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志願者

城管志願者

城管志願者,他們不是城管,沒編制不拿工資,是街道里維護城市環境的志願者隊伍,與城管部門沒有關係,也不屬於協管隊員。人員配置上,有的是由社區志願者演變而來,有的則是另外聘請。他們沒有管理權,也沒有執法權,只能對亂設攤的小販進行勸阻和教育。

介紹

“城管志願者”是街道里維護城市環境的志願者隊伍,與城管部門沒有關係,也不屬於協管隊員,由街道直接組織而成。人員配置上,有的是由社區志願者演變而來,有的則是另外聘請。他們沒有管理權,也沒有執法權,只能對亂設攤的小販進行勸阻和教育。

志願者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活動,定期活動由大隊和中隊組織,志願者們可以隨時巡查,發現有亂搭亂建、亂設攤點等行為,可以直接進行勸阻,並且可以聯繫轄區中隊前來執法。志願者是在城管執法隊員的帶領下,協助開展執法管理。

2011年8月16日19時左右,上海寧夏路、凱旋北路的金沙江路站外,10餘人與擺攤小販衝突。警方證實,雙方為長風街道城管志願者與數名無證攤販。雙方傷者已送醫,均無生命危險。警方將依法公正處理。

產生背景

城管志願者城管志願者

十六屆五中全會“科學發展、創新發展、和諧發展”的指導下,城市間新一輪發展的競爭,從以經濟總量的擴張為主轉向以環境質量和效益最佳化為主,城市管理工作成為服務經濟建設發展、改善民眾生活質量、促進兩個率先、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重要內容和舉措。另一方面,隨著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城管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人們想要以主人翁的身份來為城市做貢獻的心聲也呼之欲出。

然而,由於廣大市民對城管執法工作認識上存在的偏差,一是對城管執法隊伍的職責認識不當。即在2001年國務院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後,不少政府部門以及市民認為城市管理是執法局一個單位的事,與政府的其他相關部門及市民無關;二是對執法對象的盲目同情。隨著社會轉型,大量素質參差不齊的“社會弱勢群體”湧入城市,由於城管工作不可迴避的特殊性,勢必觸及這些群體的利益,從而整日處在各種社會矛盾交匯點的風口浪尖,而廣大市民對弱勢群體的同情憐憫往往又將城管執法隊員孤立在了對立面,形成了當前城管執法環境的相對不利;三是對執法人員的認識態度不夠科學。不少市民民眾對執法人員的印象仍停留在以往“大蓋帽滿天飛”的時期,或者將少數執法人員的不當行為認同為整個隊伍的行為,對執法人員不信任、不理解、不支持,從而在執法過程中容易產生牴觸和對抗情緒,影響了執法工作的正常開展。上述原因常常使城管執法工作處於被動和不利,也使城管執法工作迫切需要尋找新的方向與力量支撐。

目前,儘管各地相繼成立了城市管理委員會來加強協調工作,雖有成效,但還未能從根本上發揮出作用。面對新形勢、新挑戰,城管執法部門開始轉變管理理念,樹立“大城管”意識,探索一條調動社會力量、整合社會資源,共同管理城市的路子。“城管志願者”就在這種背景下孕育、產生和發展起來,並在城市管理方面發揮著特殊重要的作用。

主要做法

志願者服務隊成立後,辦公地點設在城管行政執法大隊,各項活動也由城管局統一指揮,日常工作由行政執法大隊組織聯繫。同時,根據因地制宜、因人制宜的組織設定原則,結合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工作特色,充分挖掘志願者的潛能,結合志願者自身實際,城管志願者服務隊又與各執法中隊掛鈎,分設4個分隊。通過民主選舉,選出一個大隊長負責志願者服務隊的全部事務,每個分隊都有一名分隊長和聯絡員,分別配合執法大隊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和五中隊日常的執法工作。其工作內容包括對身邊的人進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規宣傳教育;配合執法人員發現和勸導違章行為,現場監督、見證執法行為;對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執法人員進行監督和評議;在城市重大活動期間,配合城管部門對市民進行宣傳、諮詢和勸導等。

基本成效

城管志願者服務隊的成立,它給我們的城市管理工作增添了生機和活力,給我們的行政執法工作減輕了阻力和負擔,給我們的社會和諧架設了新的橋樑和途徑。主要有以下三點成效:

一是“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局面有了良好的開端。“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為人民”一直都是各級領導和城管工作者追求的目標。城管志願者隊伍的產生與服務,它有效地解決城管工作的部分缺陷與不足,也使“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局面得到了破題與實現。首先,志願者來自與社會各界、各個階層,具有廣泛性與普遍性,體現了真正的人民管理城市的主體;其次,它彌補了城管部門“借法執法”的原始缺陷,因為城管部門從上到下就沒有專門的體制與法律,使得城管執法工作經常受到法規不足的限制和其它部門的牽制,難以實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再次,它改變城管部門單打獨鬥的現狀,使城管工作融入了人民民眾的懷抱,體現了城市政府各部門的有力配合,社會各階離退休人員的特殊身份與作用滲透出了全民管理城市的內在稟賦。

