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傳佛教

北傳佛教

北傳佛教,”是經西北印度和西域諸古國而沿絲綢之路往東傳入中國、朝鮮、日本等地的佛教。指自北印度經中央亞細亞傳入中國、朝鮮、日本的佛教,及由尼泊爾、西藏傳入蒙古一帶的佛教之總稱。此系佛教與通行巴利佛典的錫蘭、緬甸、泰國、高棉等國的佛教,風格迥異,因其系由印度向北傳布,故十九世紀研究佛教之歐洲學者,稱前者為北傳佛教或北方佛教,後者為南傳佛教、南方佛教。

簡介

北傳佛教 北傳佛教

北傳佛教,經西北印度西域諸古國而沿絲綢之路往東傳入中國朝鮮日本等地的佛教。 是以地理位置劃分的佛教派別,是佛教的三大地理分支之一。另外兩個為南傳佛教(即上座部佛教)和藏傳佛教。佛教經由兩條路徑傳入中國,一支由古印度經西域傳入中原地區,爾後傳入朝鮮半島、越南、日本等處,故漢傳佛教又稱漢傳佛教。傳入中國的另一支佛教則由南印度經海路傳至中國南方,為南傳佛教,並不包括在漢傳佛教中。

北傳佛教與藏傳佛教同為大乘佛教的主要發揚傳系。因為中國的影響,漢傳佛教將大乘佛教的教義傳播至朝鮮半島、日本與越南等地,並且影響了後世的藏傳佛教。實質上,北傳佛教可以說是形塑大乘佛教面貌的主要力量之一;但有別於藏傳佛教之顯密並重,漢傳佛教的宗派以顯宗為多。另外,儘管漢傳佛教以大乘佛教為主,當年經西域傳入中原地區的佛教也包括了流傳遠不如大乘佛教廣泛的小乘佛教

整體而言,北傳佛教多與傳承地之固有文化融合,以大乘為主,流行梵文聖典及其翻譯經典。南傳佛教則保存較濃厚的印度原始佛教色彩,主要流行巴利語佛典

歷史

紅:藏傳佛教出現前的北傳佛教(即後世的漢傳佛教)傳播路線圖藍:南傳佛教傳播路線圖紅:藏傳佛教出現前的北傳佛教(即後世的漢傳佛教)傳播路線圖藍:南傳佛教傳播路線圖

中國中原地區自西漢哀帝元壽元年由西域傳入佛教,東漢末年陸續譯出佛教典籍,佛教教義開始與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相結合,至隋唐而臻於鼎盛,形成天台、華嚴、法相、律、淨土、禪等宗派。宋代以後又漸與儒道融合。漢譯佛典的數量極大,現存最古老的漢譯佛典是二世紀後半期安世高和支婁迦讖所譯的。其後經歷三國、兩晉以至唐、宋各時代,均有譯本推出,故現存漢譯佛典為數在一千七百部以上,是研究佛教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料。

中國西藏佛教自七世紀左右起直接由印度傳入,傳入後逐漸形成具有西藏地區特色的藏傳佛教(俗稱喇嘛教)。藏譯佛典數量僅次於漢譯,其中包含漢譯佛典中所未見的中後期大乘經論,是研究中期與後期印度佛教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料。又因藏譯佛典大部分是從梵文原典直譯,容易還原為梵文,故也被稱為‘準梵語佛典’。其翻譯時代始於七世紀,直到十三世紀仍持續著經典的翻譯。

蒙古佛教由西藏傳入。蒙古文譯本的佛典是從藏譯或漢譯再譯而成,故其資料價值不高。

朝鮮於四世紀後期傳入中國佛教,七世紀以後更派遣僧人至中國求法,主要為禪宗。與日本同為漢譯佛典流行區。

日本於六世紀前半葉自中國、朝鮮傳入佛教,鏇即發展為日本之主要宗教,且宗派極多。

梵文佛典主要是大乘經典,與漢譯、藏譯相比,數量極微。可分為在尼泊爾古塔及僧院發現的‘尼泊爾本’;在中亞發掘的‘中亞本’;發現於北印度喀什米爾古塔的‘基爾基特本’。中國的新疆與西藏,也保存不少梵文原典。

