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獎章

解放獎章

解放勳章和解放獎章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授予在解放戰爭中立功人員的勳章和獎章,於1955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獎章條例》發放。另外,解放戰爭時期直接領導原國民黨軍隊起義人員。

基本信息

簡介

解放獎章解放獎章
1955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頒發,由國防部長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解放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獎章。不分級,授予在解放戰爭時期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兩年及其以上或雖不滿兩年但因作戰負傷致殘的連級及其以下人員。對解放戰爭時期直接領導國民黨軍隊起義的人員(包括1950年6月30日以後直接領導起義的在內),不符合授予解放勳章條件的,根據功績授予解放獎章。還可授予解放戰爭時期直接領導原國民黨軍隊一個整排到一個整營起義的有功人員。

來源

中國成立後不久,國家決定獎勵革命戰爭有功之臣,為此,根據我軍的歷史發展情況以及革命戰爭時期立功情況、獎勵工作的經驗,並參照一些友好國家對軍隊頒發勳章獎章的經驗,制定了勳章獎章條例。

新中國成立後不久,為革命戰爭有功之臣頒發勳章和實行軍銜制就提上議事議程。

制定經歷

1950年9月,總幹部管理部成立時,設定了掌管軍銜和獎勵工作的專門機構軍銜獎勵處。

中央軍委曾計畫於1953年7月在全軍實行軍銜制和勳章獎章制度,要求全軍有組織有計畫地完成授銜與授勳的準備工作。後來,中央軍委根據當時軍隊的實際情況,決定授銜授勳應待軍隊組織編制確定、兵役法頒布實施後再進行。 

1954年初,總幹部部提出了當年幹部工作要點之一,是在考核幹部的基礎上,繼續進行評定軍銜和頒發勳章獎章的準備工作。1954年12月16日,國務院第三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獎章條例(草案)》、《關於頒發中國人民解放軍有功人員勳章、獎章(草案)》。12月22日,總政治部發出《關於實行義務兵役制、薪金制、軍銜制和頒發勳章獎章的工作指示》。

1955年初,中央軍委決定,要在年內將現役軍官的授銜和授勳工作進行完畢。為指導這兩項工作的開展,中央軍委於1955年1月23日發出《關於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和《關於頒發勳章獎章工作的指示》,闡明了實行軍銜和勳章獎章制度的目的、意義,並對評定授予的步驟和範圍、評定的標準、批准的許可權等問題,都作了明確的規定。

1955年2月12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規定勳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決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勳章獎章條例》。

我軍的勳章、獎章條例是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歷史發展情況以及革命戰爭時期立功情況、獎勵工作的經驗,並參照蘇聯朝鮮等友好國家對軍隊頒發勳章、獎章的經驗制定的。我軍在長期的革命戰爭中,為了表彰戰鬥和工作中的有功人員,我軍各部隊在歷次革命戰爭時期也曾頒發過獎章和紀念章以示獎勵。但是過去由於受各種條件的限制,獎勵標準不統一,獎勵範圍也有很大局限。這次根據憲法規定頒發勳章、獎章,是對人民解放軍在各個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的一次總結性獎勵。這種殊榮,不僅體現了黨和國家對立功受勛人員的關心,也是對中國人民解放軍偉大歷史功績的肯定,對全軍官兵具有巨大的教育和鼓舞作用。

內容

以參加人民革命戰爭時間長短和當時職級的高低,以及是否堅持工作和有無重大過失為依據,將我軍勳章、獎章分為“八一”、“獨立自由”、“解放”三種條例規定:勳章獎章均分為“八一”、“獨立自由”、“解放”三種,勳章每種分一、二、三級,獎章不分級。區分勳章獎章的條件,是以參加人民革命戰爭時間的長短和當時職級的高低,以及是否堅持工作和有無重大過失為依據。勳章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授予;獎章由國務院批准,國防部長授予。授予勳章、獎章的同時發給證書。根據憲法第31條第14項規定,將八一勳章和八一獎章、獨立自由勳章和獨立自由獎章、解放勳章和解放獎章,分別授予在紅軍時期、抗日戰爭時期和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戰爭有功的人員。

