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同性戀

去同性戀

去同性戀又稱脫離同性戀(ex-gay)、出埃及運動(exodus movement)、性傾向治療(conversion therapy)、性傾向修復(reparative therapy) ,是指通過勸導、祈禱或者其他方式改變同性戀者性傾向的運動、組織或格式塔療法。 出埃及運動團體通常會自稱同性戀輔導組織,因為他們相信同性戀者通過他們的輔導、勸導,在經過祈禱或其他方式的治療之後,可以成功地轉變成為異性戀者或者離棄同性戀。他們的理念通常包括:以基督教信仰為基礎,輔助在同性戀性傾向上掙扎的人士;為決定改變性傾向的同性戀者,提供幫助和輔導。 有一些出埃及運動的參與者會自稱為“前同性戀”,他們宣稱通過輔導、代禱服侍、舉辦支持小組等方式將性傾向從同性戀改變至異性戀。然而此運動的正當性仍是備受爭論的議題。

觀點

出埃及運動是一個有爭議的運動。 出埃及運動團體認為:同性戀的生活並非不可改變。 有很多成功的例子證明經改變性傾向的輔導後,同性戀者可以成功地轉變成為異性戀者。有些男同性戀者經輔導後還結婚,與異性配偶過著婚姻生活。

另一方面,同性戀社群以及其支持者抨擊出埃及運動,認為這個行動的假設前提是:異性戀是唯一正常的性傾向,而同性戀此一性傾向是一種須要被治療的疾病。 有一些反對出離運動的同性戀心理咨商及醫療團體宣稱:接到參與出離團體的成員因各種壓力而備受困擾的求助電話。

有關同性戀的成因仍有爭論,但主要可分兩種意見:先天形成和後天形成。 有些研究指出,認為性傾向是FucM基因的表達,不過宗教界普遍認為性傾向是可改變的,性態度是受到環境和外界影響,例如幼年成長過程、家庭背景、性格、氣質、同儕的壓力、性侵犯及同性間的性經驗。 另外,1973年美國心理學協會曾下結論,性傾向是先天形成而不可改變;現在他們認為影響性傾向可能有很多因素,例如基因、賀爾蒙、成長過程、社會因素和文化影響,未能下定論。

可是,有些同性戀權利組織和科學家對該運動的聲明持相反意見,並認為性傾向是FucM基因的表達 是不因改變的,性態度是在胚胎時形成的。

去同性戀 去同性戀

社會輿論

因為Exodus前領袖如Michael Bussee,Gary Cooper自述走出埃及團體無意義並耗費時間金錢,同性戀傾向不可改變,並召集許多前同性戀者敘說他們對於走出埃及團體的負面體驗,及 John Evans 的反對及離去,John Paulk 前同性戀的領袖被發現仍逗留於同性戀夜店的訊息, NARTH前領袖Nicolosi因種族歧視爭議言辭去主席一職,去同性戀運動曾受到同性戀權利組織的廣泛質疑,他們指出壓抑同性戀傾向最終只能導致內在的爆發、恐懼和痛苦。人權陣線(Human Rights Campaign)發言人Wayne R. Besen曾廣泛地報導過去同性戀運動,並把它寫在自己的書《Anything But Straight: Unmasking The Scandals and Lies Behind the 'Ex-Gay' Myth》(除了"變直*以外"的所有真相:揭開隱藏在去同性戀神化背後的醜聞和謊言)裡面。更在網路上發表Mission Impossible: Why Reparative Therapy and ex-gay Ministries fail (不可能任務:為什麼性向治療與前同性戀宗教療法會失敗)。同性戀療法的神話,Wayne Besen*英文中的Straight一詞可解釋為筆直的以及異性戀。

去同性戀 去同性戀

宗教分歧

觀點宗教在形成某種文化對待同性戀態度的問題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歷史上對同性戀持負面態度的僅限於亞伯拉罕諸教(Abrahamic religions)。非亞伯拉罕宗教的族群通常認為同性戀是可接受的或中立的。但在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開始蔓延的年代,很多非亞伯拉罕宗教的宗教開始接受了這種對同性戀持敵對態度的觀念.宗教對同性戀的態度也多種多樣。現在,比較保守的亞伯拉罕宗教教義把同性戀視為一種罪惡,而佛教、神道教以及其他一些宗教則把所有形式的性行為都看作是對精神生活的干擾,但是則沒有強調性傾向的對象。受原教旨主義影響的國家通常認為同性關係是一種性變態,並加以刑罰。在一些地區,同性間發行"逾矩行為"可能遭到死刑威脅.基督教普遍反對同性戀行為,對有關同性戀看法的最重要依據是聖經。