此外,中國、朝鮮、日本等,各宗祖師及高僧之著作甚豐,亦為北傳佛教特色之一。

分類

中亞佛教

敦煌出土的唐代金剛經,現藏於大英圖書館敦煌出土的唐代金剛經,現藏於大英圖書館

中亞包括印度西北、裏海以東直至中國新疆的幾十個古代國家,通常稱西域36國。公元前3世紀阿育王時,曾有摩訶勒棄多及末闡提前往這一帶傳法。公元前2世紀時大夏的希臘後裔即接受了佛教。大夏被北方的月氏征服後又將佛教傳給了大月氏。公元前1世紀安息也接受了佛教。佛教由安息往北又流入了康居。公元2世紀,安息和康居的僧人來到中國內地。公元2~4世紀是中亞佛教的鼎盛期,當時的佛教中心在犍陀羅(今阿富汗巴基斯坦北部)及罽賓。由此兩地,佛教在3世紀往東進入了中國。西域的絲綢之路北道上的龜茲和南道上的于闐都是重要的佛教國家。出現了安世高康僧會鳩摩羅什等高僧。中亞佛教在11世紀之後逐漸消滅,留下了大量的佛塔、石窟、雕刻、壁畫藝術。中亞佛教經典在佛經翻譯史和中印文化思想交流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漢傳佛教

佛教初傳進入漢地, 據史料載,通常在東漢初年,即漢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 公元1世紀後半期西域來華僧人漸多,首先在社會上層中贏得信徒,逐步在民間擴散開來。此期佛教觀念與傳統中國社會的倫理宗教思想不斷衝突協調。魏晉時代,佛教思想被比附於老莊。南北朝時圍繞譯經、講經集團形成了諸多義學派別。到唐代,佛教大盛 ,形成了幾大佛教宗派 ,如天台宗、華嚴宗、法相宗、禪宗、律宗、淨土宗、密宗等。佛教勢力的擴張影響到了世俗國家的經濟政治利益,因而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和唐武宗都發動過滅佛事件。佛教在中國的發展也影響到周邊的國家。朝鮮4世紀末接受了佛教,6 世紀上半葉佛教傳入日本。10世紀以後,佛教進一步與中國傳統思想調合,在理論和實踐上都儘量迎合社會需要。南宋之後,佛教各宗衰落,出現了禪淨會合的趨勢。元明兩朝,佛教受統治者重視。明代祩宏等四大家在教內教外的融通活動使佛教更具世俗色彩。清代崇尚藏傳佛教是民族統治的手段之一。清末的佛教復興運動具有居士佛教和重視義學研究的新風氣。中國漢傳佛教在民族思想文化發展上作出了不可估量的巨大貢獻。宋明理學因其刺激而產生;浩瀚的漢文佛教文獻是研究東方文化歷史的寶貴資料;佛教哲學陶冶了漢民族的理想和情趣;佛教直接推動了漢地諸藝術形式的發展。

藏傳佛教

中國西藏的佛教上承印度晚期佛教的密宗形式。佛教在吐蕃松贊乾布時代傳入西藏。9世紀初葉因朗達瑪禁佛而中斷百餘年,並劃分了前弘期和後弘期兩段。10世紀晚期才由多康地區重新傳入西藏。13世紀時又流行於蒙古地區。藏傳佛教綜合了印度的大乘與密教思想並吸收了西藏原來的本教內容。前弘期棄松德贊 (755~796/797在位)敕建了桑耶寺並從印度迎請了密教大師蓮花生和寂護與蓮花戒師徒。後弘期佛教成就在於顯密兩宗經典的譯出。著名譯師有仁欽桑布。阿底峽在1042年入藏意味著純正佛教戒律和教法的確立。至14世紀藏語佛典基本譯出完備。以寺廟和經師為中心形成了不同派別。17世紀格魯派的領導集團藉助蒙古固始汗勢力確立了黃教在西藏的統治地位。清朝廷也確認了固始汗對西藏的控制權。後弘期形成了寧瑪、噶當、薩迦等佛教派別。藏傳佛教依從說一切有部律並奉行大乘菩薩戒與密宗根本戒。但嚴格依戒律的僧伽制度準格魯派寺院可見。該派僧院中有嚴格的學階制度,實行顯密並重由顯而密的修行次第。藏傳佛教各派皆有活佛轉世制度。格魯派中的達賴活佛及班禪活佛地位最高。民主改革之前,西藏地方實行政教合一的神權統治。

