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取向

性取向

性取向,亦稱性傾向、性指向、性位向,簡稱性向,來自英文“sexual orientation”,是指一個人在情感、浪漫、與性上對男性及女性有何種型態的耐久吸引。[1]最近幾十年的研究表明,性傾向是個程度漸進的連續(continuous)概念,好比膚色。每個人的性傾向位於從“只對異性感興趣”到“只對同性感興趣”之間的某個位置。通常,性傾向被歸為三類:異性戀(對異性產生浪漫情感與性的吸引)、同性戀(對同性產生浪漫情感與性的吸引)、雙性戀(對兩性均能產生浪漫情感與性的吸引),此外,亦有無性戀(對兩性均無浪漫情感或性的吸引)和二禁戀(只對二次元世界的人產生浪漫情感與性的吸引)的概念。

基本信息

定義

性取向,又名性偏好、性指向、性傾向,是用來描述一個人性渴望、幻想和感覺的對象,通常是另一個人。性取向不同於性行為,因為它指的是一種感覺,是這個概念本身。人們不一定會把他們的性傾向在行為中表現出來。

性取向是指對一種長期穩定的感受到的來至於他人的吸引。這種吸引可以是情感的上,感覺浪漫的、性方面的或愛情方面的。性取向很容易從從對方的性特徵元素上來區分。這種性特徵元素包括生物性別,性別認同(心理上的男性或是女性)和社會性別角色(和男女的文化規範有關)。
性取向是一個從絕對同性性取向到絕對異性性取向的連續統一體系。它也包含了各種類型的雙性性取向者。雙性性取向者可以感受到來自同性或異性的,基於性、情感或愛情上的的吸引。同性性取向者有時也叫gay(男或女),lesbian(僅僅為女)。
性取向不同於性行為,因為它指的是一種感覺,是這個概念本身。人們不一定會把他們的性取向在行為中表現出來。

產生原因

關於性取向產生有很多的理論。當今大多數科學家同意性取向很可能是環境,認知和生物等多種因素的綜合結果。對於大多數人,性取向在很小的時候就已經成形了。現在也有一些可靠的證據表明生物因素(包括遺傳或先天荷爾蒙水平)對一個人的性特徵起很大的作用。總之,重要的是應當認識到性取向可能是很多因素的結果,而且可能因人而異。

種類

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無性戀asexual

性取向一般可以歸為三類:
異性戀取向:對異性有著很大的興趣
雙性戀取向:對異性和同性都具有興趣
同性戀取向:對與自己性別相同的個體有著很大的興趣
性取向主要涉及一個人的情感和肉體方面的一些特徵,在外部特徵和行為方面的表現有時顯著,有時不顯著。一個人或許對同性或異性都具有吸引力,但是他們往往不會選擇對兩種性別都付出感情,例如那些雙性取向的人們,他們往往過著一夫一妻制的生活,而不會選擇對同性的某個人付出感情。

可否選擇

不,一個人不能選擇是同性性取向或異性性取向。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性取向在青春期早期沒有性經驗的時候就已經形成了。雖然我們可以依照我們的感覺選擇是否進行實際的行動,但是心理學家認為性取向不是一種有意識的選擇,也不能自由的改變。

影響因素

包括基因因素、非基因生物學因素、心理學因素和社會學因素以及意識選擇。
對非異性戀的研究和試驗為另外一個觀點開闢了道路:性取向是在孩童時期或更造的時候被固定的。對同性戀雙胞胎的研究表明,如果其中一個人是同性戀,那么另一個人有40-60%的機會成為同性戀者;異卵雙生的比率為15-30%。對於不是雙胞胎的同性兄弟姐妹來說,這個比率是5-10%。
對很多人來說,這些數據有力的表明了性取向的一個生物因素。對其他的人,包括引用的研究的三名作者中的兩名(貝利和波勒德,Bailey&Pollard)則擔心來自於同性戀鼓吹者雜誌的讀者可能會歪曲這個結果。
在西方文化中,在過去的20世紀的25年裡,不同的贊同者開始支持這樣一個論點:成人中的性取向是不能改變的,無論是這個人的行為還是決定。少數人繼續認為對那些願意改變的人從同性戀從定義為異性戀是可能的。持這一觀點的人通常是宗教團體或與它們有聯繫的人。

轉化療法

反對觀點

臨床醫學上有些人報告稱他們的所謂轉化療法可以成功的把“病人”的性取向從同性性取向變為異性性取向。嚴格地說,這些相關的報告都存在很多的問題,使其結果令人難以信服。例如,大量的這種報告都是出自一些反同性戀組織。並且他們的報告都明顯的缺乏足夠的證據予以支持。例如這些報告都沒有對治療對象進行跟蹤研究,而只是在外界干涉被證明有效之後立即就終止了。
美國心理學會對於這些療法本身和他們的潛在危害都十分的關注。1997年心理學會代表會議通過一項決議,認定憎惡療法對患者的心理有害,並且侵犯了被治療者獲得無偏見待遇的權力以及自願的權力。並且認定任何參與這些關於性取向改變療法的人都有權力獲得專業的,無社會偏見及歧視的對待。

