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中興專利戰

華為中興專利戰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總部在深圳的中國知名企業“華為”2011年4月28號在歐洲三國——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紮根深圳的另一家知名企業“中興通訊”提起法律訴訟,指控其侵犯了華為的專利權和商標權,訴訟戰火正在歐洲燃起。

基本信息

簡介

華為中興專利戰華為中興專利戰
繼華為在歐洲三國指控中興通訊侵犯其專利權和商標權後,中興通訊向騰訊財經表示,中興通訊已於2011年4月29日在中國針對華為侵犯其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LTE)若干重要專利遞交了訴狀。
中興通訊表示,本次訴訟中,公司已經申請法院判決華為停止侵犯、賠償損失以及承擔因侵權而帶來的其他法律責任。後繼中興通訊將繼續在全球範圍內以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保證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中興通訊認為,公司在國際主流標準組織里處於主流地位,做出了不可忽視的貢獻;同時,中興通訊在通信領域的專利實力不斷增強,在2G、3G4G時代漸次提高,尤其是3G、4G的技術上,中興通訊智慧財產權的實力和高品質專利的全球化布局也伴隨著技術的優勢和市場的拓展而得到了充分的體現。2011年第一季度,中興通訊PCT專利申請量已經成為全球第一。
中興通訊表示,公司從來都認為專利競爭不應該成為企業競爭的主要手段。公司尊重別人的智慧財產權,但是絕不放棄對自己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我們深知,市場上充滿了各種擠壓式競爭,我們尊重同行和任何對手,但是不會畏懼任何來自背面的尋釁,惟有反擊迎戰。”
2011年四月初,愛立信在英國、德國、義大利三國同時發起對中興通訊的專利侵權訴訟。值得一提的是,華為、愛立信針對中興通訊的訴訟地都選擇了歐洲——這是中興通訊目前增速最快的市場。
對於華為的做法,中興通訊並不示弱。2011年4月29號,中興在華反訴華為。同是紮根深圳的通訊公司,為什麼鬧到了對簿公堂的局面?雙方的糾紛究竟因何而起?

2011年4月28日,當歐洲大陸的媒體都在關注即將到來的英國威廉王子大婚的時候,一個小小的訴訟卻吸引了中國媒體的目光。中國通訊企業華為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正式起訴中興通訊。華為認為:中興侵犯了華為有關數據卡和LTE技術的一系列專利,並且未經華為許可,在數據卡產品上非法使用了華為的註冊商標。在華為看來,不管是哪個國家的企業,侵犯了華為的權益,華為就要維權。
對於華為的做法,中興通訊絲毫不示弱。2011年4月29日,中興發表聲明稱“市場上充滿了各種擠壓式競爭”,“惟有反擊迎戰”。同一天,中興在中國遞交訴狀,起訴華為侵犯其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LTE)專利。
記者多方聯繫兩家企業的相關人員,但都遭到婉拒。兩家企業都把主要力量放在了法庭上。
中國之聲特約觀察員、《商業價值》主編張鵬認為,這些專利官司的根源在於通訊行業的專利體系非常複雜,相關公司都想借專利訴訟手段抑制競爭對手在LTE上的布局,並給自己創造機會。

事件

華為歐洲起訴中興侵權

2011年4月28日,華為已經於當天正式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通訊提起法律訴訟,指控其侵犯了華為的專利權和商標權。起訴書內容包括:中興涉嫌侵犯了華為有關數據卡和LTE技術的一系列專利;未經華為許可,在數據卡產品上非法使用了華為的註冊商標等。
華為公司提供給本報的商標註冊證書顯示,華為設計了一款符合歐盟“ROHS”環保標準的商標,並在歐盟註冊,但華為發現這個商標未經授權便出現在了中興的數據卡產品上。華為認為這侵犯了自己的商標使用權。此外,華為設計並註冊了專利的鏇轉頭數據卡,而中興也被發現推出了類似的產品。