日本佛教

佛教正式傳入日本始於538年朝鮮百濟王向欽明天皇獻佛像經論。最初得到聖德太子(574~622)的倡導的佛教後因大化革新贏得國教地位。著名的東大寺和國分寺皆建於此時。9世紀之前中國佛教中的三論宗、法相宗、華嚴宗、律宗等傳入日本,稱奈良六宗。平安時代(794~1192)之初,日僧最澄入唐求法,歸國後建立天台宗;空海從中國歸來後建立了真言宗。平安後期,淨土信仰流行開來。從鎌倉時代(1192~1333)開始,日本民族化的佛教逐步形成,出現了日本淨土宗、淨土真宗、時宗、日蓮宗等宗派。日本禪宗對於傳播儒學思想和中國文化藝術影響極大。江戶時代日本佛教陷於停滯。16世紀後半期的戰亂削弱了佛教各宗集團的勢力,迫使佛教世俗化。明治維新以後,佛教一度受到打擊。1945年之後,日本佛教在憲法保護下得以發展並向海外傳教。目前勢力最強大的是淨土宗、禪宗、日蓮宗,其他的尚有天台宗、真言宗等。佛教中也有新宗派,如日蓮正宗創價學會、立正佼成會等。

朝鮮佛教

位於越南芽莊市的大佛位於越南芽莊市的大佛

佛教在其三國時代傳入朝鮮。372年前秦使臣向高句麗送佛教經像;384年東晉胡僧到百濟。至6世紀,中國三論、成實之學已傳到朝鮮。佛教也由百濟傳入日本。新羅統一朝鮮半島時正值中國盛唐,佛教隨文物制度輸入新羅並獲得長足發展。8世紀中,密宗與淨土宗也發展開來。13世紀之後,高麗王朝的佛教進入成熟期,史有“五教二宗”之說,即戒律宗、法相宗、法性宗(三論宗)、華嚴宗天台宗、寂宗(禪宗)和曹溪宗。曹溪宗是民族化了的朝鮮佛教派別,為知訥所創。佛教至李朝(1392~1910)而漸入式微,但曹溪宗仍為勢力最大之宗派並延續至今。

越南佛教

越南地處中國南部,因為當地的佛教是從中國傳入,也是北傳佛教國家之一。從1世紀到9世紀,越南東京是屬於中國領土(即東漢至西晉時期的交阯郡)。自從公元2世紀,儒學與大乘佛教開始傳入,然後慢慢非常流行。在李朝,朝廷把佛教定為國教,各代國王都推崇佛教,甚至出家為僧,導致大量僧人湧現,處處皆寺的局面。由於確立了僧團制度,在各地都有專門負責教門公事的機構。

宗派

北傳佛教從印度經西域傳入漢地,初期主要是引進並翻譯佛經。隨著佛教在漢地的不斷傳播和發展,特別是南北朝時期諸多帝王大多崇信佛教,翻譯了大量佛經,佛教徒和佛教學者的數量也空前增長;另一方面,佛教在傳播過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儒家思想、道家思想等的影響,做出一些適合中國國情的改變。因此漢地逐漸形成了自己獨特的佛教思想和理論,漢地佛教宗派形成的條件已經具備了。

隋唐時期是漢傳佛教的鼎盛時期,各大宗派都已成立,發展頗具規模。但是由於佛教發展過程中本身所產生的各種問題,以及三武一宗滅佛造成的四次法難,大量佛經典籍被毀,諸多宗派被嚴重削弱,無法重現昔日輝煌。但是只有禪宗和淨土宗因為不立文字,學術性不強,沒有受到太大影響,反而在法難之後更加繁榮,直到今天。

