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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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字簡化有兩種含義一是指把漢字加以簡化這項工作,一是指被簡化了的漢字。後一含義一般多稱為簡化字。簡化字是繁體字的對稱。同一漢字,簡體比繁體筆畫為少。簡化字舊稱破體、小寫、簡體字、簡易字、簡字、手頭字、俗體字、俗字。簡化漢字,在古代是漢字形體的自然演變,到近代是字形的有意識的改革。漢字的簡化主要有2種:一種是對繁體筆畫的“省簡”,大多是從俗字、古字、草書中演變而來;第二種是用同音字或近音字取代,比如後面的後和皇后的後,本來是兩個字,而為了省略筆畫,就統一用筆畫少的“後”替代了。

基本信息

漢字簡化

正文

有兩種含義:一是指把漢字加以簡化這項工作,一是指被簡化了的漢字。後一含義一般多稱為簡化字。簡化字是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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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字的對稱。同一漢字,簡體繁體筆畫為少。簡化字舊稱破體、小寫、簡體字、簡易字、簡字、手頭字、俗體字、俗字。簡化漢字,在古代是漢字形體的自然演變,到近代是字形的有意識的改革。

 漢字的簡體

早在甲骨文金文中,漢字就有了簡體。發展到小篆時期,很多字型簡化了。到了隸書和楷書時期,簡化的字型更多。在漢魏六朝的碑刻中,在唐代的寫經里,都有不少簡體字。宋代以後,簡體字由碑刻和手寫轉到雕版印刷的書籍上,從而擴大了流行的範圍,數量也大大增加。到了近代,太平天國在其文書以至玉璽上都使用簡體字。1909年,陸費逵在《教育雜誌》創刊號上發表提倡簡體字的論文《普通教育應當採用俗體字》。1921年又發表論文《整理漢字的意見》,提出了整理漢字的辦法:限定通俗用字在2000漢字左右;減少筆畫,第一步採用已有社會基礎的簡體字,第二步把其他筆畫多的字也加以簡化。1922年,錢玄同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提出了一項《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由陸基、黎錦熙楊樹達聯署。這個提案是把簡體字作為運動推行的號召。提案指出:“文字本是一種工具,工具應該以適用與否為優劣之標準。筆畫多的,難寫、費時間,當然是不適用。筆畫少的,容易寫、省時間,當然是適用。”“改用拼音是治本的辦法,減省現行漢字筆畫是治標的辦法”,“治標的辦法實是目前最切要的辦法。”提案主張把這種過去只通行於平民社會的簡體字,正式套用於一切正規的書面語上。
錢玄同把簡體字的構成歸納為8種:①全體刪減,粗具匡廓(如“冎”作“龜”;②採用草書(如“為”作"為");漢字簡化③僅寫原字的一部分(如“聲”作“聲”)④原字一部分用很簡單的幾筆替代(如"觀"作"觀");⑤採用古體(如“雲”作“雲”);⑥音符改少筆畫(如“燈”作“燈”;⑦別造簡體(如“響”作“響”);⑧假借他字(如“幾”作“幾”)。
此後,接連出版了幾種系統整理簡體字的書籍:1928年,商務印書館出版胡懷琛的《簡易字說》,書中提出 9種簡易字彙,除日本字、譯音字、複音字外,收簡體字 300多個;1930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版劉復、李家瑞合編的《宋元以來俗字譜》,根據《古烈女傳》等12種書收簡體字1600多個,反映了八九百年來簡體字的發展情況;同年,北京自清榭出版卓定謀的《章草考》,收集了106種章草資料得章草3000個;1932年,商務印書館出版國語籌備委員會編訂、國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的《國音常用字彙》收入不少簡體字。《國音常用字彙》說明中指出:“宋元以來有一種通俗的簡體字,舊稱破體或小寫,其筆畫較普通之體銳減,赴速急就,頗切實用。現在應該把它推行,使書寫處於約易。故本書對於習見之簡體字,酌收若干,用小字附註於普通體之下,以示提倡。”1934年,中國圖書館服務社出版杜定友的《簡字標準字表》,收簡體字353個。同年,徐則敏在《論語半月刊》上發表《550俗字表》。1934年,錢玄同又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提出“蒐集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1935年,在錢玄同的主持下編成《簡體字譜》草稿,收字2400多個。
1935年新春,上海文化界人士陳望道等組織“手頭字推行會”,選定第一批手頭字300個。二月間由文化界200人和《太白》、《世界知識》、《譯文》等15個雜誌聯名發表“推行手頭字緣起”。在簡體字運動日益發展的形勢下,到1935年8月,國民黨政府教育部不得不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收字324個。這個簡體字表是錢玄同主持編寫的《簡體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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譜》草稿中的一部分。到1936年2月,國民黨政府又通令收回。這個時期,其他的簡體字出版物有:1936年10月燕京大學哈佛燕京學社出版的容庚的《簡體字典》,收字4445個。都本草書,省筆而不失舊形,保持原字輪廓。1936年11月北新書局出版陳光堯的《常用簡字表》,收字3150個。其中來自草體的占48%,來自俗體的占40%,有些字經過作者改寫。1937年5月,北平研究院字型研究會發表《簡體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個。
