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令捕蝗

縣令捕蝗是宋人葉夢得(1077—1148)繼《石林燕語》之後撰寫的又一部史料筆記。

出處

宋.葉夢得《避暑錄話》《避暑錄話》是宋人葉夢得(1077—1148)繼《石林燕語》之後撰寫的又一部史料筆記.
葉夢得(1077~1148) 宋代詞人。字少蘊。蘇州吳縣(今江蘇蘇州)人。紹聖四年(1097)登進士第,調丹徒尉。徽宗時官翰林學士。高宗建炎二年(1128)授戶部尚書,遷尚書左丞。紹興元年(1131)起為江東安撫大使,兼知建康府。八年授江東安撫制置大使,兼知建康府、行宮留守,總管四路漕計。十二年移知福州。晚年隱居湖州卞山石林谷,自號石林居士,以讀書吟詠自樂。死後追贈檢校少保。

原文

錢勰如皋縣令,會歲旱蝗發,而泰興令獨紿群將云:“縣界無蝗。”已而蝗大起。郡將詰之,令辭窮,乃言縣本無蝗,蓋自如皋飛來,乃檄如皋請嚴捕蝗,無使侵鄰境。穆甫得檄,輒書其紙尾報之曰:“蝗蟲本是天災,即非縣令不才。既自敝邑飛去卻請貴縣押來。”未幾,傳旨都下,無不絕倒。

翻譯

錢勰擔任如皋的縣令,適逢當地爆發蝗蟲引起的旱災,而泰興的縣令卻欺騙郡的長官說:“當地沒有蝗蟲。”不久,蝗蟲成災,郡長官責問,泰興的管縣無言以對,於是說當地的蝗蟲,大概是從如皋飛來的。於是下公文給如皋的官縣要求捕捉蝗蟲,不能讓它危害鄰近的地區。錢勰拿到公文,就在對方公文的末了寫了首詩回復他:“蝗蟲原本是天災,而不是管縣沒有能力。既然是從我的地盤上飛出去的,就請你們將它們押來。”一會兒,話傳到京城,人們聽了,無不笑得前仰後合。

注釋

(1)錢勰(xié):宋朝人,字穆甫。
(2)為:擔任。
(3)如皋(gāo):古地名,今江蘇如皋縣。
(4)會:遇到。
(5)歲:年。
(6)獨:卻。
(7)郡將:郡的長官。
(8)檄:向……發公文。
(9)鄙邑:對自己所在縣的謙稱。
(10)郡將:知府。
(11)令:縣令 。
(12)紿:欺騙。
(13)云:說。
(14)已而:不久。
(15)蓋:大概。
(16)詰:責問。
(17)不才:沒有才能。

問答

兩個縣令的共同特點是:推卸責任,昏庸,沒有才能,強詞奪理。
寫出上文段中一個謙詞:敝(邑),一個敬詞:貴(縣)。
泰興縣發生蝗災,為什麼要如埠的縣的人來捕捉 :想要推卸責任

拓展

用一句話規勸泰興縣令的做法
你不要再推卸責任了,犯了錯要及時改正才不失為一個好縣令
兩縣令分別特點:
泰興:推卸責任,昏庸,沒有才能,強詞奪理
如皋:機智

主旨

做人不能推卸責任,犯了錯誤要及時的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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