中興通訊反訴華為專利侵權

一天之後,中興通訊用反訴表明自己的立場。4月29日,中興在中國針對華為侵犯中興通訊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LTE)若干重要專利遞交了訴狀。而前一日華為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的起訴則指稱對方侵犯華為的數據卡和LTE專利,以及非法使用華為的註冊商標。
4月初,中興亦被愛立信起訴。愛立信分別在英國、義大利等國起訴中興侵犯其2G和3G手機技術專利。愛立信方面稱,起訴原因是與中興的專利授權談判長期未獲成功。中興隨後宣布,將積極應訴,並在中國反訴愛立信中國通信有限公司專利侵權。
與應對愛立信的訴訟類似,中興對華為的反訴地點也選在中國,而不是被訴的歐洲當事國。同樣相似的是,中興回應兩起訴訟時均強調,各企業在通信技術領域的專利互相滲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均需謀求交叉授權,專利競爭不應成為主要的競爭手段。

工信部介入

深陷愛立信訴訟泥潭的中興通訊,又面臨來自同城兄弟華為的專利起訴。
華為2011年4月28日,宣布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起訴中興通訊,稱對方侵犯華為的專利權和商標權。一天之後,中興通訊用反訴表明自己的立場。4月29日,中興在中國針對華為侵犯中興通訊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LTE)若干重要專利遞交了訴狀。
專利糾紛背後,仍是雙方競爭白熱化。“專利壁壘已成為國際競爭的重要武器,任何公司都無法迴避。”在FrostSullivan首席顧問王煜全看來,華為中興“打架”是早晚的事情,因為兩家企業無論產品和服務,都存在高度同質化現象。但他認為,兩家中國公司最終和解可能性比較大。
本報更獨家獲悉,工信部已介入此事,與華為董事陳黎芳約談,希望協調解決此事。但華為方面起訴態度堅決。
華為或索賠數百萬美元
華為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提起訴訟,指責中興侵犯其一系列專利技術,涉及數據卡和高速4GLTE網路技術。
華為出具多張圖片稱,中興數據卡抄襲使用了華為的商標,並印上華為的標識,而沒有向華為支付相應的授權費用;此外,華為一項數據卡鏇轉頭設計已申請專利,而中興生產的數據卡模仿了華為鏇轉頭專利設計。
“為了保護我們的創新成果以及在歐洲合法註冊的智慧財產權,華為不得不採取此次法律行動。我們的目標是終止中興通訊對華為智慧財產權的非法使用,並通過協商解決糾紛。”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華為一共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提起了四起專利訴訟。
華為仍在計算中興侵權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宋柳平指,這筆賠償金有可能達到數百萬美元。
“你專利很少的時候,肯定要向其他企業支付專利許可費。所謂互換專利,也要看你的專利有沒有那么多價值。比如我有個房子,你拿價值相近的房子來換才行,彼此差距不能太懸殊。”有設備商人士向本報指出,2010年,華為支付了2.21億美元的專利許可費,而中興一直拒絕給愛立信、華為等廠商支付專利費用。
2011年4月1日,愛立信剛剛在英國、意大利和德國對中興通訊提起訴訟。除專利索賠外,愛立信還請求這三個國家禁止出售中興通訊手機以及在德國禁售部分網路設備。
核心業務肉搏戰
毫無疑問,專利壁壘已成為國際競爭的重要武器。即便是同城兄弟,在刺刀見紅的肉搏戰中,亦是無法迴避。
華為是僅次於愛立信的全球第二大電信設備生產商,而數據卡和LTE,既是華為中興兩家重要的增長驅動力,也是爭奪焦點所在。
目前,華為、中興占據全球數據上網卡製造商的前兩位,銷量占據全球80%以上的市場:中興2010年銷售了3000萬支數據卡,而華為在2009年時,數據卡銷量已經突破3500萬支。
與此同時,華為、中興等公司都在爭奪LTE訂單:華為此前拿下了包括荷蘭運營商KPNNV、西班牙電信和德國電信在內的LTE訂單;中興通訊則在瑞典、丹麥獨建全球第一個LTEFDD/TDD雙模商用網。
華為之所以在歐洲的這三個國家提出起訴,主要是因為這些地方是訴訟相關產品進行銷售的主要市場。
“你做什麼業務我做什麼業務,你進軍哪個國家我進軍哪個國家”,FrostSullivan首席顧問王煜全指出,華為中興兩家是通信設備商中最為相似的,因此當競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時候,必然會“打起來”。
業內人士認為,華為起訴中興的另一目的,在於確立自己跨國公司的形象。諮詢公司BDA中國公司總裁鄧肯·克拉克表示,在中國以外的地區起訴另外一家中國公司,這有利於華為的形象,因為這可以消除華為與中國政府或其它中國公司有聯繫的一貫印象。
而在華為起訴中興短短一天后,中興也起訴華為侵犯其LTE若干重要專利。
“我們深知,市場上充滿了各種擠壓式競爭,我們尊重同行和任何對手,但是不會畏懼任何來自背面的尋釁,惟有反擊迎戰。”中興稱,公司已經申請法院判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停止侵犯、賠償損失以及承擔因侵權而帶來的其他法律責任。
但這場官司能堅持多久仍不可知。本報獲悉,華為有起訴傾向時,工信部曾約見華為董事陳黎芳;在華為正式起訴中興後,工信部又約見華為,希望協調解決此事。

