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

大棚房

大棚房被俗稱為“大棚別墅”是以農業設施為名進行的違法建設,承租方建蔬菜大棚時,在旁邊和內部建設“配套用房”,對外租售。大棚房租期一般為20到50年,每套價格從18萬到60萬元不等。2018年7月,河北發布《河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徹底清理整治“大棚房”的公告》,已全面啟動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

基本信息

主要危害

以農業設施為名進行房地產開發,一是破壞農業生產,占用耕地和基本農田。二是侵害了農民的利益。這種房子建成後向城市居民租售,還附送大棚,使農民失去了耕地,長久生活失去保障。三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危害國家糧食生產安全。

各地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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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全市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北京市對新增“大棚房”違法項目,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同時,在治理“大棚房”的過程中,要嚴格落實屬地責任,限期清理。對於“大棚房”,一經發現,露頭就打,鄉鎮政府立即組織力量拆除,堅決實行動態清零。

2018年4月27日,天津迅速在全市範圍內全面啟動“大棚房”清查整治專項行動,已查出多輪整治下尚未發現的“大棚房”1800餘個,涉及違法占地面積總計1300餘畝。

2018年6月28日,京津冀地區全面開展“大棚房”專項整治。但“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嚴查之下,一些網路信息平台仍在發布“大棚房”租售信息,一些地方繼續悄悄開發、銷售“大棚房”。

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對全市範圍內所有農業大棚類項目進行全面篩查,要求各分局逐項目逐棚進行拉網式排查,做到入園入棚、一棚一檔,拍照取證、簽字備查。截至6月24日,各區排查中發現違法數140宗4484棟,已完成整改29宗1344棟。

北京市區兩級紀委監委啟動對昌平區“六合成”觀光園違建“大棚房”問題的責任追究,對5個黨組織和20名相關責任人問責,被處分的幹部中涉及局級幹部2人、處級幹部11人。

引發原因

主要在於背後的利益驅動:開發者以較少的投入,通過改變大棚用途就能夠“坐地生金”;購買者以較低的價格就能夠擁有一片土地,稍加裝修就可以滿足城裡人的“田園夢”,於是樂見其成。

相關問題的監管不力。由於農民能從“大棚房”獲得收益,有的村幹部“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此外,“大棚房”表面有一層覆膜,僅從外面無法發現藏在其中的違建,國土執法很難通過衛星拍攝等方式發現。

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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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河北發布《河北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徹底清理整治“大棚房”的公告》,已全面啟動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

地方政府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加大對失職瀆職人員的追責力度,從源頭上剷除“大棚房”形成的土壤。同時,要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彌補管理漏洞,加強國土執法力度。

規劃國土委已會同市農委與市網信辦研究建立“大棚房”等違法建設項目的信息日常管控機制。

要充分利用好拆除後的土地。天津武清等地拆除“大棚房”後,將土地復墾作為重點工作。已經安排種苗、土肥、蔬菜栽培等農技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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