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制

君主制

君主制,又稱君主專制政體、君主專制或君主專政,是一種政治體制和政府形式,統治者君主(常稱國王或皇帝)擁有統治國家和公民自由的所有權力而沒有法律或法定的程式告訴君主如何行使權力,雖然有的宗教權威可能有能力阻止君主的某些行為。君主制是一種專制政體,君位採用世襲方式產生。

簡介

君主制君主制

從發展史上,羅馬帝國和阿拉伯帝國時期,其王國多為絕對君主制,和現代國家不同。隨著征服和被征服,很多演變為現代國家,並由此形成當今各種政治體制的國家,如君主立憲制的英國及部分君主制(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國家;很多自始至終單一民族的王國變成現代單一民族國家如朝鮮。

君主制由君主,包括國王、皇帝、天皇、蘇丹等擔當國家元首。君主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不受任何約束。君主實行終身制,並且是世襲的。這種政治制度已有四五千年的歷史。古代的奴隸制國家、封建制國家、多實行這種專制制度。據統計,至今保留有君主政體的國家:亞洲有科威特、約旦、阿曼、卡達、巴林、沙烏地阿拉伯、高棉、不丹、日本、泰國、汶萊;歐洲有英國、盧森堡、挪威、瑞典、西班牙、丹麥、荷蘭、比利時、摩納哥、列支敦斯登;非洲有摩洛哥、賴索托、史瓦濟蘭;大洋洲有湯加。

承襲

世襲君主制

君主制君主制

世襲君主制,是君主制政體的最常見形式。世界上大多數現存及曾經存在的君主制國家採用這種政體。與其相對的制度是選舉君主制。

在世襲君主制制度中,所有君主來自於同一個家族,王位在家族內部從一個成員傳給另一個成員(通常是父傳子,也有可能是兄傳弟、叔傳侄等等)。世襲系統有政權穩定、延續性好和可預測的優點,這來源於家族成員之間的忠誠和親和力。

舉例來說,當一位世襲君主去世或退位後,王位通常會傳給下一代的直系血親,如他或她的孩子,而且往往是較年長者。當這個孩子死了,王位將再傳給他的孩子;如果此人絕嗣,則會傳給他的兄弟、姐妹、侄子或其他親屬。為了維持這種體系,世襲君主制常常需要以法律形式制定一個明確的繼承順序,以決定一位君主去世之後,誰有最優先的權利成為下一位君主。現代的世襲君主制國家所採用的繼承順序通常基於長子繼承權,但也存在著其他的繼承體系,如最年長男性親屬繼承、在世君主指定繼承和交替繼承,這些體系在以前的君主制政體中套用得更為普遍。

歷史上存在過多種繼承體系,它們的區別主要集中在女性是否可以擁有繼承權。在父系繼承制中,繼承權由男性獨占,女性沒有權利繼承,而且她們的男性後代也無權繼承。把這種制度體現得最為典型的是古法蘭克人的薩利克法典。但薩利克法典的本意並非剝奪婦女的繼承權,而是避免土地由於婦女結婚落入村社之外。與之相對的,有些繼承體系就允許女性成為繼承人。

選舉君主制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有些選舉君主制實際上是世襲君主制,例如所有候選人只能來自一個家族時。這在許多古代國家中出現過,常常是由真正的選舉君主制轉化而來的。一種常見的情形是,君主在自己尚在位時就利用權力和影響使其親屬(如兒子)被“提前”選舉為下一任君主。另一種情況是,某個家族歷史上有多位成員被選為君主,逐漸積聚了強大的勢力,以致他們最後可以壟斷王位(因為沒有人敢於選舉該家族之外的人)。

在中世紀晚期的歐洲,許多國家在名義上是選舉君主制,然而該國的王位實際已由一個家族把持了數世紀之久。這種情況可以稱為“偽選舉君主制”,它只在官方上有一個選舉的形式,而在本質上王位是世襲的。在步入近代之後,這些“偽選舉君主制”的國家大多數變成了真正的世襲君主制。
編輯本段現狀
隨著時代的進步,王室日趨平民化的風氣已漸漸為大眾所接受。歐洲和非洲的君主則大多“統而不治”,除了擔任禮儀性的國家元首外,主要承擔慈善性的社會工作。荷蘭和北歐一些君主國的王室被稱為“騎腳踏車的王室”。許多君主制國家已廢除了不準王室成員與平民結婚的法律。