首次實施

授給為革命戰爭作出貢獻的功臣們的勳章和獎章 o, Lub  &v授給為革命戰爭作出貢獻的功臣們的勳章和獎章
1955年9月2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授予朱德等10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並決定授予朱德等131人一級八一勳章,授予朱德等117人一級獨立自由勳章,授予朱德等570人一級解放勳章。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陸續發布命令,授予元帥和將官以各種勳章。

1955年首次授予軍銜的同時,也頒發了第一批勳章;勳章獎章制度,是年輕的共和國對人民解放軍頒布的一項褒獎法令,也是國家建立統一的正規獎勵制度的開端 。

1955年9月27日下午5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授銜授勳典禮在中南海懷仁堂隆重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副主席朱德,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劉少奇,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等參加了授銜授勳典禮。毛澤東主席親自將元帥軍銜的命令狀一一授予朱德等開國元勛。授予元帥軍銜禮成之後,彭真又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人民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勳章的命令,毛澤東主席又將一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授予參加中國革命有功人員,以及在解放戰爭時期國民黨軍隊起義有功人員和對和平解放西藏地區有功人員。勳章獎章制度,是年輕的共和國對人民解放軍頒布的一項褒獎法令,也是國家建立統一的正規獎勵制度的開端。

首次實施變動原因

由於現實原因,授勳工作在具體實施時有了一些變動,未能按原計畫進行。

解放軍55式士兵軍銜解放軍55式士兵軍銜

勳章獎章的頒發工作,原計畫分兩期進行。1955年頒發現役軍人的勳章獎章,1956年頒發轉業、復員和離隊軍人的勳章獎章。但實際上授勳工作在具體實施時有了一些變動,未能按原計畫進行。

主要原因

一是現役軍人的勳章獎章,一直頒發到1957年。主要原因是授勳工作審批程式和政審非常嚴格,特別是評定勳章種類、等級工作非常細緻、複雜,由於歷史的條件所限,尤其是紅軍時期,幹部檔案制度尚不夠健全,一些幹部戰爭時期的任職在檔案記載上不夠明確,有時需要當年的上下級或同級來證明,這就給評定勳章增加了難度,也是造成分批公布受勛人員名單的一個重要原因。如楊成武上將1955年被授予一級獨立自由勳章和一級解放勳章,但直到1957年,才被授予一級八一勳章。

二是第一期完成後,第二期因故沒能按計畫實施,絕大多數轉業到地方工作的軍人沒有榮獲勳章獎章。主要是因為這批人員人數多,人員變動大,情況比較複雜,再加上全黨當時開始了反右運動,因而授勳工作遇到了很大困難,也很難再開展下去。兩個有關授予勳章獎章的決議《關於規定勳章獎章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保衛祖國和進行國防現代化建設中有功人員的決議》、《關於授予中國人民志願軍抗美援朝保家衛國有功人員勳章獎章的決議》,也因故未頒發條例付諸實施。

意義

50年前的1955年,是人民解放軍正規化建設的一個重要年份。這一年,解放軍實行了軍銜制、薪金制和義務兵役制,並第一次在全軍範圍內大規模地給革命戰爭時期的有功之臣頒授勳章、獎章。這四項制度史稱“四大制度”。

