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物質文化遺產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古遺址
華北
內蒙古自治區
缸瓦窯遺址IV-54
簡介
.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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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時期,缸瓦窯仍在生產。不過,所燒制的瓷器已較遼瓷大為遜色,一般只是些黑釉或白釉的盤盞瓶罐。明清時期,缸瓦窯停止生產,昔日的爐火和一連數里的窯場被廢棄。只是到了民國年間,一些闖關東的手藝人在此再度點燃爐火,燒制為數不多的粗瓷缸罐。
轉機發生在1992年
據史料介紹,缸瓦窯從唐末五代初創已有一千幾百年的歷史,在遺址中分布有窯場、堆貨場、炭場、棄物場和高嶺土礦。
對於這一原本默默無聞的地區,真正發生轉機的是在1992年。這一年我國著名古陶瓷專家耿寶昌先生從北京來到缸瓦窯。
王大方回憶說,老先生望著滿山遍野的瓷片,撫摸著被河水沖刷的瓷窯,激動不已。在王大方等人的陪同下,耿老先生在休息室欣然命筆,題寫了“草原瓷都”4個大字,對缸瓦窯遺址的重要價值給予了權威性的評價。
在耿老的倡議下,1993年“內蒙古松山缸瓦窯遺址學術研討會”在遺址所在地舉行。來自海內外的50多位陶瓷專家認真考察了缸瓦窯遺址,一致認為它是我國北方草原地區規模最大、延續時間最長的古瓷窯。
專家們聯名致函國家文物局,請將缸瓦窯遺址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並切實加以保護、開發與研究。
1996年國務院根據國家文物局的推薦,正式把缸瓦窯遺址公布為全國(第4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
缸瓦窯遺址位於中國北部內蒙古自治區的赤峰市,是中國遼代(公元916~1125年)的著名窯場之一。
.缸瓦窯創燒於遼代早期。窯址總面積約3~5平方公里,文化堆積厚達1~4米。該窯以出產品種多樣、並具有典型契丹遊牧民族特點的瓷器而著稱。
缸瓦窯遺址的發現,對於研究契丹社會、文化、經濟以及制瓷工藝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