二是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矛盾有了緩釋與鈍化。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的複雜的系統的社會工程,涉及面廣工作量大,法律規範嚴,領導和民眾的要求高,它需要社會各階層的理解與支持、參與和呵護。城管志願者隊伍的組建和服務工作,客觀上幫助城管部門減輕的工作壓力,降低了工作負擔,鈍化了執法矛盾,緩釋了對立情緒,使管理雙方有時不可調和的矛盾,有了卸載和協調的第三方,使原本將要激化的矛盾出現了良好的轉機,使城管部門有了與市民和管理對象積極溝通的新的渠道,和諧城管的構建有了基礎和平台,和諧城管的構建志願者功不可沒。

三是城市管理的品位有了新的進步與提升。說實話,由於城管工作的特性和社會環境的不利,城管部門的同志都感到工作時如履薄冰,稍有不慎就會置身於市民民眾的指責之中。城管志願者的產生與服務工作,它使城管人有了一個傾訴衷腸的朋友,也使城管人有了一個提出友善建議的良師。由於他們是普通的市民,對優美舒適的人居環境的需要他們也倍感身受,所以,他們的要求也是人民的要求;由於他們是志願者,他們有責任對城市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和目標,對城市管理的品位有著新的願望和追求,所以,他們的願望和追求就是我們工作的願望和追求;因為他們生活在社會各個角落,哪裡有城市管理的問題他們總會第一個發現和舉報,而且情況準確無誤,他們在鞭策著我們不斷奮進。所以,我市連續5年在省開展的“城管創優”活動中取得優勝獎,城市管理的品位提升與城管志願者的諫言獻策是分不開的。

社會反響

招募城管志願者參與城管執法和宣傳被作為公眾參與城市管理的重要途徑。此項舉措得市民們的熱烈回響,熱心要求加入隊伍的人數在逐步增多。雖然由於城管執法工作的特殊性,志願者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宣傳、監督方面,但卻為“管理好城市”這一最終目標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貢獻。一方面,人們通過“體驗式”參與,能更好地理解並支持城管工作;另一方面,社會力量被有效組織起來,大大提升了城管的工作效率。

總之,開展城管志願者服務工作是我們城管工作在新形勢下的一個創新與探索,它既順應了時代的潮流,也有效地整合了社會的力量,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找到了一個新的契點和方向。對於這項工作我們還僅僅是個開頭,還有太多內涵需要我們來發現和挖掘。今後,我們將和志願者們一起認真思考、共同研究,將城管志願者服務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志願者

志願者根據中國的具體情況定義為:自願參加相關團體組織,在自身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在不謀求任何物質、金錢及相關利益回報的前提下,合理運用社會現有的資源,志願奉獻個人可以奉獻的東西,為幫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開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實際的,具一定專業性、技能性、長期性服務活動的人。

城管志願者-培訓班

2011年8月7日上午,廣東中山市城管執法局舉辦城管志願者培訓班。
來自全市機關、學校、廠企、社區等共450多名城管志願者參加了培訓班。
為進一步推動“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營造“亞運會”期間良好氛圍,推動配合我市“三個適宜”新型城市建設,加強構建“和諧城管”工作,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為人民”的良好氛圍,建成參與廣泛、機制健全、政府管理與市民自我管理相統一的城市管理新格局,市城管執法局在團市委、市青年志願者協會的大力支持下,自今年7月1日開始,面向社會開展“愛我家園”為主題的中山市城管志願者招募活動。
城管志願者招募活動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廣大市民紛紛回響號召,踴躍報名。目前已登記的城管志願者中有市人大和政協代表、廠企工人、學校學生、社區居民等,當中有十幾歲的國中學生、也有年近70的白髮蒼蒼老人。
培訓班上,市城管執法局副局長周衛忠代表全系統向前來參加培訓的全體城管志願者們無私奉獻愛心、積極投身參與愛我美麗家園志願者活動表示衷心感謝。並希望與城管志願者們攜手並肩,通過共同努力,讓中山的空氣更加清新、讓中山更加美麗、更加文明,讓中山的市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培訓班上,市青年志願者協會服務總隊常務副隊長羅東,市十傑市民、市青年志願者協會服務總隊副隊長鄭雪綺為全體城管志願者講授了志願服務理念和工作技巧。
市城管執法局法制科負責人胡海洋為大家講解了城管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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