1957年6月18日,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毛澤東發布授勳命令,其中包括楊成武等47人的一級八一勳章、黃永勝等196人的一級獨立自由勳章、王建安等421人的一級解放勳章。這一年“八一”建軍節前夕,人民解放軍總部、各軍種、兵種和各大軍區的領導機關,先後隆重舉行了授勳典禮。在總部和駐京部隊聯合舉行的授勳典禮上,國防部副部長李達上將宣讀了毛主席的授勳命令,國務院副總理賀龍元帥代表毛主席把勳章授予楊成武上將等394人。在總參謀部的授勳典禮上,總參謀長粟裕大將代表毛主席把各種勳章授予968名軍官。1955年至1957年,共授予人民解放軍革命戰爭時期有功人員各種勳章103349枚,各種獎章52萬餘枚。對於原國民黨軍隊起義人員的授勳、授獎,一開始是授予起義後參加人民解放軍,1955年仍在軍隊的人員,如被授予一級解放勳章的陳明仁董其武等;後來則擴大到未參加人民解放軍,或參加人民解放軍已轉業到地方工作,影響較大的起義人員,如被授予一級解放勳章的張治中、傅作義、馬鴻賓、鄧寶珊、盧漢劉文輝高樹勛等。

儘管勳章獎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還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如未按預定計畫如期進行,也出現了個別攀比現象。但總的看,授予勳章獎章是有積極意義的。通過這一獎勵,極大地激發了人民解放軍全體官兵的榮譽感和上進心,調動了他們建設國防、保衛祖國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力地促進了軍隊建設。

授予條件

解放軍55式軍官軍銜解放軍55式軍官軍銜
根據1955年頒發的條例規定,勳章、獎章均分為“八一”、“獨立自由”、“解放”三種,勳章每種分一、二、三級,獎章不分級。具體情況如下:

(1)八一勳章和八一獎章:授予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27年8月1日至1937年7月6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一級授予當時的師級以上幹部;二級授予當時的團級和營級幹部;三級授予1935年10月20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第一方面軍,1936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第二方面軍和第四方面軍,1935年9月30日前參加陝北紅軍和紅軍第25軍,1937年7月6日前堅持各地游擊戰爭和參加東北抗日聯軍的連級以下人員。八一獎章授予在1937年7月6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的上述人員以外的人員。

(2)獨立自由勳章和獨立自由獎章:授予抗日戰爭時期(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一級勳章授予八路軍時的旅級和相當於旅級以上幹部,新四軍時的支隊級和相當於支隊級以上幹部,1945年9月2日前在八路軍、新四軍中和抗日游擊隊中相當于軍級的縱隊和新四軍師級以上幹部;二級授予當時的旅級、團級及其相當幹部;三級授予當時的營級、連級及其相當幹部。獨立自由獎章授予參加八路軍、新四軍或脫產參加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抗日游擊隊2年以上,或參軍雖不滿2年,但因作戰負傷致殘的排級以下人員。

(3)解放勳章和解放獎章:授予在解放戰爭時期(1945年9月3日至1950年6月30日)參加革命戰爭有功而無重大過失的人員。一級授予當時的軍級以上及其相當幹部;二級授予當時的師級及其相當幹部;三級解放勳章授予當時的團級、營級及其相當幹部。解放獎章授予當時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2年以上,或參軍雖不滿2年但因作戰負傷致殘的連級以下人員。

國民黨起義人員授予獎章情況

解放戰爭時期直接領導國民黨軍隊起義建有重大功績,但參加解放軍不滿2年的原國民黨軍隊有功人員,根據其功績大小,分別授予解放勳章或解放獎章:直接領導一個整軍以上起義的授予一級解放勳章;直接領導一個整師起義的授予二級解放勳章;直接領導一個整團起義的授予三級解放勳章;直接領導一個整排到整營起義的授予解放獎章。

