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允常

石允常,字恆德,一字永常。著有《遇安軒集》。

基本信息

簡介

生卒:家譜載“允常公生元至正二十年(1360年),卒永樂六年戊子(1408年),享年四十有九歲。”

縣城西隅人。少孤,清苦自持。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中進士,授行人職。使蜀,蜀獻王於席上命賦八陣圖詩,授筆立就。建文元年(1399)升河南安察使司僉事。有方伯慶誕,兩司諸僚皆賀禮,獨允常稱疾不赴。每至各地查巡,必深入民間察訪。嘗聞一處哭聲甚悲,經查,得知當地“閹宦”逼奸民女致死,即上疏彈劾。朝廷以誣奏罪逮允常,杖一百入獄。不久民訟其冤,方獲釋。允常亦無怨言,說:“直言無隱,吾之份也,幸無斃焉。”後遷常州同知,部糧至南京,糧長以盈餘之糧奉贈,允常大怒,杖而遣還。建文三年,燕王起兵,允常棄官歸里,囊無分文,人稱“石清潭”。朱棣稱帝後,追究建文間廢周王府事,累及允常,遂獲罪,逮解京師。路過常州,百姓聚斂銀兩相贈,允常不願煩擾里民,乘夜離去。至京,同罪50餘人皆服罪,認罰綿羊50隻、米60石即復職。允常不服,因系獄兩年,謫戍良鄉近30年。後金陵建褒忠祠,位置方孝孺之次。《褒忠錄》載:“僉事石允常以召用不屈,謫戍死。”

曾任官職

行人,河南安察使司僉事,常州同知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