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管

大城管

大城管,也就是城市綜合管理,所管理的範圍包括給水、電力、通信、垃圾收運處理、供水等城市基礎功能,以及城市公共空間。在此基礎上,專家提出這些城市管理工作應由住建部負責指導和管理。各地政府可以成立統一的城管綜合管理指揮中心,統一指揮權、督察權、賞罰權,建立健全城管綜合管理指揮中心運行機制。“大城管”格局是現代政府綜合巨觀調控城市各項功能高效運轉及各項社會活動有序進行而採取的行為,涵蓋了人、經濟發展、社會發展等內容,由單一的對物的靜態管理轉變為對物和人的動態管理,由單一的政府職能過渡到全社會廣泛參與,由單一的城管部門執法管理過渡到相關職能部門綜合執法管理,把所有城市行政管理部門都納入到整個城市管理體系之中,改變過去孤立管理和條塊不合的“小城管”局面。堅持以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立足基層、重心下移為原則,實行政府主導、部門負責、上下聯動、綜合治理的管理體制。

基本信息

發展現狀

現狀現狀
科學決策提高執法效率,回眸改革開放的發展歷程,城市管理交出一份份令人滿意的答卷,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際花園城市、全球環境保護“500佳”等國內國際的一系列榮譽,全國市容市貌水平逐年提高,市民民眾對環境質量的滿意度也越來越高。同時另一份“賬單”城中村環境衛生問題突出;自然人違法處罰難以落實;特區內外發展不平衡,城管水平差異大;城管數位化亟待整合升級等等。
2002年深圳市城管局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一份關於“建立大城管、實行重心下移”的調研報告送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人的案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立即作出科學決策,通過採取財政全額撥款方式,充實街道辦、社區居委會等基層城管力量,保障基層街道辦、居委會人員經費,此舉理順了市、區兩級關係,健全了管理機構,充分調動基層的積極性,有力地促進管理職能、運作機制、工作方法和管理手段的轉變。一位從街道辦調到區政府工作的“老城管”坦言,過去他在基層時,由於城管缺少人力、物力、財力,又沒有執法權,他們往往以安排下崗員工、殘疾人就業等名義,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燈光夜市等方式收取一定費用,城管工作沒時間管,也不敢動真格管,“想管的人看不見、看得見的人管不了”。現在基層單位經費足,申請辦燈光夜市等形式創收現象不見了,建設良好的人居環境吸引投資,正成為基層乾群的普遍共識。

科學管理

城管局作為市容環境總負責政府部門,2002年以來該局將原先執法隊向各區分流了135名人員,同時將散點分布的事項,如環境衛生、城管執法等放在各區管理,確立各級城管部門是轄區市容環境總負責部門,市城管局負責業務監督、檢查和行業管理。各區級城管部門也步調一致,把過去集中在區裡的執法隊伍,組建成若干分隊,下派到各街道辦,執法隊伍實行區、街道雙重領導。基層力量不充實,市、區城管部門不放權,深圳現在‘想管的人看得見,看見的人管得了’這種城管可喜局面根本不可能出現。
數位化城管平台數位化城管平台

城市管理點多、線長、面廣,與民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老百姓對政府期望值非常高。近幾年,深圳市委、市政府堅持以人為本,把解決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熱點、難點放在首位,並將之作為深圳城管近幾年工作的重心。2003年,深圳開展“淨暢寧工程”建設,城市變得整潔、通暢,百姓安全感增強。目前,全市100多個城中村環境衛生明顯改善,專業清潔公司進村負責環衛清掃這一模式普遍推廣,內街小巷連續性清掃保潔制度開始落實,主幹道保潔時間由過去晚9時延長到晚12時。“門前三包”由過去“包衛生、包綠化、包治安”,賦予“包衛生、包秩序、包監督”的新內涵。2004年,“梳理行動”拆除了3800多萬平方米的亂搭建,多年來困擾深圳城管、嚴重影響市容環境的頑症基本被解決,大量國土資源和城鄉空間得到有效恢復和保護。市民對“梳理行動”總體滿意度達96.8%,88.9%的受訪者表示通過“淨暢寧工程”和梳理行動,對深圳創建“服務型、有權威、負責任”的政府的認同感得到增強。目前,深圳正開展一場聲勢浩大的“清無”行動。這些活動難度大、困難多、情況複雜,但都解決了一批城管“老大難”,百姓得到了實惠,無不拍手稱快。

