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拼音方案》

《漢語拼音方案》

《漢語拼音方案》由國家制定的漢語拼音字母連同它的拼寫規則方案,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的拼音方案,是世界文獻工作中拼寫有關中國的專用名詞和詞語的國際標準。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正式通過了《漢語拼音方案》,並批准公布推行。漢語拼音已經成為識讀漢字、學習國語、培養和提高閱讀及寫作能力的重要工具,成為改革和創製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重要依據,成為編制盲文、手語、旗語、燈語的重要基礎,廣泛用於中文文獻排序檢索以及工業、科技領域的型號和代號等多個方面。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的普及,漢語拼音輸入漢字被普遍使用,漢語拼音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漢語拼音作為拼寫中國人名、地名的國際標準,作為各外文語種在指稱中國事物、表達中國概念時的重要依據,作為中國對外交流的文化橋樑,被廣泛用於對外漢語教學、對外交流等領域。

基本信息

概念

字母表字母表
由國家制定的漢語拼音字母連同它的拼寫規則方案,就叫《漢語拼音方案》。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的拼音方案,是世界文獻工作中拼寫有關中國的專用名詞和詞語的國際標準。1958年2月11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正式通過了《漢語拼音方案》,並批准公布推行。

《漢語拼音方案》是採用國際通用的拉丁字母,採用音素化的音節結構拼寫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國語。

《漢語拼音方案》包括字母表、聲母表、韻母表、聲調符號四個部分,字母表規定了字母的形體、名稱及排列順序,共有26個字母,其中25個字母拼寫國語語音里所有的音節。聲母表和韻母表是根據國語語音結構特點規定的,25個字母配合成21個聲母和39個韻母。

《漢語拼音方案》的主要用處是:給漢字注音,拼寫國語。作為少數民族創造和改革文字的共同基礎,還可以用於中文信息處理,並可以音譯外國人名、地名和科學技術用語,幫助外國人學習漢語等。

制訂經過

1582年﹝明神宗萬曆十年﹞,天主教耶穌會傳教士利瑪竇來華,作“泰西字母”,以羅馬字母為漢字注音。這之後,有出於各種動機的多次羅馬化努力。

1582年﹝明神宗萬曆十年﹞,天主教耶穌會傳教士利瑪竇來華,作“泰西字母”,以羅馬字母為漢字注音。

1859年,英國駐清國公使威妥瑪﹝SirThomasWade,參與過鎮壓義和團﹞為著作之便制訂了中文的羅馬字譯音,稱為威妥瑪﹝Wade﹞拼音法。

1892年,Giles氏採用威妥瑪﹝Wade﹞拼音法編成“華英辭典”,被郵政電信機構用來翻譯中國人名語地名等。故此拼法又稱Wade-Giles拼法。

1892到1911年間,梁啓超、盧戇章、王照、盧乃宣等人為了普及教育提倡切音字。

1918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首次公布39個國音字母﹝ㄅㄆㄇㄈ...﹞,作為漢字注音用的字母。

1928年,國民政府大學院公布了由林語堂趙元任等專家學者組成之國語統一會所制定的“國語羅馬字”,作為中文譯音標準;亦即,用羅馬字母abcd...作為漢字注音字母。

1930年,將39個國音字母增刪為37個,改稱為“國語注音符號”,即今所稱之“國語注音符號第一式”。

1940年,國民政府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決議將“國語羅馬字”名稱改為“譯音符號”。

1949年10月,中國文字改革協會在北京一經成立,便立即著手進行漢語拼音方案的研究。從此時起到1958年方案正式公布,其間圍繞方案的功用、方案制定的原則及其一些細節問題展開過一系列的討論,經過反覆論證,幾易設計方案,廣大語文工作者和各個有關部門為此付出了大量的辛勤勞動,經歷了一個極其認真而嚴肅的探索過程。

1957年,中國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制定了漢語拼音方案。

1958年,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漢語拼音方案。

1979年,聯合國決議以中國的漢語拼音作為中文譯音標準。

1982年,中國漢語拼音通過ISO國際標準組織認定,成為漢語拼音的世界標準,但實際上WG拼法與漢語拼音同時使用。由於漢語拼音在文化社會各方面使用更為廣泛,對懂得英語的人群來說,發音也和漢語國語發音更為相近,世界各國紛紛放棄wade-giles拼法,使用漢語拼音,美國國家圖書館與各大學圖書館等主要研究機構都已經改用拼音。這篇文章講述了50年代漢語拼音方案的制訂過程,其核心問題是關於民族形式的討論。