1955年頒發

授勳名單

分別授予一級八一勳章、一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的是:
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萬毅、王宏坤、王恩茂、
王新亭、王震、王諍、王樹聲、孔從周、甘泗淇、朱良才、成鈞、劉亞樓、李天煥、李克農、李延祿、
李壽軒、李達、李濤、宋任窮、宋時輪、余秋里、吳法憲、呂正操、陳士榘、陳再道、陳先瑞,陳伯鈞、
陳奇涵、陳賡,陳錫聯、周士第、周保中、周桓、周純全、羅瑞卿、蘇振華、洪學智、徐立清、徐海東、
馬爾果夫·伊斯哈科夫、唐亮、韋國清、烏蘭夫、張令彬、張宗遜、張學思、張愛萍、張國華、張雲逸、
張達志、張經武、曹達諾夫·扎依爾、郭天民、許世友、許光達、畢占雲、崔田民、彭紹輝、賀炳炎、
傅秋濤、傅連章、傅鍾、程世才、黃克誠、黃永勝、曾生、粟裕、馮白駒,馮仲雲、買買提伊敏·伊敏諾夫、
楊至成、楊成武、楊得志、葉飛、趙爾陸、趙壽山、廖漢生、鄧華、鄭維山、閻紅彥、閻揆要、賴傳珠、
謝富治、鍾期光、賽福鼎·艾則孜、蕭克、蕭勁光、蕭華、韓先楚、韓振紀、譚政、譚冠三、譚家述、
饒正錫等人。

有功人員

授予一級解放勳章
在中國人民解放戰爭時期直接領導原國民黨軍隊起義有功人員、對人民解放戰爭有功人員以及對和平解放西藏地區有功人員:
劉文輝、劉善本、李明灝、吳化文、何基灃、陳明仁、林遵、阿沛·阿旺晉美、高樹勛、馬鴻賓、張克俠、
張治中、張軫、陶峙岳、傅作義、程潛、曾澤生、董其武、裴昌會、鄧兆祥、鄧寶珊、鄧錫侯、潘朔端、
盧漢、韓練成等人。