旁邊報導

華為敲定千億美元營收“三駕馬車”
華為首席行銷官(CMO)余承東日前接受南都採訪時表示,2011年華為的銷售目標是增長10%至310億美元。華為還計畫用5~10年時間,使其銷售收入突破千億美元。2010年,華為實現銷售收入1852億元(280億美元),同比增長24.2%。
余承東說,傳統的運營商業務已經遇到了天花板,華為未來的增長點在於企業市場和終端市場。在華為未來的千億美元營收計畫中,電信設備、智慧型終端及企業級解決方案將各占三分之一。
“企業市場我們現在做得還很小,只有20億美元的銷售,相反思科、惠普等企業都做到數百億美元的規模。終端市場我們的業務量也有很大提升空間。”余承東透露,過去華為終端的銷售渠道主要是運營商定製,未來將加大與分銷商合作,大力推廣華為品牌的手機。不排除與其他手機廠商合作甚至併購的可能性。
在智慧財產權領域,截至2010年底,華為累計申請中國專利3.1869萬件、PCT國際專利申請8892件、海外專利8279件。該公司現已加入123個國際標準組織,是全球主要的標準貢獻者。

背後

中興和華為兩家國內電信設備巨頭在2011年4月底開打專利戰後,一如既往地低調。《經濟參考報》記者2011年5月3日致電雙方相關人士,試圖對事件做進一步了解,但截至發稿時止,華為法務部人士電話始終無法接通;而中興相關人士則表示,一切以公告為準,事件若有進一步進展,將在第一時間通過公告形式向外披露。
儘管雙方對圍繞LTE技術專利的訴訟不做進一步說明,但外界卻對此事熱議不斷。多位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分析人士表示,華為和中興此次糾紛表面上是一場維護自身利益的專利訴訟,但背後爭奪的卻是未來全球4G市場。
倫敦花旗銀行分析師梁嘉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認為,此次華為與中興之間的專利糾紛,實際上反映出兩家公司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已日趨激烈。由於這次專利糾紛的核心圍繞4G關鍵的LTE技術,從一個側面說明華為和中興正在為未來的全球4G市場展開爭奪。
IT業資深分析師王一江向《經參考報濟》記者介紹,中興和華為的銷售數據顯示出兩家公司在海外市場拓展方面,一直在採取積極的態度。而此次雙方糾紛涉及的德國、法國和匈牙利,是歐洲較為核心的電信市場,相關的運營商都已宣布了建設LTE商用網路的計畫。據此推斷,雙方的此次爭端可能與未來4G市場布局有緊密關係。
目前,被廣泛接受的4G商用標準仍未出爐,不過作為標準候選之一的TD-LTE技術,已被眾多業內企業看好,包括英國沃達豐、日本DoCoMo在內的多家國際運營商,已選擇TD-LTE搭建測試網路為商業運營進行系統測試。中興和華為被認為具有很強的競爭力,並有可能在未來國際4G市場占得先機。 據了解,在電信行業,專利訴訟經常被當做爭奪市場時打壓對手的手段來使用。專利訴訟成為各方爭奪市場,至少是達成和對手合作的一種有效手段。而隨著未來4G商用進程地不斷推進,廠商間圍繞4G技術的專利糾紛也會日益增多。