研討階段

1.漢字筆畫式方案的探討。

漢語拼音漢語拼音
一九四九年末,長期致力於文字改革的活動家們就開始醞釀製定一個統一的拼音方案。一九五二年二月,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後,制定拼音方案的工作正式排上日程。在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內,設立了拼音方案組,成員有韋愨、馬敘倫吳玉章、胡喬木、羅常培、黎錦熙、丁西林、陸志韋、魏建功、陳家康、吳曉鈴、林漢達十二人。

在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大會上,馬敘倫傳達了毛澤東主席的指示。於是會上決議制定民族形式的拼音文字方案。然而對民族形式的理解,當時尚未形成統一認識。

一九五二年三月,拼音方案組召開第一次會議,討論什麼是民族形式。經過爭論,大多數人認為所謂民族形式,主要是指文字如何確切地表現本民族的語言。新方案應以漢語為基礎,並照顧到少數民族語言。對於字母形式,多數人傾向於力求美觀、容易辨認,便於從左至右書寫,不受漢字束縛。具體意見有三種:黎錦熙主張就注音字母略加修改;丁西林、陳家康等主張新創一種字母;吳玉章、韋泰、林漢達等主張打破界限,不限於注音字母,可採用現行漢字和一部分外文字母。此後拼音方案組多次召開會議,討論了制定拼音字母的幾個原則問題,如:在拼音字母民族化的原則下,是否就注音字母略作必要修改;拼音字母是否要音素化,這種音素化又如何實現;是否標調,標在什麼地方等。同時開始了設計方案的工作。

一九五二年八月,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召開第二次全體委員會議。馬敘倫傳達了毛主席關於拼音方案的新意見。十月,拼音方案組提出一套漢字筆畫式的漢語拼音字母表,其中聲母24個,韻母37個。一九五三年初,毛主席審閱了拼音方案組擬定的漢語拼音字母表。他認為這套拼音字母在拼音的方法上雖然簡單了,但筆畫還是太繁,有些比注音字母更難寫。拼音文字不必搞成複雜的方塊形式,那樣的體勢不便於書寫,尤其不便於連寫。漢字就是因為筆畫方向亂,所以產生了草肅。草書就是打破方塊體勢的。拼音文字無論如何要簡單,要利用原有漢字的簡單筆畫和草體,筆勢基本上儘量向著一個方向(一邊倒),不要複雜,方案要多徵求意見,必須真正做到簡單容易,才能推行。①根據毛主席的指示,拼音方案組開會決定分人、分組進行拼音字母方案的擬定,在十月一日以前擬出一個或更多的草案,進行篩選。在會上,委員們對於民族形式的見解仍然存在分歧:一種意見認為,凡是用一套字母能把漢語的特點拼寫出來的,就是民族形式;另一種意見認為應該根據漢字的筆畫,字母形式必須接近漢字,方可稱為民族形式。會上還對方案要求音素化還是音節化進行了討論。

經過兩個月的努力,吳玉章、丁西林、韋愨、林漢達及秘書處各擬出一個拼音字母方案。六月,拼音方案組召開第八次會議對五個方案進行審議,決定以吳玉章的方案為基礎,深入研究。在十月召開的第九次會議上,拼音方案組基本上同意吳玉章方案的音素化三拼制原則,並提出修改意見,由吳玉章根據討論意見對其方案作進一步修訂。同時還決定再擬一個雙拼方案,以便同三拼方案比較並作出最後選定。一九五四年上半年,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將吳玉章修訂後的方案印發有關部門,徵求意見。

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五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召開第四次全體委員會議時,拼音方案組提出了五個民族形式的拼音方案草案。其中四個是雙拼制的,一個是三拼制的,供會議討論。會議上決定由各委員於會後分別研究,再行開會討論。但會後始終確定不出一個令人滿意的方案,因為這些“方案草案”所需要的字母都在40-60個之間。在學習上使用上都很不方便。新構造出來的漢字筆畫式字母,與漢字有一定的差別,民眾也不是那么容易接受。藉助草書後,雖相應地便於橫寫、連寫了,可是卻難以做到簡明易認。尤其是拼寫出來的文字不能保持方塊漢字的特點,也就失去了所謂“民族形式”的意義。

