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政策

獨生子女政策

1978年,計畫生育政策正式寫入憲法,“國家推行計畫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相適應”。 “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是當代中國人口政策的基調,是在1980年中央召開五次人口座談會後確定下來的。 1980年的五次座談會開完,中國計畫生育政策的方向已經明朗。1980 年 9 月 25 日,《中共中央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指出:“為了爭取在本世紀末把我國人口控制在十二億以內,國務院已經向全國人民發出號召,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 在此之前,七十年代流行的計生口號是“一個太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 2015年10月29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公報》中指出,“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畫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2016年1月1日,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和計畫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施行了30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自此終止。

基本信息

政策內容

獨生子女政策獨生子女政策
摘自《中共中央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 
建國以來,由於衛生工作的進步和人民生活條件的改善,人口死亡率尤其嬰兒死亡率大大降低,壽命大大延長。但是,我們長期對人口出生率沒有適當控制,致使人口增長過快。舊中國從一八四○年到一九四九年的一百零九年中,全國只增加人口一億三千萬。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的三十年中,出生了人口六億多,除去死亡,淨增四億三千多萬人。人口增長得這樣快,使全國人民在吃飯、穿衣、住房、交通、教育、衛生、就業等方面,都遇到越來越大的困難,使整個國家很不容易在短時間內改變貧窮落後的面貌。尤其嚴重的是,我國人口在一九六三年到一九七零年這一段時間增加得最快,現在三十歲以下的人,約占全國人口總數百分之六十五,今後每年平均將有二千多萬人進入結婚生育期。如果不從現在起用三四十年特別是最近二三十年的時間普遍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控制人口的增長,按目前一對夫婦平均生二點二個孩子計算,我國人口總數在二十年後將達到十三億,在四十年後將超過十五億。這將會大大增加實現四個現代化的困難,造成人民的生活很難有多少改善的嚴重局面。
解決這一問題的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實現國務院的號召,每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

政策來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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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最早一部分人提出中國要節制生育,後來出現了馬寅初新人口論、社會學派的節制主義,中國老一代領導人也提出要節制人口。都認為中國人口太多,勞動力過剩,解決不了就業、穿衣吃飯、發展等問題,因此要控制人口增長。
50到70年代,吃飯要糧票,買東西要工業券,短缺經濟,過剩人口。就業也是,不能滿足充分就業。幹部下放勞動,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現代化要工業發達,所以一方面要發展經濟,另一方面要控制人口增長。因此田雪原覺得當年馬寅初提出新人口論是符合實際的。但是三中全會以前,相反的東西甭想發表,三中全會以後才逐漸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這個時候田雪原才把給馬寅初翻案的文章拿去發表。對過去的錯誤進行清算,影響比較大。
1980年3月到5月,中共中央書記處委託中共中央辦公廳,連續召開了5次人口座談會。前兩次討論今後二十年和更長遠一些時間的人口政策,提出“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會遇到哪些問題,如何應對等。到第四次會議時,帶有總結性質,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國務院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組長陳慕華,將撰寫座談會向中央書記處的報告的任務,壓到田雪原頭上。最後一次會議在中南海勤政殿舉行,中央和國務院有關部委領導20多人出席,討論報告稿並進一步修改。 座談會上發言的人,異口同聲的說:“中國人口太多了,住房困難,生活必需品緊張……”在座談會召開前一年,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陳雲李先念,先後提出要求一對夫婦最好只生一個孩子,並對生育一個孩子的實行鼓勵,如優先安排工作等。1980年的五次座談會開完,中國計畫生育政策的方向已經明朗。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指出:“為了爭取在本世紀末把我國人口控制在十二億以內,國務院已經向全國人民發出號召,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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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2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進一步做好計畫生育工作的指示》,將計畫生育定為基本國策,並設定了到二十世紀末把人口控制在十二億以內這個硬目標。1982年憲法有兩處規定了計畫生育,分別是第25條:“國家推行計畫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相適應。”第49條:“夫妻雙方有實行計畫生育的義務。”
1980年9月召開的五屆中國人大第三次會議上確立了20世紀末將中國人口控制在12億以內的奮鬥目標,而這樣的奮鬥目標又是同人均一千美元的追求相聯繫的。中國當時認為:人口每增加一點,都是對“四個現代化”的衝擊,以致於得出結論:“唯一的出路就是少生”。定下了這樣一個“宏偉目標”之後,中國的人口政策在1980年驟然收緊,即從“晚、稀、少”迅速轉變為“一胎化”。其標誌是1980年9月發表的《中共中央關於控制中國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其主要內容就是“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公開信》是“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但後來全部成了強制。為儘快達成人口負增長,甚至各級官員規定了指標,80年代山東有個縣的指標完成不好,省常委專門派人坐陣該縣,將該縣當年的胎全部打掉。