支持觀點

金西研究院(KinseyInstitute)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84%同性戀男人至少轉變性傾向一次,32%有三次轉變,13%有至少五次轉變。 

施瓦茨(Swchwartz)和馬斯特斯在一份報告中宣布,有79.9%的同性戀者成功轉變為異性戀者。六年的跟進調查顯示有71.6%的人“轉型”成功。

黎尼哥洛博士回答說:直到如今,我曾經幫助過175個男人,讓我告訴你治療成功的程度,如果那些男人留在我這裡治療,只需幾個月,他們就會覺得生命改變。”

同性性取向

心理學家,精神病學家和其他的精神健康專家都同意同性性取向不是疾病、精神錯亂或感情問題。一項歷時35年,客觀、設計合理的科學研究結果表明同性性取向本身與精神錯亂、感情和社會問題沒有關聯。同性戀以前之所以被認為是精神疾病是因為精神健康專家和社會接受到是有偏見的信息。在過去對男女同性性取向者和雙性性取向者的研究中,研究對象僅僅是接受治療的人群,對研究的結論會造成偏差。當研究人員調查了那些沒有治療的人群後,很快的發現同性戀是一種精神疾病的觀點是不正確的。
在1973年美國精神病協會肯定了這項新的、設計良好的研究,並從官方的精神和情感疾病列表上去除了同性性取向一項。兩年後,美國心理協會通過了決議支持該決定。25年以來,兩家協會一直在促使所有的精神健康專家幫助驅除這種把精神疾病與同性性取向相關聯的恥辱。

可是,在世界的其他一些地區,雖然還沒有對同性戀產生的原因和其是否為天生的達成一致的意見,卻仍然堅持同性戀是一種疾病或精神疾病。由於來自同性戀組織的抗議,美國對這方面的研究不再提供支持,但是科學界對此的看法和世界上人們對此的想法並沒有達成一致,很多反對同性戀運動的人認為這是西方要把他們的價值觀強加到他們的文明中的企圖,因此他們把反對同性戀作為反對世界新秩序壓迫的手段。

同時,一些“美國心理學會”、“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及其他心理學會的會員卻認為,“美國心理學會”是受到政治壓力而作出不正確決定,如“美國心理學會”前主席(1985年度)RobertPerloff就批評“美國心理學會”是變相支持同性戀:

1.現有的研究並未全面;

2.若同性戀當事人真的想改變性傾向,應該首先尊重和聆聽他們的意願;

3.美國心理學會的主張將會阻礙未來有關的研究。

1998年WarrenThrockmorton於TheJournalofMentalHealthCounseling發表文章,回顧了過去83份比較優秀的性傾向改變治療研究,總結認為:“幫助渴望改變性傾向者的努力有效。該等治療可在合乎倫理的情況下進行。”

同性歧視

通常男、女同性戀和雙性戀者在最初意識到他們的性取向與社會規範不同的時候通常會感到恐懼、異常和孤獨,特別是對在兒童期和青春期意識到自己的性取向的男、女同性戀和雙性戀者,這是很常見的。並且由於家庭和居住環境的原因,他們可能痛苦地掙扎在偏見和歧視當中。兒童和青少年特別容易被有害的偏見和傳統傷害。他們還恐懼被家庭、朋友,同事和宗教拋棄。一些同性戀者擔心被別人知道自己的性取向會丟掉工作或在學校里變得不受歡迎。不幸的是男、女同性戀和雙性戀者比異性戀者更容易受到身體上的攻擊。90年代在加利福尼亞進行的一項研究表明參加研究的近五分之一的女同性戀者和超過四分之一的男同性戀者都曾因他們的性取向受到過迫害。在另一項加利福尼亞進行的研究中調查了近500名年輕的成年人,一半參與調查的男同性戀者承認遭受過從侮辱性稱呼到身體攻擊等不同程度的反同性戀行為。

研究發現對男、女同性戀和雙性戀者有最肯定態度的人群通常都認識不止一個的男、女同性戀和雙性戀者,一般為朋友或同事。因此心理學家相信對同性戀持否定態度的人群的偏見源於以訛傳訛,而不是實際的經驗。
此外,反對暴力和歧視非常重要,對其他少數人群也是一樣。一些州把對個人性取向的暴力行為包括在“仇恨罪行”(HateCrime)中,美國有10州個制定了法律反對性取向歧視。