支持團體

美國國家同性戀研究及治療協會曾花兩年時間對860個決心改變同性戀傾向的人士作研究,發現大部份研究對象能成功改變了性傾向。

雖然美國精神病學協會認為同性戀不是一種疾病,也沒有必要進行治療。但是,有多位美國精神病學會會員的精神醫學博士聯署了一封反對美國精神病學會的結論並指出:

學會認為改變性傾向治療是無效的不單是錯誤的結論並且是一種誤導,因為有許多精神分析報告支持治療是有效果的。

他們指這種治療“具傷害性”的聲明也是完全錯誤的。 假如個人沒有獲得適當幫助、諮詢,而違反個人意願下作同性戀者,這對他個人而言是“具傷害性”的。

對於學會指改變性傾向治療帶來的負面報導等於剝奪了精神科醫生執業的自由。 此自由是受美國憲法所保障的。

一些美國心理學會、美國精神病學會及其他心理學會前任主席批評美國心理學會受政治壓力而作出不正確決定。1985年美國心理學會主席 Robert Perloff 就批評美國心理學會一面倒的支持同性戀的主張:

現有的研究並未全面若同性戀當事人真的想改變性傾向,應該首先尊重和聆聽他們的意願美國心理學會的主張將會阻礙未來有關的研究。1998年 Warren Throckmorton 於 The Journal of Mental Health Counseling 發表文章,回顧過去83份比較優秀的性傾向改變治療研究報告,他指出:“協助希望改變自己性亢奮模式之有同性戀傾向的人士的努力是有效的。這些治療可以合乎倫理的方式進行,對於有這方面要求協助的人士應該要提供有關協助”。

Robert Spitzer 博士的研究除此之外,美國精神病學會(APA) 的前任主席Robert Spitzer 博士在2001年前一向認為性傾向是不可改變的。 但是2001年他研究了200位曾參與同性戀輔導的人士後,發現該等接受輔導後的人士的性傾向有顯著的改變並且同性對他們的吸引力也大大減低,當中很多人有良好的異性戀發展,而且表示接受輔導後,沮喪及抑鬱的程度也明顯地減低。2001年 Robert Spitzer 博士的研究中提到有些同性戀者希望改變性傾向是有不同的原因的,其中包括:

81%感到同性戀的生活不能令他們真正得到情感上的滿足;

79%覺得同性戀生活與宗教信仰或自己的價值觀有衝突;

35%女士及67%男士渴望結婚或保持現有婚姻(指異性婚姻)。

所以,Robert Spitzer 博士認為性傾向可以改變的事實肯定了後天因素是可以影響一個人的性傾向。作為美國精神病學會的前任主席,又同時把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冊除名的發起人,Spitzer 博士2001年的研究在發表後不久,便成為成為許多提供性向治療服務組織經常引述的主要證據。同時亦因為該研究是首次有較完整的研究證明得到個人性傾向可以改變的可能性,以及該研究被提供性向治療服務組織引述的廣泛性和經常性,Spitzer 博士和該研究亦被視為性向治療的創始人。

但於2012年4月11日,Robert Spitzer 博士決定把他當時2001年所做的研究及其結論收回,其後在網上發表一短片,指當時他在研究的過程中犯下頗嚴重的錯失,引致錯誤理解所得的研究數據,並得出錯誤的結論,所以決定收回當年的研究,並公開致歉。影片Spitzer 博士指出,當年他的研究對象均經由提供性向治療的組織轉介,這些研究對象都曾接受這類組織所提供的性向治療服務,但Spitzer 博士當年卻並未有對這些研究對象的可信性作評估。博士解釋,當年他詢問這些研究對象,他們經過性向治療後是否有從同性戀變為異性戀,但博士卻並未能知道,這些對象是否自我欺騙,又或說謊,所以Spitzer 博士總吉他2001年的研究結果並不成立,並必須收回當時所做的研究。可惜Spitzer 博士對收回研究的決定,並未獲部分提供性向治療服務的組織所歡迎,而這些組織卻繼續引述該研究,博士對此表示感到不幸,同時指責這種行為是不道德的。博士更點名批評美國國家同性戀研究及治療協會濫用2001年他的研究及其結論,並希望該協會可以停止這種行為。

