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

意外傷害

意外傷害是指因意外導致身體受到傷害的事件,常用於保險業。按照保險業的常見定義,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基本信息

簡介

意外傷害是指因意外導致身體受到傷害的事件,常用於保險業。按照保險業的常見定義,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意外事故應該具備三個要素:

非本意的

即預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如飛機墜毀、行道樹倒下等情況。

有些意外事故是應該預料到的,但由於疏忽而引致的,如在停電時未切斷電源修理線路,因不久恢復供電而觸電身亡。另有一些事故雖是可以預見到的,但在客觀上無法抗拒或在技術上不能採取措施避免的事故,如樓房失火,火封住門口和走道,迫不得已從視窗跳下,摔成重傷。或者雖在技術上可以採取措施避免,但由於法律和職責上的規定,或履行應盡義務,不去躲避,如銀行職工為保護國家財產在與搶劫銀行的歹徒搏鬥中受傷。

以上這些均屬於意外事故。凡是故意行為使自己遭受傷害,如自殺、自傷,均不屬於意外事故。

外來原因造成的

指身體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食物中毒、失足落水。

注意:疾病所致傷害不屬於意外事故,因為它是人體內部生理故障或新陳代謝的結果。

突然發生的

即意外傷害在極短時間內發生,來不及預防,如行人被汽車突然撞倒。中毒、矽肺等職業病雖然是外來致害物質對人體的侵害,但由於傷害是逐步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預見和預防的,不屬於意外事故。

含義

保險方面意外傷害包括意外和傷害兩層含義。

1、所謂意外是指被保險人的主觀狀態而言,指被保險人事先沒有預見到傷害的發生或傷害的發生違背被保險人的主觀意願,其特徵是非本意、外來的、突發的。

2、所謂傷害,是指被保險人的身體遭受外來事故的侵害,使人體完整性遭到破壞或器官組織生理機能遭受損害的客觀事實。傷害有致害物、侵害對象、侵害事實三個要素過程。

按是否可保劃分,意外傷害可分為不可保意外傷害特約保意外傷害一般可保意外傷害

分類

不可保意外傷害

不可保意外傷害,即意外傷害保險的除外責任,基於法律的規定或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保險人不應該承保此類意外傷害。

特約保意外傷害

特約保意外傷害是指那些保險人考慮到保險責任不易區分或限於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經過投保人與保險人特別約定,有時還要加收保險費後才能承保的意外傷害。

一般可保意外傷害

一般可保意外傷害是在一般情況下都可以承保的意外傷害。除不可保意外傷害、特約保意外傷害以外,均屬一般可保意外傷害。

保險賠償標準

第一點、意外傷害
1、突發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殘疾、意外燒傷按照條款有關規定執行;

2、身故處理費用:按照被保險人身故地喪葬費標準賠償。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險人身故後確需全屍遣返而發生的遺體儲藏費、包機等費用也可包括在內。

第二點、因意外傷害治療發生的費用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突發急性病或遭受意外傷害而在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治療所發生的,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因治療發生的符合本保險單簽發地政府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規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費用,包括如下項目:

1、治療費:指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範圍規定的治療費、診療費、注射費、輸液費、輸氧費。

2、檢查費:指治療期阿發生的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範圍規定的檢查、檢驗、化驗(包括試劑費)和攝片費用。

3、手術費:指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範圍規定的手術費用,包括手術費、麻醉費、材料費。

4、藥費:指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範圍內的藥品費用。

5、護理費:指治療期間發生的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範圍規定的等級護理費。

6、床位費:指治療期問發生的符合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範圍規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

7、輸血材料費:指治療期間發生的附和當地基本醫療保險範圍規定的血液製品費用。包括全血漿、紅細胞懸液、單採血小板、濃縮白細胞、濃縮血小板、洗滌紅細胞

8、院外專家會診費:指治療期間因病情需要,由醫療機構同意並邀請外院專家進行會診的費用。

9、其他合且必要的費用。

第三點、因以外傷害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突發急性病或遭受意外傷害而發生的其他相關費用,包括如下項目:

1、交通費:指為搶救生命而發生的救護車輛費用及醫院轉診過程中的用車費用。

2、誤工費:指被保險人因突發急性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在保險人指定或認可的醫療機構住院治療,保險人按照保險單所在的醫療補充保險金額×0.5%/天的標準和被保險人的十級住院天數給付誤工費。

3、近親屬探望交通費、食宿費:指被保險人連續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隨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親友的額外食宿費和交通費。其中食宿費每天不超過人民幣200元,交通應乘坐公共運輸工具。

4、隨行未成年人或長著的送返費用:指被保險人連續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隨行未成年的人或長者因無法照料確需送返遠距住地而發生的交通費用,具體標準同本條第三項。

5、旅行社人員和醫護人員前往處理的交通、食宿費用:被保險人重傷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員(境內)或1名旅行社人員(境外)和1名醫護人員(境外、視被保險人受傷的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費用,具體標準同本條第三項。

6、行程延遲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費用:指因發生保險事故導致原有行程被迫延遲而需指出的額外的食宿、交通費用,具體標準同第三項。

