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長倩

岑長倩

岑長倩(?-691年),南陽棘陽(今河南新野縣)人。唐朝宰相,中書令岑文本之侄。 永淳元年(682年),進兵部侍郎,同平章事,參與朝政,累遷內史。天授元年(690年),拜文昌右相,封鄧國公,權勢僅在武承嗣之下。 天授二年(691年),加特進、輔國大將軍。反對冊立武承嗣為皇太子,得罪了武則天,罷為武威道行軍大總管,遠征吐蕃。後被誣陷謀反,下獄誅殺。景雲元年(710年),追復官爵,依禮改葬。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入閣拜相

岑長倩早年父母雙亡,由叔父岑文本撫養,曾任兵部侍郎,永淳元年(682年)四月,岑長倩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參與朝政。垂拱年間,自夏官尚書(即兵部尚書)遷為內史。垂拱四年(688年),李唐宗室起兵反對武則天,武則天以岑長倩出任後軍大總管,征討越王李貞,獲勝。天授元年(690年),岑長倩拜為文昌右相,封鄧國公,權勢僅在武承嗣之下。天授二年(691年),加岑長倩特進、輔國大將軍。

反對立武

同年,鳳閣舍人張嘉福與洛州人王慶之等列名上表,請立武承嗣為皇太子,岑長倩認為皇嗣李旦已在東宮,不可更立,拒不在奏表上署名,並奏請查辦上表者,因此得罪武承嗣及族人。加之,反對武則天詔天下建大雲寺,有忤武氏,遂罷相,出任武威道行軍大總管,遠征吐蕃,未達前線就被召回下獄。酷吏來俊臣脅誣其與地官尚書路輔元、納言歐陽通等謀反。岑長倩被誅殺,五子同時遇害。

平反

景雲元年(710年),唐睿宗李旦復位,追復岑長倩官爵,備禮改葬。

家庭成員

父親:岑文叔,早卒。

叔父:岑文本,官至宰相。

子女:岑長倩有五子,岑長倩被害時與其同時被殺。

侄子:岑羲,官至宰相,後因黨附太平公主而被殺。

史籍記載

《舊唐書·卷七十·列傳第二十》

長倩,少孤,為文本所鞠,同於己子。永淳中,累轉兵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垂拱初,自夏官尚書遷內史,知夏官事,俄拜文昌右相,封鄧國公。則天初革命,尤好符瑞,長倩懼罪,頗有陳奏,又上疏請改皇嗣姓為武氏,以為周室儲貳,則天許之,實封五百戶。天授二年,加特進、輔國大將軍。其年,鳳閣舍人張嘉福與洛州人王慶之等列名上表,請立武承嗣為皇太子。岑長倩以皇嗣在東宮,不可更立承嗣,與地官尚書格輔元竟不署名,仍奏請切責上書者。由是大忤諸武意,乃斥令西征吐蕃,充武威道行軍大總管。中路召還,下制獄,被誅,仍發掘其父祖墳墓。來俊臣又脅迫長倩子靈源,令誣納言歐陽通及格輔元等數十人,皆陷以同反之罪,並誅死。

《新唐書·卷一百二·列傳第二十七》

長倩,少孤,為文本鞠愛。永淳中,累官至兵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垂拱初,自夏官尚書遷內史,知夏官事。俄拜文昌右相,封鄧國公。武后擅位,喜符瑞事,群臣爭言之。岑長倩懼,間亦開陳,請改皇嗣為武氏,且為周家儲貳。武后順許,賜實封戶五百,加特進、輔國大將軍。鳳閣舍人張嘉福、洛州民王慶之建請以武承嗣為皇太子,長倩謂皇嗣在東宮,不宜更立,與格輔元不署,奏請切責嘉福等。和州浮屠上《大雲經》,著革命事。武后喜,始詔天下立大雲寺。岑長倩爭不可,由是與諸武忤,罷為武威道行軍大總管,西征吐蕃。未至,召還下獄。來俊臣脅誣岑長倩與路輔元、歐陽通數十族謀反,斬於市,五子同賜死,發暴先墓。唐睿宗立,追復官爵,備禮改葬。

唐代宰相(三)

唐代初年,以中書省長官中書令、門下省長官門下侍中、尚書省長官尚書令共議國政,都是宰相。宰相是輔佐皇帝總領天下大政的官員。唐太宗時,以僕射為尚書省長官,與門下侍中、中書令號稱宰相。同平章事也成為宰相的銜號。開元以後,為僕射者如不加“同平章事”,就不能參與宰相機務,被擠出宰相行列。安史之亂以後,宰相名號基本上就是“同平章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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