獎勵內容

一.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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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畫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二.摘自《2015年獨生子女費發放相關新規定
中國內地計畫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就倡導著只生一個好,國家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都是可以領到獨生子女費。
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
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準,內容包括職工晚婚的、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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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增加的產假和護理假視為出勤。農村居民晚育的,減免本人當年村內集體生產公益事業所籌資金;城鎮無業居民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給予適當獎勵。
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經本人申請,由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優待:
1、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五至二十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夫妻雙方均有工作單位的,由雙方工作單位各負擔一半;一方有工作單位,另一方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有工作單位一方的工作單位支付;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支付,所需費用由各級計畫生育經費分擔。
2、農村分配集體收益對獨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額(包括農村土地徵用後,土地補償費分配中對獨生子女家庭應當增加一人份額);在劃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遷安置中,對農村獨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價的70%加房屋層次調整係數每人優惠購買40平方米)、扶持生產、介紹就業等方面,對獨生子女及其父母給予照顧。
3、有條件的地方和單位可以對獨生子女入托、入園、就學、就醫給予補助。農村貧困家庭獨生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期間,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減免雜費。
4、各級人民政府和獨生子女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規定的其他獎勵與優待。
符合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願不再生育的,是農村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鄉(鎮)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標準發給獎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於所在市、縣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標準發給獎金。具體辦法按長沙市人民政府規定執行。依法領取退休金的獨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齡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資百分之五的標準增發退休金。已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單位,這項獎勵仍由原單位發放。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藥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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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胎生育雙胞或者多胞的夫妻,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證明,享受前款第(四)項規定以外的獎勵和優待,但只享受一份獨生子女獎勵待遇。對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不落實本條例規定的計畫生育獎勵和優待政策,有關當事人可以向計畫生育行政部門舉報;計畫生育行政部門應當督促落實,並對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予以支持。

政策紅利

國家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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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資源嚴重匱乏的年代,獨生子女家庭給國家節約了大量資源,在經濟社會建設進程中,他們又為國家培育出了高素質的人才。更為重要的是,因為他們的犧牲和示範,整個社會的生育觀念發生了深刻變化。“越窮越拚命生孩子,越拚命生孩子越窮”的誤區終於得以徹底顛破,相對理性的生育觀得以確立。
切切實實地提高了中國女性地位,極大改善了中國整體國民的教育水平,使中國人口與有限資源的矛盾得到相對緩解,之後二十幾年中國經濟實現騰飛,真正解決了困擾中國人幾千年的溫飽問題,避免中國陷入馬爾薩斯陷阱。
歷史不能假設。獨生子女計畫生育政策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形成的,理論上少生了4億多人,客觀上解決了數億人的貧困,加速了中國人口、經濟和社會的轉型,提前實現了人口再生產類型的歷史性轉變,有效地緩解了人口對資源、環境的壓力。

社會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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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計畫生育時期,中國社會跨時代意義的措施有:
1全民普及保險套,普及生育知識,斷絕中國幾千年表兄妹結婚陋習;
2.用九年義務教育強迫農村家庭讓女孩接受教育,推廣現代化小家庭觀念,打破傳統大家族制度對於青年一代的枷鎖;
3.推廣晚婚晚育優生優育,中國農村社會徹底斷絕16歲、17歲早婚現象;
4.讓女性第一次真正成為家庭成員的一份子,並擁有遺產繼承權利;
5.同時建立社會保障體系普及社會保險概念。
這些是之前整箇中國社會想都不敢想像的事情。

家庭層面

獨生子女家庭普遍富裕,恩格爾係數最低,消費支出最高。以溫州市為例,據溫州市城調隊最新調查:在所有家庭類型中,去年我市城市獨生子女家庭生活最富裕,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4390元,比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05元高23.2%;比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的“三代人”型家庭高1.8倍;他們的家庭人均建築面積為31平方米,生活水平和質量明顯比其他類型的家庭要好。
普遍優生優育提升了下一代的人口素質。
據上海市的抽樣調查數據顯示,80後家庭普遍重視優生優育,約有80%的被調查對象認為有必要參加孕前優生健康檢查;90%以上認為有必要參與社區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
父母有更多時間、精力和選擇能讓父母能以更多的時間和更大的熱情投入到僅一個孩子的養育、培養過程中,以及投入到工作和業餘愛好生活中。