除了公開致歉和收回他所做的研究,以及指責部分提供性向治療服務的組織,Spitzer 博士同時在網上發表的短片中強調,同性性傾向是不能被改變的,嘗試去改變的措施都只會帶來失望和傷痛,並寄語同性戀者要積極面對自己的性向,以便讓自己活得更自在。

反對團體

聯合國在1990年5月17日,聯合國的世衛大會正式的把同性戀由當時的疾病名冊中移去,亦即意味著世衛和聯合國都不再視同性戀為任何的疾病或不正常。此決定同時代表著世衛並不認為同性戀需要任何的治療,而且代表著世衛認為同性戀是人類性向中一種正常類別。

在把同性戀從疾病名冊中移除後的廿二年,2012年5月17日,世衛注美洲的辦事處,泛美洲衛生組織,就性向治療和嘗試改變個人性傾向的方法,發表一份用詞強烈的英文聲明《為一種不存在的疾病治療 ("Cures" for an Illness that Does Not Exist)》。聲明強調,同性戀性傾向仍人類性向的其中一種正常類別,而且對當時人和其親近的人士都不會構成健康上的傷害,所以同性戀本身並不是一種疾病或不正常,並且無需要接受治療。世衛在聲明中再三指出,改變個人性傾向的方法,不單沒有科學證據支持其效果,而且沒有醫學意義之餘,並會對身體及精神健康甚至生命形成嚴重的威脅,同時亦是對受影響人士的個人尊嚴和基本人權的一種侵犯。世衛亦藉發表該聲明提醒公眾,雖然有少數人士可以能夠在表面行為上限制表現出自身的性向,但個人性傾向本身一般都被視為個人整體特徵的一部分和不能改變;所以,是十分重要的去,阻止採用那些視同性戀為“偏差”或“選擇”並且因而可以透過“意志力”或“治療”去改變的理論。聲明內容同時譴責提供性向治療的醫護人員,是把他們自己與社會偏見看齊,並且反映他們對個人性傾向和性健康議題的絕對無知。世衛亦提醒各國的醫護人員,如果向同性戀者指出他們是患上“缺陷”並且需要尋求改變,是等同於違反醫學道德的第一道原則:“首要的事,不要造成傷害(First, do no harm)”。

世衛同時透過聲明呼籲各地政府,應強烈反對當地的診所和醫院提供性向治療,並應立法懲處或制裁提供性向治療的醫療機構。世衛並且建議各地政府應多向公眾進行個人性向教育,以消除公眾對同性戀者的性傾向歧視。

香港心理學會是香港一個學術及專業民間團體,專責促進心理學活動在香港的發展,及維持心理師專業的水平和操守。在2011年7月,香港心理學會成立一工作小組,目標是為在香港註冊的心理師,在處理女同性戀、男同性戀以及雙性戀人士求助個案時,提供專業的指引。在2012年8月1日,香港心理學會就該工作小組的結果發表一份英文聲明,聲明的內容包括11項要點,當中的內容強調同性戀和雙性戀並不是精神病症,而是人類性向中一種正常類別,而嘗試改變個人性傾向的方法,並非已經證明有效和不會帶來傷害。聲明內容同一時間鼓勵註冊的心理師,要向公眾宣揚已經嚴謹科學證實的資訊,以消滅公眾對同性戀和雙性戀的歧視和恐懼。

於1993年成立的香港精神科醫學院,是香港作為培訓、監管、認證香港精神科醫生資歷和簽發專業執照的法定機構,於2011年11月發表一份英文聲明,指出同性戀並不是精神病,同時強調性向治療的好處是沒有科學和臨床證據支持。香港精神科醫學院是亞洲地區第一個專業心理及精神科學團體,公開地就同性戀議題及性傾向改變治療發表其專業意見的官方機構。

“香港精神科醫學院聲明,同性戀並不是精神病......香港精神科醫學院嚴守宗旨,只提供經過科學驗證及證據支持的治療。精神科治療必需在有已經明確確立的原理及實踐支持下,方可以提供。直到現今,醫學界都未有發現任何可靠的科學及臨床證據支持,嘗試改變個人性傾向會帶來好處。

英國皇家精神科醫學院

(Royal College of Psychiatrists)