從一九五二年初到一九五四年底,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主持試製民族形式即漢字筆畫式拼音文字方案的工作,一直沒能取得圓滿的結果。人們在實踐中逐漸感到:通過採用漢字筆畫拼音字母來顯示民族性的作法是不甚理想的,很難符合現代社會發展的需要。

1954年12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成立後,1955年2月成立拼音方案委員會,由吳玉章、胡愈之為正副主任,委員有:韋愨、丁西林、林漢達、羅常培、陸志韋、黎錦熙、王力、倪海曙、葉籟士、周有光。

2.民眾提出的各種拼音方案的探討。

在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著手研製漢語拼音方案的同時,社會上不少熱心文字改革的人也在潛心探索研究,試圖通過自己的努力,擬制出一套更完善的漢語拼音方案。到一九五五年為止,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及其前身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共收|到各界633人提交的漢語拼音方案655種。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從655種方案中選擇了264種,編印成《各地人士寄來漢語拼音文字方案彙編》兩冊,作為制定漢語拼音;方案的重要參考資料。因此可以說進行擬定漢語拼音方案的並非僅僅一個國家機關的研製小組,而是全國各界廣大文字改革熱心者都參與了方案制定工作。一九五三年十一月號《中國語文》上發表了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秘書處署名的《各地寄來拼音方案整理報告》。報告將所收集的各種方案依字母形式劃分為七類:
(1)來自漢字的:這又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採用漢字偏旁或者筆畫少的漢字:一類採用漢字基本筆畫。
(2)採用外文字母的:主要採用拉丁字母,大多數兼借用斯拉夫字母,也有夾雜注音字母和漢字筆畫的,以及修改拉丁字母或者把漢字或注音字母變得像拉丁字母或斯拉夫字母的。
(3)注音字母:其中有些是把注音字母加以草化的。
(4)速記式的:用速記符號作字母。
(5)方位字母:由字母的位置決定它的音值,比方AAA可以是ㄣ∣ㄢ。
(6)數碼式的:用阿拉伯數字代字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寫作“429-321607-317129-324-124”。
(7)圖案式的:用幾種基本線條構造字母。
從音節結構看,又可分為四種主要方式:
(1)音素化的:即以音素為單位。
(2)半音素化的:仿照注音字母(三拼制)。
(3)雙拼的:這一類又分為兩種,一種是聲介合母;一種是介韻合母。
(4)音節字母:用一個字母代表一個音節。
這些方案從各個不同的角度考慮問題,各有獨特的見地,對漢語拼音文字究竟應當造成什麼樣子這個問題,可以說是摸到了各個角落,對拼音方案的最後成型,實際上是進行了全面探索和試驗,做了最廣泛的比較、篩選。
在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拼音方案組對民族形式問題進行討論的同時,社會上也在就漢語拼音方案究竟採用什麼字母形式,“國際化”的,還是“民族形式”的問題展開著爭論,很多直接從事文字改革的工作者都加入了這一討論。