1988年授予

一級紅星

1988年功勳榮譽章獲授人員:
軍委及各總部(207人)
徐向前、聶榮臻、肖勁光、譚政、王平、楊得志、余秋里、張愛萍、陳錫聯、耿飈、韋國清、廖漢生、呂正操、李達、李聚奎、楊成武、陳再道、伍修權、王尚榮、何正文、孫毅、孔原、江文、周桓、彭明治、蘇靜、吳彪、彭富九、陳福初、錢江、張正光、王永睿、馬文波、姜鍾、馮維精、肖森、李永悌、肖榮昌、陳亞夫、石敬平、楊卓、賀俊偵、黃文明、周涌、樊哲祥、黃萍、范陽春、吳釗統、龍振彪、黎東漢、顏吉連、曾慶良、熊夢飛、張明、劉少卿、張瑞、王光華、杜屏、蘭僑、曹宇光、張達志、宋承志、吳信泉、孔從洲、蘇進、歐陽毅、陳銳霆、廖鼎祥、謝良、鍾輝、丁本淳、楊銀聲、李元明、廖鼎琳、林勝國、黃新廷、莫文驊、賀晉年、程世才、姚國民、麻志皓、裴周玉、孫三、王屏、趙傑、鄧家泰、林彬、陳士榘、王六生、胡奇才、徐國賢、廖述雲、劉月生、李良漢、唐凱、薛克忠、賀光華、鄧東哲、徐光友、嚴慶堤、張國傳、邱子明、李大同、王兆相、李基、肖大荃、顧鴻、吳振挺、余潛、彭清雲、劉清明、柴成文、王興綱、李福堯、劉瑄、黃有鳳、曾憲池、莫春和、王蘭麟、傅鍾、黃玉昆、顏金生、朱雲謙、史進前、華楠、蔡順禮、谷景生、李貞、魏傳統、曹廣化、李偉、袁光、劉漢、陳其通、邱崗、羅章、蘇錦章、李人林、朱光、胡立聲、曹玉清、曠伏兆、何輝燕、郭延林、羅華生、徐斌、劉居英、張子明、王貴德、羅亦經、王亢、汪祖美、張崇文、沈鴻林、羅鴻標、張宗遜、饒正錫、張賢約、際、賀誠、李耀、萬毅、周文龍、楊秀山、李雪三、李真、曹思明、賀彪、胥光義、李元、范子瑜、王政柱、張汝光、封永順、喻縵雲、李開湘、嚴俊、張明遠、閻捷三、何德慶、
邱國光、蘇煥清、殷承禎、桂紹忠、賀盛桂、金振中、楊虎臣、顏青雲、李凡山、曹誠、吳傑、胡友之、塗通今、程坤源、白崇友、況玉純、方震、高文智、張步峰、雷震、丁先國、余嗣貴、劉福勝、申涵、董洪國、黃勝明、秦光遠。
海軍(64人)
葉飛、劉道生、方強、周希漢、周仁傑、方正平、彭林、馬忠全、楊國宇、鄭國仲、盧仁燦、李君彥、吳罡、張漢丞、曾克林、段德彰、桂紹彬、黃忠學、朱軍、戴潤生、吳西、胡鵬飛、來光祖、王曉、羅斌、蔡長風、袁意奮、易耀彩、楊力、宋景華、趙匯川、謝正浩、李長如、魏天祿、江學彬、劉義、左愛林真、何輝、靳虎、徐明德、楊懷珠、詹少聯、蔡長元、馮仁恩、杜西書、李樹榮、康烈功、於俠、殷國洪、宋獻璋、康莊、王學清、張宜步、鄭友生、羅文華、肖平、劉世湘、趙曉舟、興中、張華、呂作松、譚天哲。
空軍(62人)
張廷發、高厚良、曹里懷、成鈞、吳富善、鄺任農、何廷一、王定烈、薛少卿、李世安、石忠漢、王毓淮、趙蘭田、楊思祿、漆遠握、劉懋功、李赤然、肖前、楊煥民、張雍耿、李中權、謝斌、余非、關盛志、裴志耕、方子翼、林接標、呂黎平、程明、劉鎮、袁學凱、袁彬、龍道權、方槐、王德貴、黃經琛、吳宗先、陳熙、沉啟賢、魏國運、周彬、羅平、黃煒華、趙正洪、戚先初、常仲連、劉自雙、崔文斌、朱兆林、肖志賢、瞿道文、葉泰清、夏伯勛、李發應、王作堯、吳愷、王香雄、沙克、胡立信。
第二炮兵(16人)
李水清、陳鶴橋、崔田民、王忠槐、廖成美、符先輝、嚴家安、盛志華、劉友光、盧南樵、呂義山、張世蓋、王海清、張柱國、陳波、白壽康。
國防科工委(17人)
陳彬、劉有光、羅元發、唐延傑、張貽祥、栗在山、彭方復、賈乾瑞、李福澤、張震寰、李如洪、楊恬、李東野、彭施魯、曾凡有、張志勇、董啟強。
國防大學(16人)
肖克、劉志堅、林浩、段蘇權、陶漢章、王平水、趙冠英、謝有法、劉忠、黃遠、袁淵、劉瑞芳、蘇宏道、李治、高林、伍瑞卿。
軍事科學院(15人)
宋時輪、梁必業、劉震、閻揆要、鍾期光、舒同、郭化若、張翼翔、譚知耕、王蘊瑞、張獻奎、王智濤、葉楚屏、高德西、童陸生。
北京軍區(81人)
