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祐

吳祐字季英,東漢時陳留長垣人也。父恢,為南海太守。祐年十二,隨從到官。冀遂出祐為河間相,因自免歸家,不復仕,躬灌園蔬,以經書教授。年九十八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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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祐字季英,東漢陳留長垣人也。父恢,為南海太守。祐年十二,隨從到官。恢欲殺青簡以寫經書,祐諫曰:“今大人逾越五領,遠在海濱,其俗誠陋,然舊多珍怪,上為國家所疑,下為權戚所望。此書若成,則載之兼兩。昔馬援薏苡興謗,王陽以衣囊徼名。嫌疑之間,誠先賢所慎也。”恢及止,撫其首曰:“吳氏世不乏季子矣。”及年二十,喪父,居無檐石,而不受贍遺。常牧豕於長坦澤中,行吟經書。遇父故人,謂曰:“卿二千石子而自業賤事,縱子無恥,奈先君何?”祐辭謝而已,守志如初。
後舉孝廉,將行,郡中為祖道,祐越壇共小史雍丘黃真歡語移時,與結友而別。功曹以祐倨,請黜之。太守曰:“吳季英有知人之明,卿且勿言。”真後亦舉孝廉,除新蔡長,世稱其清節。時,公沙穆來游太學,無資糧,乃變服客傭,為祐賃舂。祐與語大驚,遂共定交於杵臼之間。
祐以光祿四行遷膠東侯相。時濟北戴宏父為縣丞,宏年十六,從在丞舍。祐每行園,常聞諷誦之音,奇而厚之,亦與為友,卒成儒宗,知名東夏,官至酒泉太守。祐政唯仁簡,以身率物。民有爭訴者,輒閉B22B自責,然後斷其訟,以道譬之。或身到閭里,重相和解。自是之後,爭隙省息,吏人懷而不欺。嗇夫孫性私賊民錢,市衣以進其父,父得而怒曰:“有君如是,何忍欺之!”促歸伏罪。性慚懼,詣閣持衣自首。祐屏左右問其故,性具談父言。祐曰:“掾以親故,受污穢之名,所謂'觀過斯知人矣'。”使歸謝其父,還以衣遺之。又安丘男子毋丘長與母俱行市,道遇醉客辱其母,長殺之而亡,安丘追蹤於膠東得之。祐呼長謂曰:“子母見辱,人情所恥。然孝子忿必慮難,動不累親。今若背親逞怒,白日殺人,赦若非義,刑若不忍,將如之何?”長以械自系,曰:“國家製法,囚身犯之。明府雖加哀矜,恩無所施。”祐問長:“有妻、子乎?”對曰:“有妻未有子也。”即移安丘逮長妻,妻到,解到桎梏,使同宿獄中,妻遂懷孕。至冬盡行刑,長泣謂母曰:“負母應死,當何以報吳君乎?”乃齧指而吞之,含血言曰:“妻若生子,名之'吳生',言我臨死吞指為誓,屬兒以報吳君。”因投繯而死。
祐在膠東九年,遷齊相,大將軍梁冀表為長史。及冀誣奏太尉李固,祐聞而請見,與冀爭之,不聽。時扶風馬融在坐,為冀章草,祐因謂融曰:“李公之罪,成於卿手。李公即誅,卿何面目見天下之人乎?”冀怒而起入室,祐亦徑去。冀遂出祐為河間相,因自免歸家,不復仕,躬灌園蔬,以經書教授。年九十八卒。
長子鳳,官至樂浪太守;少子愷,新息令;鳳子馮,鯛陽侯相:皆有名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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