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持和尚

住持和尚職掌全寺的修持(教育)、寺務(行政)、戒律和清規(法律)、弘法(布道)、經濟財務等事權,等於政府的元首,社會的領袖。

他在寺內住的地方,叫做“方丈”,也就是佛經上說,維摩居室,僅有方丈之意,所以普通便叫一寺的住持和尚作“方丈”。有時也叫作住持,就是佛經上“住持正法”之意。《禪苑清規》稱尊宿住持謂:“代佛揚化,表異知事,故云傳法。名處一方,續佛慧命,斯曰住持。初轉法輪,名為出世。師承有據,乃號傳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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