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懈怠效應

社會懈怠效應

社會懈怠效應是指個人與群體其他成員一起完成某種事情時,或個人活動時有他人在場,往往個人所付出的努力比單獨時偏少,不如單幹時出力多,個人的活動積極性與效率下降的現象,也叫社會惰化作用、社會惰化。

社會懈怠效應與‘旁觀者效應’的區別

旁觀者效應同樣是由於情境中他人的存在而導致 責任感降低的一種表現,它們區別在於前者與 團體有關,後者中情境的他人不是同一團體的成員。

典型實驗

法國心理學黎格曼(Ringelman,1913)進行過一項實驗,專門探討團體行為對個人活動效率的影響。他要求工人盡力拉繩子,並測量拉力。參加者有時獨自拉,有時以3個或8人為一組拉。結果是:個體平均拉力為63公斤;3人團體總拉力為160公斤,人均為53公斤;8人團體總拉力為248公斤,人均只有31公斤,只是單人拉時力量的一半。黎格曼把這種個體在團體中較不賣力的現象稱為“社會懈怠”。

拉塔納和他的同事(1979)對社會懈怠現象提供了進一步的證據。在其中的一項研究中,他讓大學生以歡呼或鼓掌的方式儘可能地製造噪音,每個人分別在獨自、2人、4人或6人一組的情況下做。結果每個人所製造的噪音隨團體人數的增加而下降。社會懈怠現象不僅發生在上述情境中,而且也發生在人們完成認知任務的時候(Petty 1977;Weldon 1988)。另外,它也是一種跨文化的現象(Weiner ,Pandy and Latané 1981),需要注意的是,在團隊精神社會中,社會懈怠沒有個人主義社會強。

怠慢原因

拉塔奈認為,出現社會惰化的原因可能有三個:第一,社會評價的作用。在群體情況下,個體的工作是不記名的,他們所做的努力是不被測量的,因為這時測量的結果是整個群體的工作成績,所以,個體在這種情況下就成了可以不對自己行為負責任的人,因而他的被評價意識就必然減弱,使得為工作所付出的努力也就減弱了。第二,社會認知的作用。在群體中的個體,也許會認為其他成員不會太努力,可能會偷懶,所以自己也就開始偷懶了,從而使自己的努力下降。第三,社會作用力的作用。在一個群體作業的情況下,每一個成員都是整個群體的一員,與其他成員一起接受外來的影響,那么,當群體成員增多時,每一個成員所接受的外來影響就必然會被分散,被減弱,因而,個體所付出的努力就降低了。

之所以產生“社會懈怠”這種現象,專家們的解釋是:人們可能覺得團體中的別人沒有盡力工作,為求公平,於是自己也就減少努力;人們也可能認為個人的努力對團體微不足道,或是團體成績很少一部分能歸於個人,個人的努力難以衡量,與團體績效之間沒有明確的關係,故而降低個人努力,或不能全力以赴地努力。當然,也有人認為應細分發生這種現象的社會環境。無論每個人發生這種現象的具體原因是什麼。看來,在團體中確實會存在著“社會懈怠”現象。為了降低“社會懈怠”現象發生的嚴重程度,國外研究者提出許多增加個體的參與感與責任感的方法。同時,也有專家認為,當工作較困難或具有挑戰性,並且個體相信自己對團體有特殊貢獻時,“社會懈怠”現象會有所降低。

解決辦法

社會惰化作用明顯減弱了群體的工作效率。減少社會惰化的有效途徑是:(1)不僅公布整個群體的工作成績,而且還公布每個成員的工作成績,使大家都感到自己的工作是被監控的,是可評價的。(2)幫助群體成員認識他人的工作成績,使他們了解不僅自己是努力工作的,他人也是努力工作的。(3)不要將一個群體弄得太大,如果是一個大群體,就可以將它分為幾個小規模的群體,使得更多的成員能夠接受到外在影響力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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