抗日戰爭時期,簡體字的發展主要在當時的解放區。解放區的油印報刊採用並創造了許多簡體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不僅解放區使用的簡體字在全國廣泛流行,而且經過有組織、有領導的蒐集和整理研究,最終公布了全國通用的簡化字,確定了簡體字的合法地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的簡化漢字工作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編制《常用簡體字登記表》。當時依據的原則是:整理已經通行的簡體字,必要時根據已有簡體字的簡化規律加以適當補充,所選定補充的簡體字,以楷體為主,間或採用行書和草書,但注意容易書寫和便於印刷;簡體字的選定和補充,以最常用的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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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限,不是每一個繁難的漢字都簡化。後經過徵求意見,決定根據“述而不作”的原則,於1951年擬出《第一批簡體字表》,收字555個。
1952年2月5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在《第一批簡體字表》基礎上,經反覆研究和多方聽取意見,於1954年底擬出《漢字簡化方案(草案)》。草案分三個部分:①798個漢字簡化表草案;②擬廢除的400個異體字表草案;③漢字偏旁手寫簡化表草案。1955年2月2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在中央一級的報刊上發表《漢字簡化方案(草案)》。把其中的261個字分3批在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的50多種報刊上試用。1955年7月13日,國務院成立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董必武任主任委員,郭沫若、馬敘倫、胡喬木任副主任委員,張奚若、沈雁冰、許廣平、朱學范、邵力子、張修竹、項南、徐忻、老舍、曾昭掄、鄧拓、傅彬然為委員。1955年9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根據徵求意見結果提出修正草案。刪除原草案中的《擬廢除的400個異體字表草案》和《漢字偏旁手寫簡化表草案》,並把798個簡化字,減為512個,增收簡化偏旁56個。修正草案經1955年10月全國文字改革會議討論,簡化字由512個增加為515個,簡化偏旁由56個減少為54個。
修改後的修正草案經國務院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審訂,1956年1月28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1月31日由《人民日報》正式公布。
《漢字簡化方案》共分三個表。第一表為已經大部分報刊使用,即可正式套用的230個簡化漢字。(表1)第二表為先試用兩個月,經過修正再正式推行的285個簡化字。(表2)第三表為先試用兩個月,經過修正,再正式推行的54個可類推的簡化偏旁。(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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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試用,《漢字簡化方案》中的三個簡化偏旁作了修改:魚(金)改為釒,(魚)改為魚,烏(鳥)改為鳥,烏作烏的簡化字。此外,三個簡化字作了調整:婁(婁、嘍)改為婁(婁)不兼嘍,徹(徹、澈)改為徹(徹)不兼澈,倉(倉、艙)改為倉(倉)不兼艙。
簡化漢字的原則是:“約定俗成,穩步前進。”約定俗成是在社會習慣的基礎上因勢利導,儘量採用已經流行的簡化字,只作必要的修改補充。這是為了既照顧初識字人的容易學習,也照顧已識字人的使用習慣,便利簡化字的推行。穩步前進是不把需要簡化的字一次解決,而是分期進行;每期簡化的字,也不是一次推行,而是分批使用。
《漢字簡化方案》的簡化方法是:①保留原字輪廓。如“冎”作“龜”、“慮”作“慮”②保留原字的特徵部分而省略其他 。如“聲”作“聲” 、“醫”作“醫”;③改換筆畫較簡的聲符。如“擁”作“擁”、“戰”作“戰”;④另造新形聲字。如“驚”作“驚”、“護”作“護”;⑤同音代替。如“里”代“裏”“醜”代“醜”;⑥草書楷化。如“專”作“專”、“東”作“東”;⑦會意。如“衆”作“眾”、“從”作“從”;⑧用簡單的記號代替複雜的偏旁。如“鷄”作“雞”、“歡”作“歡”、“ 難”作“難”;⑨ 採用古舊字型。如“塵”作“塵”等。
1964年2月24日,國務院又批示:《漢字簡化方案》中的簡化字用作偏旁時,也同樣簡化;偏旁獨立成字時,除訁、飠、鄉、釒四個外,其他也要簡化。1964年5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根據這個批示編輯出版了《簡化字總表》。《簡化字總表》分為三個表。第一表是352個不作偏旁用的簡化字;第二表是132個可作偏旁用的簡化字和14個簡化偏旁;第三表是經過偏旁類推而成的1754個簡化字;共2238字(因“簽”、“須”兩字重見,實際為2236字。1986年 10月重新發表時又刪去“迭”、“象”兩字)。
《簡化字總表》中有少數字附有註解。例如乾是乾(g╣n)的簡化字,但乾坤的乾(qián)並不簡化;吁是籲(yù)的簡化字,但長吁短嘆的吁仍讀xū等等。
《簡化字總表》有兩個附錄:一個是1955年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布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的39個選用字,這些字習慣上被看作簡化字。二是更改了的原來使用生僻字的地名。

