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改革

王莽改革又稱王莽新政,是新朝皇帝王莽為緩和西漢末年日益加劇的社會矛盾而採取的一系列新的措施的“托古改制”,包括土地改革、幣制改革、商業改革和官名縣名改革。

事件簡介

王莽的改革附會《周禮》,故後人稱為「托古改制」。改革是全方位的。在政治方面:(1)廢王號改為五等爵;(2)改官名,如中央置四輔、三公、九卿、六監等,地方改太守為大尹,縣令為縣宰等;(3)改地名,如改長安為常安等。
在土地和奴婢等社會方面,更名天下田為「王田」,奴婢為「私屬」,皆不得買賣。凡男口不滿八人而土地超過一井(九百畝)的,分余田予九族鄰里鄉黨,無田地的按一夫百畝的制度受田。
在經濟方面,主要是推行「五均」和「六莞」。此外還屢次改革幣制,貨幣名目繁多,換算極不合理,甚至將早已失去交換價值的龜、貝等也作為貨幣。由於王莽的改革流弊叢生,加上吏治敗壞、豪強反對及社會危機深重等因素,很快便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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