獨生子女個人層面

女性地位獲得了極大的提升
1979年以來,中國的計畫生育政策禁止幾乎所有城市家庭生育第二個孩子。由於沒有男性繼承人競爭資源,父母們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女兒的教育和福利上,這是經歷數百年的重男輕女之後一個重大的轉變。“她們基本上得到了過去只有男孩才能得到的一切,”哈佛大學教授、中國計畫生育政策專家瓦內薩·馮說。
今天城市裡的中國父母“把他們的女兒視作家庭未來的唯一希望”,努力幫助她們比同學表現更出色。
女性受教育程度空前未有地高
在中國的城市裡,像這樣有才華的女性越來越常見,成為中國歷史上接受教育最好的一代女性。在大學裡,從來沒有看到過這么多的女性,她們同男生的比例從來沒有如此平衡過。專家說,這要歸功於中國經濟30年來穩健的增長、政府對教育的大力投入和一個出人意料的因素:獨生子女政策。
提高了女性(獨生女)接班、傳承家族企業的比重。
獲得了從未有過的富足家庭資源
哈佛大學教授、中國計畫生育政策專家瓦內薩·馮說:“父母們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女兒的教育和福利上,這是經歷數百年的重男輕女之後一個重大的轉變。獨生女基本上得到了過去只有男孩才能得到的一切”。更不用說獨生子亦然。
具有健康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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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在家中能得到父母全部的注意力,這對孩子的成長來說是一把雙刃劍。”Sandler說,“但根據心理學家做的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父母給予孩子的注意力,只要不到讓孩子透不過氣的程度,是有助於讓孩子打起精神、增強信心的。很多獨生子女都有更強的動力去取得成就,同時也能掌握更多的工具來獲得成功。”
更多的“自我陪伴”,學會自立
“獨生子女往往能夠更好地和自己相處。但通常我們不會想到這一點。當我們想到‘關係’時,通常想到的是和他人的關係,但獨生子女別無選擇,必須學會和自己建立密切的關係,而這種自我相處是一件十分美妙的事,這讓孩子很大程度上學會了自立。”Sandler說,“對抗孤獨最大的武器就是學會在獨自一人的時候如何減少孤獨感。”
具有強有力的紐帶特質,交朋友並不遜色
“我們從不把同伴關係認為是理所當然的。”Sandler說,“同伴們不像兄弟姐妹,不管我們如何對待他們,到了晚餐時總還是會出現在餐桌上。我們知道和同伴之間的關係必須去培養、去維護。”如果你是成長在一個父母較為成熟的家庭,並且是一個獨生孩子,這對你來說可能是一件好事。“我們會在與同伴的相處中學會責任感、慷慨待人以及如何培養和維護一段關係。”和一般人所認為的不同,Sandler認為獨生子女在交朋友方面並不遜色,“實際上他們在這方面相當有技巧!”
懂得合作與控制
Sandler承認,她5歲的女兒也會經常失控大哭,但她發現在對獨生子女的研究中,對於控制能力的評估結果是正面的。“獨生子女更懂得控制自己,表現得更為成熟。我想這和獨生子女的父母們總是期待他們有更成熟的表現有關。”Sandler說,“在我們和其他人相處的關係之中,我們所承擔的責任感要更接近成人的水平。”
能夠選擇自己的“家人”
獨生子女總是更加渴望和父母以外的人建立情緒上的聯結。他們總是會在自己周圍建立起能夠給他們提供支持的人際關係,並且用自己的個性影響周圍的人。“作為我朋友圈裡唯一的獨生子女,我就像是促進這個小團體團結的引擎,因為我渴望和朋友建立像家人一樣的聯繫,積極地參與到人際關係中去,並且使這成為一種傳統。”Sandler說,她甚至和幾個朋友一起買過房子。

政策現狀

獨生子女政策1978-2008 中國時尚30年
2016年1月1日被終止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7日以157票贊成2票棄權,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畫生育法的決定。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決定明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施行了30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被終止,加大兩代間隔而減緩老齡化的晚婚晚育亦不受鼓勵。
對遵紀守法獨生子女家庭的扶助政策陸續完善
明確對於部分家庭發生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死亡的情況,在人口和計生法修正後新法實施之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根據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按照現行的相關規定,各級人民政府予以幫扶和扶助。
衛計委:對獨生子女失獨家庭要開展節日慰問,設幫扶聯繫人,一戶兩人
2016年8月,國家衛計委發布《關於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聯繫人制度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為每一戶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確定兩名幫扶聯繫人。聯繫對象發生意外、重病、受災、亡故等重大情況時,聯繫人要及時上門,幫助排憂解難。
衛計委: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統一
2016年4月財政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計畫生育投入機制的意見》,完善計畫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統一城鄉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
將農村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標準提高到與城鎮水平一致,即分別為270元、340元,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實行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動態調整。
陝西省失獨家庭補助金調整為城鄉統一標準,每戶一次性領3萬元從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獨家庭一次性補助金統一調整為城鄉一個標準,每戶一次性補助3萬元,60歲以上失獨夫婦每人每月1000元。省財政廳和省衛生計生委已聯合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切實解決好他們在精神和生活方面的實際困難。
2016年11月15日,蘭州安寧區提高計畫生育特殊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由在原每人每月500元的特別扶助金基礎上,區政府補助500元,提升至1000元。
2016年10月10日,惠州市政府官網正式發布《惠州市計畫生育家庭獨生子女傷殘死亡扶助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該《辦法》,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家庭扶助金額均統一為每戶10000元。