海外一些國家華人社會的漢字簡化

1969年,新加坡共和國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簡體字502個,供華人社會之用。其中大多與中國公布的簡化字相同,不同的只有67字。如場作、開作等。新加坡把這些字稱為異體簡化字。1974年,新加坡共和國教育部又公布《簡體字總表》,收簡體字2248個。其中只有10個是中國尚未簡化的。如窗作囪,要作等,其餘的都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相同。1976年5月,新加坡共和國教育部又對《簡化字總表》進行修訂,頒布《簡體字總表》的修訂本,刪除這10箇中國沒有簡化的字和67個異體簡化字,做到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
馬來西亞於1972年成立"馬來西亞簡化漢字委員會",研究擬訂馬來西亞華人社會使用的簡化漢字。1981年2月28日出版《簡化漢字總表》,收簡化字2238個,也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一致。
泰國教育部本來規定兼教華文的學校一律不準用中國公布的簡化字教學,後來聯合國接受中國的簡化字,國際上也都承認,於是宣布取消原來的限制,允許一部分兼教華文的學校教學。1983年12月18日又同意所有華文學校都可教學。泰國教育部還通知各有關部門發行簡體字與繁體字對照的手冊,並在兼教華文的國小課本上附加簡體與繁體字對照表。

一些使用漢字的國家的漢字簡化

日本的簡化字 日本使用漢字有1900多年的歷史,民間也長期流行一些簡化字。1946年11月16日日本內閣訓令第二號,內閣告示第三十二號公布為數1850個的《當用漢字表》,其中有131個簡化字。這131個簡化字中,與中國相同的有53個:寶、參、蠶、慘、痴、蟲、擔、辭、膽、當、黨、燈、點、獨、斷、墮、國、號、會、挾、盡、來、禮、勵、樓、亂、歐、麥、寢、區、、濕、壽、樞、屬、數、雙、狹、獻、學、醫、余、晝、囑、裝、壯、狀、隨、台、體、萬、峽、舊。字形稍異的有9個:
中國:觸 寫 條  與 譽 爐 毆 稱
日本:冃 嶪 冊 嶥 儉 冮 冩 儰 
南韓的簡化字 1983年 4月26日南韓《朝鮮日報》公布第一批簡化字90個,在《朝鮮日報》上使用。其中與中國相同的有區、國、歐、舊、擔、斷、獨、當、膽、黨、亂、禮、寶、壽、屬、數、濕、聲、辭、隨、、余、蠶、囑、蟲、會、學、獻、號29個,字形稍異的有儰、儉、冮、冃4個。

意義

規範漢字

簡化字是中國大陸的規範用字,但是依據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並於2001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七條規定,這幾種情形可以使用繁體字,異體字:
(一)文物古蹟;

(二)姓氏中的異體字;

(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

(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

(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

國際影響

(一)中國自1971年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份重新加入聯合國之後,聯合國使用的中文就開始使用簡化字了。

(二)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地位,世界衛生組織、世界氣象組織等其他國際組織使用的中文也用了簡化字。大多數國家因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係,所使用的中文都以簡化字和國語作為規範。

(三)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分別於1969年和1972年,開始使用簡體中文。

(四)2006年,美國有2300多所高中開辦中文先修課程,使用簡化字的比率已有一半。

(五)由於中國強大的國際交往地位,半個世紀以來尤其是近30年,外國人學習中文大多數都使用簡化字。1990年後,中國教育機構推出一系列面向外國非中文使用者的漢語水平考試(HSK,被稱為“漢語托福”),就是以簡體中文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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