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

兵部

兵部為中國古代官署名,六部之一,相當於今日的國防部。其長官為兵部尚書。兵部又稱夏官、武部,兵部尚書又稱夏卿。

基本信息

簡介

夏官出處 :1、周《周禮》:夏官司馬 “政官之職”。“象夏所立之官。”“夏者,整齊萬物。天子立司馬,共掌邦政,政可以平諸侯、正天下。”

2、唐武則天時依周禮改兵部為夏官;

兵部兵部

武部出處:黃飛鴻

歷史由來

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選用武官及兵籍、軍械、軍令等。源於三國魏五兵制。兩漢尚書職務本不涉軍事。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騎、別、都)尚書,另有有關軍事的駕部、車部、庫部等曹。各曹設郎。駕部有時亦設尚書。隋始合為兵部,以尚書為主官,侍郎為次官。迄至清末,歷代沿襲,職權則不盡相同。宋、遼、金、元兵部不轄兵政。明代兵部尚書號為“本兵”,權最重,凡武衛官軍選授簡練,均為其掌。清代兵部只管武職選授、處分及兵籍、軍械、關禁、驛站等事,不涉兵權。光緒三十二年(1906),廢兵部,改設陸軍部。明孔貞運《明資政大夫兵部尚書節寰袁公墓志銘》:“上不聽,鏇以平蓮功加(袁可立)秩兵部侍郎。”

職位設定

兵部一般設有:尚書一人,隋唐正三品,明正二品;侍郎二人,隋唐正四品下,明清正三品。四曰庫部。凡將出征,告廟,授斧鉞;軍不從令,大將專決,還日,具上其罪。凡發兵,降敕書於尚書,尚書下文符。放十人,發十馬,軍器出十,皆不待敕。衛士番直,發一人以上,必復奏。諸蕃首領至,則備威儀郊導。凡俘馘,酬以絹,入鈔之俘,歸於司農。

兵部主事四人,職方主事二人,駕部主事二人,庫部主事二人。龍朔二年,改兵部曰司戎,職方曰司城,駕部曰司輿,庫部曰司庫。光宅元年,改兵部曰夏官,天寶十一載曰武部,駕部曰司駕。有兵部令史三十人,書令史六十人,制書令史十三人,甲庫令史十二人,亭長八人,掌固十二人;職方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掌固四人;駕部令史十人,書令史二十四人,掌固四人;庫部令史七人,書令史十五人,掌固四人。

明朝設定

明朝兵部先是設有司馬、職方、駕部、庫部四清吏司,後改為武選、職方、車駕、武庫四清吏司,同時派員會同管、大通關

中國三省六部

三省六部,西漢以來逐步形成的封建王朝最高政府機構(歷代名稱、組織機構、職權範圍和隸屬關係時有變動,但“三省”、“六部”作為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的格局基本上是一致的),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
三省中書省(負責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詔敕,長官為中書令)
門下省(負責糾核朝臣奏章,複審中書詔敕,長官為侍中)
尚書省(總領六部,分別負責貫徹各種政令,擁有領導、監督中央行政部門及地方府、州、縣官的權利,長官為尚書令。
六部吏部(管理文職官員的任免、考選、升降、調動等事)
戶部(執掌全國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
禮部(掌管典禮事務與學校、科舉等)
兵部(負責軍事,入軍隊編制、武官選授以及駐防、訓練、檢閱等政令)
刑部(主管全國刑罰、律令及審核刑名,與督察院管理稽察、大理寺掌管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覆核,共為“三法司制”)
工部(管理全國工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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