內幕

一道堅硬的商業光芒,刺痛了中國公眾的眼睛。
如此出乎意料,又如此在意料之中。2011年4月28日晚7時,中國公司華為宣布,將以侵犯公司數據卡、LTE專利和商標權的名義,正式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通訊(000063)提起法律訴訟;僅僅是20個小時之後,2011年4月29日下午,中興通訊發表反訴聲明稱,已於當天“在中國針對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侵犯中興通訊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LTE)若干重要專利遞交了訴狀。”
中興又被告了,這是一個月之內,中興在歐洲陷入的第二場智慧財產權訴訟。但是,與上一次股價受到壓抑的情形相反,這一次,資本市場卻作出積極的反應:當日中興A股小幅低開後迅速上揚,以27.59元報收,上漲1.42%。
或許是中國的投資者已經迅速習慣了全球通信市場“你告我,我告你”的局面——雷同的情節,曾經在最近的半年之內,在摩托羅拉、諾基亞-西門子(諾西)之於華為,愛立信之於中興通訊公司之間,反覆上演;也或許是資本作出反向解讀之後,按照“誰動了誰的蛋糕”理論,得到一個詭異、並且功利的心理暗示——被訴者從來都是市場的入侵者,他將改變既有的分配格局。
剛剛重新排定了座次的全球通信設備行業,又燃起了硝煙。如果說,過去5年,分別擠入全球第二位的華為、全球第五位的中興通訊兩家中國公司是以驅逐北電、阿爾卡特、西門子等海外巨頭作為進駐國際商業俱樂部的必經戰役的話,接下來最激烈的交鋒或將發生在他們倆之間。
是時候將這兩家同城兄弟視為“國際公司”,而非僅僅是“中國公司”的時候了。
事實上,從上世紀80年代末以來的20多年裡,從農村包圍城市,從中國起步開始全球圍獵,他們之間從來不乏商業的爭執和磨擦,甚至針鋒相對,但是更多的時候,競爭中的共同前行遠遠大於由此帶來的消耗和磨損。
中興通訊董事長侯為貴在一年之前接受本報獨家專訪時,對於業內喋喋不休的“中華”之爭,有過意味深長的一段闡述:
他首度向記者坦露了惺惺相惜之情:“大家可能有一種認識,認為我們兩家在很多地方看起來是一種惡性競爭,但這只是一種表面現象。實質上我們從一開始到現在競爭了20多年,兩家企業通過競爭,在實力、能力、企業素質方面都迅速提升,這是主流。我想這要感謝競爭,不然的話,為什麼外國同行越來越不如我們了?”
他同時對有可能會繼續惡化的“中華”之爭已經有所預見:“事情都是兩面性的,大家都有這么多員工,靠領導去激發員工也很難,就是要靠每個地方的充分競爭,面對面打仗,大家才有鬥志,才有激情,這個比領導的號召作用要大很多。所以我也有信心,在競爭中不斷地成長。”
同時,他也有所憂心:“我覺得從市場的集中化角度來講,競爭應該更良性一點,當然這個不是短期的,可能還有很多地方、很長時間內還會有很惡性的互相殘殺,這個更加考驗彼此。”
這一切,正在被應驗。
商業地球村的淘汰賽
有行業人士說,連“中華”之戰都從桌子底下打到了檯面上,持續了近十年的全球通信設備業淘汰賽或將上演“終結”篇。
上一輪競逐的最終座次如下:老大愛立信營收308億美元,淨利17.3億美元;華為1851.76億人民幣(約合280億美元),淨利237億人民幣;阿朗217億美元,經營利潤2.88億歐元;諾西172億美元,經營利潤為9500萬美元;中興通訊營收為107億美元,淨利6.65億美元。
可以看到,這張被改寫的全球“前五”排序,它的動力即來自中國的兩家公司,他們不僅將北電等曾經的全球IT巨人逐出了商業地球村、改寫了產業的勢力版圖,同時他們現有的競爭能力,無論是銷售規模還是利潤情況,還在威懾著“前五”之內的其它歐美廠商。故而引來了最近半年內,摩托羅拉、愛立信的專利官司。
但是,接下來,一度被忽略的,也是未來最為“堅硬”的商業碰撞,將是“中華”兩家公司的相互威懾。
關於此次“中華”專利戰的源起,記者在採訪中獲悉,兩家公司都有過各種各樣基於在全球“某一區域市場”上的交惡舉證:
比如在歐洲市場上,率先沖入歐洲的華為開創性地推出了基於USB接口的無線數據卡,從而助推了這一套用在歐洲的普及,但是市場蛋糕做大後,隨著中興通訊的闖入,早年每部100美金的數據卡已經降至了目前的20美金,市場空間以及利潤空間已經被價格的惡性競爭所蠶食,這直接引發了華為指責“入侵者”中興竊取了其在數據卡等領域的專利、甚至是商標權;
又比如,中興向記者指稱華為選擇4月28日宣布起訴中興“別有用心”,因為當天中興在馬來西亞獲得了歐洲運營商telenor(挪威電信)在當地部署5000個HSPA+/LTE站點的4G契約,這一契約不僅極有可能導致此前由愛立信和華為兩家公司部署的網路搬遷,還有可能會影響到華為與Telenor未來在歐洲其它項目上的合作關係。
回到全球商業的大格局來看,或者事情的本質更為明了:儘管一度由十數家廠商競爭的全球通信賽場上只余寥寥5家設備商,但是每年1500億美元的市場容量已經開始隨著全球3G的漸次落幕而觸及天花板。前幾年預期最高以中國、印度為代表的亞太市場銷售增長正在大幅減速,加之北美出於政治原因的封閉和堅不可摧,歐洲事實上成為了中國兩家公司爭奪最為激烈的戰場,這將加劇廠商間對歐洲運營商客戶的爭奪。
以中興通訊的年報為例:去年中興在中國市場的銷售增長僅為5.9%,中國以外的亞洲市場僅增長3.87%,而歐洲市場則大刀闊斧地增長了50.26%,與此同時,中興在過去歐洲廠商擁有優勢的非洲市場也增長了55.07%;華為財報亦顯示,2010年,中國本土市場的銷售額也只有9.7%,遠低於其海外33.8%的增長。
加之4G新一輪全球圈地運動已經起錨,一城一池之失才顯得如此的斤斤計較。
成本戰,還是成本戰在奉“效率”和“成本”為鐵律的通信業,專利戰的交鋒還牽涉到雙方基於“成本”為主要競爭手段的商業策略。

