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資料

納稅資料

納稅資料內容出自於《增值稅暫行條例》,納稅公式是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一、銷售額的檢查
(一)銷售確認的檢查
1、價外費用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格和價外費用”。
(1)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取自於購買方的全部價款;
(2)向購買方收取的各種價外費用:
1)價外費用的主要內容:包括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上述價外費用無論其會計制度如何核算,應併入銷售額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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