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主持簽訂安政條約的井伊直弼背景
打開日本國門的黑船來航事件《日本國美利堅合眾國修好通商條約》
接見安政使節團的美國第十五任總統詹姆斯·布坎南與荷、俄、英、法通商條約
《日本荷蘭修好通商航海條約》:1858年8月18日,日本全權代表與荷蘭使節寇帝斯締結。1860年3月1日批准交換。《日本國魯西亞國修好通商條約》:與俄國使節普提雅廷於1858年8月19日簽訂,1859年8月8日批准交換。
《日本國大不列顛國修好通商條約》:1858年8月26日與英國使節額爾金簽訂,1859年7月11日批准交換。
《日本國法蘭西國修好通商條約》:與法國使節葛羅於1858年10月9日簽訂,1859年9月22日批准交換。
後果及影響
安政五國條約在“親善”、“友好”的名義下把日本置於半殖民地的地位。
《神奈川條約》簽訂地第二,日本被迫承認西方國家在日本享有領事裁判權。居留在日本的外國人可以不服從日本的法律,不受日本法庭的審判。日本喪失了國家對外僑的司法權。
第三,日本被迫接受協定關稅制。各約附則中規定日本的關稅率必須同締約國協商制定。日本出口稅按照歐美列強同中國締結的《天津條約》,值百抽五徵稅,進口稅則規定為無稅、二成、三成五分等最低的關稅率,使日本失去了保護本國工商業的關稅自主權。
第四,日本被迫給予歐美資本主義國家以最惠國待遇。只要有一個國家在日本享有某種權益,其他資本主義國家便可同樣享受。因此,最惠國待遇成了歐美資本主義國家共同魚肉日本的工具。
第五,日本還被迫允許歐美國家在日本設定“居留地”(租界),外國人在居留地內享有永久租地權和自治權。這種租借權同領事裁判權結合起來,實際就是使租界成了日本的“國中之國”,歐美列強在日本領土上的戰略據點。
第六,安政五國條約沒有中止日期,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強加給本的各項壓迫和取之於日本的權益沒有時間限制。日本認為需改時,須提前一年告知締約國,對方同意,才能“協商”修改。結果明治政府雖然進行多次改約談判,但這些不平等條約仍束縛日本達四十年之久。
這就是安政五國條約強加給日本的繩索,其結果同1840年鴉片戰爭後中國所處的半殖民地狀況沒有什麼本質區別,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罷了。
安政大獄
安政大獄中被處死的吉田松蔭1858年4月,南紀派的井伊就任大老,井伊斷然確定條約的締結和家茂的將軍繼承權。水戶前藩主德川齊昭(齊昭已經退位,但是藩政實質上被他所控制),水戶藩主德川慶篤(齊昭之子,不過實權被父親掌握),尾張藩主德川慶勝,福井藩主松平慶永等批評井伊的政策,不過,井伊對他們作出了退休等謹慎的處分。 1859年8月,計畫對朝廷採取行動的水戶藩,他們議定的《戊午的密敕》被搜出,大約同一時間,幕府方面的調諧者的關白九條尚忠被撤職。而且因為這個緣故,在9月老中間部聯絡所司代酒井忠義,以逮捕梅田雲浜作為鎮壓行動的前端而開始了。
在京都被捕獲了的志士們被送去江戶。也有在江戶被捉住,甚至從藩地被捕的也有。他們在江戶傳馬町的監獄接受了審判之後,分別以剖腹自殺或死刑等嚴酷的刑罰處死。幕閣川路氏和岩瀨忠震等幕臣也被處罰。這時,關於這次政治逼害的幕後黑手被認為是大老井伊本人。
包括一橋派的德川齊昭、一橋慶喜、松平慶永、德川慶恕等人在內,受株連的有公卿、大名、幕吏、志士達一百多人,吉田松蔭、橋本左內、越三樹三郎等八人被處死刑。這次大獄引起人們的反感,終於在1860年(萬延元年)發生櫻田門事變。這次大獄的興起,使得許多日本外交的官員和人才遭到了打壓,使平穩發展的日本與西方的外交活動遭到了中斷,加深了幕府的內外交困的狀況。
及後,隨著井伊在1860年3月櫻田門外被暗殺,這次政治迫害也結束了。幕閣中一橋派的勢力復活,文久的改革被進行,將軍家茂和和宮的婚禮向公武合體路線發展。因為安政大獄導致幕府的政治道德降低和人材的缺乏,由於反幕派的尊攘活動也激進, 因此成為幕府滅亡的遠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