心理學觀點

在很多年間,很多科學家和宗教團體的一個共同的假設是,自然以及正常人的性取向是唯一指向異性的(異性戀)。在20世紀50年代以及後來的研究使得心理學家和醫生們認識到同性戀是唯一指向同性的第二種性取向。後來,對沒有唯一性取向的觀念開始得到接受,例如雙性戀。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對人類本性的著名的特徵化“多態的不正當性”(polymorphously perverse),意味著或者是事實上任何對象都可以成為性慾滿足的源泉或者是像嬰兒那樣對性慾的滿足漠不關心。弗洛伊德認為,當一個嬰兒長大後,性慾滿足的對象開始變得清晰和有限(對於這究竟是生物學變化還是社會進程的原因還有爭論)。人類學家觀察到,世界上很多人,包括在相同文化中成長的人,也可能有不同的取向對象。然而,很多學者認為,在任意一個給定的社會,被認為是合適的欲望的對象通常是受到控制和有限的。此外,一些文化傳統(特別是宗教)主張人們應該只有一種類型的欲望對象。
根據由阿爾弗烈德·查爾斯·金賽做的兩份具有爭議性的研究《男性性行為》(1948年)和《女性性行為》(1953年),當被問及對自己從一個連續的從絕對異性戀到絕對同性戀的性譜中為自己的評分以及對他們行為的綜合分析後表明,多數人在某種程度上是雙性戀的,也就是說,很多人對兩性都有好感,但是通常是偏向其中一方。根據金賽的報告,指用少數一些人(5%-10%)可以認為是完全的同性戀和異性戀。相反的,只有更少的一些人可以被認為是完全的“雙性戀”。
很多現代科學研究發現,很多人報告通常是異性戀取向。然而對同性戀占人口比例的報告則會根據方法的不同和選擇標準的不同而有所差別。很多這樣的統計數據表明在美國男同性戀者為2.8-9%,女同性戀者為1-5%,這個數字在一些大城市中可以高達12%,而在一些鄉村地區可能只有1%)。幾乎所有的研究都發現,男同性戀者的比例大約是女同性戀者比例的兩倍。對雙性戀在人口中的比例的估計根據不同的提問而有很大的差別。一些研究認為只要一個人幾乎相等的受兩性的吸引就是雙性戀;另外一些人認為雙性戀完全受同性(否則就認為是異性戀)以及異性(否則就是同性戀)吸引。
很少的人既不受同性吸引也不受異性吸引。

道德觀點

宗教和道德觀點
很多宗教教義認為性行為應該符合道德和宗教規範。例如基督教傳統上認為同性戀是道德錯誤。最近,在基督教內部對同性戀的接受程度開始上升。
性道德更廣泛的話題也被很多宗教討論。一些宗教贊同教徒的貞節和獨身,很多宗教譴責亂倫和獸奸。通常宗教對性取向的觀點是基於對什麼是“自然”的考慮。
性取向作為一種“結構”
今天很多的西方社會把“性取向“認為是一個一元化的和真實的事物。在過去三十年間,一些人類學家、歷史學家和文學批評家指出,它實際上是有很多不同的事物組成的,包括具體的性慾望的對象以及型滿足的形式(也就是性行為)。一些學者則認為“性取向”和具體的性取向是歷史和社會的結構。1976年,歷史學家麥可·佛科(Michel Foucault)提出,同性戀的概念在18世紀是不存在的,人們認為的“雞姦”(只涉及具體的性行為而不是性行為的參與者)是一種罪惡通常會被忽略有時則會受到嚴厲的處罰。他更進一步指出,只是到了19世紀,“同性戀”才開始作為一個正在浮現的科學的參與者以及文學上尋找對不同形式性“變態”的定義和分析的形象開始出現。最後,他指出正是這個正在形成的討論使得一些人宣稱同性戀是符合自然的,並因此為“性取向”正名。
保羅·米歇爾·福柯對西方性特徵的觀點導致了其他歷史學家和人類學家拋棄了隊19世紀關於不同形式性行為和性取向的分類的計畫,而轉移到一個新的研究“什麼是性特徵?”以及不同地方不同時代的人如何了解他們的身體和欲望?例如,他們爭辯到著名的一些美拉尼西亞案例,在他們的社會中成年男子和青春期前以及青春期的男性從事的口交行為與在美國和歐洲男性間從事類似的行為不是可比的,美拉尼西亞的人不能理解或用言語表達他們這種行為是性渴望或性行為,因此這反映了一個十分不同的關於性、性特徵和性別的社會文化。一些歷史學家也對所謂的古希臘的同性戀做出類似的論斷:出現在現代西方社會的同性戀現行也許會被古希臘人以另一種完全不同的方式加以理解。
有兩種不同的理論:一個聲稱人類的性特徵是極其可塑的,對身體和性的具體觀念是社會結構的。另一個觀點是基礎人類學對文明相對性的聲明:人類的行為應該根據具體的文化環境加以解釋,在一個文明中的解釋用於描述另外一個文明的事件和信仰是不合適的。一些反對福柯關於西方性特徵具體論證的現代學者也來時接受了那些基本的理論和方法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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