漢傳佛教主要有八個大乘宗派和兩個小乘宗派。其中大乘的八個宗派流傳校廣,影響較大。漢傳佛教中的小乘宗派並不來源於南傳佛教,而是與大乘共同來自於西域。漢傳十大宗派的說法,始於清末楊仁山居士整理日僧凝然《八宗綱要鈔》。後又有人認為應有十一家。今天比較常見的劃分是十三宗。

北傳佛教十宗

大乘
三論宗:始於鳩摩羅什譯出龍樹《中論》、《十二門論》與提婆的《百論》,奠基於南北朝僧肇、興皇朗、僧朗法師、茅山明,大成於吉藏大師。吉藏大師後,此派被天台宗、禪宗所融攝,沒有進一步的發展。
涅槃宗:始於晉竺法護譯《方等泥洹經》二卷,法顯與佛陀跋陀譯出六卷本《大般泥洹經》,至曇無讖於北涼譯出《大般涅槃經》時開始盛行,分南北二派,北方以隨曇無讖譯經的道朗、慧嵩為主,南方則是傳自竺道生一系。隋代極盛,唐之後併入三論宗。
地論宗:始於北魏菩提流支及勒那摩提譯出世親所著《十地經論》,屬唯識學派。後併入華嚴宗。
攝論宗:被法相宗取代,始於南北朝梁、陳之際,在南方的真諦譯出無著《攝大乘論》,與世親之《攝大乘釋論》,與地論宗同屬唯識學派。在攝論宗出現之後,逐漸吸收了北方的地論宗,南方的地論師也慢慢式微。
天台宗(法華宗):南北朝智者大師奠基。
淨土宗:開宗立派於唐代的善導大師。
律宗:始於南北朝法顯、慧光大師,殿基於唐終南道宣律師。
禪宗:鹹認南北朝達摩祖師東渡中國起始,大盛於唐六祖惠能大師。
法相宗(唯識宗,慈恩宗):唐玄奘法師起始。
華嚴宗(賢首宗):唐杜順法師起始,但真正立派於賢首法藏法師
密宗(真言宗):唐玄宗時,由善無畏、金剛智與不空三藏先後傳入漢地,號稱開元三大士。
小乘
俱舍宗:前身為毗曇宗,以《俱舍論》為主要經典。
成實宗:傳自鳩摩羅什,以研習《成實論》為主的佛教學派。

佛事活動

韓國慶祝佛誕的活動韓國慶祝佛誕的活動

北傳佛教的佛事活動主要有懺法盂蘭盆會等。懺法原為佛教懺悔罪愆的儀則和作法,起於晉代道安和慧遠,歷代相沿。盂蘭盆會盛行於唐代,為每年農曆七月十五日僧自恣日舉行供佛及僧超度先靈的法會。宋以後又有水陸法會和瑜伽焰口,用以為眾積聚“功德”超度先靈。

佛陀誕辰日(農曆四月初八)、成道日(農曆臘月初八)、涅槃日(農曆二月十五日)皆為佛教重要節日,其中以佛陀誕日最為重要。此外,觀音菩薩和地藏菩薩在漢地民間信仰頗盛,每逢傳說中兩菩薩的誕辰等節日,亦多舉行佛事活動。

僧伽制度

出家

佛教信徒為求解脫而出家修行。這種制度原非佛教所創始,古印度早有此風尚。佛教徒出家,先要剃髮,這是取得僧人資格的必要條件。一般出家人不留鬍鬚,但漢傳佛教出家僧人剃後仍有復留者。

姓氏

漢傳佛教中,出家僧侶都姓“釋”,這與其他藏傳佛教、上座部佛教不同。佛教傳入中原時,出家的僧侶仍有俗姓,或依其皈依師父姓。晉道安法師有鑒於此,乃以釋為姓,後人尊崇並成為定式。

受戒

漢傳佛教中,佛教徒分為在家眾與出家眾。在家眾包括優婆塞(男居士)與優婆夷(女居士),出家眾包括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在家眾要求受持皈依戒,進而可以修行菩薩戒。

