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之治

洪武之治

洪武之治是明朝太祖朱元璋統治時期所出現的盛世。明太祖統治期間以洪武作為年號,朱元璋雄才大略、勵精圖治,發展經濟,提倡文教,使得天下大治,所以後世史學家稱其為洪武之治。然而朱元璋在位期間多次血洗朝廷,使不少人對“洪武之治”的客觀存在提出欣疑。

簡介

洪武之治是明朝明太祖朱元璋統治時期所出現的盛世。明太祖統治期間以洪武作為年號,朱元璋雄才大略、勵精圖治,發展經濟,提倡文教,使得天下大治,所以後世史學家稱其為洪武之治。

改革吏治

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後就著手改革吏治,他首先廢除行中書省,設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揮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別擔負行中書省的職責,三者分立又互相牽制,防止了地方權力過重。

發展經濟

朱元璋吸取元朝滅亡的教訓,實行了一系列休養生息、發展農業和工商業生產的措施,使得明朝的經濟得到迅速恢復和發展。到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民戶達1605萬戶,人口達6054萬人,墾地面積達850萬頃,成為明朝的鼎盛時期。

文化教育

洪武八年(1375年),朱元璋詔令天下立社學,府、州、縣每五十50家要設社學一所,用於招收八到十五歲的民間兒童入學。兒童入學後先學習《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等,然後學習經、史、歷、算等知識,同時必須兼讀《御製大誥》、明朝律令,另外還要講習社會之禮。

對外軍事

為了徹底解決蒙元貴族的殘餘勢力,洪武帝從明朝建立開始就不斷北伐。洪武二年(1369年),明軍追擊北元殘餘勢力,俘虜丞相脫火赤以下一萬餘人,北元皇帝逃到漠北幾百里外。洪武三年(1370年),明軍再次北伐,於沈欲口大破元軍主力王保保,俘虜文濟王以及國公閻思孝、虎林赤、察罕不花、韓扎兒等十萬餘人。洪武二十年(1387年),明軍越過長城,輕騎雪夜賓士,偷襲元軍大寨,最後在蒙古捕魚兒海元軍大敗,俘虜北元殘餘勢力八萬人。蒙古從此一蹶不振,分裂為韃靼瓦刺兀良哈三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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