英國皇家精神科醫學院於1841年成立,其職責主要是制定精神科醫學的專業政策和指引,亦同時監管及簽發英國精神科醫生專業執照的官方法定機構。

皇家精神科醫學院早於2001年2月,已經就同性戀議題成立特別工作小組,並於2007年10月31日,就同性戀議題,向英國國教英格蘭教會的聽證會發表其專業意見的見證詞。見證詞中表示,經過接近一世紀的心理分析和研究,均沒有實質證據證明,童年的經歷或父母撫養的技巧對個人性傾向的形成扮演任何角色。研究證據卻顯示,個人性傾向的形成是基於生理因素,由錯綜複雜的基因和子宮環境配合而決定。因此,個人性傾向並不能自主選擇。見證詞也表示,有極少數的醫護人員宣稱可以協助同性戀者變成異性戀者,但其實不單只沒有證據顯示這種改變的可能性,這些療法卻對當時人的心身造成嚴重損害。醫學院更透過該見證詞表示,同性戀者本來有能力建立和維持長期而穩定的關係,但社會對同性戀關係的反對和歧視,為他們的關係帶來不穩定的因素。醫學院更強調,同性婚姻不會對異性戀婚姻帶來任何的威脅,卻會為同性戀者的心身健康和他們的關係帶來正面的影響。

在2010年2月10日,皇家精神科醫學院就性向治療再一次發表其專業聲明。聲明的內容向公眾和專業精神科醫生重申,同性戀並不是精神病。皇家精神科醫學院同時在聲明中表示,沒有合理的科學證據支持個人性傾向是可以被改變的,而所謂的治療只會製造和培育一個對同性戀帶偏見及歧視的環境。醫學院在同一份聲明當中更強調,同性戀及雙性戀者是和異性戀者在社會中同樣寶貴的成員,並應享有與其他公民同樣的權利和義務。最後聲明亦表示,同性戀及雙性戀者應該擁有養育兒童的權利和義務、免受騷擾或歧視的自由、以及免受具潛在傷害性治療的權利,尤其嘗試改變個人性傾向的療法。

澳洲及紐西蘭皇家澳洲及紐西蘭精神科醫學院

(Royal 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College of Psychiatrists)

於1963年成立的皇家澳洲及紐西蘭精神科醫學院,是負責認證澳洲及紐西蘭兩國的精神科醫生資歷和簽發專業執照的法定機構。而在英國皇家精神科醫學院就性向治療發表聲明後的4個月,皇家澳洲及紐西蘭精神科醫學院也於2010年6月對改變個人性傾向療法發表《第60號立場宣言(Position Statement 60)》。

這份宣言包含皇家澳洲及紐西蘭精神科醫學院對改變個人性傾向療法的三大立場。第一點,皇家澳洲及紐西蘭精神科醫學院並不支持任何嘗試改變個人性傾向的療法。立場二,皇家澳洲及紐西蘭精神科醫學院指示精神健康醫護人員,在同性戀及雙性戀者因自身性傾向而受困擾時,精神健康醫護人員須要避免,向他們提供改變個人性傾向療法效果的錯誤資訊。最後一點,在同性戀及雙性戀者因自身性傾向而受困擾時,精神健康醫護人員向他們所提供的支持和療法應該包括自我認同、支援和身份探索,而這些支持和療法都應該由如何減少同性戀相關的惡名的角度出發,並且須要尊重當時人的宗教信仰。另外,該宣言亦引述到英國皇家精神科醫學院就性向治療發表的聲明,並同意和支持英國皇家精神科醫學院對同性戀及雙性戀者應該擁有養育兒童的權利和義務、免受騷擾或歧視的自由、以及免受具潛在傷害性治療的權利,尤其嘗試改變個人性傾向療法的立場。

美國

官方政策和法律地區政府

位於華盛頓州的西雅圖和皇帝縣縣政府,在其官方網頁指出,同性戀和雙性戀性傾向本身無需接受心理治療,而同性戀和雙性戀性傾向是正常人類性傾向的不同類別。其官方網頁亦提醒當地居民,絕大多數的科學研究都發現,個人性傾向是天生多於後天的選擇,並且在非常年少時,甚至出生前,便已經定斷下來,而且愈來愈多科學研究都發現,個人性傾向最起碼少部份是由基因和產前的因素所決定,所以有意識地改變個人性傾向是非常之困難。西雅圖和皇帝縣縣政府同時警告當地居民,只有十分少量可靠的證據顯示,是可以有效的改變個人性傾向,但嘗試改變性傾向方法的後果卻可以很嚴重,當中包括自殺。

