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城管

親民城管

“親民城管”是城市管理者提出的執法為民的理念。親民城管核心倡導以人為本、情系民生,通過人性化管理,置管理於執法之先,寓執法於服務之中,建立親民城管目的是為了解決百姓在現實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概述

1親民城管

城市管理涉及的都是千家萬戶,關乎的都是百姓切身利益,管理的對象幾乎都是下崗職工、城郊失地農民等社會弱勢群體,即便是物業管理中所涉及的被管理對象層次要高得多,但畢竟人員素質有好差,人的性格有差異,經濟收入有高低。

再者,城市管理中碰到的都是人民內部矛盾,管理中稍有不慎,後果不堪構想,管不住不說,重要的是容易激化矛盾,給城管帶來更大的困難。更何況,說情風還時不時干擾城市管理,使城管陷入說不清道不明的尷尬境地。

在這樣的背景之下,中國很多城市陸續的提出了城管執法者必須踐行城管執法為民理念,以人為本、情系民生,著力打造“親民城管”,堅持做到人性化管理,置管理於執法之先,寓執法於服務之中,在執法過程中多做換位思考,解決百姓現實存在的諸多問題。

作用

這種以疏為主、疏堵結合、規範管理、服務到位的親民城管模式,與那種趕、壓、罰為主要手段的城管模式相比,更容易被被管理對象理解和接受,從而既美化了市容,繁榮了市場,又較好地解決了一部分人就業生存問題,為社會安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言論

2009年11月3日,據《廣州日報》報導:廣州市城管局局長李廷貴稱,在制止不了違法現場時,城管人員要學會“跑”。“跑”是為避免與流動攤販發生正面衝突,其目的為“親民城管”

解讀

對於看慣了小販們抱頭鼠竄的公眾,忽然有一天在街頭看到跑的竟然是城管,恐怕難免會有些不習慣。城管會淪落到連小販都惹不起,不得不“跑為上策”的境地嗎?當然,假如城管僅僅會“跑”,其實還不能被等同於執法理念從此“親民”了。按照廣州城管局長的建議,只有當對方人數較多,違法場面難以控制時,城管人員才有“跑”的必要。至少,以現在的城管小販的實力對比,出現這樣場景的機率其實不大。

廣州市城管局局長的“跑為上”看似高明,其實是一個下策,它不過是各種城管執法怪招的升級版,它不得不讓人懷疑,城管仍然是在把攤販當成自己的“敵人”。

管理建議

首先,城管隊伍建設是首要因素。成事在人,做好城管的事,關鍵在於城管的人。因此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城管隊伍刻不容緩。只有擁有了一群心懷“親民”的人、有一支善於“親民”的隊伍,“親民城管”指日可待。

其次,在溝通上下功夫,架起城管部門和市民之間互信與理解的橋樑,彼此能夠互相換位思考,形成良性互動的長效機制,使部門與市民之間在互相諒解、溝通、尊重的基礎上,減少摩擦與衝突。

第三,在管理上進一步體現人性化。城管執法要進一步規範、文明,充分體現人性化,因地而宜,區別對待,避免粗暴執法和“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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