佛教徒出家,成為沙彌和沙彌尼,必須受持十戒:不殺生、不偷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不塗飾香鬘、不視聽歌舞、不坐高廣大床、不非時食、不蓄金銀財寶。以後還須受具足戒。比丘和比丘尼則必須受持具足戒。中國漢地依循《四分律》,比丘戒有250條,比丘尼戒為348條。藏傳佛教實行《說一切有部律》,比丘戒為258條。東南亞盛傳的上座部佛教比丘戒為227條,出家人依戒法規定受持此戒,即取得正式僧尼資格。漢傳佛教僧尼,除受上述兩種戒外,還規定須受具足戒。古代在受此戒時有在頭頂上燒香疤的習慣,現廢除。

安居與羯磨

安居亦稱布薩、夏安居、雨安居。古印度在雨季的三個月里,禁止僧尼外出,認為此時萬物滋生,外出行走,易傷草木小蟲,應定居於一處,坐禪修學,接受供養。這段時間稱為安居期。在中國,安居期為農曆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稱夏坐或坐夏。安居前一日稱結夏,安居終了舉行自恣羯磨,稱解夏。

羯磨,又稱“作業”,意為“會議辦事”。僧團按戒律規定,處理僧團或僧侶個人事務時,必須由一定範圍內的全體僧眾集會決定。一般表決方式為口頭問答,徵求同意。同意的不說話,不同意的表示意見。大家不說話,羯磨戒師就說:“僧人默然故,是事如是持。”有受戒羯磨、布薩羯磨、自恣羯磨以及臨時商辦某事而舉行的羯磨等。

素食制度

漢傳佛教特有禁止肉食與五辛的制度,以培養佛教徒“慈悲心”。比丘戒律原無此項規定,是梁武帝蕭衍根據《大般涅槃經》等教義,從因果轉回的理論上闡明了食肉的過失,提倡而普遍實行的。中國藏傳佛教僧侶一般都可食肉;中國傣族等上座部佛教僧侶一樣,他們托缽乞食或受人供養,也不排除肉食。未受菩薩戒的漢傳佛教居士可以選擇是否遵守,一般只吃三淨肉(限牛肉、羊肉、雞肉或魚肉)。

叢林清規

叢林,原稱“阿蘭若”,意為森林、叢林。印度原用以稱僧眾住處。佛教建立寺院後,泛指佛寺。清規即僧眾日常應遵行的規定。在古印度,佛教原規定“三衣一缽,日中一食,樹下一宿”。佛教開始傳入中國時,原也仿效“依律而住”,逐漸建立了僧人日常行持、說法、普請(勞動)等的規則。中國最早是東晉道安立下的規範。唐代百丈禪師根據禪宗僧伽發展的需要,制定《百丈清規》,其中規定僧侶在修道的同時,必須參加農業生產、自食其力:“一日不作,一日不食”,過農禪的生活。現全國僧眾遵行的《敕修百丈清規》,為元朝德輝禪師參照唐宋諸家清規,依託百丈禪師之名修訂的。

寺院管理制度

古印度僧團中原只有執掌、監督進食等事項的上座,稱為維那,此外別無他職。傳入中國後,逐漸形成嚴格的寺院管理制度。唐以前僧職有上座(全寺之長)、寺主(主管一寺事務)、維那(管僧眾庶務),稱為“三綱”。唐以後禪宗寺院職位繁多,主管一寺的稱住持,亦稱方丈堂頭和尚。下設執事僧,一般有西序頭首和東序知事。西序有前堂首座和後堂首座(統領全寺僧眾)、書記(執掌文書)、知藏(掌佛教經籍)、知客(負責接待外來賓客)、知浴(掌管浴室)、知殿(管佛殿、法堂的香燈)等。東序有都監事(總管寺務)、維那(領眾熏修,執掌僧眾威儀進退綱紀)、副寺(掌管財務、總務)、典座(管理飲食、住宿等)、直歲(管理寺內勞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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