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對策

獨生子女政策獨生子女政策
一.上述衛計委和地方政府的人文關懷和扶持政策。
二.大力發展以房養老和醫養結合專業機構養老。
“我和老伴每月可領取養老金近萬元,可以拿這筆錢出去旅遊了。”近日,北京失獨老人康先生領取了以房養老產品第一份養老金。他和其他幾位老人因此成為國內首批通過以房養老領取到養老金的客戶。
三.居民採用新型、先進型養老如上述的以房養老、醫養結合專業機構養老外,還可未雨綢繆地購買商業保險作為自己社會保障的補充。

風險

首先是孩子的成長風險,主要是夭折、重病的風險。據統計,每1000個出生嬰兒中約有5.4%的人在25歲之前死亡,12.1%的人在55歲之前死亡。根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數據,中國農村地區曾經有過一個孩子但現在無後的家庭有57萬之多。獨生子女的生存風險直接影響著家庭的生存風險。在生命周期早期出現的生存風險可以通過補償性生育得到消解,如果是大齡獨生子女夭折或者發生嚴重傷病殘事件,對家庭的打擊幾乎是毀滅性的。

其次是孩子的成才風險。"獨柴難燒、獨子難教"由於父母的愛過分聚焦、期望過高、養教方式不甚科學等原因,相當數量的獨生子女家庭深深受到成才問題的困擾。一旦獨生子女父母重病、死亡或離婚,對獨生子女的生活、學習、工作都將帶來嚴重不利的影響。

第三是家庭的養老風險。如果前兩個風險發生,養老風險必然發生;如果避免了前面的風險,養老風險依然存在。子女家庭的經濟狀況、兩代人的關係、居住安排等諸多因素,依然可能使老年父母發生生活照料風險、精神贍養風險甚至經濟供養風險。

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功能比多子女家庭弱小,而且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支持具有惟一性,缺乏起碼的迴旋餘地。如果獨生子女遷移、外出或者出現意外事故,獨生子女父母就缺乏可替代的家庭養老支持,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家庭養老支柱。同時,獨生子女父母的高齡化也會導致養老需求的變化,越是到獨生子女父母的晚年,獨生子女家庭的養老風險就越大,現實困難就越多。

第四是社會的發展風險。前面的風險如果發生一定會波及整個社會的發展,因為獨生子女必然要走向社會,那么他們能否成為合格的社會公民就至關重要。

第五是國家的國防風險。一旦發生戰事或者需要獨生子女及其家庭奉獻的時候,國防風險也是多少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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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生子女是負擔最重的一代人。穆教授分析說,在所有的計畫生育家庭中,獨生子女家庭是風險最大的家庭。一旦遭遇非常事件導致孩子夭折或者嚴重的傷病殘,風險家庭就轉化為殘破家庭和困難家庭,如果沒有外界的支持和幫助就很難擺脫困境。它們的存在時刻提醒著計畫生育家庭的社會保障和人道關懷問題。以往,有關獨生子女的負面問題更多地集中在孩子素質發展方面,最著名的報告就是1986年涵逸的《中國的"小皇帝"》。2004年,楊曉升的報告文學《只有一個孩子--中國獨生子女意外傷害悲情報告》(華藝出版社,2004年6月),讓人們將更多關注轉向遭遇了子女夭折風險之後的獨生子女家庭命運。獨生子女因其獨生而成父母的"惟一寄託",孩子所提供的精神效用是獨一無二的,簡單說,孩子對中國人來說就是情感的寄託和希望的化身。從整個生命周期來看,獨生子女是負擔最重的一代人。獨生子女家庭到了生命周期的晚期迎來的是"獨子女老齡化"甚至"無子女老齡化"的挑戰,他們缺乏最起碼的迴旋餘地。獨生子女這一群體遠離了兄弟姐妹的血緣親情,缺乏夥伴的成長環境使他們遠離了手足情深的感受、互相學習的機會、彼此幫助的可能。這是極其珍貴的親緣文化的損失。