華為CMO余承東對記者說,華為每年都花費巨資向競爭對手交納專利許可費以獲得國際市場進入的“門票”,從而贏得了時間窗。以2010年為例,華為付出的專利許可成本為2.2億美元,換來了280億美元的銷售額。“用了別人的專利就要交錢,我們都已經連續交了10年的門票了,可以說,華為是中國唯一一家與國外競爭對手簽定了交叉許可協定的公司”,他認為中興要獲得歐洲的準入,向愛立信等專利巨人交學費是為必然,同時在華為優勢專利上,也必須付出相應代價。
2.2億美元其實只是華為去年一年花在專利戰略上的成本的局部,還有更多的錢花在了在各國申請專利許可上。
通信行業的專利存在巨大的悖論,一方面它強調互聯互通,而互聯互通的前提是開放與合作;但與此同時,它又是一個高技術密集型產業,專利的圍城無所不在,廠商間的專利博弈仍充滿了挑戰。因為,一項有優勢的核心專利,在其生命周期內在全球各國獲得許可總花費甚至要高達300-500萬美元,而還有更多資金花在了非核心專利申請上,以增加談判籌碼。而這些,都將成為企業的“淨成本”。
通信設備廠商之間,時常不得不互相玩這種專利競爭遊戲,犧牲部分的效率來獲得更多的談判籌碼。這直接導致很難去分辨躲藏在法律與道德帷幔背後的真相。實際上在過去一年間,發生在全球通信產業的訴訟就多達數百起,其中蘋果公司相關訴訟46起,摩托羅拉44起,三星32起,諾基亞27起……這裡邊充斥了跨國巨頭間令人眼花繚亂的互為原告和被告的關係,比如蘋果與諾基亞、台灣HTC、摩托羅拉互為原告與被告;三星既是蘋果的被告,又與KODAK互為被告與原告……
他們之中,很多在專利戰的刀光劍影之後,又有不少已經握手言歡。比如HTC和微軟,摩托羅拉、諾西與華為……
“中華”之爭與他們一樣,也只是商業圍獵中的遊戲。
未來的追問無論是中興還是華為,訴訟背後都迴避不了未來的追問。