朱良才、袁昇平、傅崇碧、韓偉、陳正湘、徐深吉、張南生、王紫峰、吳烈、肖思明、王振祥、肖選進、肖文玖、張雲龍、宋玉琳、杜文達、康林、馬輝、汪易、潘焱、羅應懷、吳岱、陳祥、趙熔、劉華香、曾美、張英輝、范忠祥、張平凱、王英高、羅文坊、肖鋒、楊永松、陳金鈺、帥榮、甘思和、潘峰、朱紹田、黃光霞、翁祥初、汪克明、陶國清、顏東山、范普權、陳宜貴、董永清、游勝華、朱玉學、曾新泮、杜瑜華、曾威、鄭旭煜、黃作珍、許志奮、李鍾奇、鍾輝琨、楊森、鄒國厚、王元和、鍾元輝、許誠、肖永正、曹中南、劉彬、盧克、王茂全、賀明、楊明山、魏洪亮、李慶柳、李布德、鄭效峰、謝國儀、曾保堂、李佐玉、廷懋、孔飛、黃厚、劉昌、孫繼爭、鄧經緯。
瀋陽軍區(44人)
王輝球、曾思玉、賀慶積、曾雍雅、鄧岳、張竭誠、劉永源、游好揚、汪家道、張午、賀健、陳信忠、吳子傑、何友發、楊中行、曹德連、程登志、王海廷、蔡永、王良太、唐青山、朱士煥、陳美福、蔣克誠、張宗勝、石瑛、彭盛、雷欽、顏文斌、桂生芳、葉蔭庭、張英、龔興貴、李道之、邱會魁、趙鶴亭、巫金鋒、賀吉祥、杜國平、王明貴、劉轉連、羅坤山、鄒衍、楊俊生。
濟南軍區(37人)
饒守坤、陳仁洪、孔石泉、曾紹山、范朝利、熊作芳、張如三、歐陽平、孫繼先、傅家選、左齊、陳美藻、李勃、何志遠、方正、鄭三生、張樹芝、唐明、黃玉庭、李大清、童國貴、唐健如、羅仁全、李振邦、顏伏、羅傑、孔瑞雲、趙峰、鄒善芳、丁武選、徐光華、傅春早、伍國仲、任昌輝、曹燦章、余克勤、
胡尚禮。
南京軍區(112人)
聶鳳智、江擁輝、杜平、肖望東、丁秋生、張力雄、王必成、錢鈞、饒子健、賴毅、劉公元、張藩、盧勝、鮑先志、胡炳雲、何以祥、詹大南、段煥競、熊應堂、陳德先、王靜敏、黃振棠、孫克驥、吳仕宏、胡大榮、鍾國楚、王文模、嚴光、趙俊、張玉華、郭金林、朱紹清、張顯揚、龍飛虎、何雲峰、尹明亮、鄧少東、謝雲暉、余洪遠、賴光勛、孔俊彪、曾旭清、李世焱、劉文學、王德、肖新春、張文碧、林忠照、陳欽、鄧仕俊、黎光、鍾發生、官俊亭、李光輝、熊兆仁、陳忠梅、張新華、朱直光、張政、王建青、宋文、陳茂輝、劉耀宗、楊廣立、黎同新、汪祖運、喻新華、彭飛、陳士法、闕中一、餘光茂、柴書林、曾如清、常玉清、周文在、張潮夫、傅紹甫、李國厚、王義勛、朱鶴雲、林乃清、陳挺、劉林、王勝、劉亨雲、鍾賢文、萬振西、戴克林、鍾發宗、方明勝、彭勝標、周明國、餘明、馬宗璜、阮賢榜、張春森、高朗亭、吳嘉民、劉振球、郭廷萬、張闖初、湯光恢、倪南山、胡定千、羅元炘、彭壽生、舒行、陳浩、羅維道、龍潛、廖海光、王直。
廣州軍區(86人)
詹才芳、彭嘉慶、劉昌毅、莊田、鄧逸凡、張才千、周世忠、嚴政、孔慶德、肖元禮、江燮元、歐致富、黃榮海、陳海涵、葉健民、楊樹根、賴春風、魯瑞林、吳忠、李化民、任榮、吳瑞山、張秀龍、何運洪、謝鏜忠、葉明、鄔蘭亭、張日清、周志剛、閔學勝、雷起雲、潘振武、肖永銀、鍾文法、謝勝坤、崔建功、徐國夫、宋維軾、吳純仁、魏佑鑄、劉子云、韓莊、廖中符、焦玉山、劉興隆、周慶鳴、趙復興、陳志彬、陳青山、高先貴、熊飛、郝盛旺、毛和發、周志飛、冉澤、段志清、李仕才、王奎先、覃國翰、黃忠誠、袁福生、鍾明彪、何能彬、王力生、李儉珠、程啟文、盧文新、賀東生、方國安、曾敬凡、方國南、湯池、鄭貴卿、楊大易、彭龍飛、陳炎清、周家美、王泮清、胡登高、羅通、張培榮、汪乃貴、楊克武、江鴻海、羅有榮、馬白山。
成都軍區(34人)
李文清、余述生、魯加漢、徐其孝、王東保、趙文進、胡繼成、陳明義、王煥如、楊以山、丁甘如、溫先星、張耀祠、路遐、張銍秀、謝振華、查玉升、胡榮貴、張海棠、王硯泉、劉振國、廖步雲、張水發、梁天喜、丁榮昌、李彬、熊奎、金世柏、劉華春、董家龍、朱玉庭、王銀山、陽自碧、張行忠。
蘭州軍區(40人)
王恩茂、杜義德、鄭維山、肖全夫、譚友林、譚善和、陳先瑞、陳康、張希欽、吳華奪、徐國珍、陳宏、伍生榮、王扶之、熊晃、劉發秀、何光宇、黃經耀、鄭本炎、李書茂、譚開雲、梁仁芥、金忠藩、王慶生、段思英、蘭文兆、牛化東、龔興業、朱家勝、張英明、胡正平、張賢良、曹孟朴、張開基、馬洪山、王文英、曾征、王明坤、陳克功、呂仁禮。
增授
謝家祥任思忠滕海清解長林王彬賈若瑜趙承金
武警部隊
呂展

