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及賦稅之原理

經濟學及賦稅之原理

《經濟學及賦稅之原理》以邊沁的功利主義為出發點,把分配問題作為論述的中心,運用了古典政治經濟學發展起來的抽象法。里嘉圖認為,人類行為的準則是個人利益,是追求個人功利,即尋求快樂和避免痛苦,而個人追求個人利益同整個社會的利益是一致的,符合社會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里嘉圖在《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中批判地繼承了斯密的勞動價值論,並以勞動價值論為基礎,論述了工資、利潤和地租,說明了工資和利潤、利潤和地租的對立。他還論述了貨幣理論、對外貿易中的比較成本學說、賦稅的一般原理和原則。

基本信息

作者簡介

里嘉圖(Ricardo,David)(1772~1823)英國經濟學家,資產階級古典政治經濟學的代表。在經濟理論上,制定了在資產階級眼界內所能達到的最徹底的勞動價值論;並以此為基礎,說明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內部聯繫,指出資本主義社會階級利益的;中突,對經濟學科的發展有很大影響。《經濟學及賦稅之原理》是他的代表作。

圖書目錄

譯序
原序
第三版小引
第一章 價值論
第二章 地租論
第三章 礦山地租
第四章 自然價格與市場價格
第五章 工資論
第六章 利潤論
第七章 國外貿易論
第八章 賦稅論
第九章 原生產物稅
第十章 地租稅
第十一章 什一稅
第十二章 土地稅
第十三章 金稅
第十四章 家屋稅
第十五章 利潤稅
第十六章 工資稅
第十七章 對原生產物以外諸商品的賦稅
第十八章 濟貧稅
第十九章 論貿易通路的突變
第二十章 價值與富之不同性質
第二十一章 蓄積對於利潤利息的影響
第二十二章 輸出的獎金和輸入的禁止
第二十三章 生產獎金論
第二十四章 亞當斯密的地租學說
第二十五章 殖民地貿易
第二十六章 總收入與純收入
第二十七章 論通貨與銀行
第二十八章 論富國貧國金穀物及勞動的比較價值
第二十九章 生產家支付的賦稅
第三十章 論需要供給對於價格的影響
第三十一章 論機械
第三十二章 馬爾薩斯的地租學說
附錄一 引用各書題名
附錄二 幾個譯音的字

