文為《地方社會、政府與經濟發展》。
2004年—2006年到華中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院博士後流動站在職從事博士後研究,合作導師為我國著名學者徐勇教授,在站期間評為副教授(2005年),博士後研究報告為《中國現代國家的構建與成長》。這一期間的主要學術旨趣為國家與社會關係、以及現代國家構建的“中國模式”和“中國經驗”。
2007年調至華中師範大學工作,學術旨趣轉向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致力於從“三農”視角研究我國的“三林”問題,是國內較早研究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學者之一。主持國家林業局大型委託項目《中國林改百村跟綜觀察項目》(2009),國家社科基金《集體林權改革後的中國鄉村治理狀況研究》(2008)、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一般規劃項目《中國現代國家的構建與成長》(2007)、湖北省社科基金課題《湖北集體林權改革現狀與對策研究》(2006),復旦大學社會高等研究院“中國深度研究項目”《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失山林農抗爭與維權》(2008)。曾承擔十餘項地方政府的委託項目。參與教育部《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內民主建設與基本經驗研究》和教育部課題《國外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發展報告2008·政治學》等多項課題研究。
主要研究領域為現代國家建設、鄉村治理和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研究,其中出版合著1部,編寫教材1本。在《中國社會科學》(內刊)、《政治學研究》、《當代世界與社會主義》、《中國書評》等權威刊物和核心刊物發表文章50多篇,國內、國際會議論文17篇,其中10多篇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等學校學報文摘》、人大複印資料《政治學》、《中國政治》、《農業經濟研究》等雜誌全文或部分轉載,其論著的收錄率和被引用率達數十次。獲武漢市第十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和第十一次武漢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有多份政策諮詢報告受中央領導批示。
曾到過台灣、菲律賓、印度等境外高校進行學術交流與訪問。

一、教學情況:

(一)講授課程
1、華中師範大學研究生課程:《公共管理》、《政治學理論專題研究》、《當代西方政治思想史》等。
2、廈門大學本科生課程:《國家轉型與地方治理》等。
(二)指導學生
自任教以來,共指導過碩士研究生50餘人。

二、科研情況:

(一)研究長項

1、現代國家建設與公民社會理論。早期在廈門大學工作期間,賀東航就多次到福建晉江作實地調查,考察中國現代國家在地方的構建和成長曆程,認為改革開放以來已產生了一種不同於農業時期的統制主義行政體制模式——韋伯意義上的現代行政體制(“理性”或現代性的“科層制化”),建立或擴大了許多專業化的合理部門與管理體系,諸如環保、食檢、質檢、城建、機場、交通等等,這個“中國模式”成功激發了鄉村基層和地方政府的能動性,“強國家性”色彩較濃,但地方社會也並沒有因此凋敝,相反呈現“國家—社會”的“雙強”面貌。
2、基層治理與農村研究方法。賀東航認為對村民自治制度的研究, 不應被理所當然地認為會不斷地自我強化並呈線性發展,應注意到村民自治制度運行中的“內卷化”現象及其表現。在農村研究方法中,主張用權力的微觀物理學的方法來觀察農村社會,以解決農村研究三個基本範式(國家與社會研究範式、新制度主義研究範式、政治經濟學研究範式)之間的張力。?
3、中國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研究。賀東航在《關於我國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若干重大問題探討》一文對林改中的效率與公平、林地集中與經營績效關係、明晰林權與促進林地的投入、林改與林地可持續經營、林改的決策模式提出新觀點,認為集體林改引發的學理性和對策性的問題需要引發學界認真研究。他提出研究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後鄉村治理的重要性,認為新一輪林改為鄉村社區帶來了新的因素,基層組織狀況和林農再組織化程度已發生變化,應從村財收入、社區組織資源、村莊社會關係和農村民主管理四個方面來研究不同林改模式下的鄉村治理機制新變化。他還研究了林地改革對土地改革的鏡鑒。

(二)學術與社會影響:

1、學術兼職
曾任福建省外來員工教育事業促進會常務理事,現任湖北省政治學會副秘書長、國家林業局中國農村林業改革發展研究基地常務副主任、黃岡師範學院政法學院兼職教授,被中國林業經濟研究會、湖北省林業局、海南省林業局、湖北省荊門市林業局、福建省三明市林業局聘為諮詢專家。
2、學術報告與社會影響
賀東航是華中師範大學理論骨幹教師,曾為中國浦東幹部學院“第一屆縣長班”做關於基層治理的報告,應邀到上海、海南、湖北等高等學校和政府機關授課,曾接受《南方周末》、《瞭望東方周刊》等多家知名雜誌專訪,應邀參加出席國際、國內學術會議並作大會發言。
目前在“農村山林制度改革與鄉村治理”領域的研究成果在國內處於領先地位,曾圍繞農村林業改革深入17個省30個縣調研,所撰寫的調研報告“《森林法》已不適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應儘快啟動修訂”,得到溫家寶總理批示,並轉國務院法制辦與國家林業局商議;其建議《林改應避免農民失山失地、保障林農分享改革收益》也得到溫家寶總理批示。此外,還積極向中央、省和地方政府提供關於“三農”問題的諮詢報告,有的已成為中央和地方政府決策的重要依據,在實踐中收到顯著成效。

