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持

住持

住持(abot),佛教僧職。又稱方丈、住職。原為久住護持佛法之意,是掌管一個寺院的主僧。《圓覺經》卷上云:“一切如來,光嚴住持。”禪宗興起後寺院主管僧人稱為住持。據說佛教傳入中國後的幾百年間只有師徒之間以佛法相授受,並無住持一職,直到唐代,禪宗興盛,門徒日眾,百丈懷海禪僧始立住持制度,以維持寺院秩序。“百丈以禪宗寖盛,……非崇其位,則師法不嚴,始奉其師為住持,而尊之曰長老”。道教也稱道觀中的負責人為住持。

基本信息

名詞釋義

基本解釋

1.[abbot]∶主持一個佛寺的和尚或主持一個道觀的道士
2.[manageamonasteryoraTaoisttemple]∶主持管理一個佛寺

詳細解釋

住職住職

1.佛教寺院主管僧的職稱。佛教傳入中國後,禪宗根據《維摩詰經》稱寺院最高領導者為住持,道教全真派借用了佛教中的“住持”一詞。與“方丈”有著本質區別。
《敕修百丈清規·住持章》:“佛教入中國四百年而達摩至,又八傳而至百丈……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禪宗寖盛……非崇其位,則師法不嚴,始奉其師為住持,而尊之曰‘長老’。”明都穆《都公譚纂》卷上:“陳氏既平,上至南京,置顛仙於靈谷寺,顛仙日與住持僧聒惱。”清阮葵生《茶餘客話》卷七:“嘗見廟宇寺觀稍有規模者,必慎擇住持,演法蓄眾。”
2.道教全真派語。負責一個道觀或道院的道士。
道教“住持”一詞是對道教道觀當家的,領導者的稱位。在正一派中的少數道觀或道院也設有“住持”一職。
3.指擔任住持。
宋蔡絛《鐵圍山叢談》卷五:“[僧道楷]大觀間,住持東都之淨因禪院。”清孔尚任《桃花扇·棲真》:“這裡是女道住持,從不留客的。”
‘住持’之語義為‘安住之、維持之’。原意指道教十方叢林中的最高領導者,後乃被佛教借用,來指稱各寺院之主持者,或長老。此詞用在寺職稱謂時,又稱寺主或院主。日本佛教界稱之為住職。由於住持之住處稱為‘方丈’,故‘方丈’一詞亦被引申為住持之意。

歷史起源

道教傳說海上有神山名為“方丈”,為仙人所居,故其所居丹室,亦稱“方丈”。《史記·封禪書》記載,“自威、宣、燕昭使人入海求蓬萊、方丈、瀛洲三神山者,其傳在渤海中,去人不遠。患且至則船風引而去。蓋嘗有至者,諸仙人及不死之藥皆在焉”。《山海經》記載,海上有三座仙山,蓬萊、瀛洲、方丈,山上是仙境,有長生不老藥。而蓬萊海域常出現的海市蜃樓奇觀,更激發了人們尋仙求藥的熱情,秦皇、漢武等古代帝王紛紛到蓬萊開始了尋仙活動。道教全真派引申了方丈這一詞的內涵:“方方一丈之地內無雜念者乃高人之意”

詞語意義

住持:是佛教和道教廟宇寺院領導者的職務稱謂。住持是廟宇寺院的當家職務,是“當家”職務的另一種稱呼,能乘此職者,首先他是常常住在這個廟宇或寺院的常住僧人或道士,就如我們所說的他是這個單位的固定工,而才具備了入選住持職務的首要條件。如娘娘廟的大當家某某道長就是娘娘廟的住持,還有二當家,三當家。但住持職位,目前還未聽過稱為二住持和三住持的。

詞語比較

在佛教中方丈具有開壇傳戒、普度弟子的職責,方丈的選拔也很嚴格,必須受過三壇大戒,而且接過“方丈法”,德高望重、戒行精嚴,受全體道眾擁戴,始許選為方丈。《三乘集要》:“方丈乃人天教主,度世宗師,演龍門之正法,撐苦海之慈航,常懷傳賢之心,素無吝道之意,作全真之模範,律門之綱領,非有道之師,不可立也。”
在道教中,“住持”與“方丈”同義,都屬於一個道觀或道院的負責人、當家。道教講人心方寸,天心方丈,方丈是對道教十方叢林最高領導者的稱謂,亦可稱“住持”。《莊子·天下篇》成玄英疏:“方,道也。”《大戴禮記·本命》:“丈,長也。”即對有道長輩的尊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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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方丈”,一般都會首先想到佛家寺院裡的和尚。如果說道教宮觀里也有方丈,相信很多人會問:道教怎么也叫方丈?方丈原為漢傳佛教名詞,道教全真派也設有方丈,但兩者有著區別。因此,“方丈”是通稱,道觀的主持和佛教的住持都可稱為“方丈”,但佛道兩教對“方丈”一詞的解釋,各有不同。
作為本土宗教,道教的發展經歷了漫長的歲月而逐漸形成今天的體系。佛教從印度傳入了中國,此時道教尚未形成,但道家思想早已成熟,在佛教傳入中國兩三百年之後,民間的黃老之術,結合道家思想,發展成為道教。現在經常說“儒釋道”三家是中國思想文化的根。既然為“根”,那么佛家與道家已是一個整體,不可割裂來看。
但是從普羅大眾的認識層面上觀察,卻不難發現,相對而言,
大家更容易從佛家的角度切入,來理解中國文化的精髓。這是因為佛教在普法上要比道教做的好。道教有太多太多“三口不說,六耳不傳”的“實用性法術”。這倒不是道教保守,主要是怕“忘傳非人”造成社會危害。
道士之名源於戰國、秦漢時的方士,即有“方術”之士。道教創立之後,道士則專指從道修行的道教神職教徒。隋唐前後的道士,習慣上男稱道士、黃冠;女稱女冠、女真。至今,則分別稱男、女道士為乾道和坤道。南北朝時代奉道之士增多,對在家修持的人,稱為“火居道士”,以區別出家道士。
早期道教道士的位階是同軍事、行政組織結合在一起的,如張角的太平道設三十六方,相當於將軍。張魯的五斗米道,道士最高位階為師君,其次為治頭大祭酒或祭酒,最低為鬼卒。隨著太平道和五斗米道的消失,這些位階制度也隨之變化。
在歷史上,隨著各朝代文化的影響,道士修行程度和教理造詣,以及擔任的教職,配以相關的稱謂。其中“方丈”一詞是對道教十方叢林最高領導者稱謂,亦稱“住持”。方丈是受過三壇大戒,接過“律師傳法”,戒行精嚴,德高望重,受全體道眾擁戴而選的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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