有一部分人認為:民族形式就是要根據漢字形式創造的、與漢字有一定聯繫的拼音字母。並指出人們在感情上更容易接受這種形式的字母,因而可望在民眾中迅速推廣。

但是絕大部分人主張採用拉丁字母作漢語拼音字母。他們認為民族形式主要表現在語言上,文字形式是另一回事。改革文字並非改革語言,如果新的書寫符號體系能更好地服務於漢語,那只會鞏固民族形式,而無損於民族形式。在這方面周有光寫有《什麼是民族形式》的文章,他認為,廣義的文字民族形式包括符號形式和語言形式兩方面。語言形式是民族的主要特徵乏一,它比較不容易變化,變化起來也是一點一滴地漸進的。符號形式則不同,它比較容易改變,有時可在短時間內全盤變更。民族形式的形成,往往經過一個習慣培養時期。所謂約定俗成,就是習慣的培養。經過培養,胡琴可以變為國樂,旗袍可以變為漢服,外來字母可以變為民族字母。形成以後,民族形式就進入固定時期。這時候,人們便把民族形式視為“不可移易”的東西。可是或暫或久以後,舊形式變成不合時宜,同時新的形式又培養成熟了,於是民族形式就發生改變。周有光認為永久性的民族形式是不存在的。他指出,歷史上比較重要的文字,都有或廣或狹的國際流傳。國際流傳使原來一個民族獨用的文字元號成為若干民族公用的文字元號,這樣就產生了文字元號的國際形式。文字(符號)的民族形式和國際形式是相生相存、相互轉化的。民族文字(符號)經過國際流傳,成為國際文字(符號),國際文字(符號)適應民族語言特點,又成為民族文字(符號)。現代各國的民族字母,除了少數例外,都是適應了自己語言特點的國際形式字母。幾種國際形式字母中,尤其以拉丁字母最為通用。拼音字母的可貴,不在它的珍奇,而在它的實用;不在它有獨特的傳統形式,而在它有便於文化交流的共同形式。漢字形式不適合於現代字母的要求,任意創造又不能算是傳統形式,世界上最通用的拉丁字母,是三千年來幾十個民族逐步在實用中共同改進的國際集體創作,其另起爐灶,不如採用它。當時還有一部分人主張仿照漢字中形聲字的構造模式,設計一種意符(形旁)加拼音的“拼音形聲字”。圍繞這個問題也展開過討論。參加討論的大多數人認為意符(形旁)是無力為紛繁複雜的世間萬物歸類標意的,特別是文字在實際套用中時常突破意符的規範,所以難以達到預期的效果。大量來自民間的拼音方案和社會上有關拼音文字的討論,對漢語拼音方案的研製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3.全國文字改革會議討論文改會提出的各種拼音方案。

在一九五五年十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上,中國文改會秘書長葉籟士匯報了幾年來研製漢語拼音方案的工作情況,同時提出六種漢語拼音方案的初稿,徵求到會代表的意見。此時提出的方案已經不單是漢字筆畫式方案了,而是在漢字筆畫式方案之外,還有一種斯拉夫字母式方案和一種拉丁字母式方案。

當時提交會議討論的拉丁字母式方案稱為《漢語拼音文字(拉丁字母式)草案初稿》,在此之前所制定的所有拼音方案,都是作為拼音文字的方案來研製的。“初稿”內容包括:(1)字母;(2)聲:母;(3)韻母;(4)聲調;(5)音節和詞兒五個部分。這套方案除了採用國際通用的26字母以外,還選用了5個加符字母。基本上做到一音一母(即一個字母唯讀一種音),但仍有少數字母依一定的規律讀兩種音。

在會議上代表們繼續就拼音字母的形式問題進行了討論。參加討論的代表認為漢字筆畫式和國際通用的拉丁字母式各有利弊。採用漢字筆畫式字母的好處是:(1)接近或比較接近漢字;(2)便於給漢字注音並和漢字夾用;(3)便於表達漢語音韻的特點;(4)不受現成字母數目的拘束,字形簡短。缺點是:(1)必須新創字母,不容易為大多數人一致接受;(2)不便橫寫、連寫,連寫之後不像漢字,民族形式的特徵又沒有了;(3)字母筆畫不容易十分簡單明確;(4)字母數目過多,不很適應打字、排字、電報等機器的要求。採用通用拉丁字母的優點是:(1)簡單明確,便於橫寫、連寫;(2)這些字母本來就非學不可,數學、化學、物理都得用它;(3)便於拼寫方言和國內其他民族的語言;(4)便於國際交流;5)能適應打字、排字、電報等機器的需要。缺點是:(1)有些人認為這是外來的字母,思想上有牴觸;(2)字母數目受限制;(3)字母發音不能過分違反國際習慣;(4)音節較長。

這次討論仍未得出採用何種字母形式的定論,然而對於漢語拼音拼音方案的其他問題的討論則取得了一些一致的意見。如音節問題,討論者們全都同意漢語拼音文字的音節結構要音素化,以四拼為基本形式(即一個音節最多是四拼),必要時可以把某些字母合寫,使它可以成為三拼。對標調問題,大多數人認為可依不同的情況決定是否標調:標調的位置在主要元音字母的上面。