書摘插圖

第一章 價值論
第一節 一件商品的價值,或所能換得的他種商品的數量,乃定於生產所必要的相對勞動量,非定於勞動報酬的多寡。
亞當斯密曾說:“價值一辭,有兩種不同的意義,它有時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時表示因占有其物而取得的對於他種貨物的購買力。前者叫做使用上的價值,後者叫做交換上的價值。”又說:“使用價值很大的東西,其交換價值往往極小,甚或絕無。反之,交換價值很大的東西,其使用價值往往極小,甚或絕無。”水與空氣,是極有用的,為生活所不可少,但在普通情狀下,它們不能交換任何物品。反之,與空氣水比較而言,金的用處是很少的,但它能換得許多貨物。
效用不是交換價值的尺度,但為交換價值所不可少。若某商品全無效用,換言之,全然不能滿足我們的欲望,那無論它怎樣稀少,無論生產所必要的勞動量若干,它終不能有交換價值。
有用商品的交換價值,得自兩個泉源——一個是稀少性,一個是生產所必要的勞動量。
有些商品的價值,單由稀少性而定。勞動既不能增加它的數量,它的價值亦不能因供給增加而減低。例如稀有的雕像,圖畫,稀有的書籍古錢。又如珍貴的葡萄酒,其葡萄由特殊土壤栽培,其品質特殊,分量有限,其價值無關於生產必要的勞動量。價值變動,全然按照欲得者之資力與欲望。
但在市場上,這類商品的種類不多。在人類所欲得的貨品中,最大的部分,是由勞動而生。投下了生產所必要的勞動,這類物品即可無限制的在許多國度(不單是一國)增加。
在討論商品,商品的交換價值,和商品相對價格法則的時候,我們所指的商品,既可由人力增加總量,又允許生產上的自由競爭。
在原始社會,這類商品的交換價值,全受支配於各自費去的比較勞動量。
亞當斯密說: “一切物的真實價格,即欲得此物的真實費用,亦即獲得此物的辛苦勤勞。一物,對於已得此物但願以之交換他物者,真正值得多少呢?——那等於因占有此物,而能自己省免,轉加在別人身上的辛苦勤勞。” “勞動是第一價格,是原始的購買的貨幣。”又說: “原始蒙昧社會,尚無資財蓄積與土地財產,獲取各物所必要的各種勞動量的比例,是支配各物交換比例的唯一條件。例如,狩獵民族捕殺海狸一頭,所費若二倍於捕殺野鹿一頭,海狸一頭,即可交換野鹿二頭,換言之,值野鹿二頭。二日勞動生產物的價值,當然二倍於一目勞動生產物,二時勞動生產物的價值,當然二倍於一時勞動生產物。”
如果把不能由人類勞力增加的物品除外,則交換價值的基礎,確乎是人類的勞動。這在經濟學上是一個極重要的原理。價值一辭的暖昧,在經濟學上,不知引出了多少錯誤和爭執。
投在商品內的勞動量,支配商品的交換價值:勞動量增加,商品價值加大;勞動量減少,商品價值低減。
亞當斯密既如此確鑿的決定了交換價值的本源,又如此首尾一貫的主張價值的大小,須比例於生產時投下的勞動量;但他同時卻又樹立別種價值標準尺度,說價值的大小,就看它能換得那種標準尺度物若干。他所謂標準尺度,有時是穀物,有時又是勞動;不過這裡所說的勞動,已非生產該物時所須投下的勞動量,卻只是交換該物時所得而支配的勞動量。在他看來,這兩種勞動量似無多大區別。他以為,勞動效率加倍,則所能生產的商品量加倍,同時,勞動的報酬亦必加倍。
勞動的報酬,如果與其生產額為比例,則生產該物所須投下的勞動量,當然會等於交換該物所得而支配的勞動量,即彼此當然都可作為價值的標準尺度。可是這兩種勞動量,事實上並不相等。前者往往能夠指示他物價值的變動,是一個不變的標準;後者卻是可變的,不能測定他物價值的變動。亞當斯密在適切說明金銀價值可變,不足以測定他物價值之變動以後,卻又選定同樣可變的穀物或勞動來做標準。
不待說,金銀會因更豐饒的新礦發現,而發生價值上的變動;但這種發現,究不多見;其影響雖大,但影響期間決計不久。掘礦術的改進,掘礦機械的改良,亦可影響金銀價值,因為這時由同一勞動,可掘得較大的數量。再,礦山採掘多年後,因產額日減,亦不免令金銀價值發生變動。上述種種,當然是實情。但穀物價值又能避免這些影響么?農業改良,農具改良,沃壤發現,(在輸入自由時,一國沃壤發現之利益,可影響各市場的穀物價值)不是可以影響穀物價值么?輸入禁止,人口增加,財富增進,食物供給困難(因耕作劣地,需要勞動較多)不也可以影響穀物價值么?至若勞動價值亦是同樣可變的。社會情狀的變化,可引起勞動供求比例的變化,因而引起勞動價值的變化。此外,食品必需品的價格變動了,勞動的工資,亦不免受到影響。
同在一國,生產一定量食品或必需品所必要的勞動量,某一時或不免要二倍於他時,但勞動者報酬的減少,卻是極其有限。勞動者的工資,大體上都是等於一定量的食品和必需品的,若更由此種限度減少下來,他便不能生活。因之,在這種場合,以生產食品必需品所必要的勞動量作標準,食品必需品的價值,已騰貴百分之百;以交換食品必需品所得而支配的勞動量作標準,它們的價值,卻沒有多少增加。
吾人所論,如非一國,而為數國,如美利堅,波蘭,英吉利。我們的意見,還是這樣。這三國都有一種耕地,可稱會最後耕地。以同人數一年的勞動投在最後耕地生產穀物,美波二國必較多於英,這是大家知道的。假若這三國的一切必需品同樣低廉,那我們說生產愈便易,付給勞動者的穀物量亦按比例愈多,不是一個大錯誤么?
倘因機械改良,生產勞動者衣履所必要的勞動量,僅等於現今四分之一,則衣履價值亦將減少百分之七十五。勞動者所能消費的鞋,既不能常為四雙,所能消費的衣服,既不能常為四套,工資也許會因競爭及人口增加之故,而適應於工人必需品的新價值。普及於一切工人必需品生產上的改良方法,雖可減低工人必需品的交換價值,減少他們生產所必要的勞動量,但數年之後,勞動者的享樂品就不會增加,縱令增加,亦極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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