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投機性懺悔 而最新一期《中國紀檢監察報》對貪腐官員王國長的報導。在對王國長諸多過錯的描述中,抄別人的樣本寫懺悔書一事被多家媒體作為醒目標題拎了出來。據悉在寫懺悔書時,還多次請求執紀人員提供別人的樣本供他抄寫。
王國長企圖抄別人的樣本寫懺悔書,雖然沒有得逞,但暴露了落馬官員寫懺悔書的心態,也解釋了公眾對許多落馬官員懺悔書千篇一律的疑惑。比如,有媒體總結後報導稱,一些貪官懺悔是為博同情、想減刑,其懺悔書最常見開頭為“我是農民的兒子”。這些懺悔書八股化、空洞化,被稱為“投機性懺悔”。
動因
據說,貪腐官員在接受調查或者入獄改造期間,紛紛選擇寫“悔過書”,動因是源於在司法實踐中,“悔罪”可作為判決時從輕量刑和減刑表揚加分的考慮情節。媒體報導稱,有法官表示,官員若在雙規或者司法調查過程中寫“悔過書”,對所犯罪行進行承認和反省,對於最終減輕量刑會起到積極作用。
影響
實際上,每個貪腐官員的工作履歷和犯罪經歷都是不一樣的,雖然職務犯罪有某些共同特徵,但是每個人步入犯罪之路的心路歷程和現實狀況必定有不同之處。因此,如果悔過書千篇一律,空洞無物,那么這種所謂反省顯然沒有“觸及靈魂”。至少從中沒有體現對自己罪行的真實認知。如果這種“投機性懺悔”得逞,落馬者因虛假懺悔獲嘉獎甚至減刑,則顯然違反了法律精神,有損司法的公正。
如何杜絕
投機性懺悔 當然,要杜絕官員“投機性懺悔”,最根本的,還在於完善對公權力的監督,築牢制度的籬笆,這樣才能真正防範官員底線失守、良知泯滅。如果制度的籬笆攔住了官員伸出的不軌之手,必定沒有太多的官員前仆後繼地貪腐,也不會有許多的虛假“懺悔書”供後繼者抄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