州政府

加州州長布朗在2012年9月30日正式簽署州參議院1172草案,使加州成為全美國第一個州份,明文禁止在加州註冊的精神及心理醫護人員,向未成年人仕提供任何形式的性向治療,並無需理會父母的意願或是否授權進行這種治療。違反此法案的醫護人員,將會被視為進行不專業行為,並需受到相關簽發專業資歷牌照部門的懲戒。這份加州參議院1172草案,是由民主黨州參議院議員劉雲平(Ted Lieu)撰寫。劉議員表示,他撰寫此法案的其中一個目的,是為了希望藉這項法案向一名接受這種治療後自殺的男子致意。而簽署通過法案的州長布朗更形容性向治療為“江湖醫術(quackery)”,並批評性向治療會導致年輕人出現抑鬱症狀甚至自殺。

聯邦政府

在1997年6月24日,美國聯邦第九巡迴抗訴法院在一難民庇護申請案件中,就性向治療下達判決。在此案件中(Pitcherskaia v. INS),一名俄羅斯女同性戀者被俄羅斯政府下令強迫接受性向治療,為求讓該名女同性戀改變其性傾向,變為一名異性戀者。該名女同性戀者因此向美國提出庇護申請,但被美國移民局拒絕。移民局解釋性向治療的出發點是為了讓該名女同性戀改變其性傾向,而並不是要懲罰她,但第九抗訴法院並未有接納移民局的解釋。抗訴法院的判決書中顯示,該名女同性戀者所接受的性向治療,過程當中包括電擊療法、催眠療法、鎮靜劑療法等治療。第九巡迴法院因此認為,該名女同性戀所接受的性向治療,已經構成對該同性戀者肉體和心理上的折磨。法院同時強調:“人權法並不可以因為,以仁慈的字眼,如:‘治療’或‘醫治’,但使受害人受到肉體和心理上的折磨,而置之不理。”聯邦第九巡迴抗訴法院因此推翻移民局的決定。在此案件之後,有另外十名同樣情況的俄羅斯同性戀者,獲美國移民局準許難民庇護的申請。

專業精神及心理學界別美國精神醫學協會

(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

美國精神醫學協會指出“直至目前,未有足夠的科學研究顯示改變性傾向的治療安全或有效”。其中有一些組織及經過性向療法的個人表示,試圖改變一個人的性傾向是有潛在性的危害的。

APA(美國精神醫學協會)於1973年把同性戀從精神疾病的診斷列表(DSM-III-R)中去除。反對同性戀去病化的組織,宣稱APA是在經過同性戀權利組織的多次遊行示威後,才去除的。但是在美國精神醫學協會1998及2000年的對性向治療的公開表態宣言(Position Statement)提到“1973年精神病學協會審核相關資料後判定,同性戀無法定義為心理疾病,在1987,ego-Dystonic Homosexual (自我矛盾性同性戀)亦以同樣原則。

美國心理學會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美國心理學會表示,人類不能選擇作為同性戀或異性戀,而人類的性傾向不是能夠由意志改變的有意識的選擇。事實上,協會更進一步表示:“ 有很多同性戀者生活的很成功幸福,但是一些同性戀者或雙性戀者可能會試圖通過療法改變自己的性傾向,有時這是受到家庭成員或宗教團體施加的壓力所致。但事實是,同性戀不是一種疾病,因此也沒有必要進行治療,而且也是不能改變的。

美國心理學會亦表示:“臨床經驗表明,那些試圖尋找轉變療法的人通常是因為社會的偏見所造成的內在同性戀恐懼症所致。而那些能夠正面接受自己性傾向的男女同性戀者能比那些不能接受自己性傾向的人獲得更好的自我適應能力。”

美國校園輔導員協會

(American School Counselor Association)

美國校園輔導員協會早在1995年已經就男、女同性及雙性戀青少年的議題,向其註冊的專業校園輔導員提供指引,並會定期更新其專業守則。最近一次於2007年更新的專業守則指引中,該協會再次強調,專業的校園輔導員並不應該嘗試改變學生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但應該向男、女同性及雙性戀的學生提供支援,以提升他們的成就和個人福祉。該協同時指出,在認知到男、女同性及雙性戀青少年的性傾向並非疾病並且無須接受治療的前提下,專業的校園輔導員可以向男、女同性及雙性戀學生提供引導和回應性服務,以提升自我認同、面對社會上的接受程度、出櫃議題和尋找合適的社區資源。

國家社工協會

(National Associate of Social Workers)