現今實行君主制(君主專制制)的國家:

汶萊達魯薩蘭國、科威特國、沙烏地阿拉伯王國、阿曼蘇丹國、史瓦濟蘭王國、梵蒂岡城國。

歷史及其形式

君主制(monarchy)以君主(皇帝、大汗、國王、大公、蘇丹和沙皇等)為國家元首的政體形式。共和制的對稱。在君主制下,君主一般是世襲的,終身任職。

君主制是人類歷史上最古老、最普遍的政體形式。它不僅是奴隸制國家和封建制國家的主要政權組織形式,還被少數資本主義國家所採用。君主制的具體形式並不劃一,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根據君主的權力大小,君主制可分為無限君主制和有限君主制。無限君主制的典型是君主專制制。有限君主制包括等級君主制和君主立憲制。奴隸制國家普遍實行君主專制制,如古代埃及、巴比倫、中國的夏商和西周。君主專制制也是封建制國家最主要的政權組織形式。在歐洲封建社會,許多國家的君主專制制是由貴族君主制經等級君主制轉變而來的。在資本主義時期,君主制是資產階級與封建貴族妥協的產物,主要表現形式為君主立憲制,具體又分為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君主制在當代日趨衰落。

政體形式

君主制可分為無限君主制和有限君主制。無限君主制的典型是君主專制制。有限君主制包括等級君主制和君主立憲制。

以下就是各個君主制的具體制度的特點和其歷史情況。我都將其分段並進行詳細的說明。

君主體制是在封建時代出現的,中國是從開始的。西方的君主和東方有很大不同,即使在封建時期,西方的君主同他的那些領主即附屬之間的關係不過是兄長和小弟的關係,彼此之間是一種契約關係,絕沒有東方君主那樣大的權力。

君主專制制

實行君主獨裁的政體形式。主要特點是:君主擁有無限的權力,他的意志就是國家的法律,臣民必須絕對服從。君主依靠官僚軍事機構,維護其專制統治,對人民進行殘酷的剝削和壓迫。中國是世界上實行君主制歷史最長的國家之一。從公元前21世紀夏代奴隸制國家建立,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的4000多年間,基本上都實行君主專制制。

等級君主制

西歐封建國家的君主藉助等級代表機構實行統治的政體形式,是封建割據向封建中央集權過渡的政權形態。產生於歐洲中世紀。當時社會經濟發生了重大變化,封建割據成為商業和手工業發展的障礙,新興市民階級成為重要的政治力量,迫切要求改變封建割據局面,將國家統一在君主權力之下。等級君主制的主要特徵是:在國王之下設立由國王召集,有貴族、僧侶和市民代表參加的等級代表會議。等級代表會議是君主的立法諮詢機構,是君主、貴族、市民上層分子的政治聯盟形式,是反對封建割據和加強王權的工具。自13世紀起,西班牙、葡萄牙、德國、英國和法國等先後實行等級君主制。法國是等級君主制的典型。

君主立憲制

資產階級國家以君主(國王、皇帝)為世襲元首,但君主權力受到憲法和議會不同程度的限制的政體形式。英國1688年“光榮革命”後,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此後,資產階級力量較弱、實行改良的國家都仿效英國的政體。但由於各國的政治經濟情況和階級力量對比關係不同,資產階級與封建地主階級妥協的程度不同,君主保留的地位和權力也有所不同。君主立憲制又有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和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兩種具體形式。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又稱二元君主制。在這種政體形式下,國家雖然也制定了憲法,設立了議會,但君主仍然保持封建專制時代的權威,集立法、行政、司法和軍事大權於一身,是權力中心和最高的實際統治者。憲法往往是欽定的,是君主意志的反映;議會是君主的諮詢機構,立法權是形式的,君主不僅擁有否決議會立法的權力,而且還通過任命或指定議員控制議會;內閣是君主行使行政權的機構,首相由君主任命。二元君主制產生於資本主義發展較晚、封建地主階級長期擁有巨大勢力的國家,是資產階級與地主階級聯合專政的一種統治形式,較議會制君主制帶有更多的封建專制君主制的色彩。1871~1918年的德意志帝國和1889~1945年的日本是二元君主制的典型國家。20世紀80年代,約旦、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摩洛哥等國家仍保留這種制度。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又稱議會君主制。是以議會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和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君主不直接支配國家政權的政體形式。在這種政體形式下,內閣必須從議會中產生,通常由議會中的多數黨或政黨聯盟組閣,並對議會負責,君主只履行任命手續。內閣如失去議會信任,則必須辭職或提請君主解散議會,君主也要例行公事表示同意。君主是“虛位元首”,按內閣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權力,主要代表國家進行禮儀活動。但君主仍保留顯赫的地位和象徵國家團結統一的尊嚴,仍是國家政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實行這一政體的國家除英國外,還有西班牙、葡萄牙、荷蘭、盧森堡、比利時、瑞典、挪威、加拿大、日本、泰國、馬來西亞等。