對於中興而言,2011年的開局即遭到“五強”之中的兩強進行專利狙擊,並且訴訟之地皆選在了去年業績的主要產糧區——歐洲,可能多少令投資者有些苦惱。

誠如中興通訊無線產品一位負責人對記者所言,中興去年在歐洲的收入貢獻達到了20%,“這是歐洲收入首次突破10%的貢獻率”,這一表現支撐了中興A股股價在2月之後從23元起步,一個月之內沖高至34元。但是愛立信的訴訟案爆發後,又迅速下挫至27元上下徘徊,它體現了投資者對其未來業績維持增長的猶疑。
還有一點令人不安的是,從2007年以來,中興分兩批向約4000名公司核心人員授予的期權,在年內將面臨第二輪解禁潮,受壓抑的股價將會影響到其“軍心”,因為與幾乎“全員持股”的非上市公司華為相比,受A股政策所限,中興對員工激勵已非常有限,而員工是高科技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再則,如果訴訟失利(或者以付費為最終結果的和談)還會增加公司的費用支出,這將影響到中興未來的每股贏利,過去幾年,中興每年每股收益都保持在了20-40%的增長回報上,未來是否還有持續的高增長?股東們的追問是為壓力之一。
華為也並非高枕無憂。這個長期以來,每天都在追問“生”與“死”的華為,最近正在大聲地發出“轉型”的聲音,余承東說,300億美元對於一家通信設備商而言是一個瓶頸,不轉型,市場的天花板已觸手可及;但是,如華為所宣稱的,從系統網路向企業市場、終端市場要增長,是一件容易的事嗎?電信網路市場全球優質客戶為40-50家運營商,而全球優質的企業以“萬”、“百萬”級來計,而終端消費者市場則以10億級來計,這對華為的商業模式、機制、文化都是莫大考驗。
而如果不能繼續實現高增長,華為去年向6萬多員工派發的每股2.9元高分紅的表現,將何以為繼?而華為創業以來以人為本的主要激勵手段一旦失效,華為20年從一無所有衝進全球第二的業績,又將何以為繼?
有人說,華為訴同城而生的中興,是為不得已,在競爭的驅使下,對未來的焦慮使其開始在“進攻”的同時,也選擇了“防守”,因為正如大家都稱他“狼”一樣,他一出生就是一隻理性的、兇猛的商業動物