制訂階段

1.中央決定採用拉丁字母。

《漢語拼音方案》《漢語拼音方案》
一九五六年一月二十日,中央召開知識分子問題會議。在會上,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吳玉章作了關於文字改革工作的發言。漢字是‘世界萬國'最好的一種文字,改革不得。假使拉丁字母是中國人發明的,大概就沒有問題了。問題就出在外國人發明,中國人學習,但是外國人發明,中國人學習的事情是早已有之的。例如阿拉伯數字,拉丁字母出在羅馬那個地方,為世界大多數國家所採用。凡是外國的好東西,就是要統統拿過來,並且加以消化,變成自己的東西。中國歷史上漢朝就是這么做的,唐朝也是這么做的。漢朝和唐朝,都是中國歷史上很有名、很強盛的朝代。他們不怕吸收外國的東西,有好東西就歡迎。只要態度和方法正確,學習外國的好東西,對自己是大有好處的。”

毛澤東主席的這番話,生動而深刻,使得在幾年中反覆爭論而舉棋不定的字母形式問題終於有了結論。周恩來總理在會議總結髮言中,代表中共中央表明:“拼音方案採用拉丁字母。”一月二十七日,中共中央批轉了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黨組和教育部黨組共擬的《關於全國文字改革會議的情況和文字改革工作的請示報告》。在同時發出的中共中央《關於文字改革工作問題的指示》中,再一次表明了“中央認為,漢語拼音方案採用拉丁字母比較適宜”的態度。從此,漢語拼音方案的研製從以漢字筆畫式字母為主,到各種形式方案的全面摸索,最後轉向採用拉丁字母階段,加快了制定、公布方案的步伐。

2.《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制訂和討論。

在一九五六年一二月間,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的全體會議經過討論,一致通過了拼音方案委員會提出的拉丁字母式的《漢語拼音方案草案》。

一九五六年二月十二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表了《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即《漢語拼音方案》的第一個草案(後來人們把這個草案稱為“原草案”);同時還發表了《關於擬訂〈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幾點說明》。“說明”中包括六個部分:(1)為什麼要擬訂漢語拼音方案;(2)漢語拼音方案是根據什麼原則擬訂的;(3)為什麼要採用拉丁字母;(4)為什麼不用注音字母或者另外創造一套漢字筆畫式的字母;(5)《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擬訂過程是怎樣的;(6)擬訂過程中有哪些重要的不同意見。

《漢語拼音方案(草案)》有子音(輔音)字母24個,母音(元音)字母6個。這個方案原稱《漢語拼音文字方案(草案)》,在正式發表時,已經沒有“文字”二字。《草案說明》指出:“擬訂漢語拼音方案的目的,是要設計一套拼音字母和寫法規則,來拼寫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國語,也就是漢民族共同語。”它的用處是:“(1)可以用來給漢字注音,在字典上用,在教科書上用,在通俗讀物上用,在需要注音的生僻字上用,在路牌上用,等等。”“(2)可以用來作為國語的教學工具。”“(3)可以用來作為科學上和技術上的符號。”“(4)可以用來試驗漢語拼音文字,使拼音字母拼寫的國語逐步發展成為完善的拼音文字。”“(5)可以用來作為少數民族制定拼音文字的字母基礎。”

《說明》的第四部分對漢字筆畫式的方案的研究制定,作了評價和總結,認為注音字母對於統一漢字的讀音有過不小的貢獻,其歷史功績是不可磨滅的;但是注音字母也有許多缺點和不足,所以要另訂拉丁字母式的拼音方案。並針對“為什麼不創造一套更好的漢字筆畫式的字母”問題,作了明確的闡述:“創造一套漢字筆畫式的字母並不難,可是要造得好,使大家滿意,那就很難。”“新字母的圖形,可能性可以無窮。哪一個圖形好,哪一個不好,各人有各人看法。一套新創的字母,要得到相當大多數的同意就更不容易,要得到廣大民眾的一致同意,更加困難。字母是有習慣性的符號,沒有歷史基礎的字母很難得到民眾的擁護。”

“過去六十年來有很多人創造過漢字筆畫式的字母。注音字母是其中比較成熟的例子之一。解放以來,各地熱心文字改革的同志們創造了好多套脫胎於漢字筆畫的字母。從一九五二年到一九五四年,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集中民眾的創造,擬定了幾套漢字筆畫式的字母。所有這些,從整個來看,都還不如國際通用的字母比較使人滿意。經過五六年的嘗試和探索,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得到領導上的同意,放棄了創造漢字筆畫式字母的企圖。當然,這一時期的嘗試和摸索也不是白費的,因為如果不走過這一段路口,也就無從提出這個漢語拼音方案草案來。”