現今存在的君主制國家 

現今我國承認的世界上的國家有192個,其中有25個為君主立憲制國家。分布在亞洲,非洲,歐洲和大洋洲。亞洲現共11個國家,歐洲有10個,非洲3個,大洋洲1個。

現今亞洲君主立憲制國 現今亞洲君主立憲制國王

泰王國蒲美蓬生於1927

巴林國哈馬德·本·伊薩·阿勒哈利法生於1950

日本國明仁天皇生於1933

高棉國諾羅敦-西哈莫尼生於1953

不丹王國吉格梅·凱薩爾·納姆耶爾·旺楚克生於1980

科威特國謝赫薩巴赫·艾哈邁德·賈比爾·薩巴赫生於1929

卡達國哈馬德·本·哈利法·阿勒薩尼生於1950

阿曼蘇丹卡布斯·本·賽義德生於1940

汶萊蘇丹哈吉·哈桑納爾·博爾基亞生於1946

約旦哈希姆王國阿卜杜拉二世·本·海珊生於1962

沙烏地阿拉伯王國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齊茲生於1924

馬來西亞端古米占·再納·阿比丁生於1962

現今歐洲君主立憲制國現今歐洲君主立憲制國王

荷蘭王國貝婭特麗克絲-威廉明娜-阿姆加德生於1938

瑞典王國卡爾十六世生於1946

挪威王國哈拉爾五世生於1937

丹麥王國瑪格麗特二世生於1940

西班牙王國胡安-卡洛斯一世生於1938

比利時王國阿爾貝二世生於1934

摩納哥公國阿爾波特二世生於1956

盧森堡大公國亨利-盧森堡生於1955

列支敦斯登公國漢斯-亞當二世生於1945

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伊莉莎白二世生於1926

現今非洲君主立憲制國現今非洲君主立憲制國王

賴索托王國萊齊耶三世生於1963

摩洛哥王國西迪·穆罕默德六世生於1963

史瓦濟蘭王國姆斯瓦蒂三世生於1968

現今大洋洲君主立憲制國現今大洋洲君主立憲制國王

湯加王國 喬治·圖普五世生於1948

澳大利亞 伊莉莎白二世生於1926

紐西蘭 伊莉莎白二世生於1926

巴布亞紐幾內亞 伊莉莎白二世生於1926

吐瓦魯 伊莉莎白二世生於1926

索羅門群島 伊莉莎白二世生於1926

今北美洲君主立憲制國 伊莉莎白二世生於1926

加拿大 伊莉莎白二世生於1926

安提瓜和巴布達 伊莉莎白二世生於1926

巴哈馬 伊莉莎白二世生於1926

巴貝多 伊莉莎白二世生於1926

目前世界上的君主制國家  

嚴格上現代罕見真正的君主專制國家,但仍然有一些國家,憲法徒具形式或君主權責不明,可以稱為二元君主制。

現今亞洲君主立憲制國現今亞洲君主立憲制國王

巴林國哈馬德·本·伊薩·阿勒哈利法生於1950

高棉國諾羅敦-西哈莫尼生於1953

不丹王國吉格梅·凱薩爾·納姆耶爾·旺楚克生於1980

科威特國謝赫薩巴赫·艾哈邁德·賈比爾·薩巴赫生於1929

卡達國哈馬德·本·哈利法·阿勒薩尼生於1950

阿曼蘇丹卡布斯·本·賽義德生於1940

汶萊蘇丹哈吉·哈桑納爾·博爾基亞生於1946

約旦哈希姆王國阿卜杜拉二世·本·海珊生於1962

沙烏地阿拉伯王國 

馬來西亞 阿卜杜拉·本·阿卜杜勒·阿齊茲生於1924 

伊莉莎白二世生於1926

端姑米占·再納·阿比丁(任期由2006年12月13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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