索賠

華為或索賠數百萬美元
華為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提起訴訟,指責中興侵犯其一系列專利技術,涉及數據卡和高速4GLTE網路技術。
華為出具多張圖片稱,中興數據卡抄襲使用了華為的商標,並印上華為的標識,而沒有向華為支付相應的授權費用;此外,華為一項數據卡鏇轉頭設計已申請專利,而中興生產的數據卡模仿了華為鏇轉頭專利設計。
“為了保護我們的創新成果以及在歐洲合法註冊的智慧財產權,華為不得不採取此次法律行動。我們的目標是終止中興通訊對華為智慧財產權的非法使用,並通過協商解決糾紛。”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華為一共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提起了四起專利訴訟。
華為仍在計算中興侵權應當支付的賠償金額,宋柳平指,這筆賠償金有可能達到數百萬美元
“你專利很少的時候,肯定要向其他企業支付專利許可費。所謂互換專利,也要看你的專利有沒有那么多價值。比如我有個房子,你拿價值相近的房子來換才行,彼此差距不能太懸殊。”有設備商人士向本報指出,2010年,華為支付了2.21億美元的專利許可費,而中興一直拒絕給愛立信、華為等廠商支付專利費用。
2011年4月1日,愛立信剛剛在英國、義大利和德國對中興通訊提起訴訟。除專利索賠外,愛立信還請求這三個國家禁止出售中興通訊手機以及在德國禁售部分網路設備。
核心業務肉搏戰
毫無疑問,專利壁壘已成為國際競爭的重要武器。即便是同城兄弟,在刺刀見紅的肉搏戰中,亦是無法迴避。
華為是僅次於愛立信的全球第二大電信設備生產商,而數據卡和LTE,既是華為中興兩家重要的增長驅動力,也是爭奪焦點所在。
目前,華為、中興占據全球數據上網卡製造商的前兩位,銷量占據全球80%以上的市場:中興2010年銷售了3000萬支數據卡,而華為在2009年時,數據卡銷量已經突破3500萬支。
與此同時,華為、中興等公司都在爭奪LTE訂單:華為此前拿下了包括荷蘭運營商KPNNV、西班牙電信和德國電信在內的LTE訂單;中興通訊則在瑞典丹麥獨建全球第一個LTEFDD/TDD雙模商用網。
華為之所以在歐洲的這三個國家提出起訴,主要是因為這些地方是訴訟相關產品進行銷售的主要市場。
“你做什麼業務我做什麼業務,你進軍哪個國家我進軍哪個國家”,FrostSullivan首席顧問王煜全指出,華為中興兩家是通信設備商中最為相似的,因此當競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時候,必然會“打起來”。
業內人士認為,華為起訴中興的另一目的,在於確立自己跨國公司的形象。諮詢公司BDA中國公司總裁鄧肯·克拉克表示,在中國以外的地區起訴另外一家中國公司,這有利於華為的形象,因為這可以消除華為與中國政府或其它中國公司有聯繫的一貫印象。
而在華為起訴中興短短一天后,中興也起訴華為侵犯其LTE若干重要專利。
“我們深知,市場上充滿了各種擠壓式競爭,我們尊重同行和任何對手,但是不會畏懼任何來自背面的尋釁,惟有反擊迎戰。”中興稱,公司已經申請法院判決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停止侵犯、賠償損失以及承擔因侵權而帶來的其他法律責任。
但這場官司能堅持多久仍不可知。本報獲悉,華為有起訴傾向時,工信部曾約見華為董事陳黎芳;在華為正式起訴中興後,工信部又約見華為,希望協調解決此事。
歐盟“三反”調查是導火索
一同從深圳起家,一同進軍海外市場,又一同闖進世界通信市場前五強。作為中國通訊設備業兩大巨頭,華為和中興這一次將矛頭對準了對方。
據媒體報導,事件的導火索其實是去年歐盟發起的“三反”調查,華為和中興作為跨國企業,在海外市場競爭日益重合之時,對簿公堂似乎不可避免。
華為一直認為,是它推動歐洲數據卡市場的繁榮。在2005年之前,包括歐洲在內的全球市場上,基於PCMCIA接口的老式上網卡年銷量不到150萬隻;2006年,華為推出全球第一款USB數據卡,根據ABIResearch報告,2007年歐洲移動寬頻市場發貨量增長率約406%,華為當年發貨480萬片。此後,伴隨華為鏇轉頭USB數據卡、移動wifi數據卡等明星產品的推出,歐洲數據卡市場更是大幅增長。
但從2007年開始,中興的“低價策略”攪亂了這一市場,到2010年第二季度,中興的上網卡最低報價只有17歐元,已經低於成本。而在2007年,這一產品價格還在150歐元左右。
中興的低價不僅讓華為頭疼,也讓市場上的一些其他生產商受到影響。去年第三季度,在歐洲Option公司發起申訴後,歐盟提出針對中國無線上網卡廠商的“三反”調查(反傾銷、反保障措施和反補貼調查)。
歐洲lte數據卡(下一代無線通信)市場啟動在即,如果兩家不能順利實現交叉許可協定,中興仍然會繼續在歐洲市場進行低價競爭,而這行為極有可能再次引起新的“三反”調查,並再次“殃及池魚”,因此華為提起訴訟,也希望中興能夠支付交叉的專利費用。
但業內人士指出,華為一直在專利上支出較大,此次提起訴訟更在於尋求“成本的公平”。
“2010年,我們對於研發的投入為165.56億元人民幣(25億美元)。華為重視自己的智慧財產權,也尊重他人的智慧財產權。我們與電信領域主要廠商和智慧財產權持有人簽署了一系列交叉許可協定。2010年,我們支付了2.22億美元的專利許可費,以取得合法使用業內其他領先公司的專利和技術的權利”,華為在媒體聲明中強調。
專利之爭暗含商業糾紛
據證券日報報導,分析華為和中興的發展軌跡不難發現,針鋒相對只不過是早晚的事。華為此舉與此前愛立信訴中興隱喻相同:中興已與其在歐洲運營商市場展開正面競爭。在上世紀,“巨大中華”四個字擲地有聲。以巨龍、大唐、中興、華為為首的通信業成了整個行業崛起的代稱,彼時四家企業實力不相上下,但2002年前後,四家企業的業績呈天壤之別。巨龍沒落、大唐勢微,而同處深圳的中興和華為卻異軍突起,先後走上了海外擴張的道路。