成立於1955年的美國國家社工協會,是全球最大的專業社工機構,其專業社工會員人數超過142,000人,而其宗旨是透過實踐專業的社工服務,從而提升個人、家庭及社區的福祉。國家社工協會於2000年1月21日對性向修復治療撰寫一份立場宣言。這份立場宣言向公眾和專業社工解釋,大眾媒體的宣傳,再加上社區和家庭成員威迫性的言論,製造成一個充滿壓力的環境,迫使同性戀者尋求性向修復治療,但強調這些治療卻都不能並且不會改變個人性傾向。宣言中指出,沒有數據顯示性向修復治療是有效的,而國家社工協會則相信,性向修復治療其實可以好危險,並且有可以帶來嚴重感情傷害的風險。同時,國家社工協會向社工們宣告,性向修復治療是違反社工專業的基本原則和道德操守,並且阻止其協會的專業社工會員,提供任何改變個人性傾向的治療,又或轉介任何人士給予聲稱可以提供改變個人性傾向服務的從業員或組織。

同性戀精神科醫師聯盟

(Association of Gay and Lesbian Psychiatrists)

同性戀精神科醫師聯盟(AGLP)中的具雙重身份的精神科醫師及導演,愛麗西亞?少瑟Alicia Salzer醫師更因此拍攝一紀錄片,將性向矯正療法,如電療、藥物療法、心理療法的低成功率及強烈副作用記錄起來。宗教團體通常因為宗教理由,將這些副作用及長期的治療費用隱而不談,或將其轉嫁於病患信心不足,不夠努力,或以心理威脅如‘同性戀生活的代價就是死’、‘同性戀生活必會得愛滋病’、‘同性戀生活必會下地獄’等等,病患因為無法達到控制欲望的要求而引發更多自我憎恨、恐懼、憂鬱症、焦慮症、自殺傾向。

愛麗西亞少瑟Alicia Salzer醫師列舉統計資料,13%參與治療活動者對療程產生反應,在這13%中三分之一(4%)進入無性生活,另外三分之一(4%)表達他們可以與異性結婚但是仍對同性有性慾,剩下三分之一(4%)表達他們可以與異性結婚而且只對異性有性慾,但是少瑟醫師更舉出,這些所謂‘截彎取直’的前同性戀者幾乎都是在這些性向矯正團體的工作人員,因此性向矯正團體隱而不談的部分便是─如果想要改變,你必須放棄你的工作及生活,不斷的刺激或受影響,沒有終點,而這4%人員可能因為工作及信仰的因素,在調查回答上並沒有完全誠實,或對自己未深入或不敢深入了解。

心理學會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of the Philippines)

在1962年的菲律賓心理學會,是當地的一個專業學術民間團體,並於2012年8月發表聲明,指出該學會視同性戀為人類性向的其中一種正常類別。

治療的團體

美國Love In Action

Love In Action,或LIA,由聲稱自己曾經是同性戀的約翰·埃文斯(John Evans)和異性戀者Rev. Kent Philpott於1973年創立。這個組織公開聲稱,他們可以通過對同性戀的教育使他們意識到罪惡以及違反聖經的道德要求而使同性戀轉變成異性戀的組織。當埃文斯的朋友Jack McIntyre在發現自己無法轉變的絕望中自殺後,埃文斯退出了這個組織,並開始公開批評其是危險的。《Wall Street Journal》(1993年4月21日)引用他的話說:“他們在摧毀人們的生活。如果你不跟著他們做,你就不是上帝的子民,你就會下地獄。他們都生活在一個幻想的世界裡。”

走出埃及國際組織

走出埃及國際組織(Exodus International)成立於1976年,是一個系派間的組織。它在其描述中說“在美國和加拿大已經發展成超過100個分部”以及“與北美以外的總共超過17個國家的135個出離組織也有聯繫”。走出埃及國際組織在1979年遭遇創建人出走事件。在這個事件中Michael Bussee(創建者之一,曾幫助過組織該團體在1976年舉行首次會議)與Gary Cooper(另一創建者,與Michael Bussee在同一地區工作),2006年走出埃及國際組織在一則新聞稿中認定兩人為該組織創建者之一。兩人於1976年離開這個組織與妻子,並在不久後舉行了同性戀婚禮慶典。他們的故事成為一部紀錄片“上帝下的一個國家”(One Nation Under God ,1993年)的焦點,由Teodoro Maniaci和Francine Rzeznik導演。

Michael Bussee更設立了一個網站,名為前同性戀生還者(Beyond Ex-gay)自述走出埃及團體無義意並耗費時間金錢,同性戀傾向不可改變,並召集許多前同性戀者敘說他們對於走出埃及團體的負面體驗。