在這個說明中,又一次肯定了向國家職能部門提交拼音方案的作者,指出提交655種方案的633位創製人,“是跟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及其拼音方案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在一起進行了工作的。他們雖然不是直接地,但是間接地參加了現在提出的這個《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擬訂工作。”

一九五六年三月,吳玉章在政協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上作了《關於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報告。

報告針對一些人對拉丁字母的擔心,報告中還談到漢字的前途,即漢字將永遠存在,永遠有人使用。也談到文字拼音化過渡時期的構想,即兩種文字型制並存,而過渡將是一個相當長的時期。

吳玉章的這個報告,闡述了一九五五年以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拼音方案委員會研製的漢語拼音方案的性質和作用。

這次會後還舉行了分組座談會,參加座談會的有在京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和文化部、教育部、高等教育部、科學院等單位的代表共162人。從三月到四月,全國各地政協中組織了《漢語拼音方案(草案)》討論的有22個省、3個市、2個自治區、26個省轄市、4個縣和1個自治州,參加討論的人數在1萬以上。同漢語拼音關係比較密切的郵電、鐵道、海軍、盲聾啞教育等部門都組織了專門討論。此外,從一九五六年二月到九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收到全國各地各方面人士以及海外華僑的書面意見4300多件。

根據各界的意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拼音方案委員會在一九五六年四月到一九五七年十月期間召開了十次會議,討論和修訂《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組成了由王力、陸志韋、黎錦熙參加的三人小組,由他們起草對“草案”的修正要點,並擬出一個“修正草案”。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拼音方案委員會召開修訂座談會,陳毅、胡喬木出席了會議。在這次座談會上討論的修正草案,有王力、陸志韋、黎錦熙三人小組的一種,以及丁西林、林漢達、韋愨、黎錦熙等人的個人修正草案數種。經過討論,決定以三人小組的草案作為修正第一式,林漢達的草案作為修正第二式。一九五六年八月,拼音方案委員會發表了《關於修正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初步意見》⑤。在意見說明中,概括地敘述了修訂《漢語拼音方案(草案)》過程中的各種問題和不同意見,並對有關問題進行了解釋。

“說明”中寫道:“採用拉丁字母作為漢語拼音的工具,在這個原則問題上絕大多數人意見一致,但是在方案的技術問題上,在少數拉丁字母的具體運用上存在不同的意見,這種情形是並不奇怪的。拉丁字母為世界各民族長期廣泛套用,已經獲得了對各種語言的較長適應能力。拉丁字母的這種特點,一方面使它的確能夠適應漢語的需要而為漢語拼音服務;另一方面,拉丁字母為了適應漢語,也就可以有不止一種安排”。“字母的具體安排上意見所以分歧的另外一個原因,就是各人對於方案的要求重點有所不同。有的人重視教學的方便,有的人重視學會以後實際使用的方便。有的人從機械套用的效率出發,要求字母的總數少一些;有的人從語音的準確描寫出發,認為字母總數最好多幾個。有的人重視運用拉丁字母的國際習慣,有的人重視漢語語音系統的固有特點。有的人著重在為漢字注音,有的人著重在設計一種拼音文字。每一方面的要求都是有理由的,孤立地來看,每一個要求都是應該滿足的。但是要在一個方案裡頭,使每一個要求都滿足得一樣好,事實上是辦不到的。這些要求發生矛盾的時候,只能權衡輕重,統盤考慮。”

3.《漢語拼音方案》正式誕生。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拼音方案委員會整理出《關於修正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初步意見》後,即送請國務院審議。為了把漢語拼音方案審核、修訂好,一九五六年十月十日,國務院根據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的要求,設立了漢語拼音方案審訂委員會,由郭沫若為審定委員會主任,張奚若、胡喬木為副主任。委員有葉聖陶、葉恭綽、朱學范、沈雁冰、邵力子、陸定一、周建人、羅隆基、胡繩、馬敘倫、許廣平、陶孟和、黃紹竑、許德珩、舒舍予、錢俊瑞。

