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潮率

表示紡織材料吸濕程度的指標。以材料中所含水分重量占乾燥材料重量的百分數表示。在個別情況下,也有用含水率表示紡織材料吸濕程度的,以材料中所含水分重量占材料未烘乾重量的百分數表示。為了計重和核價的需要,必須對各種紡織材料的回潮率作出統一規定,稱公定回潮率。

概述

回潮率表示紡織材料吸濕程度的指標。以材料中所含水分重量占乾燥材料重量的百分數表示。在紡織品的貿易中為了計重和核價的需要,必須對各種紡織材料的回潮率作出統一規定,稱公定回潮率。各國所規定的紡織材料公定回潮率略有不同,因此,在紡織品的國際貿易中還要關注對方的回潮率標準。國家有關部門根據不同的材料特性制訂了不同的測試方法標準,然而,相同的材料在不同的大氣狀態下的回潮率是不同的,國際標準ISO139:2005《紡織品 調濕和試驗用標準大氣》就是針對這種狀態做出了規定,我國也修改採用了該標準、制訂了相應標準GB/T6529-2008 《紡織品 調濕和試驗用標準大氣》,標準中明確規定了:溫度20℃ ±2℃濕度65%±4%的試驗環境及容差範圍,讓試驗環境狀態標準的制訂給異地的試驗有了可比性。

標準

我國有明確的現行標準標準,近幾年修訂的標準有:GB 9994-2008 紡織材料公定回潮率、GB6500-2008毛絨纖維回潮率試驗方法-烘箱法、GB6503-2008 化學纖維回潮率試驗方法、GB/T 6102.1-2006 原棉回潮率試驗方法 烘箱法、GBT 6102.2-2009 原棉回潮率試驗方法 電測器法、GBT 6503-2008 化學纖維 回潮率試驗方法等等。

規定的試驗環境狀態標準為GB/T6529-2008 紡織品 調濕和試驗用標準大氣:濕度65%±3%,溫度20 。試驗環境狀態標準的制訂給異地的試驗有了可比性。

標準回潮率:不同的大氣狀態纖維的回潮率是不同的標準回潮率就是指纖維在標準狀態下的回潮率。纖維的重量折算就是統一按國家標準回潮率進行折算交易的不同面料的回潮率是不同的,天然纖維的舒適性與其較高的回潮率有關。

表示紡織材料吸濕程度的指標。以材料中所含水分重量占乾燥材料重量的百分數表示。在個別情況下,也有用含水率表示紡織材料吸濕程度的,以材料中所含水分重量占材料未烘乾重量的百分數表示。為了計重和核價的需要,必須對各種紡織材料的回潮率作出統一規定,稱公定回潮率。各國所規定的紡織材料公定回潮率略有不同,中國幾種常見的紡織纖維和紡織品的公定回潮率如下表。紡織材料在公定回潮率下的重量稱公定重量,簡稱公量。

回潮率的大小對紡織材料的物理機械性質,如強力、伸長率、電阻、比重,以及紡織工藝都有影響,所以明確制訂了修訂標準例如:FZ/T 10013.1溫度與回潮率及化纖純紡、混紡製品斷裂強力的修正方法,FZ/T10013.2 棉本色布斷裂強力的溫度和回潮率修正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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