在將同行遠遠甩在身後的同時,中興與華為的目標對手只剩下彼此。而市場中越來越多的共同契合點也一而再地將它們擺在了競爭對手的層面。
“國際市場方面,移動寬頻發展將拉動相關設備及終端的投資,而LTE網路的全球布局也將帶來新的機遇。”中興在2010年報中這樣描述。
英雄所見略同。華為在2010年報中也稱:歷經30年移動通信發展,LTE終於有望在未來成為移動寬頻的統一技術,並將以比以往任何移動技術都更快的速度發展。預計未來5年,全球LTE用戶數將以400%的年複合增長率(CAGR)增長,2015年將達到6億,由此實現從泛在語音向泛在寬頻的飛躍。
“華為選擇起訴的兩項產品中,數據卡侵權項目並不是核心技術,而中興選擇在中國針對華為侵犯LTE項目提起訴訟,也正好證明了雙方真正爭奪的焦點所在。”一位觀察人士表示。
“公開的資料來看,LTE技術尚處於實驗階段,但雙方在不同國家分別針對LTE提起訴訟,也可以看出雙方對LTE市場所寄予的厚望。”資深通信觀察人士毛啟盈分析,雙方會以專利為訴訟利器阻擊對方,是期望“通過不斷的訴訟給對方施加壓力,以阻擊對方的進攻腳步。”毛啟盈說,“如果一旦法庭認定某種商品因侵權而限制銷售,對方則可趁機占領因此空缺的市場份額。LTE目前還處在實驗階段,所有的爭端都在為下一步的商用做準備。”

事件結果

2011年5月11日,華為公司贏得了針對中興通訊德國公司商標侵權的初始禁令。根據法院判決書副本,該禁令於5月2日由德國漢堡法院頒布,內容是禁止中興在其USB數據卡上使用華為的一項註冊商標,並禁止銷售印有該受特定法律保護商標的USB數據卡。該判決在沒有聽取中興辯護的情況下,通過快速法律程式頒布。中興如有異議,可提起抗訴。

首次用智慧財產權武器“維權”

2011年4月28日,華為透露,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通訊提起法律訴訟,指控其侵犯了華為的專利權商標權。這是華為首次用智慧財產權武器“維權”,起訴內容包括中興侵犯了華為有關數據卡和LTE技術的一系列專利,並且未經華為許可,中興在數據卡產品上非法使用了華為的註冊商標。當時,華為表示,曾多次積極邀請中興進行專利交叉許可談判,但沒有獲得成功;另外,華為在發現中興數據卡產品非法使用華為註冊商標後已傳送了停止侵權承諾函,但中興並未終止侵權行為。

華為的相關訴訟

今年以來,電信設備領域的專利糾紛一起接一起。1月,華為向美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阻止諾西摩托羅拉的收購。由於華為與摩托羅拉有長期合作,華為認為此項收購將侵犯並損害華為的智慧財產權。4月13日雙方和解,摩托羅拉向華為支付技術轉讓費。華為方面表示,不論侵權行為發生在全球哪個地區或哪種法律體系之下,華為都將會竭盡全力地保護這些資產。

相關專家媒體意見

國外媒體對該案評論稱,德國法院在如此之短時間內作出裁決,說明中興侵權事實非常清楚。從報導的禁令頒發時間看,華為應該在數日之前就已經獲知此事,但並沒有主動公示。華為4月28日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公司提起法律訴訟,指控其侵犯了華為一系列有關數據卡和LTE技術的專利權和商標權。
有專家表示,中華互訴有助於在中國企業界普及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讓企業彼此尊重智慧財產權和創新成果,有利於扭轉目前企業界存在較為普遍的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

再起波瀾

在沉寂了一段時間後,國內通信設備兩強華為與中興通訊之間的專利之爭再起新波瀾。2011年6月6日,記者從接近中興通訊的人士處獲悉,中興通訊已在深圳中院起訴華為侵犯其三項LTE專利。

中興起訴

在一個月前,中興通訊就向深圳中院提出了針對華為LTE侵權的訴訟申請,但深圳中院並未在第一時間決定受理,而據記者了解,上個月底,中興通訊的訴狀已經送到了華為公司,這一起訴也進入到了司法流程之中。據接近中興通訊人士透露,中興在訴狀中的要求包括:判定華為立即停止製造和使用TD-LTE系統設備,並且禁止華為開展TD-LTE規模技術試驗。

原因分析

此次中興通訊針對華為的訴訟,其實是對於之前華為在歐洲起訴中興的一種反擊。今年4月28日,華為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起訴中興通信侵犯其數據卡、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LTE)專利和商標權,而德國法院也批准了華為的請求,向中興發布了臨時禁令。作為回應,中興通訊也展開了一系列的活動,如在歐洲申請華為的商標和專利無效,以及此次在國內發起的侵權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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