審訂委員會組建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拼音方案委員會將“修正草案”(包括三人小組的修正第一式,林漢達的修正第二式,以及丁西林、黎錦熙、韋愨等人各自擬定的草案)提交審訂委員會審訂。

審訂委員會召開了多次會議,就《漢語拼音方案(草案)》進行協商和座談,但各方面的意見總是難以統一。周恩來總理為了使得中國文化生活中的這一重要工具儘早發揮作用,又專門指示審訂委員會:漢語拼音方案還不是文字方案,它是給漢字注音,幫助掃盲,幫助推廣國語的,它還不能代替漢字,因此現在不能廢除漢字。至於漢字將來是否要用拼音文字代替,這個問題需要從長計議,現在不作決定。

根據周總理的指示,審訂委員會委託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組織在京的各界人士進行座談,還在北京和外地進行參考性的投票表決試驗,並於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日,由中國文改會副主任胡愈之在審訂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作情況匯報。審訂委員會於十一月二十一日舉行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正第一式”作為《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修正方案。

然而,在一部分委員和民眾中,對“修正第一式”仍有一些不同意見。為此,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召開第五次全體會議,決定由拼音方案委員會對第一式進行進一步研究和討論。拼音方案委員會又作了大量的工作,才逐漸使大家的意見統一了起來。

一九五七年十月十六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舉行第七次全體委員會議,會上一致通過了《漢語拼音方案修正草案》。漢語拼音方案就基本定下來了。接著在十月二十五日,政協全國常委會擴大會議討論並同意了這個方案。十一月一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六十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公布〈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決議》。“決議”指出,《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經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提出後,兩年來,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各地方協商委員會組織了廣泛的討論,並且由國務院組織漢語拼音方案審訂委員會加以審核修訂,最後又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召開擴大會議加以審議,由國務院全體會議通過,準備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次會議討論和批准,並且決定登報公布,讓全國人民知道。

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十一日,《人民日報》發表了《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各地各界人士圍繞這個方案草案展開了座談討論,絕大多數人表示擁護國務院公布的《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希望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之後儘快在全國範圍內推行。

在一九五八年一二月間召開的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正式批准了《漢語拼音方案》。從此,《漢語拼音方案》從研製時期走向推行、套用時期,並逐漸成為中國人民文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語文工具。

這個方案是三百多年來拼音字母運動的結晶,是六十年來中國人民創造拼音方案的總結,它的誕生是中國文字改革史上的一個里程碑,是新中國文字改革的又一個重大成果。由此可以看出,《漢語拼音方案》的制定,經過了由下而上和由上而下多次反覆推敲、審訂的過程:先由文改會拼音方案委員會起草,再由文改會核定,再由全國各級政協討論,再由國務院拼音方案審訂委員會審訂,再由國務院全體會議通過,最後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制定步驟如此鄭重,徵求意見範圍如此廣泛,參加擬訂的專家學者如此眾多,參考了數量如此眾多的各種方案,無怪乎大家一致認為《漢語拼音方案》是拼寫漢語的最佳方案。

國際影響

漢語拼音方案公布後在國際上獲得了廣泛的認同和好評,同時更得到了廣泛的套用。

從1961年起,已經有十多個歐美國家在出版地圖時採用漢語拼音,很多大學開始採用漢語拼音方案教學漢語,例如英國的牛津大學劍橋大學,美國的加州大學,澳大利亞的國立大學等等。中國對外報刊採用漢語拼音拼寫的很多詞語,如li(里)、mu(畝)、jin(斤)、fen(分)、yuan(元)、jiao(角)、renminbi(人民幣)等,都進入了歐美國家的詞書報刊,中國先後出版的一些用漢語拼音標註的地圖集、航海圖等,都得到了國外的普遍歡迎和套用。國外的一些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也採用漢語拼音拼寫其中的人名和地名。比如英國企鵝叢書公司1973年出版的《石頭記》(《紅樓夢》),其中的人名完全採用漢語拼音,譯者在序言中還把《紅樓夢》的多種書名用漢語拼音寫出來。

1965年,北京語言學院英籍教授威爾金先生曾經作了一個試驗,找了幾個完全不懂中文的人用漢語拼音和威妥瑪注音來拼讀中國人名和地名,看哪一種方案更像中國人的發音,他試驗的結論是套用漢語拼音拼寫中國的人名和地名比較好,認為對於說英語的人來說,漢語拼音也要優於威妥瑪方案。

