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船

拖船指自身有動力裝置、用於拖帶其他船隻或浮體的船,在中國習稱拖輪。早期的拖船用蒸汽機驅動舷側明輪推進。

拖船

正文

自身有動力裝置、用於拖帶其他船隻或浮體的船,在中國習稱拖輪。拖船短而寬,船體結構較強,吃水大,有良好的操縱性(見船舶操縱性)和動穩性(見船舶穩性)。船上主要是動力裝置,上層建築集中設在船的前部,尾部甲板上較空曠以便拖帶操作。拖船裝有專門的拖曳設備,尾部船底裝有導管以提高拖力。
早期的拖船用蒸汽機驅動舷側明輪推進。1801年英國人W.賽明頓建造了第一艘蒸汽機拖船“夏洛特·鄧達斯”號,船長17米,發動機功率為10馬力。1837年,拖船“奧格登”號首次採用螺鏇槳,航行於泰晤士河。此後德國人L.柯特發明了圓筒形機翼斷面的導管(又稱導流管),稱為柯氏導管。拖船採用柯氏導管,可提高拖力25%。現代拖船都用柴油機驅動。
拖船按用途分有運輸拖船、港作拖船(見港務船)和救助拖船;按航區分有海洋拖船和內河拖船。海洋拖船又可分為遠洋拖船和沿海拖船。大型海洋拖船的發動機功率可達2萬馬力以上,排水量超過5000噸,可用於海上救助,拖帶巨型船舶及其他大型水上構築物,如海上平台和浮船塢等。大型海洋拖船尾部裝有大功率拖纜機,在風浪中能隨著拖纜張力的變化而自動收放拖纜。內河拖船多為雙機,發動機功率為數十馬力至數千馬力不等。拖船吃水儘可能接近航道水深,安裝螺鏇槳的船底凹部常是隧道形,使螺鏇槳直徑大於船舶吃水。螺鏇槳工作時水充滿凹部,使螺鏇槳全浸在水中,以充分發揮主機功率,提高推進效率。航道水深如果不足0.6米,宜於採用串列螺鏇槳或改用噴水推進。拖曳設備一般是拖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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