(三)主要論著:

(1)主要著作:
1、《新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與農民利益表達——福建省將樂縣個案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國家十一五重點規劃圖書“中國鄉村考察報告”系列叢書之一(合著,第二作者)。
2、編寫《社區自治實務》教材,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2008年版。
3、參編《國外人文社會科學發展報告·2008年政治學卷》、《國外人文社會科學發展報告·2009年政治學卷》,高等教育出版社。
(2)主要論文:
1、《林改應避免農民失山失地、保障林農分享改革收益》,新華通訊社的《輿情專刊》(2009年6月第1194期),溫家寶總理批示,並轉國家林業局研擬。
2、《森林法》已不適應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建議儘快啟動修訂 《人民日報》(內參)2009年10月23日,溫家寶總理批示,並轉國務院法制辦與國家林業局商議
3、“台灣地區農會現狀及對我省農村合作組織發展的啟示”,諮詢報告2008年12月,湖北省領導張昌爾批示。
4、“農村林權制度改革與土地制度改革比較”,《華中師範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2期,《新華文摘》2009年第11期轉載
5、“關於當前新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探討”,《中國社會科學》(內刊)2009年第1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09年2期轉載。
6、“利維坦、私有化及其超越——奧斯特羅姆在公共治理方面的貢獻及對中國改革的啟示”,《中國社會科學報》2009年11月19日。
7、“經濟共和主義視角下的地權改革——以林權改革為例”,《開放時代》2009年第6期。
8、“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的社會公平研究”,《社會主義研究》2009年第2期。
9、“林權制度改革與鄉村治理”,《東南學術》2009年第5期,《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0年第1期。
10、“林地改革的演變軌跡與制度績效: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30年”,《中國農村研究》2008年上半卷。
11、“新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對村級民主發展進程的影響——兼論新集體林改中的群體性決策失誤”,《當代世界與社會主義》2008年第6期;《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2009年第2期轉載。
12、“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後鄉村治理研究內容、方法與意義”,《中共福建省委黨校學報》2008年第6期;人大複印資料《中國政治》2008年第10期全文轉載。
13、“我國集體林權改革的問題研究”,《理論前沿》2008年第8期;CNKI引用4次。
14、“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中的林權升值因素分析”,《東南學術》2007年第3期。
15、“中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存在的問題”,《社會主義研究》2006年第10期 CNKI引用31次
16、“農村政治學研究範式的檢視與拓展”,《學術月刊》2007年第6期。
17 “中國村民自治制度‘內卷化’現象的思考”,《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7年第6期 CNKI引用4次
18 、“農村研究方法諸問題——對《岳村政治》的學術反思”,《中國書評》第三輯,2005年12月。
19、“政治學視野下的地區發展均衡性研究”,《理論前沿》2006年第7期
20、“新公共管理的回顧與檢視——基於中國國家建設的視角”,《政治學研究》2008年第2期;CNKI引用3次。
21、“全球化背景下現代國家構建的檢視與反思”,《當代世界與社會主義》2008年第1期。
22、、“地方社群傳統與政府主動性”,《華中師範大學學報》,2005年第5期。
23、“現代化進程中國家與社會關係的重新定位——晉江模式的一個嘗試性解答”,《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5年第4期。
24、“地方政治精英與制度創新”,《內蒙古大學學報》,2006年第4期。
25、“中國現代國家構建、成長與目前情勢”,《東南學術》,2006年第4期。全文轉載於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政治學》2006年第12期。
26、“評福山的《國家構建》”,《社會主義研究》2007年第5期。
27、、“當前中國政治學研究的困境與新視野”,《探索》2004年第6期,全文轉載於《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政治學》2005年第3期。

(四)科研項目:

獨立承擔或主持的科研項目共15項,其中國家重大項目一項,國家和省部級項目5項:
重大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中國集體林權制度研究》(項目編號:09&ZD045)首席專家
1、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後的中國鄉村治理狀況研究——對閩贛14個林改試點縣的實證調查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2、中國林改百村調研觀察項目
國家林業局委託項目
3、中國現代國家的構建與成長
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項目
4、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背景下的失山林農抗爭與維權研究——以閩贛兩省為例
復旦大學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
5、集體林地流轉及政府監管制度研究
福建省三明市林業局委託項目
6、湖北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研究
湖北省社科規劃項目
7、《森林法》修訂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研究
華中師範大學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項目
8、武漢城鄉一體化研究
漢陽區人民政府委託項目
9、閩南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對策研究
福建惠安縣人民政府委託項目
10、地區發展均衡的政治學研究:巨觀和中觀的視角
華中師範大學“銀桂計畫”項目
11、地方社會、政府與經濟發展
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政府委託項目
12、中國農村的經濟成長與社會變遷——福建晉江東石鎮肖下村調查
福建省晉江市人民政府委託項目
13、完善廈門市外來人口管理研究
廈門市湖裡區殿前街道委託項目,
14、廈門島外城鄉一體化政策與體制性問題研究
中共廈門市委委託項目
15、 閩南鄉鎮企業的發展與社會變遷1970年代至1990年代
廈門大學校級科研項目

(五)、獲獎情況:

獲武漢市第十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和第十一次武漢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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