同性戀研究及治療全國協會

美國同性戀研究及治療全國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 Therapy of Homosexuality,NARTH)是一個美國專業科學團體,為尋求脫離同性戀生活的人士找出有效的心理治療。 該會的會員主要來自心理學家、註冊社工、精神分析學家及精神科醫生。 從不同地方和使用不同治療方法的報告中,NARTH 發現治療同性戀的過程緩慢,往往歷時數載,但卻有可觀的成功率。 此外,該會澄清外界對同性戀的誤解,例如,“誤會同性戀是不可逆變的”、“一切治療只會帶來痛苦,甚至自殺”等傳聞。

台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

台灣走出埃及輔導協會是台灣的前同性戀組織,是前述走出埃及國際組織在台灣的分支。 堅信以聖經原則,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為立場,幫助同性戀困擾者,改變同性戀的生活。

香港新造的人協會

新造的人協會是香港基督教輔導同性戀者組織。 該協會以基督教信仰為基礎的輔導及祈禱服侍,相信借著基督的拯救和聖靈的能力,改變同性戀的性傾向等。

新造的人協會康貴華醫生指出,“很多同性戀者都渴望有人聆聽及明白他們內心的掙扎,因此,耐心聆聽、認同他們的一些感受,已經是一種很重要的幫助,也是幫助他們改變的第一步。”根據他的輔導經驗,輔導有五個關鍵的因素: 1.接受同性戀輔導者的決心和堅持。 2.持續的幫助是很重要( 需要至少3至五5年時間,而且頭一、兩年沒有多大效果 )。 3.輔助者須掌握適當的認知行為治療技巧及對同性戀有豐富的知識。 4.單對單的輔導以及同性群體對他們的諒解和接納是同樣重要。 5.教會信徒彼此的代禱及信仰的動力是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

新加坡抉擇機構

抉擇機構於1991年9月在新加坡成立,是一個基督教的組織,協助同性戀者改變他們的傾向,輔導同性戀者或與同性戀問題有關掙扎的人。 抉擇機構的發起人為“國際出埃及組織”(Exodus International)的前總栽美國的賽.羅傑斯。

爭議及醜聞

Michael Busseea麥可巴希及Gary Cooper蓋瑞庫伯,兩位曾是走出埃及國際協會的創始人墜入情網,於1979離開組織及妻子,並舉行同志婚禮。巴希後來成為主要的反性向療法及出埃及國際協會的發言人。於六月2007 ,巴希與其它走出埃及國際協會的幹部,舉辦了一個公開道歉會,向因性向療法及謊言的受害者們道歉,他後來稱呼自己的角色為兩個孩子的父親,婚姻心理師,福音教徒,及驕傲的男同性戀。

強迫未成年者參加性向療法同性戀治療最具爭議性的話題,就是強迫未成年青少年參加性向療程或營隊。於2006年媒體報導性向療法團體密集的舉辦青少年為主的活動證據引起許多州立執法人員的關心,並因認為有虐待兒童的疑慮與家長進入火爆口角。許多青少年因為受不了家長的強迫而選擇逃家其中一位案例是知名媒體人琳道夫Lyn Duff。1991年琳道夫十四歲時便公開自己的女同性戀身份,琳道夫的母親基於關心,便從她祖父母家中強行壓制她至鹽湖(Salt Lake City)城進郊的雷文戴爾精神病院(Rivendell Psychiatric Center),琳道夫的住院費用,是以性別角色混淆症(Gender Identity Disorder)申請加洲教育經費全額補助,因此留下記錄。治療內容包括:電擊治療、厭惡治療(看同性戀色情刊物病並聞氨水催吐造成厭惡感)、精神藥物治療、催眠、及知覺行為學派治療在雷文戴爾精神病院168天后,琳?道夫從精神病院中逃脫1992年藉由志工律師Gina M. Calabrese的幫助琳?道夫采法律途徑,控訴雷文戴爾精神病院及她的母親。

柴切瑞史達克Zachary Stark事件

另一個性向療法團體Love in Action為青少年主辦的一系列活動,頻頻引起媒體的關注,2005六月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專題報導此團體一名16歲青少年柴切瑞史達克Zachary Stark,柴切瑞在自己的facebook網頁上寫到被父母強迫參與性向志療營,廣泛的引起關注,並造成美國全國性的遊行抗議活動,要求釋放柴切瑞,2005七月柴切瑞便從營隊中被釋放,司法人員並未找到兒童虐待的證據。但是在2005年九月性向志療營被田那西(Tennessee)官方勒令關閉,因為團體容許無職照非專業人員在無醫師指示下分發精神科藥物給青少年服用。

2005年十月,十七歲的DJ Butler巴特勒的父親將他以手銬銬起送至Love in Action的營區,二月2006受到教會壓力的田那西(Tennessee)官方將此案列為不起訴。