嚴格執法

嚴格執法嚴格執法
嚴格執法治理城管頑症,要依法管理城市,這是近幾年深圳決策者積極探索城管工作的又一亮點。在積極推進法治城市建設過程中,深圳借鑑香港等城市管理經驗,率先在羅湖試行城管綜合執法試點。之後,經過國務院批准,深圳相對集中行政處罰試點工作在全市鋪開。在執法範圍上,深圳以國務院規定的範圍為基礎,除了原城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等城市管理全部行政處罰權外,還圍繞“大城管”目標擴大了執法範圍,增加了環保、水務、衛生、工商、規劃與土地監察、畜禽屠宰等六個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這一舉措精簡了執法隊伍,避免了交叉執法,節約了執法成本,使深圳城管實現了三個重大轉變:從重複執法到集中統一執法轉變,從單一市容管理變為全面履行職責,從“小城管”變為真正的“大城管”。
嚴格執法是城市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深圳作為全國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試點城市,從嚴管理執法隊伍,全面推行“過程管理”,實行行政執法量化考核制度,為維護城市秩序和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一支高素質的執法隊伍是嚴格執法的重要保證。目前,我市城管執法隊伍有1000多人,人手少、任務重、壓力大,抓好隊伍的質量建設,提高執法效率顯得尤其重要。綜合試點開始近4年來,深圳始終把抓好執法過程管理、嚴格規範執法行為作為頭等大事。深圳市政府和市城管局先後出台了《城管行政執法工作程式規定》、《城管行政執法責任制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範制度。從去年起,深圳在執法隊伍中開展達標升級活動,建立執法隊伍的激勵機制。這些制度和措施對城管執法程式、上路時段、罰沒物品、執法量等作出嚴格規定,使執法全過程置於規範、監督之下,確保了執法隊伍的質量和執法效率,基本實現了行政執法“空間上無盲區,時間上無盲點”的覆蓋式管理。

執法督察

執法督察執法督察
城管局又在全國首創了城管執法督察紅黃牌警示制度,力求從內部監督入手,堅決克服行政執法不作為問題。該項制度規定:凡同一個問題被督察3次書面警示的執法隊;轄區記憶體在“黑點”且連續3次被發現並曝光的執法隊;城管“110”轉辦的新聞媒體曝光、市民投訴的案件每季度內有2次以上不按規定時間及時處理,以及不依法行政,有包庇、保護和勾結被處罰對象的,督察部門將給予黃牌警告。如果同一個問題被兩次黃牌警告的,將給予紅牌警告。
為了有效地指導和協調各區開展工作,深圳城管逐步建立了嚴格的、規範化的監督檢查制度。在市容環境綜合整治方面,《深圳市容環境轄區管理責任制量化考評》成為標尺,每項檢查都有通報、有排序;環衛、愛衛方面,“鵬城市容環衛杯”競賽規定得明明白白。除此之外,市城管局從2001年起建立了局領導帶領職能部門負責人每周兩次上路巡察的例行制度,其中一次是在非上班時間巡察。每次巡察都有巡察紀要,發現問題當場解決。這些從嚴管理隊伍的措施,促使基層單位形成你追我趕的良好態勢。據統計全市城管2004年日均執法量為4945.1宗/天,是2000年日均執法量377宗/天13.1倍。

數字城管

數字城管數字城管
如何加快特區外城市化進程,使特區內和特區外協調發展,提高城市管理的整體水平,建立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提高管理效率。這一系統主要包括:依託數位技術,設立統一的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相互獨立、相互制約的監督中心和指揮中心,形成城市管理體制中的兩個“軸心”。同時,把城市管理的對象分為城市部件(如公用設施類、道路交通類、市容環境類、園林綠化類、房屋土地類及其它有關設施)和事件(如市容環境、宣傳廣告、施工管理、突發事件、街面秩序)兩部分,並對各部分實行編號,按區域分為許多單元和格線。“數字城管”建立後,可以及時發現城管問題,及時監督責任單位解決問題,實現了城管信息真正落實。
數位化城市管理平台將運用計算機網路等現代技術,對城市實施全方位、高效能監管,把城市管理內容劃分為部件和事件,把管理範圍劃分成“萬米格線單元”,通過建立科學、規範、高效的處理流程,形成高度閉合的管理系統,實現全地域覆蓋、全時空監控、全過程管理。通過這一科學化管理平台的作用,將使城市管理從過去的粗放管理走向精細化管理,從過去的突擊性管理轉到常態的、經常性的長效管理。
在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中,包括一級指揮、兩級監督、三級管理的科學城市管理體系,實現了分工明確、責任清晰、處置及時、無縫覆蓋的“大城管”格局。同時,能夠充分共享現有資源,拓展各種技術手段,實現資源共享,促進城市管理體系高效運行。整個系統將依靠建立切實有效的綜合評價體系,保障數字城管工作的長效運行。同時,建立起科學快速的聯動機制,解決了城市管理相關部門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的職責不清、職權交叉的現象,形成城市管理的整體合力。

以人為本

城市管理工作必須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理念,處理好管理與服務的關係,將人本思想貫穿於城管工作各個方面,讓民眾充分享受城市建設發展的成果,爭取民眾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更大支持。同時,要在完善制度、落實責任上下工夫建立大城管機制,樹立大城管意識。各級各部門要緊密配合,各司其職,確保城市管理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責任人。
要著力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執行力,構建完善高效的城管政策體系,建立規範公開透明公正的執法程式。要堅持疏堵結合,真正關注管理相對人的實際困難,幫助他們排憂解難。要創新化解衝突的執法方式,漸進執法、鈍化矛盾。要拓展執法思路,提高城管執法的強制性和執行力。他最後強調,要廣泛宣傳,發動社會力量和人民民眾參與城市管理,形成全民齊抓共管城市環境的合力,推動城市管理工作不斷邁上新台階,樹立中心城市的美好形象。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