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備

警備,是指 軍隊對駐防地區實行警衛和守備,現收藏於漢語詞語字典之中。

基本信息

字義

jǐngbèi
[guard] 軍隊對駐防地區實行警衛和守備
高度警備

詞語解釋

jǐng bèi ㄐㄧㄥˇ ㄅㄟˋ
警備(警備) 
警戒防備。《漢書·陳湯傳》:“ 南郡 獻白虎,邊陲無警備。” 宋 葉適 《始議一》:“其後 耶律 浸驕, 繼遷 始自立,邊益警備矣。” 魯迅 《兩地書·致許廣平十二》:“至於壞種,則警備極嚴,也未必就肯洗心革命。”

警備區

警備區中國在重要城市或戰略要地設立的軍隊組織。中國人民解放軍土地革命戰爭時期 ,曾在中央革命根據地設立建(寧)黎(川)泰(寧)警備區。抗日戰爭時期,1938年,陝甘寧邊區在綏德曾設立警備司令部。1942年,陝甘寧晉綏聯防軍司令部在邊區設立5個警備區。解放戰爭時期,在解放了的中等以上城市,曾指定駐軍機關成立警備司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一些重要城市和戰略要地設立了警備區。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警備區屬軍區建制。城市警備區,同時是中國共產黨市委員會的軍事工作部門和市政府的兵役工作機構,受軍區和中共市委、市政府的雙重領導。負責所在城市的警衛、守備和民兵、兵役、動員工作。要地警備區,轄守部隊,主要負責戰略要地的警衛、守備。
警備區有兵團級正軍級正師級三種。旅大警備區是兵團級,為了對應蘇聯駐軍級別,警備區由志願軍兵團部改編組建,是我軍唯一一個這一級別的警備區。另外三個直轄市警備區於省軍區同級別,轄有師級單位(如直轄市下轄的區的人武部)和海防師(旅)部隊。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沿海重要城市,駐軍相對集中的城市也設立警備區(設立警備區的城市政府級別至少地市以上,即設區的城市)都是正師級,這一級警備區除執行軍分區的兵役,民兵訓練任務外,還擔負市區內軍容風紀,軍車交通管理的糾察,組織指揮協調駐軍參加抗險救災的職能。

警備車級別

一級警備

牌照為紅底黃字,下方有警備發放單位編號,一般為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領導的前導車。發放較少,為一級警備,一級警備可對通過路段進行管制。

二級警備

牌照為紅底白字,下方為警備發放單位編號,一般為中共中央,國務院,四總部各部委使用。發放較多,為二級警備,二級警備可享有特殊通過權力。比如駛入禁行道路,逆行駛入單行道路等。

中央警備團

中央警備團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中南海保鏢" 。
真正中央警衛部隊分為兩個部份,一個是公安部第八局(警衛局)和中共中央辦公廳第九局(警衛局),二個部門雖然都叫警衛局但是分工不同。
公安部第八局負責的是“四副二高”(即人大副委員長、政協副主席、國務院副總理、國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和來華外賓的警衛勤務,受公安部領導,武警編制,著武警警服。並且公安部警衛局在各地還有警衛局和警衛處,負責當地來賓和領導人的安全警衛工作。
中共中央辦公廳第九局負責的是中共中央政治局領導(以前的七大常委、現在是九大常委)的安全,受中央軍委領導,陸軍編制,著陸軍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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