保險拒賠情況

一、戰爭、軍事行動等引起的旅程延誤不在保險責任之列

一般在旅遊保險中,由於惡劣天氣、自然災害、機械故障、罷工、劫持或怠工及其他空運、航運工人的臨時性抗議活動而導致飛機或輪船延誤5小時以上,保險公司將按保險契約項下相應的保險金額賠償該被保險人,但以上保險責任中不包括戰爭、軍事行動引起的延誤。客戶亦要留意在保險責任免除中所註明的由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武裝叛亂造成的被保險人的傷害以致身故、殘疾或燒傷,保險公司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二、行李延誤賠償的是被保險人在當地購買生活必需品而發生的合理費用

在旅行中可能會因託運行李延誤8小時以上而給客戶旅行帶來極大不便,這時保險公司將賠償被保險人在當地購買生活必需品而發生的合理費用。需要注意保險公司賠償的是在當地購買生活必需品而發生的合理費用,並非指只要發生行李延誤就有賠償。

三、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和受傷為責任免除事項

市場上的旅遊保險中“醫藥補償”保障的是在旅行期間因生病或意外事故而需要必要治療的實際醫藥費用。但客戶要留意若該傷病是投保之前已存在的,則大部份的旅遊保險都將此列為責任免除。例如,被保險人在旅程中因心臟病需入院治療,而醫生的診斷報告證明被保險人所患的心臟病是已存在多年的,這就屬於責任免除,一般保險公司都會拒絕賠償。

兒童意外傷害急救原則

兒童意外傷害一旦發生,如當事者具有救護、自救的知識,能冷靜、沉著、迅速地採取急救措施,往往能在很大程度上爭取時間,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減少兒童傷殘和死亡。

按其輕重可分為三類

1.迅速危及生命的如淹溺、觸電、雷擊、外傷大出血、氣管異物、車禍和中毒等。這一類事故必須在現場爭分奪秒進行搶救,防止可以避免的死亡。

2.另一類意外傷害雖不會頃刻致命,但也十分嚴重如各種燒燙傷、骨折、毒蛇咬傷、狗咬傷等,如遲遲不作處理或處理不當,也可造成死亡或終生殘疾。

3.還有一類是輕微的意外傷害如小刀劃破了一個小口,摔破了一點皮,燙起了一個小水泡等,這些在家裡可進行簡單處理,必要時到醫院進行治療。

急救處理的原則

(1)搶救生命首先要注意的是受傷兒童的呼吸、心跳是否正常。
如果受傷兒童心跳、呼吸不規律,快要停止或剛剛停止,當務之急就是設法暫時用人為的力量來幫助病兒呼吸,以其恢復自主呼吸,支持病兒心臟正常功能。在常溫下,呼吸、心跳完全停止4分鐘以上,生命就會岌岌可危;超過10分鐘,病兒很難復甦。因此,當病人的呼吸、心跳發生嚴重障礙時,如果不立即進行急救,只等送醫院再救,往往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2)減少痛苦在現場搶救中要儘量減少病兒痛苦,以改善病情。因為意外傷害往往是嚴重的,如各種燒燙傷、骨折時疼痛劇烈,甚至出現休克,加重病情。因此在處理和搬運時,動作要輕柔,位置要適當,語言要溫和,必要時予以鎮痛、鎮靜藥物。

(3)預防併發症在搶救病兒時要儘量預防和減少併發症的出現和以後留下後遺症。如兒童摔傷或墜落傷時可發生脊柱骨折。當病兒脊背疼痛疑有脊柱骨折時,應嚴禁讓病兒走動,轉運時一定用木板作擔架運送。如果讓病兒走動,或用繩索等軟擔架運送,或抱著、背著轉送,都可能因脊椎的活動而損傷脊髓神經,造成癱。

意外傷害預防方法

(1)對兒童加強安全教育:採取針對性的措施,加強對兒童的安全教育,特別是學齡前兒童的教育及管理,教育小孩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在繁華馬路旁玩耍,不單獨到江河、魚塘邊玩耍戲水,游泳時一定要有大人陪伴,以免溺水。禁止玩危險物品和遊戲,以防止傷害,不要吃未洗乾淨的蔬菜和瓜果,不要到廚房裡玩耍,以免被熱油、熱湯、開水燙傷。

(2)對家長加強健康教育:從本組資料分析,小兒意外傷害發生的高峰年齡是1~4歲組和5~9歲階段,其中農村兒童所占比例明顯高於城區,說明這一年齡階段的兒童特別是郊區兒童是預防的主要對象。因此,加強對家長特別是郊區家長的兒童安全意識教育,這是減少意外傷害的有效措施。宣傳有關小兒意外傷害的防範措施,指導家長加強對兒童的照管,教育家長加強危險源的管理,對農藥、滅鼠藥和其他各種藥品要注意妥善保管,灑過農藥的蔬菜、瓜果須經過規定時間後方可下櫥,新鮮蔬菜、瓜果清洗時浸泡時間要長,瓜果應洗淨削皮食用,滅鼠藥毒餌必須晚上投放早晨收起,嚴加防範小兒誤服。應妥善放置各類藥品,例如成人用藥如避孕藥、外用藥、鎮靜安眠藥等要上鎖保管,以免兒童誤服。熱湯、熱油熱水瓶要放在小兒不易拿到的地方,年輕父母在給小孩洗澡時,應先往盆中放涼水,然後再加熱水,以免引起燙傷。由於意外傷害具有突發性和不可預見性,應向家長講解及示範緊急處理方法,如小兒心肺復甦法、外傷的基本救護和創口包紮法、氣管內異物急救方法、誤服毒物後的催吐法,並通過講解、示範、講座等多種形式,提高家長防範意識和急救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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