代表建議和媒體呼聲

一.政協委員建議政府加大對獨生子女家庭的獎勵力度
山東省省政協委員、山東交通學院黨委書記譚曉防在《關於重視和關注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的建議》提案中建議,政府應加大對生育獨生子女家庭的獎勵力度,可採取國家現行獎勵離休幹部的方式,由政府每年給年滿60歲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發放一定數額的獨生子女家庭補貼。她還建議,把獨生子女家庭放在社會養老體系中優先考慮,採取積極探索、區別對待、先易後難的原則逐步推進。
山東省人大代表、濟陽縣曲堤鎮敬老院院長肖安翠積極建議啟動獨生子女家庭互助制度,採取讓老人相對集中居住的方式,倡導老年人之間互相幫扶。
二. 河南省政協代表梁愛鳳同時建議,要持續不斷地加大對獨生子女家庭和“失獨”家庭的養老扶助力度,讓每個家庭都能享受到公共均等化服務。
三.二胎時代更應向獨生子女家庭致敬
計生法修正案草案擬延續對這些獨生子女家庭,尤其是失獨家庭的撫恤,非常必要。今天,我們不僅應該延續這種撫恤,而且應該儘量加重和突出這種撫恤,給予他們更高規格的敬意。不僅應該對二胎政策之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失獨家庭延續補助,而且應該對未來若干年的獨生子女家庭、失獨家庭繼續補助政策。
四.生育獨生子女不能止於獎勵
就現實來看,之前生育獨生子女的父母,無疑是特殊歷史時期的選擇,並為國家和社會的發展做出了貢獻,值得尊重和褒揚。
進一步來看,立足於“老人老辦法”的規定,除了獨生子女費之外,即便延續之前獨生子女獎勵政策,也缺乏制度保障的兜底。根據相關規定,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補貼,也只是上年度當地平均工資的30%,數額並不高。再比如,曾經提及的關於獨生子女享受的待遇,像入園、入學、就業等方面,也缺乏法律規定的傾斜性照顧,導致法律規定淪為擺設等等。基於此種情形,即便“二孩”政策在明年全面實施,獨生子女獎勵政策不僅需要保留和施行,更重要的則在於應該進一步提升和強化。原因在於,與獨生子女家庭做出的貢獻相比,當前的獎勵政策依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不能涵蓋各個方面,無法從根本上體現出法規規定的本義和內涵。
生育獨生子女的家庭結構,需要的並不僅僅是經濟上的獎勵,而是制度保障的落地,以便消除內心的不安和焦慮。獎勵的多寡,即便是與社會發展水平掛鈎,但卻依然無法緩解獨生子女家庭所承擔的多重風險和壓力。從客觀上來看,不管計生政策的走向如何,之前的獨生子女家庭模式必然還會存在下去,面對這種現象,對於國家和社會而言,不僅要實行“老人老辦法”,更應該構建相關的制度保障,消除獨生子女家庭的後顧之憂。尤其是,要針對獨生子女的社會風險,找到計生政策變化中的利益公約數,平衡不同群體之間的權益訴求,避免獨生子女榮譽只是反映在物質獎勵層面。
計畫生育是一項基本國策,而獨生子女政策是特殊環境下的產物,對於那些曾經回響“只生一個”的家庭,他們有理由得到國家層面的保障和扶助。

國外情況

一.美國獨生子女家庭比例猛增,稱養兒育女經濟壓力大
2013年11月25日據中國之聲《全球華語廣播網》報導,在中國全面放開二孩的時候,在沒有計畫生育政策的美國越來越多的家庭選擇只生一個孩子,美國現在有大約1600萬個獨生子女家庭,占美國家庭總數的1/5。根據美國人口普查統計數據,40年前美國有18歲以下孩子的家庭中有1/3是只有一個孩子,而目前這個比例已經升到了43%,大約有18%的已婚婦女在其生育年齡內只生一個孩子,這個比例比30年前增加了一倍。
二.獨生子女正流行歐美
當許多中國人為獨生子女政策鬆動歡呼時,英國獨生子女家庭卻越來越多,“獨生子女家庭”數量過去十年增長12%。有專家預計,到2022年超半數英國家庭選擇一個孩。
實際上,這不是英國獨有現象。在美歐等國“獨生子女”越來越受到不少家庭歡迎。連面臨嚴峻人口問題的印度也有該趨勢,在印度城市10%的家庭都是獨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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