在漢語拼音方案公布以前,中國人名、地名的拼寫都是以威妥瑪方案作為標準的,但是寫法相當混亂,比如“四川”,漢語拼音是Sichuan,但在當時的英語中寫作Szechuan,在法文里寫作Setochouan,在西班牙文中寫作Sechuan,這樣,同樣的人名、地名,在不同的語言中各有各的寫法,這種混亂現象對於國際經濟、文化的交流是非常不利的,需要統一起來。而且威妥瑪方案中使用了很多附加符號,其中聲母和韻母有14個使用了附加符號,用來拼合出聲韻結合的四百餘個基本音節,據統計,其中有一百六十多個音節帶有附加符號,比率高達38%,可見套用之不便,而在實際運用中,許多附加符號又不寫出來,造成大量音節混亂。所以,很多國家的有識之士都撰文或提出建議,呼籲採用漢語拼音方案作為中國地名羅馬字拼寫的國際標準。

關於漢語拼音的運用問題,中國各個政府部門先後發布了很多法規檔案,這些檔案,涉及到中國人名、地名、省市自治區名稱縮寫、中國各個民族的羅馬字母拼寫法和代碼、拼音正詞法問題、拼音字母名稱讀音問題、中文書刊名稱拼寫法、企業和商店牌匾後商品包裝和廣告使用拼音問題、各種體育活動使用拼音問題等等,無論你是做什麼工作的,都迴避不了漢語拼音的使用問題,需要你去了解它,熟悉它並正確運用它。

在1977年聯合國第三屆地名標準化會議上,中國提出用漢語拼音拼寫中國地名作為羅馬字母拼寫的國際標準的提案獲得通過;聯合國秘書處1979年6月15日發出關於採用漢語拼音的通知,要求從即日起採用漢語拼音作為各種拉丁字母文字轉寫中國人名和地名的標準;1982年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決定採用拼音字母作為拼寫漢語的國際標準,這就意味著《漢語拼音方案》是國際通行的漢語拼寫標準。

1986年國務院發布《地名管理條例》,規定“中國地名的羅馬字母拼寫,以國家公布的《漢語拼音方案》作為統一規範。”2000年10月31日,中國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並於2001年1月1日起實施。《通用語言文字法》在第十八條規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漢語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漢語拼音方案》是中國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獻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範,並用於漢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領域。”這更以法律的形式對漢語拼音方案的使用作出了具體規定,使得漢語拼音的運用有了法的依據。

用漢語拼音作為拼寫中國的人名和地名的羅馬字標準,已經得到了國際公認,這是無可爭議的事實,然而近年來,台灣當局為了達到其不可告人的台獨目的,拋出了所謂的自然通用拼音方案,大肆鼓譟,妄圖取代大陸推行的屬於全體中國人民的漢語拼音方案。台灣當局還一直在致力於推行台語,也就是閩南語,鼓吹語言本土化。台灣當局的這種作法,其意不在拼音方案或語言本身,而是把文化台獨,作為台獨的一部分,企圖從文化上割裂台灣和大陸之間的親情,企圖通過文化台獨達到政治台獨的目的,所以,文化台獨的實質就是政治台獨的反映。要批駁台灣當局的作法,光有愛國熱情和義憤還不夠,還得說出他們推出的自然通用拼音行不通的道理來,說出大陸漢語拼音方案優越性的道理來,認識推廣國語的重要意義。這就需要對漢語拼音方案、對國語進行研究。而教材第一章就用很大的篇幅介紹了漢語拼音方案的設計構成原理,介紹國語的標準問題,了解《漢語拼音方案》的有關規定和在國際上的地位影響,有助於加深對漢語拼音的認識和重視,更好地學習、使用和宣傳《漢語拼音方案》,這對於維護國家民族的團結統一還具有特殊的重要意義。

漢語拼音方案,這個集歷史與現實的民眾智慧之大成的方案一公布,就以其簡明、實用、精密、完備的特點而得到社會各界的歡迎,她的誕生,為中國普及教育、普及文化科學知識揭開了新的一頁。四十五年的套用實踐證明:《漢語拼音方案》是最佳方案,她不但在國內各個行業得到了廣泛的運用,而且得到了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同與套用,因此,任何想撼動漢語拼音的企圖,都是徒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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