二級紅星

功勳榮譽章獲授人員:
周克用、李啟彥、李樹槐、趙松賢、韓振國、劉建華、暢宏碧、袁德懷、薛光。

獨立勳章

獨立功勳榮譽章獲授人員:
吳斗南、任子超、王恆祥、郭梅軒、陳湘濤、馮玉民、谷禹舜、蔡銓、曲天奎、卜洪義、李志玉、孫鳳山、成元功、段繼華、張禎、宮恆征、紀元芝、陳佛、李祥、巨光、白文彥、張慶雲、吳拔、賈建華、潘澄、方克、賈理、李興武、何兆祥、房啟林、李硯田、黃玉發、陳少魁、俄廣德、魯英、李友輝、華本寬、常存禮、翟益濤、吳國祿、李光、李仲元、謝立志、王世寧、聶旭、王俊傑、陳晉民、王治平、李仲堂、王文燦、房仁民、李子鈞、顏世勇、蔣光明、潘其槐、吳桐生、張振亞、王超、吳子昆、張維池、於克家、伍一、周超、欒才玉、李鳳鳴、張建南、叢樹峰、王寶石、王學志、范年宏、李林操、李克義、邢繼鳳、蘇孝燕、高再錄、周文英、蒲光、張希賢、李金曼、衛尚德、曲明、克里莫夫·托乎提。

勝利勳章

勝利功勳榮譽章獲授人員:
盧愛鵬、張黎民、徐汝槐、薛勤、於世儉、張炳煉、王廣寶、孫鳳偉、牟振陸、溫茂、曹國洪、吳曉樓、劉群、楊樹森、尹靜、宋鳴歧、任魁、李凌、穆赫、劉玉虎、關自新、巴圖、馬洪章、尼瑪、傅本琛、郭大鵬、陳兆金、賈慶榮、劉林、劉炳辰。

世界勳章大全

勳章是授給有功者的榮譽證章,勳章作為國家對個人傑出工作的肯定和表彰普遍存在於世界各國,對注重榮譽感的軍人更是如此。在許多國家對軍人的授勳可謂源遠流長,即使在中國自清政府末年也引入了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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