Christopher Austin克里斯多福奧斯丁性侵害案 克里斯多福奧斯丁是NARTH的知名同性戀傾向治療師,於2007年因涉性侵及強暴男性病患,被判十年監禁,克里斯多福奧斯丁曾於NARTH及常青國際會Evergreen International 講學,被稱為‘同性戀傾向及性成癮療法的專家’,他更創造了RENEW療法,一種專為有同性戀困擾男性設計的多元療法。療程包括裸體療法、橡皮筋療法、厭惡治療。

Colin Cook科林庫克性醜聞

Colin Cook科林庫克是匿名同性戀者(Homosexuals Anonymous)(同下方連結團體)的創始人,於1986被揭發多次與男性病患發生性關係,他聲稱裸體按摩有助於男同性戀減低同性戀欲望。於1987他因為與男性病患發生性關係的理由被匿名同性戀者團體退職。於1995在他所成立的新團體(科羅拉多尋找信心之旅)FaithQuest Colorado中又再次發生類似醜聞。庫克被發現與病患電交,過長的擁抱,與要求病患帶同性戀色情刊物來進行漸減治療法。

Michael Johnston麥可強斯頓HIV案

Michael Johnston麥可強斯頓,為一位HIV陽性男性,他曾為性向療法團體American Family Association(美國家庭價值連盟)所製作的紀錄片It's Not Gay中做為現身說法的案例,強斯頓常常在美國州立電視及廣播上做已經改變性向的見證,甚至於1998出現在全國的電視廣告中宣稱耶穌基督已經幫助他脫離同性戀情結(麥可強斯頓1998電視廣告影音) 。於2002強斯頓被發現與多名男子發生性行為,承認在性行為中未使用保險套,更未告知性伴侶他是HIV帶原者,強斯頓在兩年前就已經清楚他的健康檢查結果。

Terrance Lewis泰倫司路易士性侵害案

Terrance Lewis泰倫司路易士曾是加拿大溫尼伯市(Winnipeg)遠見聖經學院(Providence Bible College)的牧師及諮詢師,於2008二月因性侵害一名因同性戀傾而來尋求諮詢的年輕男子而被定罪,現年29歲的被害人於法庭上指證路易士。於2000在父母發現被害人用家用電腦觀看同性戀色情網站後,父母開始尋求路易士的幫助。被害人指證說路易士使用一種名為‘接觸治療’的活動,內容包括接吻、撫摸、以及性角色扮演。

強波克John Paulk同性戀酒吧醜聞

強波克曾經是基督教團體領袖‘以愛戰勝同性戀頃向’(Focus on the Family's Love Won Out) 集會及一書的作者,亦是北美洲走出埃及團體(Exodus International North America)的董事之一,於2000九月被發現逗留於華盛頓市(Washington, D.C)的同性戀酒吧數小時,並試著向一名男同性戀者作出性邀約,被人權團體的Wayne Besen照下背部照片強?波克在之後便辭去兩團體的董事職位。

喬治雷克斯George Rekers男妓伴遊醜聞

喬治雷克斯是同性戀治療研究中心(NARTH)的主要領袖成員之一,亦為其主要的心理學家,於2010五月被媒體發現他與男妓潞西安一同旅遊歐洲,男妓潞西安後來於CNN採訪中指出喬治雷克斯與他每天至少有一小時的性按摩。

失敗的娘娘腔實驗治療

Anderson Cooper 360專題報導性向修改療法最常舉為成功案例的奎克Karig原名為Kirk Andrew Murphy柯克安德魯墨菲,1970,柯克因為其性傾向被父母送去UCLA(洛杉磯加利福尼亞大學)參加一項為期十個月的改造計畫。執行治療計畫的醫生George Alan Rekers(喬治艾倫雷克斯與上方男妓伴遊醜聞是同一人)後來宣稱成功改變其性向,並據以證明同性戀可以被矯治。柯克長大於1985年出櫃為男同志,但卻一直無法完全接受自己同志的身分,極度憂鬱並在2003年自殺身亡,得年38歲。他的家人指控當年負責治療他的醫生導致了他的憂鬱及自殺傾向。

治療師艾倫當寧Alan Downing的裸體治療法

艾倫當寧為JONAH(猶太性向治療協會)的首席治療師,被許多參與治療的年青男性指認他要求他們在療程中裸露上半身或全裸來達到男性自我認同,艾倫當寧甚至要求對方在他的面前處碰自己的陽具。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