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壯文

拼音壯文,壯族拼音文字。以拉丁字母為字母,用以拼寫壯語標準音的-套書寫符號系統,是法定的壯文。

1955年,在南寧召開的壯文工作會議上決定:以北部方言為基礎,以武鳴縣的語言為標準音,創製壯文。根據該決定,1955年12月制訂了壯文方案,經過2年的試行、修改後於1957年由政務院批准公布推行。 198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對這套文字系統作了修改,把非拉丁字母符號全部改成拉丁字母,以詞為書寫單位,移行時必須保持完整的音節。拼音壯文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大力推行。 1981年後,壯文進入學校,用壯文翻譯了國小、中學、中師和高等學校教材。廣西民族報以壯文為主,《三月三》文學雜誌也出壯文版。廣西民族出版社出版各類壯文圖書數百種,部分馬列著作、國家文獻也翻譯成壯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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