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晉行政區劃

州以下分郡、王國。 州郡 汲郡、廣平郡、陽平郡、魏郡、河東郡

簡介

西晉行政區劃,繼續承襲了東漢末年奠定的州、郡、縣三級制。於三國曹魏時期有司、豫、兗、青、徐、冀、幽、並、雍、涼、荊、揚十二州,滅蜀漢後分益州置梁州。265年西晉代曹魏後,分雍、涼、梁三州之地設秦州,後分益州地設寧州,後分幽州地設平州。280年滅孫吳後得荊、揚、交、廣四州,並將荊、揚兩州與原曹魏荊、揚兩州合併,共十九州。秦州、寧州曾經廢止,後來復置。晉武帝結束了三國時期近百年的戰亂,於是對天下州郡重新進行合併劃分,但是基本保留了三國的州制,對於原蜀漢遼東等較難管控的地區實行進一步的劃分,建立了十九個州。291年分荊、揚州地設江州,307年分荊、江州地設湘州,至此共二十一州。州以下分郡、王國。晉武帝防止野心世族篡位,制定分封制,依人口多寡封國諸王,有大國、次國、小國三種類型。但諸王僅得租稅,王國如同郡縣。諸王的軍權,主要來自鎮守之地。郡、王國以下為縣。縣大者置令,小者置長。至於公國、侯國,其地位同縣。
但是西晉的統一十分短暫,僅三十多年後就面臨滅亡的局面,在此期間又分出了兩個州,最終滅亡時共有二十一州。

沿革

州仍東漢末及曹魏舊制﹐置刺史或牧﹐但州牧僅為少數﹐由資望高的重臣擔任﹐設定視人而定﹐如衛瓘為青州刺史﹐後加青州牧﹔東海王司馬越為豫州牧。牧秩二千石﹐刺史為六百石。東漢末以後﹐刺史還掌握兵權﹐有都督出鎮地方兼刺史之制﹐西晉不少州也由都督兼任刺史﹐負責本州軍事﹑民政或鄰近數州軍事﹐稱號以都督諸軍為上﹐監諸軍次之﹐督諸軍為下﹔使持節為上﹐持節次之﹐假節為下﹐權任各有差別。但有的都督並不兼任刺史。這一時期﹐亦有單為刺史而不領兵者﹐稱為腳踏車刺史。
三國時﹐魏﹑吳均在其州縣境內屯田﹐設定各級農官管理。西晉泰始二年後﹐罷廢各級農官﹐或改置為郡縣。東漢末約有十四州﹐一百二十多郡國﹐縣﹑邑﹑道﹑侯國據順帝時記錄為一千一百八十。而西晉太康時有十九州﹑一百七十多郡國﹑一千二百多縣。但其戶口卻又減於東漢。兩漢時﹐西域設都護府﹐東漢安帝始設長史府﹐以班勇為西域長史﹐長史駐地不一。魏晉時﹐據樓蘭古城出土魏晉簡牘文書﹐知這時長史府治海頭(今新疆若羌東北樓蘭古城)。 三國時有十二州,有四州,有一州,西晉將吳、魏分治的荊州、揚州合併,得十五州。晉武帝從原涼州中分出了秦州,從益州分出了梁州寧州,從幽州分出了平州,總計十九州。晉惠帝分荊、揚置江州晉懷帝分荊、江、廣三州置湘州,最終得二十一州。
  • 司州
  • 兗州.豫州
  • 冀州.并州
  • 幽州.平州
  • 雍州.秦州
  • 涼州
  • 青州.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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